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我国脱贫工作的主要成效、当前面临的现实挑战及应对措施探析
2019-11-20许成科
许成科
摘要:从走出了中国特色的精准化扶贫道路、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等方面总结了建国以来扶贫工作的主要成就,认为当前扶贫工作面临着深度贫困在一定范围内仍比较突出、一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比较薄弱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从集中力量解决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多种渠道补齐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等六个方面入手下功夫、求实效。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扶贫工作;经验启示;未来展望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9)13-0024-03
建国7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样让中国人引以自豪的是,我国扶贫工作也取得了决定性意义的伟大胜利,赢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在建国70周年之际,全面梳理回顾党和政府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走过的艰苦卓绝的脱贫工作历程,认真总结其中的经验启示,思考在新时代如何继续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按时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于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国以来我国脱贫工作的主要成就
(一)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
建国初,受制于国内一穷二白的国情,加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遏制封锁,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面临很大的压力。这一阶段,全社会贫困人口数量庞大,贫困现象比较普遍,扶贫工作的重点为生活救济,旨在满足贫困人口基本的生存需要。截止1978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共有2.5亿,占到当时全国人口总数的25.97%。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至1660万人,累计减少近2.34亿人,创造了扶贫工作的辉煌历史。
(二)激发了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
贫困群众在扶贫工作中既是受益人,也是参与者,必须充分调动他们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创造性。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强调,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必须联合起来,引导农民群众努力摆脱贫困局面。从1978年开始,改革首先从农村起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让农民拥有了农业生产自主权,极大激发了劳动积极性,释放了巨大的减贫动力。新世纪以来,党和政府对脱贫开发提出了更高要求,就调动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采取了有效措施,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贫困群众既是受益主体,也是建设主体,他们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内生动力被充分调动起来了。
(三)形成了多维度共同推动的格局
综合来看,贫困问题涉及因素很多,既是经济发展问题,也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因此,开展扶贫工作要从多个维度发力。70年来,党和政府为了推动贫困群众摆脱贫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采取一系列惠民生、促发展的举措,在产业、金融、教育、社保等方面齐头并进:扶貧主体多元发展,从单一靠政府,到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参与;扶贫战略体系多元发展,从救济扶贫到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三位一体”体系;扶贫动力多元发展,从“给予式”向“造血式”转变;扶贫内容多元发展,从温饱扶贫到产业开发、文化建设、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并重。
(四)凝聚了全社会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开发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从工作实践来看,脱贫攻坚要依靠三方力量,即要靠党和政府领导组织,要靠群众自力更生,还要靠社会凝聚合力。建国70年来脱贫工作走过的历程,也是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不断参与、不断加强的过程。从建国初期社会力量逐步参与,到改革开放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再到新世纪以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做好扶贫工作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人多力量大,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让全社会都参与进来、行动起来,聚集社会资源和力量,激发资金、人力、技术、市场等各类要素的活力和潜力,共同促进贫困地区群众改变生存环境、提高生产能力、提高生活水平。
(五)走出了中国特色的精准化扶贫道路
增强扶贫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扶贫工作的实效性,一直是消除贫困问题的重点和难点。建国初期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扶贫工作只能是大范围的广义扶贫。到了改革开放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东南沿海等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农村地区的普遍贫困逐渐向区域性贫困转变。针对这一变化,我国主要采取了以县作为扶贫的基本单位,通过有目标地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缓解贫困。新世纪以来,我国贫困人口逐步减少,但分布更加分散,呈现出“点、线、面”共存的格局,这就要求扶贫工作从区域性扶贫单元向更加微观化、精准化的层面推进,工作重心从贫困县向贫困村转移,扶贫对象也从群体向个体转变,推动扶贫资源进村到户。精准扶贫能够防止扶贫资源的错配或遗漏,也能提高贫困人群的受益率,是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有效手段。
二、当前扶贫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深度贫困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比较突出
随着扶贫工作的大力推进,贫困人口总数在不断减少,但内生动力不足导致的贫困人口占贫困总人口的比重却在不断上升,这也表明越往后扶贫工作难啃的骨头越多,越往后脱贫难度也越大。全国各省区对本地区深度贫困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共认定深度贫困县334个,这些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为11%,相对于全国贫困发生率3.1%而言,要高出3倍多,说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在西藏、新疆、云南、甘肃等省份的一些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发生率高达14.6%,脱贫攻坚工作难度仍然很大。
(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仍然比较薄弱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道路、用水、用电、网络、通信、环境卫生等方面得到了很大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升。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一些贫困地区用水用电、出行交通、信息网络、就医上学、生产生活等各方面的公共配套实施条件与城镇的差距仍然比较大,发展的起点仍然比较低,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三)传统发展理念造成的扶贫工作弊端需要有效解决
在传统发展理念的影响下,很长一段时间里扶贫工作过于强调经济导向,这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必须经历的过程,有利于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生产问题和温饱问题。但单纯追求经济发展,其负面效应也日益暴露,随之而来的是环境污染、资源损耗、生态恶化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求我们必须重视扶贫产业发展与文化传承、环境保护、社会公平等方面的关系,有效化解单一经济导向下扶贫工作的弊端和不足。
