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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体系性研究
——以浙江省域历史城市资源研究为例

2019-11-21霍晓卫吴奇霖

中国名城 2019年11期
关键词:文化名城名城省域

霍晓卫 张 捷 骆 文 吴奇霖

1 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体系性研究的必要性

1.1 作为“面”的城市与作为“点”的城市

城市历史地理学认为,“城市作为地球表面的一种地理现象主要有两方面特征:一是位置和分布的特征,二是城市内部地域差异的特征”[1]。因此,既要把历史上的城市放在一定区域里,研究城市分布和城市间的相互关系,即城市体系;也要把城市自身当作一个区域,研究其内部空间结构。前者所谈的区域可以理解为在相对较广阔的地域,诸多城市在地域空间中作为“点”和群体来研究;后者是将某座城市本身(主要是建成区)看作一个“面”的空间区域来分析。[2]

正是因为城市本身具有“点”、“面”两方面属性,而在以往城市规划学研究中,尤其是在历史遗产保护方面更多的关注其作为“面”的属性,侧重于研究其空间肌理、组织结构、功能分区等内容,其保护与展示研究也多从城市作为“面”的角度出发,而较少从区域视角综合考虑城市作为“点”所构成的城市体系的文化价值和保护展示策略。

从保护实践上来看,1982年的《文物保护法》中首次提出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标志着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及制度建设的开端。时至今日,已形成由“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历史文化名城”等保护层次构成的名城保护体系框架及理论方法,并形成一系列的配套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同时,围绕这一保护体系,又形成由“三法两条例”为骨干①,以及相关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地方法规及重要文件所组成的法律法规体系。现阶段,我国虽然构建了完善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但更多着力于历史文化名城作为“面”属性的研究与保护,而较少在省域范围内对历史城市文化资源的体系性进行研究与保护展示。

1.2 历史城市文化资源体系性研究的必要性

因此,在现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基础上开展历史城市文化资源体系性研究工作,具有其必要性。首先,对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的体系性研究将有利于推动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帮助省级管理者摸清家底,从而明确工作主次及重点,通盘制定合理的申报策略。其二,将有利于各城市依据自身在体系性的特点差别定位,塑造城市特色,提高在区域城市中的竞争力。第三,有利于理解现状城市体系,有利于认识和解决城市的体系性问题,探讨现今城市职能与定位的合理性,思考如何解决现状城市的体系性问题。第四,将有利于找到城市群、城市带的内聚性,从而科学制定城市集群化发展战略;同时避免文化趋同,发展特色,各美其美。第五,将有利于通过文化整合来实现区域性经济社会整合,可以避免在区域整合中潜在的因交通、产业等整合先行带来的摩擦。

1.3 浙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简述

浙江自南宋以来城市文化较为发达,现状城市化率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历史城市资源十分丰富。截止至2018年浙江省拥有10处国家级、10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名镇28处、名村44处、中国历史文化街区4处,省级名镇59处、名村102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50处。除了已有保护身份的名城之外,当前全省有11个地级市、20个县级市和33个县,这些历史城市都具有悠久的历史与一定数量的文化遗存,不同程度地保留了原有的格局与风貌。

2016年,受浙江省住建厅委托,清华同衡遗产中心研究室在浙江全省开展了历史城市文化资源潜力评估及申报策略研究专项课题,对全省历史城市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研考察,并在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体系性研究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性研究工作,本文所归纳的体系性研究观点及方法将主要以浙江历史城市研究实践为例进行说明。

2 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的体系性解读

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的体系性研究主要包括体系性解读、体系性评估、体系性保护与体系性展示。其中,体系性解读是评估、保护与展示的基础。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的体系性解读主要借鉴了城市历史地理的研究方法,通过对省域历史城市历史地理的梳理,得出省域城市体系发展的体系性认识。

2.1 体系性解读的认知方法

侯仁之先生总结出历史城市地理的研究内容应当包括:城址的起源和演变;城市职能的形成及其演变;城市面貌的形成及特征;城市位置的转移及其规律;地区开发和城市兴衰的地理因素等几个方面[3][4]。我们以侯仁之先生的核心理论为基础,构建了针对省域范围内历史城市体系性解读的认知方法,来探索省域范围内历史城市体系的形成、发展、分区等等的客观规律。

省域范围历史城市体系性解读的具体认知方法包括:解读城市诞生的地理环境、分析省域历史城市建置与地区开发进程、解读省域疆界范围确定及与历史交通变迁、分析省域文化分区以及线性文化遗产串联的城市体系研究等五个方面。通过梳理省域历史城市发展总体文化脉络、空间分布特征及不同时期、不同地理区域内城市发展特点,以帮助理解省域历史城市体系形成及空间分布的历史渊源。

