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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公证服务模式的创新与发展

2019-11-17姜文宇

现代交际 2019年18期
关键词:互联网+互联网创新

姜文宇

摘要:“互联网+”给优化公证服务模式带来了机遇,也暴露出公证服务中的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公证服务模式的发展与创新。围绕“互联网+”背景下的公证服务模式创新和发展问题展开讨论,从三个维度加以论述,希望能为推动公证服务模式创新和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 公证服务 创新 发展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18—0042—02

近年来,我国的公证事业不断发展,获得了为世界之瞩目的成绩。然而,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的公证服务的时代适应性不断削弱,借助“互联网+”优势提高公证行业的创新程度、推动公证服务模式发展,已经成为公证行业一项紧迫且重要的任务。毫无疑问的是,有互联网加持的公证服务模式将会是公证服务发展的大势所趋。然而,当前此项工作尚处于探索的初级阶段,实现道路上困难重重;因此,相关者必须加大“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公证服务研究力度,积极推动公证服务模式创新,促成“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全面覆盖。

一、公证服务模式创新的必要性

1.“互联网+”影响下的公证服务模式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互联网技术影响了市场产业发展结构,冲击了传统产业发展。例如,滴滴、优步等打车软件冲击了传统的出租行业。由于新兴产业可以借助互联网实现客户的精准定位,服务形式更加新颖,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因此更利于契合客户的需求,客户对服务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在如此形势下,互联网技术必然会逼迫产业发展变革,并使传统行业对自身的未来进行重新规划。对于公证服务行业而言,服务的模式和质量已經与现阶段客户的实际需求出现了一定的距离,如果公证行业想要良性发展,必须借助“互联网+”改革自身的服务模式,推动行业发展。

2.相关行业影响的公证服务领域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环境日益复杂,公证需求缺口越来越大,社会对公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由于公证是一个非常复杂且系统的工程,公证门槛相对较高,而公证需求属于社会刚需,在现有的市场条件下,如果政府方面的公证机构难以提供相应的公证服务,那么社会方面必然会催生出新的产业形式,弥补公证需求的不足。例如,中华遗嘱库的出现很好地满足了市场对遗嘱公证的需求,遗嘱保管方式妥善地解决了众多家庭的纠纷,解决了社会大众对公证的合理需求,也冲击了传统的公证服务,影响了传统公证的根基。

3.现代化公证平台威胁了公证机构发展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冲击了社会各行各业,当前阶段,社会各个阶层都对互联网技术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都了解了融合互联网技术的新行业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如此形势之下,很多省市的公证部门都与相关企业或是机构进行了共同研发公证平台的尝试,如上海、武汉、长沙等省市推出的“互联网+公证”服务,借助支付宝申办涉外公证,不仅提高了服务的快捷性,还保证了公证的质量,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与此同时,此项公证被法院认可,可以完全替代公证书。由此可见,现代化的公众平台能够发展成具备全面、妥善、可靠、便捷属性的公证平台,能够具备较强的公信力。与传统的公众平台相比,新的公证平台优势更多,更利于获得群众支持,因此,传统的公众平台有可能会被社会淘汰。

二、公证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背景下创新公证服务模式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如可以提高公证服务的工作效率,可以推动公证服务有效宣传,可以构建良好的公证服务氛围等。就现实情况而言,社会整体已经认可了“互联网+”背景下的公证服务模式是公众服务发展趋势的必然,公众服务模式的创新工作不断开展。然而,“互联网+”背景下的公证服务创新尚处于探索的初级阶段,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以如下两点最为严重:

第一,公证机构之间的交流不畅,容易导致重复投入问题发生。我国公证机构关于“互联网+公证模式”的探索主要集中于网上申办、平台预约、公证社交平台建设,且公证社交平台建设是主要目标。然而,由于不同的公证机构之间信息不畅,缺乏有效的交流沟通,这导致公证社交平台建设大多处于自我研发、运行模式之下,闭门造车导致大同小异的公证社交平台不断涌现,既影响了公证服务的改革,也浪费了宝贵的人力、财力和资源。第二,快速崛起的第三方互联网企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当前阶段社会对公证服务的需求量较大,而政府相关部门所能提供的公证服务相对较少,这为第三方互联网企业的快速崛起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第三方互联网企业的出现为研发新型的公众平台、合理使用网络信息技术等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第三方互联网企业属于盈利性机构,在落实公证服务时可能会在利益驱使下作出影响相关方合法权益的事项,且当前阶段国家方面尚无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作为监管条例,第三方互联网企业的行为可能会比较随意,抢占公证机关公证业务等问题的发生概率会不断增加,既可能阻碍公证服务的发展,也可能对公证机构的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完善“互联网+”背景下公证服务模式的策略

1.建设信息化公证应用平台

首先,建立官方的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为公民查询公证信息提供相应的途径,为公证机构进行对外宣传提供载体。众所周知,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网民,这必然会引发新一轮的公证应用平台建设浪潮,微博、微信社交平台必将成为公证机构对外宣传的重心。如果能够很好地利用上述公证平台,不仅能够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解决一般公证问题,还能提高公证服务的交互性,保证政府部门服务对象的稳定性。其次,建立网上申办公证平台,为民众提供包括网上申请、网上预约、资料上传、付费等服务在内的民事公证申办平台,引导民众自主完成相关的操作,可以减少公证办理的时间、减少当事人往返公证机构的次数,还提高了公证办理的效率。最后,建立电子数据网络保存平台,保存当事人公证使用的相关信息,确保相关证件信息等时刻处于公证人员监督之下,利用电子数据出具公证文书,优化公证服务模式。

2.建设公证信息数据库

首先,建立公证电子档案,及时将纸质公证卷宗录入电脑,利用电子文档提高公证服务的效率,优化当事人的公证服务体验。值得一提的是,公证信息的电子化是耗费时间、精力、财力的巨大工程,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政府机构方面应该积极联系第三方,合理使用相关技术。其次,共享公证信息数据。由于当前阶段,我国的公证部门之间普遍存在信息交流不畅问题,这容易影响公证服务的发展,还容易出现重复建设投资问题。借助公众信息数据库实现公证信息数据共享,有利于提高公证信息的利用率,扩大公证行业的社会影响力,改善公证行业的形象,推动公证服务改革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公证能够为社会各界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市场需求是公证发展创新的内驱力。在“互联网+”时代,公证服务的内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证行业必须正视互联网时代,牢牢把握时代给予的机遇,科学定位,合理运用各种网络技术打造新型的公证模式,快速适应新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职能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公证服务更好的契合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更好地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保障公证行业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沛佩,李运洪,孟宇亮.“互联网+”时代下公证机构的创新与反思[J].中国公证,2016(5):46—50.

[2]马成林.互联网时代公证服务模式的创新策略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6(31):113—114.

责任编辑: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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