论新时代干部交流的四重逻辑
2019-11-25杜博士
杜博士
(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092)
干部交流是指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的相关权限,采用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对担任领导职务的乡科级以上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干部的工作岗位、工作地域进行调整的一种组织行为。干部交流是中国干部人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世界各主要国家公务员管理中的普遍做法,国内外学者更是从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视角对干部交流制度进行了广泛探讨。国内关于干部交流的早期研究多集中于从理论视角阐释干部交流的积极影响、实施干部交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破解干部交流难这一问题的举措建议;近几年来,主要聚焦于干部交流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的实证研究。然而,从现有的文献看,不论是质性研究还是实证研究,均未对干部交流制度背后的运行逻辑进行过有力探讨。学者们只是在质性研究的制度作用部分或实证研究的理论机制分析部分,对干部交流制度的运行效果进行简单描述和理论构建。那么,干部交流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或者说预期达到什么效果?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重要命题,也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指引。
一、干部交流的实践发展和制度化确认
2010 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从中央和国家机关选拔出66 名中青年干部前往地方任职。同时,也从地方选拔了63 名厅级干部到部委履新。此后,中组部又在2011 年和2012 年分别组织了两批中青年干部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双向交流任职。2016 年,中央启动新一轮央地干部双向交流任职工作,54 名中青年司局级干部分别到中央和国家机关或省区市履新。有关数据显示,1995-2001年,全国共交流省部级干部647 名、厅局级干部1.5 万多名、县处级干部19.9 万多名。全国96%的县(市、区)委书记、97%的县(市、区)长进行了交流或易地任职。[1]截至2012 年10 月,国管干部累计交流1,700 余人次,厅局级干部共交流30,000 余人次,县处级干部交流人次超过30 万。干部交流覆盖到了全国范围内98%的县市区书记、99%的县市区长。[2]干部交流工作在实践中得以发展。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干部交流工作,把其作为全面深化干部领导体制改革、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1931 年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干部问题的决议》是干部交流在党内文件中的最早出处。邓小平同志在1962 年指出“干部工作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干部交流问题”,强调“干部交流,是为了锻炼干部,便利工作,给各个单位、各级党委创造一个好的工作条件。”[3]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干部交流工作。1994 年召开的十四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了推行干部交流机制的重要意义,决定要在强化省部级领导干部交流的同时,推动市县乡级干部的人事交流。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干部工作走上法制化道路,干部交流机制有了法律依据。2010 年3 月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丰富了干部交流的具体形式。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将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到国家战略高度,并做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2014 年1 月15 日中央修订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 年针对干部交流又先后出台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干部交流不仅在实践中得到发展,更在党的政策文件中得到了制度化确认。
表1 建党以来关于干部交流的党内政策文件
二、干部交流的历史逻辑
在中国几千年的吏治长河中,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古代职官制度,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一大瑰宝。中国古代职官制度是西方现代公务员制度的最初模板,也为中国当代干部领导体制的探索与完善提供了有益借鉴和重要指引。古代官员除非渎职,否则任职终身。但官员每几年要异地调任,具体调任情况根据官位高低、任职时间长短而定,在《汉书》《史记》中“期满调任”等字眼也十分常见。
在古代职官制度中,官员交流任职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政治现象。封建社会的历代君主为了巩固王权统治,在官员交流方面做出过众多尝试。秦朝采用的“易地封侯”,是干部交流制度的雏形。此后的历代封建王朝都在这一制度上做出过积极探索,使其逐渐完善。两汉时期,为防止戍边将领与异族勾结,一般三年一换。中央在任命各地方官员时,要求必须回避自身籍贯,即“除京域外,刺史不用本州人,郡国守相不用本郡人,县令长不用本县和本部人”。[4]这一时期颁布的《三互法》是中国古代关于官员任职回避的第一个成文性法规,对官员任职回避情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范,标志着中国古代官员任职回避制度的正式确立。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对于地方政府的控制,对官员任职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扩展,即一方面将血亲、姻亲的回避主体扩大至五服以内;另一方面,制度的实施由地方政府扩大到中央政府。隋朝时期以科举制取代九品中正制,并进一步对官员回避制度加以完善。《册府元龟·铨选部·条制一》中记载:“县丞和县尉尽用他郡人,州县的主要属官三年一代,不许连任。”这一时期“南人北官”的官员异地交流任职模式逐渐成为定制。