2.2 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体系性解读

2.2.1 城市诞生的地理环境基础

从历史地理学来看,区域内的地形地貌、河流水文、气候等是城市诞生的自然地理基础,孕育了聚落与城市的产生及发展,并成为塑造城市特色山水环境与城市性格非常重要的因素。同一地貌单元中的城市具有相似的诞生背景,并具有较强的文化关联,而同一流域的城市在历史上则具有较强的经济文化交流,文化关联性也较强。

以浙江为例,根据地形地貌差异,浙江可以划分为六大自然区,主要包括:北部平原区、西北中山丘陵区、中部盆地区、东部丘陵区、南部中山区、滨海区。同为北部平原区的杭州、嘉兴、湖州等城市就具有较强的文化关联和相似的特质。而同为中部盆地区的金华、衢州等城市也有一定相似性。同时,根据河流水文差异又可以划分为八大流域区,主要包括:钱塘江流域、瓯江流域、椒江流域、甬江流域、苕溪流域、运河流域、飞云江流域、鳌江流域。位于同一流域内的城市也同样具有较强的文化关联性,如富阳和桐庐、仙居和临海等。

表1 浙江省区域开发进程表

2.2.2 历史城市建置与地区开发进程[5]

历史城市的形成是区域内城市体系生发及构成的一个侧面生动演示,历史城市的建置过程可以反映整个省域范围内各地区开发进程。从历史城市学角度来看,在建制沿革中,最具有地区开发指示意义的是县的建置。县在设置后少有罢并,比较稳定。因此,学界普遍将置县作为地区开发到某一程度的标志。

就浙江省设县的时空序列而言,可判断出浙江全省的区域开发进程为:浙江省总体呈先北后南,先平原后山区,先下游后上游,先内地后海边、海岛的开发序列层级。

分析省域空间开发进程背后的原因,有助于深入理解区域发展的阶段性历史特点。对于浙江来说,历史上区域内各发展进程阶段均存在主要动力因素,促进区域城市体系的发展与稳定。具体如下表(表1)所示。

2.2.3 省域疆界范围确定及历史交通变迁[6]

省域范围是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缓慢形成的,考察这一过程有助于理解当今省域范围内历史城市体系的文化内聚性,以及与周边文化区的内在联系。而从古至今区域与区域间、区域内部各城市间的交通则带来源源不断的经济、文化方面的交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市的面貌及文化特色。

比如就省域疆界范围确定及与周边区域的沟通来看,浙江省域边界是在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明廷将嘉兴、湖州二府改隶浙江后才基本稳定,并一直延续至今。因此嘉兴和湖州实际上与传统“江南”地区的省外其他城市具有更密切的文化关联。而现今各地级市辖境范围内的市县在历史上基本是由同一个或同几个设置较早的“母县”析置而来,因此具有一定的文化共同性和内聚性。

浙江省内各区域间、省内与外省相邻区域间沟通主要通过水路和陆路两种方式进行。在沿海地区,海路也是重要的交通方式。而近代陆地交通则经历了从传统驿路到近代公路、铁路的转变。

2.2.4 文化分区与历史城市体系解读

区域文化分区与历史城市体系存在关联。因此,识别省域文化亚区有助于理解现代城市体系形成背后的文化因素,从而有利于找到城市群、城市带的内聚性。

以浙江为例,明代王士性就根据浙江内部的文化差异将其分为浙东和浙西两区,又将浙东分为“宁绍亚区”“金衢亚区”“台温处亚区”[7]。此外,现代历史地理学者朱海滨则提出将浙江分为杭嘉湖宁绍区、温台处金衢严两个大区,杭嘉湖宁绍区又分为“杭嘉湖亚区”和“宁绍亚区”,温台处金衢严区又分为“温台处亚区”和“金衢严亚区”[8]。

两种划分方法重合度很高,王士性的分法主要是依据自己的经验积累和实地观察,而朱海滨则依据现代社会科学的研究和统计测算。值得一提的是,王士性还有一种强调地理环境基础性作用、并带有一定经济地理眼光的综合分区方法,即“泽国之民,杭、嘉、湖;滨海之民,宁、绍、温、台;山岭之民,金、衢、严、处”。有助于理解现今浙江城市体系与经济地理。

