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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国有企业党建问题中的“痼疾”与“新病”

2019-11-18张超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边缘化淡化党的建设

张超

[摘 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当前国企党建问题中“痼疾”和“新病”并存,这是由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工作作风、资源保障等诸多问题所引起的。破解这些问题的对策包括: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系,破解“不愿做”问题;探索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破解“不会为”问题;推进党建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破解“两张皮”问题;明确目标,严格标准,破解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充实资源,配强力量,破解党建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不强问题;集中整治作风,破解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虛化、边缘化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599(2019)05-0105-06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1]P176(为便于论述,后文中简称为国有企业党建“四化”)此次会议之后,国有企业聚焦“四化”问题采取了很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就总体而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四化”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在这些问题中,有的是长期存在却没有得到根治的“痼疾”,有的则是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出现的“新病”。“痼疾”和“新病”交织叠加,已经严重制约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对这些“痼疾”和“新病”把脉问诊,对症施策,已成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迫切之举。

一、国有企业党建“四化”问题中的“痼疾”和“新病”

在充分肯定当前国有企业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前提下,必须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四化”问题中的“痼疾”和“新病”认真对待。

所谓“痼疾”,就是“四化”问题中那些长期存在甚至有目共睹但始终没有被根治的“老顽症”。

“痼疾”一:不愿做党建工作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但是,那种认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硬杠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可有可无的错误观点仍旧潜存于某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意识深层。对这些领导人员而言,过去是认为党建工作不创造经济效益因此不屑于做党建工作,现在则是囿于中央和上级的严格要求不得不做党建工作,党建工作之于他们是一件额外的“负担”。

“痼疾”二: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两张皮”。这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当前使问题更复杂的地方在于,有些党组织出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心,希望以更高的要求、更多的措施推动企业党建工作不断上台阶,然而由于没有充分把握党建工作应该服务于中心工作的根本要求,加之采取的方法不科学,结果在工作实践中出现了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党建工作看起来热热闹闹,实际效果却不佳,[2]从而使“两张皮”问题更是雪上加霜。

“痼疾”三:党建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不强。党的十八大以来,那种把党务工作岗位当成“退休中转站”“干部安置所”的状况已得到很大扭转。但是,一方面,当前已配备的党务工作力量与党务工作者实际承担的工作量相比仍显相对不足:不少企业总部和二级单位的党务部门,多则十几人,少则几个人,却要承担综合协调、组织、宣传、纪检、工会、团委等多种职能。另一方面,部分党务工作人员能力不强,存在不适应、不会做的问题,有的企业党务干部年龄偏大,知识与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有的企业党务干部是新进的年轻人员,党建知识缺乏,党务工作不熟悉,更遑论有党建工作的专业化素养;还有的企业党务干部青黄不接,后继乏人。[3]

所谓“新病”,就是“四化”问题在新形势新情况下出现的新表现。

“新病”的第一种表现:对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功能定位把握不准。这是当前很多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二级单位或分公司面临的较为普遍的问题。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这是对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和功能的崭新规定。当前在落实这一要求中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方面,有些国有企业不知道“把方向”是指什么方向、如何把,“管大局”指的是管哪些大局、如何管,结果导致在落实这一要求上出现“不会为”的问题;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和国有企业把这一规定不断向基层延伸,导致有些企业的党支部也要搞“决策前置”,影响了基层行政负责人对生产经营工作的领导,由此又导致在落实这一要求上出现“乱作为”的问题。

“新病”的第二种表现: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应当说,全面从严治党对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和所有党员的要求都是一样的,但在实践中却出现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不平衡:一是“上下”之间不平衡:有的国有企业在集团层面加强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但是在二级及以下单位党建工作力度却层层递减;二是“左右”之间不平衡,不少的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由于缺乏统一的指导和规范,使得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个人特点与能力,基本决定了本单位党建工作开展的水平,由此造成同处一个企业的不同单位党建表现却参差不齐;三是“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之间不平衡,有的国有企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力度较大,但是对一般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缺乏有效手段,老党员思想退化,新党员身份意识不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不够。

