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
2019-11-19罗小丽
1948年1月,毛泽东亲自起草的《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仅1100多字,并对报告的负责主体、报告的内容、报告的撰写方法、报告的时间频率等都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
报告要“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
报告必须由书记亲自写。《关于建立报告制度》明确要求:“各中央局和中央分局,由书记负责(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都以身作则,在全党倡导亲自写文件。1958年毛泽东起草的《工作方法六十条》中第38条明确规定:“不可以一切依赖秘书,或者‘二排议员’,要以自己动手为主,别人帮助为辅。”1962年8月20日,毛泽东曾对人说:“我的文件都是自己写。只是有病的时候,我口讲,别人给我写……文章要别人写是很危险的。”在毛泽东看来亲自撰写文件有两个好处:第一,可以通过自己写文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真实情况;第二,开展调查研究就要求“一把手”深入基层了解一手材料,有利于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克服官僚主义作风。
报告内容包括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
毛泽东在《关于建立报告制度》中对报告内容也做了具体要求:“包括该区军事、政治、土地改革、整党、经济、宣传和文化等各项活动的动态”,内容要求十分广泛,不仅要求把情况进行综合汇报,更重要的是要求“一把手”全面把握所有发生的问题及其发展倾向,并要求“一把手”提出“对于这些问题和倾向的解决方法”。这就逼得写报告的领导同志必须下功夫去摸情况,并且思考问题。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长此以往,主要负责同志对所负责区域或领域中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工作会有一个更加全面的把握,其“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也会随之增强。
报告不能写得太长
《关于建立报告制度》对报告的送交时间间隔和报告的字数作了严格的规定。“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不要超过两千字……报告文字每次一千字左右为限,除特殊情况外,至多不要超过两千字”。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定期撰写报告时必须“言之有物”,不能说官话讲套话必须讲“干货”。
报告必须突出重点
毛泽东在《关于建立报告制度》中要求:分析问题要深入,对全部问题一次不能写完时,可以分两次写或者“一次着重写几个问题,对其余问题则不着重写,只略带几笔;另一次,则着重写其余问题。”毛泽东强调,综合报告的内容要简明扼要,文字要简练易懂,要一针见血指出问题所在。这些具体要求,增加了撰写报告的难度,保证了报告具有较高的质量。要撰写出符合要求的报告,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对待,深入分析问题,对重点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