2.2.5 线性文化遗产串联的城市体系

线性文化遗产主要是指在拥有特殊文化资源集合的线形或带状区域内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族群,运河、道路以及铁路线等都是重要表现形式。线性文化遗产是解读区域历史城市体系发展的重要线索,也往往是今日城市带发展的内在文化纽带和促进地区整合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串联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设计开发文化旅游的天然主题性线路。

浙江省内的重要线性文化遗产包括京杭大运河嘉兴-杭州段、浙东运河、唐诗之路、浙江海防体系、浙江海塘、近代铁路、陶瓷之路等。这些线性文化遗产从不同的角度展现了浙江某一时代的重大事件和发展历程,而重要线性文化遗产甚至深刻影响了沿线历史城市的兴衰变迁,比如京杭大运河及浙东运河对浙江城市体系的塑造及影响、近代铁路对浙江城市体系的重塑。

3 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的体系性评估

3.1 省域名城评估标准的构建

由于已有完善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评估标准,因此省域名城评估标准主要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评估标准为基础构建。但为了方便在省域范围内对各历史城市文化资源进行比较,我们结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评估标准的出台历程,对现阶段《评估标准》背后的逻辑进行了梳理及分析,从而拆解出对申报准备工作更具指导性、同时便于体系性评估使用的分类指标,并进行了详细分析。

首先,《评估标准》里定量部分的指标可以解读为“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与“保护管理”两部分。其中,对文物、历史建筑和街区为核心的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定量评估是名城的核心标准,需要根据资源情况进行较为系统细致的评估工作来确认;而对于保护管理方面,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在技术、法规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局部改善这部分的分值。

其次,《评估标准》的定性部分经过分析归纳也可以分为:传统格局及历史风貌、名城价值、经济发展与名城保护关系状况等三大方面。其中,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也属于客观事实,可以进行相对准确的定性,故而在评估中,我们将定量评估中的资源分与定性评估中的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两项合并,作为考量历史城市硬性资源情况的综合指标。而城市的历史价值是衡量历史城市自身独特性和完善区域城市价值体系的重要指标,则需要对自身进行深入研究和挖掘,结合对区域文化体系的总体研究,进行恰当的总结和梳理。此外,经济发展与名城保护关系状况的主要关注点是历史城市申报为名城后应该实现的可持续保护与发展。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将评估指标综合归纳为:定量评估总分、定量评估资源分、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价值关键词以及经济发展与名城保护关系状况五大方面。

3.2 探索建立名城价值体系

3.2.1 价值在名城评估体系中的作用

在上述五个方面中,价值在名城评估体系中具有比较独特的地位。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目前对世界遗产的认定与评估已经形成了一套建立在突出普遍价值基础上的评估方法。我国在遗产评估与保护方面一直紧跟世界遗产保护领域主流思想,并对世界遗产评估及保护管理办法多有借鉴。因此,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评估领域中,也越来越强调对城市价值的挖掘,以及基于价值的保护与展示。

然而,以往历史文化名城价值评估往往“各自为战”,缺乏省域层面通盘进行的体系性研究。实际上,从省域层面构建名城价值体系,可以更清晰地看到历史城市如何在各自发展的同时讲述出一省发展的历史故事,也可以更明确的识别各历史城市独特的历史价值。

以浙江省为例,经过分析,我们将浙江历史城市的价值基本分为十二大价值主题,主要包括:史前文明、地区开发与管理、山水人居、产业手工业及商业、农耕文明、海洋文化、建构筑物、儒学及宗教文化、地方与民族文化、革命及红色文化、文艺与文化景观以及其他等。这十二大价值主题从方方面面编织出浙江省独特的文化面貌,在文化保护与展示工作中也具有相当的指导意义。

3.2.2 省域名城价值体系构建的意义

首先,构建省域价值体系,将有助于更好的讲好“地方故事”,并通过补充申报名城的方式来完善名城价值体系。在我国现行的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评估工作中,也十分鼓励价值独特或者能填补价值缺环的城市进行申报。在现有名城已有一定数量的情况下,新申报城市必须仔细研究自己的历史价值,尽量细致论述自己的独特性和与众不同之处,才能够提升申报成功率。同时,从单个历史城市价值与省域历史城市体系发展关联性的角度,部分历史城市因种种原因消失在现有省域区划图上,使得部分省域价值内容缺乏物质空间支撑。从完善省域价值体系角度考虑,可以通过开展挖掘搜集相关文化遗存(包括物质与非物质文化资源)、尝试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等多种方式来补充完善。如在浙江历史上较为稳定的明清十一府中,绝大多数府的行政管辖范围、中心城市及文化都被今天浙江省地级市继承下来,唯独原先的严州府已经由于种种原因消失在浙江行政区划图上,原严州府辖内没有任何省级或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从完善浙江省域价值体系以及突显严州府价值特色的角度考虑,可以通过推进桐庐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并考虑推进桐庐下辖镇分水、建德下辖镇寿昌申报历史文化名镇等各种方式来弥补。