“新病”的第三种表现:“形式主义”问题突出。对不少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而言,如果说十八大以前的问题主要是“无”和“少”的问题,如对党建工作不过问、不研究,党组织作用难发挥、地位不落实,党组织生活不经常、不健全等等;那么当前更多的问题则表现为“多”和“过”的问题,比如会议多、活动多、台账多,检查多、考核多,有的企业党组织为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要求所有工作留痕迹、建资料,做纸面文章,搞“花拳绣腿”,导致基层党务工作者和党员不堪重负,有苦难言。

二、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产生有着复杂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问题。很多人仅仅从经济角度看待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作用,而不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确实,国有企业是经济组织,应当追求经济效益,履行经济责任,但国有企业同时还具有政治和社会属性,还必须要履行政治和社会责任。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1]P175。对国有企业的这一定位决定了国有企业不仅仅具有一般企业所具有的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经济功能,同时还具有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政治和社会功能。但是,经济、政治、社会这三种功能和责任之间既有相统一的地方,有时又有不一致的地方,比如一个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多了,多多少少会影响它的经济效益。如何保证国有企业把三种功能和三种责任科学有效地统一在一起?关键要靠党的领导!就是说,党要在推动国有企业履行三种功能和责任过程中发挥领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的作用。没有党的领导,国有企业很容易沦为受资本逐利本性驱动的单纯的经济组织,弱化甚至丧失其本该履行的政治和社会功能及应承担的政治和社会责任。

(二)体制机制问题。这里边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同时并存:一是制度机制缺失问题,一是操作机制缺失的问题。制度机制缺失突出表现在对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具体内容、运行机制等缺乏明确的指导和统一的规范,这是导致目前在落实党章有关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功能作用的规定时出现“不会为”甚至“乱作为”的重要原因。操作机制缺失则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党建工作责任传导机制的缺失是导致党建工作力度层层递减的关键因素,标准和规范的缺失是导致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重要诱因,党务工作者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不完善是产生党务工作岗位缺乏吸引力、党务工作者热情不高、干劲不足问题的直接原因等等。

(三)工作作风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和要求,但是这些规定和要求大多是方向性和原则性的,要把这些重大的同时也大多是原则性的规定落实好,需要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在准确理解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深化细化具体化,甚至要进行创造性探索。但是有些部门和国有企业担当精神不足,创新勇气不够,“怕出错”“不敢做”,只能中央怎么讲就跟着怎么讲,“依葫芦画瓢”“上下一般粗”,只表态不落实、有传达无部署,造成中央的有关规定只能空转而不能落地。

(四)资源保障问题。党务工作者队伍中存在的专业化素养欠缺、能力不足、结构老化、青黄不接等诸多问题,重要原因是过去较长一段时期不少国有企业对党务工作人才的选任和培养重视不够,导致历史欠账较多,而改变这种现状又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而在党建工作经费和阵地建设方面,许多國有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经费短缺和投入不足,而是缺乏制度和标准,由此导致很多企业不知道经费该如何使用、阵地该建到什么规模,于是在实践中出现了两个极端:有的企业党组织把党建工作经费一直放在账上不敢使用,担心万一使用不当会被追责问责,而有的企业则在党建阵地建设上大搞形象工程,造成不该有的铺张浪费。

三、破解之策

弄清了现象及其背后的原因,下一步就必须为解决这些“痼疾”和“新病”寻找破解之策。

(一)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系,破解“不愿做”问题

一是加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教育,大力提高抓党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国有企业党委要利用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机制和活动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澄清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各种模糊和错误认识,牢固树立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搞好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建立健全责任传导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一方面要明确企业党委在管党治党方面的全面领导责任,使责任传导有势能。要通过制定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企业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使企业党委在管党治党上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构建自上而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势能。另一方面要严格督责考责问责,使责任传导有动能。建立党建工作责任书制度。推动企业党委与下属单位党委、下属单位党委与各党支部分别签订党建责任书,一级一级把党建责任压下去。建立经常性常态化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党委书记月工作例会制度。由企业党委在月工作例会上听取党群部门和二级单位党委当月工作总结和阶段性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下月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从而建立常态化党建责任落实机制。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基层单位党委(支部)书记“述党建”、上级党委“评党建”常态化机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力度在基层不衰减。严肃追责问责。把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作为企业党委巡察监督的重点,建立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问责清单,以问责倒逼支部落实党建责任。

