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思考
2019-11-17
全球海洋治理是国际社会应对海洋问题的整体方案与积极努力,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海洋强国,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正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题中之义。
时代背景
冷战结束是全球治理时代到来的重要时间界点。自20世纪90年代初冷战结束后开始,全球范围内多层次、多主体的治理机制大量涌现,全球治理获得了更为强劲的动力、更为具体的目标、更为广泛的文化土壤以及更为广博的认同基础。在此时空背景下,全球治理理念与实践快速发展。全球海洋治理则是全球治理在海洋领域的具化和应用。当前,全球海洋治理正处于酝酿渐变的形成期,也是百舸争流的博弈期。海洋问题对人类活动的影响日益深远,海洋作为国际竞合舞台,其作用日益凸显。在我国由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迈进的征程中,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是应对海洋问题、完善海洋秩序的时代邀约,是实现中华民族“向海而兴”的必由之路,亦可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人海和谐”的范式模板,具有时代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治理赤字凸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21世纪,人类进入了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的时期”。随着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加速发展,人类大规模挺进深远海域,迎来了开发利用海洋的新高潮。但海洋治理主体间的竞合博弈日趋激烈,治理客体问题十分突出,海洋污染、生态失衡、资源开发、海上安全、海洋争端等问题层出不穷,国际海洋秩序面临失调、失约、失效的风险,海洋治理的软弱性、滞后性和有限性暴露无遗。
海洋生态环境承压日甚。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自然生态系统,是人类的生命线,但人均可利用的海水资源却十分有限。海洋是21世纪的希望,但近年来,海洋污染加剧,海洋正成为“人类最大的垃圾回收站”。海洋治理机制缺陷显现。现有的全球海洋治理机制是二战结束后的产物,是由联合国和主权国家相互补充协调的海洋秩序,《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为国家管辖外的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顶层法律框架。不可否认,现行的海洋治理体系为和平利用海洋、协商解决海上争端提供了重要的谈判平台,为维护国际海洋秩序奠定了关键的法律基础。但随着海洋治理客体向纵深发展,跨界污染、海洋塑料、海洋酸化、海洋保护区、海洋新疆域(指随着人类活动拓展而得到进一步开发利用的深海极地)等新问题不断涌现,以议题为导向的海洋秩序和国际规则亟待发展完善。与此同时,美国作为全球海洋治理体系的主要角色之一,对全球海洋治理的引领性却日益弱化,同时还注入了破坏性的行为。
(二)国际竞争加剧
海洋在国家战略博弈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当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的国际规则进入调整和改革的关键时期,主要大国加速布局,纷纷推出自己的海洋战略、发展规划,宣示立场和雄心,抢占全球海洋新秩序的制高点。
美国尽管不愿承担当下全球海洋治理的领导义务,但却丝毫没有放慢发展海洋开发能力、超前经略海洋的脚步。美国还不断推出“印太”战略、“全球介入”等新概念、新理念,欲藉此保持左右全球海洋事务的“杀手锏”。欧盟作为全球海洋治理的首倡者,致力于巩固自身在海洋治理体系中的“标杆地位”,逐步完善海洋治理内涵,2016年,欧盟提出“国际海洋治理”的概念,欲继续发挥引领作用。此外,俄罗斯2015年新版《海洋学说》提出确立俄在全球海洋事务上的“领导地位”,强调维护海洋战略空间;日本出台《海洋基本法》等,提出“海洋法治”和“自由开放的印太战略”;印度先后发表《海洋学说》和《确保安全海域:印度海洋安全战略》,海洋战略视野从印度洋拓展至印度洋-太平洋,欲扮演地区“净安全提供者”。新一轮的海洋治理博弈已拉开序幕,各国摩拳擦掌,未来国际海洋治理长远性制度安排的竞争势必更加剧烈。
(三)国家利益拓展
海洋对我国发展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议上强调,21世纪,“海洋在国际经济发展格局和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更加显著”。
“向海而兴”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国家战略。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意愿和声音渐强。作为负责任的世界大国和崛起中的海洋强国,中国理应加入引领海洋治理时代的排头兵行列,为治理体系的演进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中国是全球海洋治理的“后来者”,但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全球海洋治理的议程上,中国只是迟到,不会缺席。目前中国是个海洋大国,却远谈不上海洋强国,在海洋治理问题上面对的挑战纷繁复杂,甚至与日俱增。中国是半封闭的大陆边缘涉海国,外部海障环生,地缘政治形势复杂,海上强国虎视眈眈;国内全民海洋意识不强,海洋监测管理滞后,为全世界提供海洋治理公共产品的能力还十分有限。纵观古今,重陆轻海、倚陆弃海的历史时期皆国运艰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补强短板、经略海洋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中国成为海洋强国之日,必将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时”。
