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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建线上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思考

2019-11-25范永飞马丁李胤丞

就业与保障 2019年24期
关键词:调解员当事人区块

文/范永飞 马丁 李胤丞

一、项目研究的背景

司法部2018年11月26日发布了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了促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重要意义。意见中指出“个人调解工作室是传统调解组织形式的又一创新性发展,是基层调解组织网络的有效延伸,各级司法机关都要充分认识到推动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性发展”[1]。此条意见的出台,展示了国家对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支持,也可以作为成立互联网线上个人调解室的政策依据。除此之外,在去年九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即日起施行。《规定》对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采取的方式方法、以及受理案件的管辖范围、在线处理起诉材料、在线证据交换、诉讼和证据材料电子化等方面都进行了相关规定。其中,第十一条规定指出:“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区块链电子存证技术的进一步确认。作为互联网技术与电子数据存证的新融合,存证上链给机构和维权模式创新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也为实体经济的资产上链和业务上链增添了更丰富的想象空间。因此我们认为,最高院《规定》施行对于存证上链的里程碑意义,不仅在司法解释层面确立了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而且进一步明确11类案件归属互联网法院的集中管辖范围,这意味着区块链存证的司法效力适用于多种互联网场景,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项目实施的可能性

如今,司法改革如火如荼,互联网法院也已成功试水,出于节省司法资源的考虑,使用非诉的方式解决争议成为了改革的重心之一,调解作为减少诉讼,节约司法成本,分担法院审案压力,提高效率的方式,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给网络空间提供专业的司法保障,2017年8月18日,根据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决议,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集中审理浙江省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六类涉互联网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开启了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新篇章。作为一家年轻的、充满朝气的全新法院,挂牌以来成绩斐然:自2018年5月1日。2019年4月15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共正式立案7372件,审结4532件,网上立案率96%,线上审理平均审理天数46天。试点工作已渐入佳境。杭州互联网法院还创立了全球首个异步审理模式,让当事人开庭不用跑。受此启迪,线上调解工作室也可以借助网络资源,进行线上调解,让当事人可以在不同空间参加调解,异步调解可以实现当事人异时、异地、异步参与诉讼活动,起诉、答辩、举证、质证、宣判等环节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各自时间登录平台以非同步方式完成一次成功的调解,实现让当事人在股掌之间,通过手机、电脑,利用碎片化时间,轻轻一键就可以参加万里之遥、异域时空的诉讼活动。异步审理模式被誉为“互联网时代对传统审判模式的颠覆性改革创新”,将大力提升网络空间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我们还考虑到,不同地区发展程度存在差异性,对诉讼与调解程序还模糊,因此司法利用率较低,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人们的法制意识更加浓厚,更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人们的法律观念不强,主要通过层层关系来“巧妙”地化解纠纷,再加上调解的特殊性,各地区调解委员会难免无法做到有效平衡,当事人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通过线上调解制度,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公正地做出判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在调解过程中,证据的收录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既然进行了互联网调解革新,传统的固证手段已经不能满足要求。我们联想到了电子区块链技术与调解相结合[2]。不同于普通存证技术,区块链存证由第三方平台联合司法鉴定机构、审计机关、公证处、仲裁机构等权威机构组成联盟链,联盟链的每一个节点形成共识验证节点,支持电子数据在区块链上的存证和取证服务。区块链的存证方式为多方参与的分布式存储,同时允许司法机构、仲裁机构、审计机构等多个共识验证节点在联盟链上共享电子证据,因此在理论上可以实现快速数据传输,不仅降低取证的时间成本,而且还能优化调解流程,提高多方协作效率。

综上所述,创建以区块链电子证据技术为支撑的互联网在线人民调解工作室,为当事人解决纠纷,开辟了另一条更便捷的渠道,顺应了最高法院的指示,增强了调解的公正性与效率,节约了纠纷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是一项利国利民,具有较好社会效益的大事业。

三、项目运行的模式

我们所研究的课题主要有两部分核心区块:一是区块链技术,二是线上人民调解工作室。研究的重点是使他们有机整合,从而实现一站式多元解决纠纷机制。

(一)线上人民调解工作室——为“个体户”赋能,实现“万家互联”

一人即是一个工作室,是我们传统调解工作室的常态,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整合这些“散户”入驻到我们的平台上,我们首先会打造一个第三方平台,在平台上我们会进行基础设施的搭建,然后制定平台规则,随后我们会走访散落在各地的调解员,把他们从传统的线下服务转移到线上平台上来,调解员可以在平台上注册属于自己的账号,我们给每个调解员充分地去挖掘他们的可能性。

在平台搭建之初,我们会鼓励专职人民调解员和一些有名望的退休司法干警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推动形成一支调解能力过硬的团队,为了使新入驻的调解员快速融入,我们会进行统一的线上培训,包括线上设备的使用以及线上调解和线下调解的区别和注意事项等。

待平台基础设施搭建完成后,我们会和当地司法局进行深度合作,在中后期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接各项业务。我们会主动开展辖区内一般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在社区内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主动承担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授课任务,让人民群众了解线上调解的优势。

盈利模式。线上调解平台采用盈利性和公益性相结合的模式,对于一般的民事调解咨询业务不收取费用,当涉及到需要用专业知识解决的纠纷时,我们会根据标的收取一定费用,另外,我们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一部分,会承接政府的大量案件纠纷,相应的会得到政府机关的财政支持。

为了促进调解员的积极性,在平台上我们会对调解员进行考核,从他们调解案件的数量,以及最终调解成功的案件量,来对他们进行评估,对优秀的调解员,平台会给予奖励,而对于消极应付的调解员,平台会给与处罚,严重者,将注销他的平台账号。

(二)区块链电子存证技术

项目的第二大特色就是区块链电子存证技术的运用。区块链电子存证技术等于把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固定储存在“证据云”上,调解员可以清晰的看到在各个区块链节点上的证据,证据可以被使用,却不能被改动,这也能极大地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习近平主席在阐述区块链与民生有怎样的关联性时明确指出:“中国在区块链领域中有非常好的基础,要不遗余力地推动区块链技术与相关产业的创新融合发展”,这也进一步明确了区块链技术在未来大有可为。

四、项目的市场前景

如今网上法律纠纷案件层出不穷,仅靠有限的法律资源远远满足不了市场的需要,而且最高法院相关法律解释的出台也论证了对个人调解工作室的迫切需求。当我们线上工作室进入扩张阶段时,完全可以和政府联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市场拓展,那时我们将以政府作为流量引入口,从而快速占领市场,取得巨大利润收入。

五、总结

在法律程序中,调解一直被人们所忽视,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动,国民法治意识的崛起,调解程序已经成为司法程序中一道迈不过去的坎,调解的作用也日趋显现。如何发挥好诉前、诉中调解的应有作用,是我们每个法律人都应该思考和探索的问题。而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推动建设互联网线上人民调解辅以区块链电子存证,是我们未来应该思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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