(四)扶贫工作出现了新的发展不平衡问题
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在一些乡镇间、乡村间、贫困户间,出现了“两个不平衡”的问题,即:贫困户与贫困户之间、贫困村与贫困村之间的不平衡和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的不平衡。贫困户与贫困户之间、贫困村与贫困村之间的不平衡表现为扶贫项目落地、扶贫资金支撑、脱贫成效等方面的差异和不平衡;和貧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产生了新的发展不平衡。这两个不平衡导致农村群众在心理上产生不平衡,如果处理不当,会有更多消极影响,使扶贫工作成效打折扣。
(五)扶贫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精准扶贫治理体系已经建立,但这一体系合力的发挥、作用的体现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主要体现在:扶贫办指导专项扶贫,但能够真正有效支配的扶贫资金和资源相对较少,能够统筹调动相关部门的综合措施有限。行业扶贫具有局限性,往往主要投向联系片区或扶贫点,从行业整体来看缺乏统筹考虑和推动。社会扶贫的松散化程度较明显,与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缺乏有效配合,要真正在三者之间凝聚起合力还要动脑筋、出实招。
(六)脱贫后的返贫因素仍未完全消除
当前一些地区脱贫后再度返贫的因素依然存在:一是部分贫困户自身能力提升不够。在精准扶贫的国家战略下,为完成扶贫任务,一些地方采取以物质投入为主的方式,使精准扶贫成了全面救济,未能充分考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建设。二是疾病和灾害因素不可能短期消除。在一些深度贫困地区,自然环境恶劣、生态比较脆弱、地方疾病多发,很容易出现一旦受灾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生病,便会再度陷入贫困的局面。三是等靠要思想还在一定范围存在。一些帮扶部门没有从长远考虑,只求解决当前问题,不加以区分地大包大揽,给贫困户解急不解长远,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一些贫困户的惰性思想。
三、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工作成效的措施
(一)集中力量解决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问题
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深度贫困地区大多自然条件差、产业发展资源缺、生态承载能力弱、道路交通设施落后,自我发展能力不强,脱贫攻坚工作具有很强的外部依赖性。鉴于深度贫困地区的特殊性,建议中央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力度,集中财力优先解决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的难题,提升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充分挖掘和开发深度贫困地区的资源,提升和优化基础设施条件,加大各级财政对深度贫困地区的产业扶持力度,积极布局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增收效果好的产业,为深度贫困地区群众脱贫提供有效的产业支撑和持续发展的动能。
(二)多种渠道补齐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
政府部门是基本公共服务的投资主体,财政资金不足是贫困地区政府部门面临的普遍问题,使得这些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严重滞后。因此,应加大公共投资力度,尽快补齐贫困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要拓宽思路,围绕交通、医疗、通信、教育、信息化、社会保障等,建立健全以各级政府为主,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鼓励、支持贫困地区大胆探索,适度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和释放资源集聚效应,让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中,提升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改善软硬件环境。要结合贫困地区人口的发展趋势,合理规划和安排公共服务建设项目,避免资源闲置或错位,使公共服务资源与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有效衔接。
(三)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脱贫工作评估
要摒弃传统发展理念下以发展经济为主的考评方式,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脱贫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议探索引进第三方专业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民众评估等多种手段和方式,真正把群众支持不支持、满意不满意、有没有获得感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发展、文化传承、生态平衡、长远发展等作为重要考评内容,全面真实地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感受,增加群众的话语权,让脱贫攻坚工作真正成为利人民、利发展、利长远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还可以通过第三方社会机构和群众的视角,找问题、找差距、找思路,为地方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有益参考,便于更高效、更有针对性地开展脱贫工作。
(四)统筹兼顾解决好扶贫工作中的不平衡发展问题
脱贫工作从本质上来讲,就是要解决好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既要对贫困村贫困户加大帮扶力度,也要对非贫困村非贫困户加大发展力度;既要完成好脱贫攻坚这项当前最紧要的任务,也要完成好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对于扶贫工作中出现的“两个不平衡”问题,要加强调研,对症施策,精准发力,真正为贫困村贫困户找准穷根、找到致富路、解决发展难题,让贫困户和贫困村各有各的发展出路,各有各的发展举措,让大家都有奔头。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全局和大局出发,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结合起来,兼顾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协调发展,兼顾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共同富裕,合理规划、科学统筹、平衡发展。
(五)强化引导积极培育多元化的社会扶贫主体
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释放社会力量开展扶贫的潜能。各级党委政府应完善产业引导、扶持和支持政策,大力宣传和落实好国家有关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通过企业与贫困地区的县、乡、村直接对接的方式,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参与扶贫,带动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创业,大力输送技术、资金、人才、信息等要素,带动贫困地区发展,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致富。积极引导非政府部门、社会公益组织等民间团体参与扶贫,特别是要强化社会舆论引导,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既让各类社会组织热心参与扶贫,也要提升各类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加强指导监督,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愿意接受社会组织的帮扶。
(六)着眼长远不断激发和释放内生动力
只有实现了自我发展,才能防止再度返贫。精准扶贫不是单纯地给钱给物,也不是单纯地完成扶贫的指标任务,而是通过扶贫工作搭建平台,让贫困户在这一平台上认识和发掘自己的潜能,在国家政策、各类组织、项目资金的帮助下,依靠自身实现脱贫,通过自身的努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着眼长远,把挖掘农业农村资源、提升农民发展能力作为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完善土地流转制度,盘活农户资产,增加贫困人口资产性收益。要着眼提升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深入开展技能培训,加强帮扶式培训对接,推动贫困地区培训机构与发达地区培训机构、用工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就业率和增收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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