治理理念
全球海洋治理包含价值导向,需要海洋伦理观念支撑。当前,建构在西方理论基础上的海洋治理具有“重博弈轻合作”的倾向,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则带有强烈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海洋治理思想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观照,以建设海洋强国为根基,以平等尊重、合作共赢、绿色可持续为导向,构成了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理念支柱,这是在国家海洋力量积累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是对中国传统海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亦是对西方海洋强国治理理念的扬弃,为全球海洋治理注入了中国理念。
(一)以和平正义为特质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我国所倡导的全球海洋命运共同体始终坚持以和平为特质,与掠夺主义、殖民主义、强权主义等格格不入。在船坚炮利的帝国主义时代,中华民族经历了一段屈辱的“被治理”史,对恃强凌弱的霸权主义行径深恶痛绝。我国是“优进优出,两头在海”的开放型经济体,对和平稳定的海洋环境有依赖性。中国追求的目标是全体人民的幸福,而非资本的逐利扩张,一个开放、包容的中国的海洋强国之路遵循的是和平崛起。
(二)以合作共赢为导向
“全球海洋治理是超越单一主权国家的国际性海洋治理行动的集合”,包含了国家间合作、区域性合作以及全球性合作等多个层次,合作是贯穿全球海洋治理各个层次的主题。我国倡导的全球海洋命运共同体应以合作共赢为导向。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证明,惟有打开大门、精诚合作、优势互补,才是社会进步的康庄大道。中国主张同舟共济,携手抵御海洋风险,参与协商建制,共同开发利用海洋。中国在发展海洋经济的过程中,主动推广技术,注重利益分享,为发展中国家发展海洋事业提供资金、人才、技术支持,与发达国家合作开展海洋科研项目。中国提倡的全球海洋命运共同体将是一张互利合作的大网,共同捕获海洋给予人类的财富之鱼。
(三)以人海和谐为追求
海洋孕育哺育着人类,人类应尊重海洋价值、优化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反哺而非伤害海洋。全球海洋治理的行为体是人,客观对象是海洋及围绕海洋而衍生的一系列矛盾冲突,其终极目标是实现海洋的善治和可持续利用。道法自然、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深深根植于中华文明之中,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中国政府和人民的自觉追求,美丽中国需要美丽海洋,而海洋是全人类的海洋。中国主张构建全球海洋命运共同体,即要从全球海洋的整体视角来促进海洋开发利用与环境资源保护的平衡,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方向发展。
参与路径
海洋关系到人类发展的前途,全球化时代各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路径不尽一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实现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指明了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大方向,体现了和平、合作、和谐的海洋观,也为新时代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确立了基本原则,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
(一)由己及人
中国是一个崛起的大国,中国的国家海洋治理是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组成,也是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先行基础。一个在改变自己、完善自己的中国将深刻影响世界。只有把自己的海管好了、治好了、用好了,才谈得上引领全球海洋开发利用,提供海洋公共产品,才能有效协调各国关系,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因此,参与全球海洋治理首先要“练内功”,从自我改革启航。要大力发展我国开发利用海洋的能力。要厘清国内海洋管理体系体制,切实贯彻执行陆海统筹的原则,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以超前的战略眼光,加强中国海洋治理体制的顶层设计,统筹组织国内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议程的相关部门,形成对外合力。
(二)由片到面