(二)探索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破解“不会为”问题

加强制度设计,为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提供制度保障。中央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出台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指导意见,重点明确:(1)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具体内容,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三项要求的内涵作出较为清晰的界定;(2)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前置程序所适用的企业类型和层级,即决策前置在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等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适用情况,以及在集团总公司层面、集团所属二级单位乃至三级单位的适用情况;(3)明确决策企业党委直接决策和参与决策时的议事范围、内容和方式,即在区分企业党委直接决策事项和参与决策事项的基础上,再分别明确直接决策的方式、程序和参与决策的方式、程序;(4)明确国有企业党务工作机构的设置规范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标准;(5)明确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的各项比例、阵地建设标准等等。

完善领导体制,为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提供组织保障。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同时加强专职副书记队伍建设和力量配备,认真落实“四同步、四对接”要求,规范集团总公司和二级、三级子公司党的工作机构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推进党委日常工作统筹、组织、宣传、统战、群团、思想政治教育、信访维稳等相关职能整合,优化机构职责,充实党务干部力量,使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具备坚实的人员和机构支撑。

提高领导人员综合素质,为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提供能力保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二十字要求,按照“政治家+企业家”的标准,着力培养管企业的政治家和讲政治的企业家,[4]全面提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要把党委书记培养成为优秀的党委带头人和懂经营管理的行家里手,使其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把好舵,为企业的党建工作带好队。

(三)推进党建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破解“两张皮”问题

在价值理念上融合。坚持以党建文化引领企业文化建设,把党的优良作风和科学理论注入企业核心理念,把党的领导的光荣传统与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充分融合,使党的红色基因、优良传统、先进理论、独特优势成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

在谋划部署和推动工作上实现融合。企业党委要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中心工作同步部署、安排党建工作,注重在落实企业重大改革发展举措和完成攻坚克难任务中发挥党组织引领带动和组织动员作用,使党建工作充分融入到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中,融入到深化改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融入到高素质党员和职工队伍培育中。

在作用发挥上实现融合。创新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不断深化和创新“党员责任区”“黨员示范岗”等载体,实施“把党员培养成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把骨干发展为党员”的“双培养”机制,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改善和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重视发挥支部主体作用,找准党支部服务生产经营、凝聚党员职工的着力点,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手段创新,让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

在考评问效上实现融合。在考核党建工作时,除了考核党的自身建设外,还要把基层党组织服务和保障生产经营管理的绩效,比如改革创新、经营业绩、安全环保和人才管理等内容列入考核内容,以考核的指挥棒引导党的工作和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四)明确目标,严格标准,破解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

一方面,要通过健全制度规定确定企业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建设目标,为企业各级党组织建设提供明确的目标指向。在制定党组织建设目标时,要坚持统一规范与差异化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即对每个党组织必须完成的基础工作要作出统一规范和要求,并以严格的考核和刚性的约束确保这些工作做的扎实有效,做到守住底线;而对每个基层党组织根据自身情况开展的特色工作要赋予一定的弹性空间,并且要通过提供外部保障和强化正向激励来激发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做到亮点纷呈。同时,要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委、总支和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建立自我评价、上级党组织评价、下级党组织评价、党员群众评价等多层面绩效评价体系,对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科学考核,把考核结果同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的评先、评优挂起钩来。

