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归化非洲体育人才的可行性研究
2019-11-25陈卫峰
陈卫峰
中国归化非洲体育人才的可行性研究
陈卫峰
(广西大学 体育学院 球类教研室, 广西 南宁 530004)
对中国归化非洲体育人才的可行性展开论证。阐述体育技术移民的法理依据和归化非洲运动员必要性,鉴于中非社会经济体育的发展现状以及中非体育交流体制的建立完善,探索以承认双国籍为突破口的“归化”理论,吸纳非洲体育人才,互惠互利。建议中国体育坚持国际化发展方向,尽快完善中国体育人才归化制度的构建,把握中非体育交流合作深入发展的契机,优先拓展中非体育归化合作领域,为今后全面开放体育技术移民做好铺垫,加强人才库建设,为中国体育归化提供技术保障。
体育人才;归化;双重国籍;体育技术移民
我国体育强国战略,将更加注重奥运金牌的质量,“质量”是指奥运项目的国际影响力及后备实力。像三大球、田径、游泳、拳击等运动项目,都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田径和游泳又是金牌大户,得之者得天下。审视我国这些项目的水平,纵向比较已有所突破,横向比较整体仍比较落后[5],实现体育强国,就必须征服这座横亘的高峰,除了苦练内功奋力追赶外,还可以走体育归化这一捷径。“归化”一词最早见于《汉书·匈奴传下》,含义是“归顺”、“归附”之意。现指通过体育技术移民的渠道加入另一国籍,替国籍归属方参加国际体育赛事。国际实践证明,归化是促进体育人才国际化流动重要模式,虽存争议,仍被很多国家认同[4]。通常,体育人才的培养周期长投资大,为缓解这一难题,可选择归化正向模式,引进人才,为我所用。同理,也可选择归化逆向模式输出人才,释放己方过剩产能,缩小项目实力差距。对于“归化”捷径,我国至今无法突破相关法律障碍,难以启用[5]。进入21世纪,“体育归化”已被我国的众多竞争者广泛采用,面对严峻现实,中国岂能视而不见,我们当借中非交流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之际,探索尝试,优先开展归化非洲体育人才的实验研究,构建相关理论体系和实践体系,一旦时机成熟,我们将向世界敞开怀抱,迎接中国体育国际化发展的春天。
1 国际体育归化现状
纵观世界体坛,归化已然成风。譬如短跑名将费米·奥古诺德,归化卡塔尔后,创造了男子短跑两项亚洲纪录。2014年卡塔尔亚运会,巴林仅28人的田径分队就有18名埃塞俄比亚裔归化运动员。索契冬奥会韩国人安贤洙归化俄罗斯,为俄罗斯夺得3枚金牌。在日本有吴清源、小山智丽、张本智和等十多位中国运动员先后被归化,小山智丽曾在1994年广岛亚运会战胜邓亚萍夺冠。新加坡有王越古、李佳薇、孙蓓蓓、冯天薇、宁泽涛等中国运动员被归化,俄罗斯世乒赛新加坡女队战胜中国夺冠。俄罗斯世界杯法国队二度捧杯,功臣姆巴佩、乌姆蒂蒂等16名球员皆为非裔。伦敦奥运会英国依靠大量归化运动员斩获金牌季军。在欧美足球、篮球等联赛上归化球员比比皆是。以2013-2017年欧洲、亚洲篮球锦标赛为例,欧洲有16只国家队归化了来自20个国家的48名球员,亚洲有12只国家队归化了来自4个国家的25名球员[4]。绝大多数归化运动员的表现勤奋敬业,为归化国的体育技术发展做出了贡献。我国是反对体育归化的部分国家之一,从未归化过外籍运动员,但却被14个国家归化了50多名优秀运动员[4](见表1),中国成了人才博弈最憋屈的输家。
表1 1988-2017年中国运动员被归化情况
项目人数(个)归化国(个)项目人数(个)归化国(个) 乒乓球238举重22 篮球91游泳11 羽毛球55垒球11 跳水31击剑11 足球22射击11 体操22象棋11 排球21------
2 体育归化的法理依据
归化的本质是体育人才以体育技术移民方式的跨国流动,其背后必有相应的法律政策为依据,以发挥它们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国际法和本国的法律政策就是体育归化的法理依据。
2.1 国际法
体育人才属特殊人才,而归化的必要条件就是国籍。《奥林匹克宪章》规定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选派国的合法公民,如果运动员发生涉及所代表的国家产生所有的争议时,都由国际奥委会做最终裁决。合法持有2个或2个以上国籍时,只能选择其一国籍,代表它参赛。如果该运动员在国际体联认可的全球性锦标赛或奥运会、洲际运动会和地区性的国际赛事上,代表了某国参赛,就不得再代表另一个国家参赛。但相关的补充细则又规定:如果想改变国籍代表别国参赛,这名运动员必须在他改变国籍或者获得别国国籍满3年以后,就可以代表这个国家参赛[7]。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为缩小参赛国的实力差距,促进赛事的可持续发展,在规则和章程中作出某些规定,照顾弱队的竞赛需要,只要符合规则和章程规定的运动员都能代表某国参加比赛。例如国际足联规定,一个运动员只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才能代表足联中其它一个协会国的国家队出赛:(1)本人出生在该国;(2)其父或其母出生在该国;(3)其祖父或其祖母出生在该国;(4)在这个国家居住2年以上,年龄在18岁以上,没为其它成员国的国家队效力过。依据这些条件弱队可归化球员充实实力[7]。