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中最为繁盛的时期,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必然要求政府管理体制的转变与管理能力的提升。这一时期在沿用以往官员交流、任职回避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官员任职回避范围,要求官员不仅不能在本县为官,也不能在邻县任职,如:《册府元龟·铨选部·条制二》中载:“不许百姓,人本贯州县及本贯邻县夹”。同时,明确了特定职务要进行官员任职回避,如:《唐会要·选部下·选限》载:“子孙合授官者,一切拟京官,不得拟州县官”。宋朝时期颁布的《避亲法》《详定服纪亲疏在官回避条例》《吏部条法》等律例使得古代官员交流、官员任职回避得到了进一步的制度化确认。这一时期要求所有中央和地方官员要全面回避自身籍贯,同时规定大臣的子弟、门生故旧必须回避要职。金元时期基本上沿用了唐宋确立的官员交流、官员任职回避制度。
经过众多朝代的发展完善,到明清时期,古代官员交流、官员任职回避制度已趋于完善。明朝时期重新界定和划分了官员交流回避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官员南北交流任职。《明实录·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九》记载道:“洪武十三年,定南北更调用人之法。”这一时期的典型做法是:按照职务缩小官员任职回避范围,省、府两级行政长官须回避省籍,而省、府两级的属官和知县无须避省,只要避开本籍府、县并频繁调动即可。民国时期,由于国民党当局没有意识到干部交流的重要性而使得军队内部派系林立、山头主义横行。“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中国共产党从立党之初就高度重视干部交流制度的重要性,并积极有效地实施干部交流工作,把其作为深化干部领导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干部交流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几千年吏治经验和教训的深度把握。
三、干部交流的政治逻辑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这也为干部交流工作的开展定了调子、指明了方向,干部交流制度蕴含着深刻的政治逻辑。在中国的干部领导序列中,县处级及以下的领导干部通常被定义为基层领导干部。行政级别的不同必将导致其在干部交流实施过程中的内在逻辑有所差异。通常而言,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交流任职的政治逻辑更为明显。
(一)实现政治激励、惩戒、考察、培养的重要手段
对于作为职业政治家的各级领导干部而言,获得政治晋升是其最为迫切的需求,也是他们执政偏好、执政行为最为重要的动机。与经济领域常采取的物质激励方式不同,政治领域的激励多以口头奖励和精神奖励为主,政治晋升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方式。当党政领导干部在某个岗位、地方做出一定成绩、得到上级组织部门肯定与人民群众赞誉、拥护时,为了进一步调动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上级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会将其调任至级别更高、更为重要的岗位或地方任职,干部交流则是这一政治激励过程的重要实现方式。个别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出现较大工作失误、错误,在当地人民群众中造成较为恶劣影响,对于这部分不适宜继续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上级组织部门通常会及时对其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常规做法是对其予以行政降级,将其调整到非领导职务或不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工作岗位。一些干部可能会因某些原因失去上级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政治信任或者上级组织部门拟安排某位干部担任重要岗位领导,此时,出于对组织和个人负责的态度,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则会将他们调离原有工作岗位、地方,在新的工作岗位、地方对其进行一段时间的政治考察,深入考察其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一直以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尤其是对年轻干部发现和选拔培养。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以此为指导,各级组织部门通常会将具有培养前途但经历单一、缺乏基层历练的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有计划地选派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以丰富其工作经历、提升其对复杂环境的把控能力。让年轻干部到不同地区、不同岗位,不同系统经受各方面的历练,帮助他们快速成长,也符合干部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干部交流制度是我国实现对领导干部进行政治激励、惩戒、考察、培养的重要手段。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能否深入推进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能否进一步发展、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能否顺利实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在全国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在这一过程中,干部交流制度起到了重要抓手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地区长期任职后,或主动或被动地陷入当地的各种利益关系网,加之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或因在同一政府大楼办公碍于面子或因领导个人权威而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一部分领导干部进行权利寻租、走向腐化堕落提供了温床。