另一方面,要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工作,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夯实基础,消除短板。要明确企业各级党组织工作职责,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职责,理顺党务日常工作流程,制定《企业党务干部工作实务》。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态度,重点制定党组织建设标准、党组织生活标准、党员队伍建设标准,阵地建设标准、经费配备和使用标准、考核评价标准,编订《党建工作标准化手册》。需要强调的是,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的标准和流程,目的在于通过规范的制度和严谨的程序解决工作开展随意性大和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而不是为了做形式、搞花样,因此要避免两种极端倾向:一是只重视制度和标准的制定而忽视执行,结果造成“制度闲置”和“程序空转”;二是过分依赖制度和程序而忽视思想工作的重要性,结果使一些人干事的劲头和创新的热情被严苛的制度和繁琐的程序所压抑和窒息,催生出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五)充实资源,配强力量,破解党建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不强问题

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支部班子。注重把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工作能力强,干部职工信任度高的党员干部选进支部班子,对不能胜任的及时调整,使支部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梯次搭配得到优化。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党支部书记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或其他负责人担任的做法,把支部书记岗位变成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

强化激励,增强党务工作岗位的吸引力。落实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同待遇、同考核、同奖惩的要求,对作出贡献的党务工作人员要从政治待遇、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等方面加强激励;探索在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中实行岗位补贴和奖励制度;推动建立“内部选聘提拔一批、上级挂职锻炼一批、合作平台推荐交流一批、下属单位任职培养一批”的干部流通体系,畅通党务干部流通渠道;建立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机制。通过多措并举让党务工作人员有地位、有作为、有奔头,激励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党务工作。

重视教育培训,大力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加强党务工作者岗位培训力度,建立全方位的党务工作者培养计划,分类分层开展教育培训,实现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全覆盖,要努力创造条件,通过挂职、下派、交流等多种手段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实践历练,培养一支精党建、懂经营的专业化、复合型党务干部队伍。

(六)集中整治作風,破解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一方面,要牢固树立企业党建工作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的理念,把企业党建工作摆在适当的位置。所谓“适当”,就是既不能否定党在国有企业中的领导地位,削弱党在企业中的作用和影响力,同时又不能搞过去极左年代的“政治挂帅”,搞脱离生产和业务的“空头政治”。毛泽东同志指出:“红与专、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是两个对立物的统一。一定要批判不问政治的倾向。一方面要反对空头政治家,另一方面要反对迷失方向的实际家。”[5]P3毛泽东同志的这段话同样适用于处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

另一方面,要切实把中央出台的有关解决形式主义问题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具体而言,要认真落实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国有企业中持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必须坚持以上率下、自上而下原则,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重点解决不落实、乱落实、假落实、少落实、慢落实、机械落实、应付式落实等问题,梳理各类会议、检查、考核,做到能合并的合并,能精简的精简,为基层党员干部松绑减负。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鼓励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的一些新部署和新要求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2]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当代党员,2018(19).

[3]山西省委组织部调研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四化”方面的表现及解决对策[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7(3).

[4]郝鹏.坚持用高质量党建引领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J].人民论坛,2019(12).

[5]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Solving the “Chronic Illnesses” and “New Diseases” in

Party Building in State-owned Enterprises

ZHANG Chao

(Department of Party Building,Party School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National

Academy of Governance,Beijing 100091,China)

Abstract:

At present,“chronic illnesses” and “new diseases” coexist in party building in state-owned enterprises,which is caused by problems in ideological understanding,system and mechanism,work style,resource guarantee and other aspects.To solve these problems,we need to take the following measures:complete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party building,in order to get rid of the problem of “being unwilling to do”;explore in 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for playing the leading role of the party committees,in order to get rid of the problem of “being unable to do”;promoting the in-depth integration of the work of party building with the central work of the enterprises,in order to get rid of the “two skin” problem;explicitly define the objectives and set strict standards,in order to solve the unbalanced development of party building;increase the input in resources and personnel,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s of lack of working forces for party building;and focus on rectifying the style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formalism.

Key words:state-owned enterprises;party building;weakening;fading;deconsolidation;margin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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