2.2 本国的法律政策
每个国家都会根据本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国籍法》与人才引进政策和计划。2006年联合国发展报告指出,到2005年大约30个国家制定了人才入境政策或计划,其中就包括双重国籍的法规政策。据统计,目前世界上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大约90多个,它们基本都是发达或新兴的国家和地区,是世界人才争夺战的最大受益者。2010年,中国政府发布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简称《人才规划纲要》),中国已经开始把吸引海外人才提上议事日程。进入21世纪争夺人才的战争席卷全球,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等本来就默认或承认双重国籍,美国为了吸引全球最优秀的青年,把三分之一科学与工程的博士学位都给了外国留学生,并提供丰厚的奖学金,最终择其优才挽留成为“新美国人”。最近10年以来,美国每年接受的外国留学生都超过50万,而中国提供的博士生最多,可见中国是人才战的最大输家。为尽快扭转这一劣势,中国《人才规划纲要》出台了包括默认双重国籍、顶尖人才可以直接申请绿卡、绿卡入籍的“归化”渠道等七大政策法规[8],为引进全球人才开辟了绿色通道,这也为中国归化体育技术移民奠定了法律政策基础。
3 归化非洲体育人才的可行性
中国和非洲各国同属发展中国家,都有被列强长期奴役掠夺的悲惨遭遇,独立解放后,中非致力于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的改善,有着一致的政治抱负和民族追求,成为中非友好互信的压舱石。从南南合作、中非合作论坛到一带一路建设,中非交流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合作共赢,携手构建中非命运共同的意志坚如磐石,稳固了中国归化非洲体育人才的政治基础。
3.1 中非体育交流合作的概况
独立解放后的中国和非洲各国,重视教育在国家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作用,双方的体育交流合作正是基于这个大背景,慢慢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交流方式单一到多元化交流的缓慢发展进程。交流方式主要从体育外交、教育交流和其它形式交流等三个层面展开。20世纪中叶,足球是中非最早的交流体育项目,随后我国的优势体育项目进入援非视野,有乒乓球、体操、武术、篮球、排球等等[1]。高校教育交流、互派教师和兴建非洲孔子学院是教育层面的主要交流方式,经统计自1980—2016年止,北京体育大学和上海体育学院为非洲培养了131名体育留学生,其中硕士生28名,博士生10名[3]。55所非洲孔子学院有三个学院开设体育课程,每年培养学生1千多名,以后开设体育课的孔子学院会陆续增加。2005-2013年我国共向非洲30个国家派遣530名教师和志愿者,在25个国家展开了60个体育项目[3]。21世纪初,我国云南四川贵州重庆等省市与非洲在篮球、排球、田径等项目上加强合作,取长补短。2012年始中国少林寺每年为非洲培养20名武术学员,让中国传统体育在非洲扎根弘扬。2014年2月“南非中国体育交流协会”在南非首都比勒陀利亚成立,旨在促进中南体育交流,促进两国相关产业发展。2017年首届金砖五国运动会圆满闭幕,金砖国家的体育交流机制逐渐建立完善。2018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圆满落幕,中非就加强人文交往达成共识,包括体育、旅游等在内的50个文体旅游项目正式启动。可见,中非体育交流合作源远流长,是中非人文交往的生动写照。
3.2 中国有归化非洲运动员的现实需要
体育竞赛就是和平时期的无烟战争,人才是致胜关键,可见“归化”的实质就是体育人才的国际化争竞争[5]。美国虽是世界首号体育强国,但它仍不断大量归化优秀体育人才,中国体育正处在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攻坚阶段,面对已然成风的“归化”潮岂能无动于衷。
3.2.1中国体育遇到难以突破的瓶颈
中国的竞技体育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体育强国之路崎岖漫长,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运动项目有待突破。譬如足球、篮球、田径、拳击、男排等项目。田径项目曾有朱建华、王军霞、刘翔等领军英才,但无以为继,始终无法实现以点带面的整体突破,目前优势项目非常少,冷门项目成绩较差,分化严重。足球是世界最具影响力的集体项目,中国足球职业化快25年了,现已倒退为亚洲二流球队,实属罕见。将我们的男篮和男排的技术指标和世界强队相比专项能力差距较大,无法与世界强队抗衡。拳击是世界最普及的运动之一,2015年我国注册职业拳击运动员只有1千多人,而同期的菲律宾就有12万人,拳击强国古巴更多达30多万人,可见中国拳击整体落后并不意外。体育强国的标志之一就是有广泛的体育群众基础及深厚的人才储备,这正是我们最欠缺的,人才体系建设是制约中国部分运动项目发展的瓶颈,这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短期内我们难以突破之[6]。