通过干部交流制度,一方面将贪腐风险较高的领导干部及时交流出去,打破原有的利益关系网,从而起到预防腐败、保护干部的目的;另一方面,对于已经腐败了的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在对其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通常会遭遇其及其关系网的干扰对抗,将这部分领导干部调离原有工作岗位,有助于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推进反腐败斗争。干部交流制度是打破利益关系网、铲除权力寻租温床、进行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干部交流与反腐败之间的关系也得到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陈刚等首次实证考察了干部交流与反腐败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官员交流显著降低了流入地的腐败程度,官员任期与腐败程度之间存在U 型的曲线关系。[5]魏建等研究发现,地方纪委书记的异地任职与反腐败努力程度显著正相关。[6]田彬彬等研究指出,在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前提下,纪委书记的异地交流显著提升了区域内的反腐败力度;相比于纪委书记是本地晋升的省份,纪委书记是异地交流的省份其反腐败力度上升14%左右。[7]这几位学者的实证研究从定量角度佐证了干部交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抓手这一理论命题的正确性。
(三)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关键举措
地方主义是指以本地区利益为最高追求而不惜牺牲国家整体利益和其他地方利益的倾向和行为,地方保护主义是其最为直接的表现形式。地方保护主义是一种追求地方利益至上的思想意识和行为,其动机是谋求地方经济利益最大化;其主要表现形式是经济封锁和市场争夺,而非政治独立和对抗。[8]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集中统一领导以及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实现地区协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央组织部门和各级地方组织部门通过干部交流制度来实现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的优化改组,将本地出身且长期在本地任职或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严重、目光短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调离。1952 年,广东海南区开展“反地方主义”运动,当时的具体做法就是:由中共中央、中南局向广东省通过选派一批南下干部,对海南地、县、区三级党委进行改组调整。
反对山头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和鲜明态度,毛泽东同志对山头主义深恶痛绝,把其视为毒害党的肌体的重要根源,明确要求要“缩小山头,消灭山头”,坚决“肃清山头主义”。[9]时至今日,派系主义、山头主义仍然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党内,妨碍党的事业发展、毒害党的肌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政治勇气,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以“打虎拍蝇猎狐”为主要形式的反腐败斗争。所查处的案件让人触目惊心,同时也暴露出党内存在严重的派系主义、山头主义问题,如“石油帮”“秘书帮”“山西帮”等。新时期出现的山头主义、派系主义多是以某个资格老、地位高的领导为核心,以同乡、同学、同事、同行、师生、姻亲、血亲等为纽带形成的小团体、小圈子逐渐发展而来的。在山头、派系内部搞人身依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对自己人百般包庇、照顾,对山头、派系以外的人却想法设法地进行排挤、打压。山头、派系已然成为卖官鬻爵、贪污腐败的黑色土壤。习近平指出,在长期实践中,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一个时期以来,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10]习近平明确表示,宗派主义必须处理,山头主义必须铲除。[11]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定期组织干部交流,可以避免领导干部因长期任职某一单位、地方而形成根深蒂固的圈子文化,避免其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从而有效铲除山头主义、派系主义。国外学者早期研究认为,中共正是吸取了国民党军队的教训,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部队干部轮换来减少派系主义的影响。[12]陈云同志也非常重视干部交流制度在破除派系主义方面的重要作用,他在1982 年的一份批示中指出:“交流制度很好。一个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并不好,容易形成帮派。县级以上也应该轮换。”①陈云1982 年11 月25 日在中组部一份简报上的批示。
四、干部交流的行政逻辑
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是实现民族复兴历史重任的必要保证,也是时代发展提出的必然要求。实行干部交流制度的目的就在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升政府执政效率。干部交流蕴含着深刻的行政逻辑,且在县处级及以下领导干部的交流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一)优化领导班子组织结构
党政领导班子是由若干党政领导干部按照一定结构组成的有机整体,是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团结带领干部群众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集体,起着核心作用。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一个领导班子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民族结构、性别结构等方面并非完全科学、合理。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偏大、老中青干部比例失调、整体学历偏低、专业方向单一等是领导班子结构中出现的常见问题。领导班子内部成员之间因分属不同山头、派系而存在利益冲突,进而在工作中相互制肘的现象也非常突出。个别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内耗严重问题亟待解决。对于结构不合理、凝聚力不强、内耗严重的领导班子,通过干部交流制度,有针对性地对某个或几个班子成员进行调整交流,将来自五湖四海、德才兼备、公道正派的好干部充实到领导班子里,有助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消除领导班子的内部斗争,减少内耗,保持领导班子团结稳定,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创新党政系统管理方式
