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LPR机制下城商行的挑战与应对
2019-11-21谭博仁吴庆跃
谭博仁 吴庆跃
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5号》(下文简称《公告》),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从报价方式、报价频率、期限品种、报价银行、计算方式等方面重塑LPR报价机制,向畅通“利率传导的最后一公里”迈出坚定的一步。本文尝试分析城商行在新LPR机制下受到的影响,为城商行“苦练内功”以更好地应对同业竞争提供相应策略。
新LPR机制背景
长期以来,我国市场利率向实体经济传导受到阻碍,货币政策难以有效直接影响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究其原因,在于“利率双轨”导致信贷利率传递中存在“存款利率刚性”与“两部门决策机制”两个淤堵点。前者主要来源于我国较高的居民储蓄倾向以及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后者则为银行表内FTP定价的两套体系,即一套基于市场利率,适用于金融同业市场的利率,以及另一套基于基准利率,适用于存贷业务的利率。
尽管市场利率下行,银行间流动性充裕,但一般贷款利率却无明显下降趋势,企业借贷成本居高难下,“融资难”“融资贵”仍是实体经济部门面对的主要困难。如图1所示,2018年以来,债券利率、银行间市场利率、票据利率明显下行,但同期的一般贷款利率却无明显变化。
由于长期以来贷款都以贷款基准利率为锚定标准,部分银行对此过于依赖,缺乏对风险的科学定价能力,造成了争先贷给国企、3A评级的大企业而对中小企业“敬而远之”的信用分层局面,进一步加剧实体企业流动性分层、融资身份歧视。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民企信用债净融资额为-785亿元,相比去年同期-398亿元,下降幅度明显,国有企业上半年净融资相比民营企业占据绝对优势(见图2)。在此背景下,为提高利率传导效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迫在眉睫。
新的LPR机制:打通政策利率传递渠道
与原有的LPR相比,新的LPR在报价方式、报价频率、期限品种、报价银行、计算方式上都有明显变化(见表1):
更改报价方式。LPR报价方式从原来的银行根据自身对最优客户的贷款报价,转为在公开市场利率上加点报价。18家报价银行形成自己的市场化定价,然后向中心以“MLF+加点”的形式报出LPR。其他银行则在LPR基础上自由浮动,以决定对外贷款定价。其中,MLF反映了银行平均的边际资金成本,加点幅度由各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降低报价频率。LPR的報价频率从原有的每日一次改为每月一次,于每月20日9时30分发布,且以5bp为最小变动单位。报价频率的降低有助于降低利率波动性预期,减少实体贷款利率的波动性。
增加期限品种。在原有1年期LPR的基础上,增加5年期LPR的报价。期限品种的增加强化了MLF利率锚定中长期贷款基础利率的作用。
增加报价银行。报价银行在原有的10家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的基础上,加入城商行、农商行、外资行与民营银行各2家。
改变计算方式。此前,LPR的计算以2014年《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规则》为准,在剔除最高与最低报价之后,对剩余报价行“上季度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占所有有效报价行“上季度末人民币各项贷款总余额”的比重为权重,以加权平均结果为LPR。本次LPR不再以加权平均值为准,而是在剔除最高与最低值后,求得算术平均,并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得出LPR。以算术平均取代加权平均,忽略贷款数量对报价权重的影响,无疑加大了中小银行对LPR的发言权。
新LPR机制下城商行面临的挑战
新LPR机制下,利率单边并轨改变了银行内部资金定价逻辑,对城商行业务结构、盈利模式、风险管理等能力都提出更高要求。
利差收窄,城商行传统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面临挑战
尽管贷款利率与公开市场操作利率挂钩,但存款利率仍然参照存款基准利率定价。考虑到短期内存款基准利率调降的可能性不大,商业银行可能面临利差收窄的压力。中国银监会在2013年的一项定量测算显示,如果实现完全利率市场化,银行息差收入可能下降60~80个基点,银行利润将降低一半。
利差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它不仅体现了银行自身的效率,还反映了银行所处的金融环境和社会资源配置的中介交易成本。我国银行业行业集中度较高,城商行数量多但个体规模相对较小,大部分城商行收入主要依靠存贷利差,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不高,收入结构比较单一。因此,此次LPR改革对城商行的冲击将远大于大型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
一方面,根据42家上市银行数据显示,城商行负债成本显著高于大型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2018年,四大国有银行的平均计息负债成本率为1.69%,而20家城商行平均值为2.86%。随着“非对称”降息的开启,存贷利差逐渐缩小,资金成本较高的城商行势必受到更大冲击。另一方面,新LPR机制下,客户对金融机构的选择余地扩大,优质企业议价能力得到提高,城商行信贷业务方面同业竞争也势必加剧,面对大型银行的竞争和挤压,城商行利差空间将进一步收缩。因此,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城商行经营稳健性会不断受到冲击,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面临挑战。
单边并轨,城商行FTP机制面临严峻考验
利率单边并轨下,城商行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我国商业银行现行贷款定价逻辑是以负债获取成本为起点,通过流动性管理成本、流动性错配成本、信贷息差以及风险溢价的调整,一步步推导出贷款定价,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然而,此次LPR改革要求银行在LPR基础上决定对外贷款定价,直接给出银行对外利率上限。“存款刚性”的存在则导致作为对外利率下限的存款利率短时间难以产生太大变化,银行内部定价面临“两头受挤”的情况,对银行FTP机制的要求更为严格。