3.2.2中国有归化非洲体育人才的积极因素
非洲体育人才济济,但优秀运动员流失严重,据统计非洲运动员或非裔运动员是全球体育移民最多的主体,主要流向体育发达国家或经济发达国家,长此以往,非洲自身的体育发展将遭受重大冲击。如果中国默认双重国籍,通过体育技术移民归化非洲体育人才,将给中非体育发展带来新活力,其内在的积极因素体现在:(1)中非体育项目具有一定互补性。中国的竞技体育强项主要有跳水、乒乓球、女排、武术(散打)、体操、举重、射击等,这些项目在非洲发展水平还比较低[2],我们可通过归化逆向模式输出人才,消化过剩的运动资源,缓解国内竞争压力,提高非洲的体育发展水平。非洲的竞技体育强项主要有田径、篮球、足球、棒垒球等。曾有大批非裔外援在华踢球,他们为中国足球发展做出了贡献。比如斯蒂夫、巴索戈、伊哈洛、米克尔、马丁斯、孔卡(非裔巴西人)、穆利奇(非裔巴西人)、埃尔克森(非裔巴西人)等名将。孔卡、穆里奇和埃尔克森等三驾马车曾率广州恒大俱乐部两夺亚冠王,首闯世俱赛4强。纵观世界田坛,非裔运动员占据半壁江山。肯尼亚、埃塞俄比亚的中长跑天下无敌,牙买加非裔短跑独领风骚,无人能撼非裔运动员的田径霸主地位,非洲族群优异的肌体特征和肌体机能鹤立鸡群。(2)中国国籍的吸引力不断提升。如果中国的双重国籍不放开,只能增强中国国籍的吸引力。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快速提升,已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内优秀运动员的收入水涨船高,加之还有较大的增收空间,已对非洲体育人才产生了很大吸引力,若再助其解决家庭的后顾之忧,一定能吸引非洲的体育精英。(3)情感层面的认同牢不可破。中非友好往来期间,中国曾对非给予大量无私援助,涵盖医疗、教育、铁路、基建等多个方面。1971年10月25日,中国在非洲的广泛支持下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并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鼎力支持互助让中非结下了兄弟般深厚的感情[1],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日益强大富裕的中国已成为非洲向往的乐土。很多来华的非洲运动员及普通百姓热爱中国,流连忘返,有些甚至把中国视做第二故乡,感情至深无以复加,可见情感层面的认同也是吸引非洲体育人才的积极因素。
4 建议
4.1 中国体育当顺应潮流,以开放包容自信的姿态接受新事物,把握中非体育交流合作深入发展的契机,拓展中非体育归化新型合作领域,大胆实践,加快相关理论研究,为今后全面开放体育技术移民做好铺垫。加强人才库建设,丰富国际体育人才信息资源,完善跟踪监测平台建设,为中国体育归化提供精准技术保障。
4.2 尽快完善中国体育人才归化制度的构建。首先,要突破限制,有条件承认双重国籍,实现单一为原则,双重为例外的法律认同。其次,坚持灵活性和原则性相结合,逐步承认双重国籍,放宽对绿卡的申请制度。最后,构建中国体育移民制度,即参照国际上比较成熟的体育技术移民制度,从项目评估、运动员技术识别、归化的配额制度、归化的弹性管理制度和归化的融合制度等方面健全制度。
[1]北京大学非洲研究中心.新中国与非洲国家的体育交流回顾[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33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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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白银龙,李学东.体育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归化运动员”现象研究[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15,31(5) :18-21.
[6]马肇国,孙侃然.“归化”运动员的国际趋势与中国对策[J].体育与科学,2017,38(4):109-114.
[7]杨永.中国体育人才归化法律制度研究[J].法制博览,2017(1):64-65.
[8]王辉耀.中国该如何应对“人才外流”?[EB/OL].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619/05113359238.shtml.
Feasibility Study on the Recruitment of African Sports Talents by China through Special Methods
CHEN Weifeng
(Guangxi University, Nanning 530004, Guangxi, China)
陈卫峰(1966—),学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教学和体育文化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