领导干部的任职经历会对其执政方式、执政理念产生重大影响。党的干部系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干部交流制度使其变得更加开放。新时期的干部交流早已不再局限于单纯的党政系统内部,更加强调要扩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跨地域跨部门交流任职范围以及畅通军地干部交流渠道。尽管党政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系统都是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体制上具有一定的趋同性。但我们同时也看到党政系统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系统在组织性质、结构、运行机制、绩效考核等方面都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党政系统通过行政命令调节各类关系,平衡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利益诉求,以社会稳定发展为最大责任;国有企业则通过市场机制运作,致力于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事业单位更多追求社会效益;军队系统相对特殊,以能打仗打胜仗为最高标准。各个系统在目标定位上的差异性也必然导致它们在管理方法上存在巨大差异。虽然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军队系统的管理方法不能直接迁移到党政系统,但这种管理经验可以在宏观上和理念上促进党政系统管理方式创新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在管理理念与方法上更加注重效率与公平,军队系统的领导干部更加讲求忠诚、更具有执行力,强调令行禁止。国有企事业单位与军队系统的领导干部调整交流到党政系统后,他们以原有的经验来管理政府机构,将企事业与军队的管理方式渗透到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绩效评估等各个环节,从而形成更加注重高效和执行的官场文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三)提升党政系统执政效率
干部交流的最终目的在于提升党政系统的执政效率,助力党的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当一个领导班子内耗过大,经常存在意见分歧时,可以将某个或几个领导成员交流出去,从而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效率。邓小平曾深刻地指出,“人员不流动,思想就会僵化”。[13]领导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单位、系统工作,由于对该地区、单位、系统的工作环境、工作模式和工作流程过于熟悉,容易思想僵化,对工作产生厌倦。当他们遇到问题时,习惯凭借以往经验、套用固定模式加以处理,思维模式单一、工作方法因循守旧、缺乏创新意识,对于工作的开展极为不利。将这部分领导干部调整交流到一个新地区、新岗位、新系统,使他们换一种环境,能够有机会去接触新事物,以全新的姿态去面对新问题、新挑战,有助于激发这部分领导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活力,助力党政系统执政效率的提高。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在其擅长的领域、岗位才能发挥出最大作用,因此,组织部门在进行人事安排时尤其重视人岗匹配原则。把那些政治表现好、具有特定专业背景、业务能力强的领导干部调整交流到与其专业方向、擅长领域相对口的工作岗位,做到知人善用,才能使其在新岗位上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党政系统执政效率。例如将具有经济专业背景和国有企业领导经验的干部交流调整到分管经济建设的政府岗位,将具有事业单位领导经验的领导干部交流调整到分管科教文卫事业的政府单位。长期以来,政府间的信息传导以纵向的信息交流为主,缺乏横向的信息交流。[14]在这种情况下,跨系统跨体制的信息传导,如政府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建立直接的信息交流渠道可能性较小,同一级别的不同地方政府之间也很少存在信息交流,地方政府之间及政府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干部交流则构建起了“政府-政府”与“政府-企事业单位”间信息交流的“软平台”。建立跨地域、跨体制的信息交流渠道,增强了不同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信息对称,有助于政府更加精准地进行决策,提高政府执政效率。梁丽芝的研究也认为公务员流动管理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政府效率的提升提供了条件。[15]
五、干部交流的经济社会逻辑
干部交流的落脚点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生保障,必然蕴含着深刻的经济社会逻辑。近年来,干部交流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就干部交流对经济增长、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效率、民生保障、环境保护、企业发展等诸多问题的影响作用进行了实证研究。徐现祥等人的研究证明了省长(书记)交流任职有利于流入地的经济增长绩效。[16]丁从明等的研究发现,官员更替显著增加了辖区内交通基础设施投资。[17]杨海生等研究了地级市官员交流对财政效率的影响,发现由地方官员变动导致的政策不连续性显著降低了地方的财政效率。[18]刘苓玲等以2003-2012 年我国省长、省委书记交流任职样本与全国30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面板数据,实证考察了干部交流对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影响。研究发现:省长、省委书记的频繁交流任职并不利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19]梁平汉等研究发现,地方领导干部交流会打破旧的合谋关系,从而改善生态环境。[20]王文忠等的研究发现主政官员更替所产生的政治冲击会显著促进企业创新。[21]