相较于全国性银行,城商行在资金转移定价方面的能力相对落后。部分城商行表内FTP定价承载了过多管理层对于会计利润的诉求,仅仅起到了资金转移定价的表层财务核算作用,存在资金管理职能单一、资金使用安排不合理等问题。利率单边并轨对城商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情况下,通过科学化和精细化的FTP传导战略意图,实现存款和贷款的联动管理,成为城商行面临的全新课题。
风险偏好变化,城商行风险管理压力加大
对于风险筛选与定价能力不强的城商行而言,利率市场化对其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金融市场风险事件后,城商行同业存单发行量收缩,发行利率上行。受制于流動性降低的影响,大部分城商行风险偏好也随之降低。此时,利率市场化改革一定程度上会倒逼中小银行提升风险偏好,同时压低贷款利率,考验中小银行经营能力。
利率风险方面。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市场利率波动幅度加大、频率加快,银行利率风险管理将更加复杂。相较于全国性银行,城商行在利率风险识别、预警和对冲方面能力较弱,缺乏有效规避利率风险的机制和工具。在此基础上,叠加利差收窄的预期,城商行在市场利率波动中试错成本更高,抵御利率风险的能力将受到更大挑战。
信用风险方面。一方面,利率市场化条件下,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会加大城商行面临的信用风险。随着利率水平下降,高风险企业将更愿意向银行借款,而低风险企业则更愿意转向利率更低的大型银行,中小城商行面对的信贷市场充斥着大量高风险客户,贷款合约违约概率随之上升。另一方面,在利差收窄的情况下,为了维持原有收益水平,部分城商行可能扩大信贷规模,下沉资产,将贷款业务重点转移到高利率高风险贷款上,“以量补价”,引起不良贷款率上升,信用风险凸显。
回归本源,负债端的重要性愈发突出
新LPR机制下,贷款利率整体趋于下行,在此情况下,要提升或稳定利差,调整负债结构是比信用下沉更好的选择。尽管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存贷款利率要分开走,存款基准利率仍将保留相当长的时间,以免出现存款大战”。但根据“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再短期;先大额、再小额”的原则,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利率并轨后,商业银行的存款作用将愈发凸显。相较于全国性银行,城商行资产规模小,中间业务发展相对落后,其负债结构中套利负债(如同业负债、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相对较多,核心负债的占比较低。负债结构上的劣势会提高城商行资金成本,而负债成本压力则会传递到风险偏好上,最终影响城商行经营质量。
城商行的使命在于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区域优势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先天优势,只有立足于区域优势,利用好品牌、系统、线下推广、客户体验等要素,沉淀非价格敏感性核心负债,城商行才能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胜出。
新LPR下城商行应对策略
利率并轨的关键在于打破利率管制的思维藩篱,以市场法则替代行政管制,让银行更多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通过“看不见的手”为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为更好应对市场竞争,城商行应从加强风险管理、完善FTP定价体系、优化存款结构以及加快理财子公司设立四个方面入手,逐步培育自身竞争优势。
加强风险管理,稳定风险偏好
由于资金优势,大型银行通常会覆盖优质大中型企业贷款,中小银行的竞争焦点将主要集中于中小微企业贷款。在利率下行预期下,城商行不应为抢占市场、维持利差而冒然改变风险偏好,盲目扩大信贷规模,而应该保持定力,立足本地,集中精力发展本地客户融资需求,优化客户定价策略。
对于中小企业,随着银行风险偏好普遍提升,这部分企业的信贷利率大概率会提升,应对该部分客户进一步细分与筛选,针对其资金需求“急、少、短、频”的特点,整合审批程序,优化操作流程,加快审批速度。此外,加强中小企业贷款差异化战略,改进信贷策略,在保持资产质量的同时提升贷款收益。对于大型优质企业,其贷款利率大概率会下行,但城商行仍需积极配置该类企业贷款,稳定收益,提升资产质量。
完善FTP定价体系,健全科学内部定价能力
一方面,探索科学的收益率曲线,充分发挥FTP的战略传导功能。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城商行应根据市场变化不断优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体系,使FTP能有效反映市场资金价格变动。同时,完善市场信息收集机制,精细化FTP调整项,根据不同客户、渠道、业务等方面进行多维度、精细化定价管理,发挥FTP的战略导向功能。
另一方面,利率市场化将考验城商行的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利率市场化意味着利率波动、资金波动的加大。城商行需要优化风险内控机制,通过资产负债管理创新,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此外,城商行还应积极开发金融衍生产品,通过有效的金融手段以及适当的金融创新管理利率波动的风险。
优化存款结构,逐步降低负债成本
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存款是所有商业银行经营赖以存续的重要基础。城商行应在扩大客户群体的基础上,增加核心负债的占比,降低套利负债的占比,针对不同的客群执行差异化的定价策略,逐步降低负债成本。
同时,需进一步完善存款考核机制。一方面,可以将负债考核具体到条线或产品,细化考核标准。另一方面,随着MLF利率与贷款利率挂钩,MLF利率大概率趋于下行,积极申请中期借贷便利同样有利于降低城商行负债成本。
加快设立理财子公司,缓解利率市场化冲击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净息差将逐渐收窄。单纯依靠利息收入盈利的模式将难以维持较快增长。因此,发展多元化业务,增加收入来源或将成为银行业的重点。
银行理财子公司是一张“超级牌照”,其业务范围涵盖了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业务,可通过“线上+线下”的渠道销售,且不设销售起点,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理财子公司的设立,可以极大地提高自身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加强牌照协同与业务协同,有利于城商行打通多元金融服务销售渠道,增强客户粘性的同时,通过理财子公司拓展资金来源,增强流动性管理能力。
(作者单位:重庆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