全球海洋治理是海洋治理在全球层面的延伸,主要指向区域海洋治理和公海治理。全球海洋治理,是要理清“海”,治好“洋”。目前我国在全球海洋治理领域力量有限,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要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所取舍,有所侧重。首先要守住我国的海洋权益,在涉及领土主权的核心利益问题上,在涉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通道问题上,陆海统筹,文武兼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维护国家核心重大利益的能力。其次,抓住有利时机,适时走向印度洋,走出西太平洋,加强地区合作,巩固海上大通道。最后,就远洋海洋保护区建设、海底资源开发,两极地区活动等问题做好能力和舆论上的准备,在适当时候,在联合国框架下,就具体领域召开国际大会,引进设立国际海洋常设机构,为我引领制定全球海洋规则、经略公海大洋、角逐极地深海做好铺垫。
(三)先易后难
我经略海洋应从软议题做起。要利用已有的国际海洋话语平台,积极参与全球议程,建立多层次的海洋合作平台;要高度重视涉海国际规则的制定和解释,适时提出我方立场和关切,提高我在世界海洋事务管理过程中的话语权和能见度。在具体议题上,可以从深化海洋科学合作、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等相对低敏感的领域率先入手,树立我国负责任的海洋治理大国的正面形象。然后逐步走向海上联合执法、海洋技术开发合作、海洋数据信息交流共享等次敏感领域,以提供海洋公共产品为依据,切实提升我海洋治理水平与能力。最终再触及海底资源开发共享、海洋政策协调发展等涉及主权的核心敏感领域,在全球海洋治理中坚持公平正义,占据引领者的优势。
主要政策
中国要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制度建设,维护海洋权益,提供海洋公共产品,展现大国担当,要秉持开放包容的心态和兼收并蓄的理念,在遵守现行国际秩序与规则、尊重国际法与国际义务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甚至引领新规则和新秩序的塑造。正如习总书记指出的那样,“要在国际海洋规则和制度领域拥有与我国综合国力相称的影响力”。
(一)海洋国际秩序领域
中国作为全球海洋治理的后来者,应在支持《公约》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倡导“全球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全球海洋命运共同体,旨在塑造人类与海洋和谐统一的海洋观,将个体的海洋私利置于全球海洋共同利益之中,以合作、和谐的共同体发展引领个体共赢发展。“蓝色伙伴关系”是构筑全球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基本细胞。“蓝色伙伴关系”建立在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为务实推进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文化交流多领域合作提供了机制性的平台,建设成为“共促海洋可持续发展的互信共同体,共享蓝色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共担海洋环境和灾害风险的责任共同体”。
(二)保护海洋环境领域
海洋生态保护是当前海洋国际合作与竞争的前沿,深海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已成为国家间海洋政治、外交和经济斗争的热点。中国应有重要利益攸关方的自觉,将防止海洋污染、阻止海洋环境恶化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以科技为先导,创新科技研发,大力发展洁能治污技术,在塑料垃圾处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打造样板工程,努力突破制约海洋生态保护的科技瓶颈,为自身构建技术高地。
(三)发展海洋经济领域
我国海洋经济正处于蓬勃发展的上升通道,已成长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已初步具备了与世界分享海洋发展成果、与国际社会共同挖掘“蓝色经济”发展机遇的能力。要共同推进海洋空间开发,发力海上通道建设,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重点推进目标。要合力打造海洋产业链,重点布局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海洋生物技术、海水淡化、深海资源技术等产业。要创建海洋经济发展的国际合作体系,可以全球蓝色经济伙伴论坛等平台为抓手,积极构建高效、平等、务实的海洋经济合作体系。
(四)维护海上安全领域
海上安全问题是全球海洋治理不容回避的重要内容,合作安全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必然之路。我国发展海上军事安全力量是为了有效担负起维护国家发展和海上权益的责任,也是为遏制战争、维护海上和平安全提供中国力量,是“以战止战”的中国智慧和“兼济天下”的中国情怀,我应着力加强自身海上安全力量建设,在人道主义救援、打击海上犯罪、危机管理处置等领域提供更多公共产品,为海上安全秩序铸造军事支柱。与此同时,要积极配合涉海国际组织工作,与各国签署双、多边海上安全磋商机制,妥善协调各国关系,努力构建全方位、重合作、可持续的全球海上安全体系。
结语
我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基于人类治海治洋的基本需要,以推动建设全球海洋命运共同体为指向,秉持开放、包容、和平、合作、和谐理念,且有着大国担当精神,会积极兼顾中小国家利益;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彼此纠纷;通过互利合作,发展海洋经济;通过共同应对,化解安全威胁;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由己及人、由片及面、由易到难的路径,循序渐进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在建成海洋强国的同时,为全球海洋治理做出真正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