1982 年初,邓小平同志首次提出了改进干部的任期制,《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规定,党政领导职务一个任期为五年,这一规定打破了以往的任职终身制,领导干部具有了“政治生命周期”,一个任期就是领导干部的一个“政治生命周期”。作为职业政治家的各级领导干部为了获得政治上的擢升,必然将在任期内尽一切努力实现比前任更大的政绩,以获得上级组织部门的认可,这也就是周黎安提出的“政治晋升锦标赛”理论。[22]一直以来,我国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都以经济绩效为主要甚至唯一标准,因此,新交流调整到任的领导干部在这一政治激励下必将动用一切资源,推动“政绩工程”。政治权力变迁导致的政策不连续性及政企关系重构是干部交流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机制。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主体,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各项经济社会指标也主要依靠企业来实现,同时,企业也要获得地方领导干部的政治支持,以取得企业发展的各项便利条件。在世界上的任何国家,政府与企业之间都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存在着互利关系,即通常所说的政企联盟。政企联盟的维系必须要以地方政治生态的稳定、地方公共政策的连续性为基础。干部交流必然导致地方政治格局的变化、政策的不确定性,从而打破原有的政企联盟。从地方政府的角度看,领导干部交流到新的地区后,出于晋升的巨大压力,会通过人事调整、财政安排等方式促进地区企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从企业的角度看,企业为获得政治支持,具有强烈动机去迎合地方主要领导干部快速推动经济增长的执政偏好,尽可能通过推动企业发展帮助地方主要领导干部实现经济增长绩效。
尽管我国对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是以地方经济增长绩效为评价指标,地方主要领导干部有着强烈的动机推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增长,并将其作为任期内一切执政行为的中心,但我国也历来有着“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政治传统,保障和改善辖区内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也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追求。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指引下,这一效应将更加明显,新交流到任的地方主要领导干部将会在地方财政安排中尽可能向民生事业倾斜。同时,干部交流打破地区原有的利益关系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矫正扭曲的信贷资源配置结构,使民生领域能够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促进民生保障事业发展。
六、余 论
干部交流是新时代深化干部领导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举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干部交流的四重逻辑。但干部交流工作是一项科学性、系统性极强的工作,干部交流的开展并不意味着干部领导体制改革的自然实现,且当前干部交流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干部交流制度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干部交流工作的持续深入有效开展,需要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共同努力。
要充分认识和重视干部交流在政治、行政、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的重大意义,给予干部交流工作足够的支持和理解。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树立对于干部交流的正确认识,破除以往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上有抵触等问题。各级组织部门要将干部交流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和立法机构要从政策法规上给予干部交流以支持。
在建立健全干部交流的配套制度措施上付出诸多努力。通过建立科学的交流人选确定机制、完善的交流干部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严格的监督机制和统一规范的后勤保障机制,以弥补和完善干部交流现有配套制度的缺陷和不足,为更好推动干部交流的实践向纵深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干部交流制度。“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的热点词汇,反映了我们党的根本性质、执政宗旨和价值取向,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深刻为民情怀。人民是我们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干部交流的落脚点是不是人民,关键在于能否促进民生发展。干部交流的经济社会逻辑给出了这一答案,在开展干部交流工作的过程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干部交流工作的全过程。
2019 年最新出台的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为新时期更好地开展干部交流工作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引。要深入学习、把握并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畅通跨地区、跨部门、跨体制的干部交流渠道,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同时,干部交流也应把握度的问题,同一干部要避免频繁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