其次,结合省域价值体系中各大主题,有助于突显各历史城市独特性。通过系统性的比较分析而提炼出浙江省域各历史城市的特色价值,不仅便于价值细化,彰显城市历史文化的独特性,对历史城市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与展示、城市设计、城市文化品牌等方面的城市特色塑造工作,以及发展文化软实力也大有裨益。

4 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的体系性保护管理

全面深入的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体系性解读与评估,可以有利推进省域层面的体系性保护管理工作,使管理者对本省资源的整体情况“心中有数”,更能够有针对性的完善名城体系、优化省级层面日常管理机制。

4.1 积极申报国家级名城、完善省级名城体系

在体系性解读与评估的基础上,针对评估得分靠前的历史城市,结合其在省域名城价值体系中的定位,可以鼓励或在省级层面要求其申报省级乃至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并提出基于城市物质基础的申报工作建议、基于城市价值的申报研究建议以及基于城市经济概况的保护发展建议。同时,针对在省级名城价值体系中缺失的城市,可以鼓励其通过文化挖掘、申报名城、展示利用等多元化方式,来弥补省域名城价值体系内容上的缺憾。

4.2 优化省级层面日常管理机制

在项目统筹方面,在充分掌握全省资源情况、充分认识资源优劣势的基础上,可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在省级层面组织推行有利于文化传承及民生的文化保护与展示利用大型项目。比如,针对省域范围内大型遗产线路,可以借鉴广东省南粤古驿道线路保护利用工作,将大型遗产线路的保护展示与体育、扶贫、休闲旅游等工作相结合,实现多渠道共赢。

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筹措与投入方面,可以借鉴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专项资金的工作模式,设立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专项资金,每年向省内申报对象重点投放部分扶持资金,促进地方积极开展保护实施工作。大型非常规项目也可以借鉴广东省南粤古驿道的做法,多渠道筹措资金、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利用社会经营管理收益补充南粤古驿道线路建设和维护资金,缓解保护资金压力。

在行政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可以借鉴浙江省工作模式,在省域层面积极建立“国家、省级两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体系的同时,通过颁布《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2年)来保障地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落实省级名城的申报公布,乃至直接指定制度的应用;以及针对保护不达标的城市,在省级层面提出“通报批评、入濒危名单或撤销称号”制度的应用;同时,结合保护管理日常机制的优化,实现省域名城名镇名村评估检查机制的常态化覆盖,突出对于省域层面名城体系保护管理的工作重点。

5 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的体系性展示

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分析既有数据,可以明确省域文化资源聚集区和聚集带。同时,如果将省域文化资源聚集区和聚集带与省域线性文化遗产、省域旅游规划及交通规划叠加分析,则可优化省域旅游及交通规划,推动文化资源的展示利用、促进“文旅融合”。

以浙江为例,通过GIS分析,可以在浙江省域识别出六个文化资源聚集区和四条聚集带,主要包括:以松阳、杭州、兰溪-建德、绍兴、宁波、湖州为代表的六大文化聚集区,以杭嘉湖、浙东运河、金衢走廊、瓯江上游等为代表的四条聚集带。叠加目前已有的交通设施及旅游文化区,可以看出这些文化资源聚集的区带在空间上与现有旅游布局存有一定的出入。从“文旅融合”的角度,下一阶段可以深化对资源的研究和从文化旅游角度的评估,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推动文化资源的展示利用及文化旅游的发展。

6 总结与展望

本文是对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进行体系性研究的初步探索,主要结合浙江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评估与利用潜力研究课题实践,尝试以体系性的视角对历史城市的价值进行解读及定位、对历史城市文化资源进行评估、对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给出整体保护展示建议。

结合当前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思路与目标要求,省域历史城市文化资源体系性的研究还有更多的发展空间,比如:围绕中华文明发展史以及国家文化发展战略要求,建立体现地方特色的省域历史文化保护体系;进一步优化文化传承利用布局、提升文化传承利用质量;全面对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从战略目标、空间保护格局、主体功能分区及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等四个方面为省域国土空间规划形成支撑作用等。

注释:

①三法两条例:国家法律三部,《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国性条例两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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