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善研究
2019-11-16孔繁晨
孔繁晨
伴随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化科学化发展作为目前我国历史乃至当前发展的主要模式,虽然为国家创造了巨大经济财富,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全球变暖、臭氧层被破坏、酸雨污染、森林沙漠化、淡水资源锐减、珍惜动植物灭绝等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生态环境被破坏,不仅是自然界的灾难,也给人类生命健康带来威胁,使人类遭受巨大的灾难。本文就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发展现状及其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研究其具体完善措施。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神速,其中工业生产为GDP的增长贡献最大。但伴随经济增长的同时,环境也遭到了较大破坏,生态逐渐失衡。为此,我国出台了不少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更加大了对环境破坏的法律打击。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相关的法律体系,本文对目前环境法律体系的现状与缺陷进行了分析,并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对策。
一、中国环境法律体系的发展及现状
(一)中国环境法律体系的发展
随着中国近几十年工业和科技的发展,致使环境污染问题也越加严重,面对如此恶劣的环境问题,新中国成立至今,领导人也对环境日益重视起来,从1979年中国对环境专门立法,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81年《国务院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1989再次颁布了环境保护法,2014年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法律体系。这些法律的颁布可以体现环境保护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其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深思和分析,新的环境法虽然在环境生态建设上有着很大进步,但立法完善方面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认知环境保护的正确价值观以及立法理念,保障环境法能够科学完善的实施。
(二)中国环境现状
工业化发展是空气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雾霾天气持续出现不仅影响了城市的美观,更影响了我国居民的身体健康,环境的污染也使我国人口疾病率不断上升。不仅是中国,从世界各国的发展和现状来看,环境危机已经波及到世界范围内的每一个国家,各国都在加紧保护试图改善生态环境现状,但效果虽有,却只是一定程度上减缓了环境破坏的速度。人类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寿命却越来越短,环境污染带来的问题值得每一个人重视。因此,环境立法是国家改善环境的首要任务,只有生态环境和人类一样受到法律支持和保护,才能继续后续的生态改善和建设工作。
二、目前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缺陷
(一)环境犯罪理念不足
同世界上环境保护法相对成熟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环境保护立法上有多方面进步,但是有关环境犯罪立法方面还有一些欠缺,相对于环境成熟立法,环境犯罪立法是非常重要的能够遏制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立法。我国在环境立法理念上依旧秉承和保留了传统的“人本主义理念”,人本主义观念的主体是人类,更大程度的是以人类利益出发,环境保护相对要低一个层次。另外,我国环境犯罪方面监管力度不够,很多恶意破坏者都无法被监控,惩罚也就对其没有太多作用。
(二)人与自然主体关系模糊
相较于环境保护这个大概念,但不得不说新环境立法价值观念体现出可持续发展,已经是对传统以人利益为基础的立法的较大改变了。不过人与自然的主体关系依然模糊,对其的界定不够明显,对自然有限的保护依旧还是体现出了人类主体的味道。环境法律体系若要发挥其重要的作用,首先要主导人类能够端正自身的地位,承认自然的价值和重要性。在立法目的上,不说以自然为体,至少人与自然要是平等和谐的发展关系。
(三)刑罚中未能体现出足够的生态补偿
从历史发展至今,我国环境犯罪频频发生。目前我国在环境犯罪方面惩治力度还不够,采用的刑罚手段较为传统和死板,不够灵活,另外由于很多破坏环境的行为无法全面监管,狠毒犯罪行为无法被惩治,且目前刑罚主要以自由刑和财产刑为主,缺乏与之相适应的对环境的补偿手段。这种处罚方式的主要目的是惩治,但对于已经破坏的生态环境却不能及时弥补,犯罪者虽然得到了惩罚,但不能保证他是否会试图逃避法律的范围再次犯罪。
三、中国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善对策
(一)完善环境法的犯罪理念
我国环境法的犯罪理念完善可以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改善我国环境犯罪原本不适宜的价值观。由于我国目前还处于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国情还是发展需求都不同于国外的水平,所以一下就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是不现实的,毕竟国外工业化和科技发展的过渡时期已经结束,而我国正处于迅速提升的阶段。不过国外的非人本主义理念是绝对可以借鉴的,它与人本主义思想并不是绝对对立的状态,二者关系微妙,实则是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首先,在环境法益的保护方面要加以完善。在我国经济发展进步的同时,应该将环境保护理念提升到首位。完善环境法律的根本任务,是把人类自身作为生态环境系统一部分的意识唤醒,经济发展及建设都能够从生态保护的角度来思考和进步。
(二)树立平等价值观念
人类在自然界中产生进化,一直以来以主人的地位主宰着自然界,在自然界中索取各种人类所需的物品。从最开始的予取予求状态,发展到自然界被严重破坏,终于唤起了人类保护环境的思想,人类保护环境是为了更长久的生存,如此来看此种保护依旧是为了自身利益。这种错误的思想观念会导致环境被保护的同时依旧被破坏,形成一种矛盾。因此,基于法律现有的法规制度,应该倡导人民树立生态平等的价值观念,以自然保护为主要任务,将自然和人类利益提升到同一个层次,制定生态化法律法规,致使保护环境不是为了利益,而是为了和自然共存共发展。生态化的法律就是具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环境法律体系,法律体系应该突出环境正义,使自然和人类同时享有环境权,自然界的各个物种也应该享有这种权利,如此可实现资源可持续发展,也能确保生态的安全发展。
(三)加大环境犯罪的刑罚力度
中国環境犯罪行为多由于个人贪利驱使二产生,环境保护立法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加大对犯罪者的惩罚力度,警醒犯罪者破坏环境将要承担的后果。在环境法律对犯罪者的惩罚力度上,最好加大环境犯罪的财产刑罚。具体完善措施有以下几点:1.将罚金刑的实施范围扩大,对于情节较轻的犯罪行为,在过失的环境犯罪也应该实施罚金刑,可将罚金用于生态环境建设,补偿生态环境的损失。2.将传统较为生硬的罚金刑灵活化实施。对于危害较小情节较清的环境犯罪行为,可单独对其惩治,减少并处的情况;相对的,对于危害较大情节较重的环境犯罪行为,可以施行多种刑罚,罚金是其中之一,如此加深犯罪人对环境重要性的认知,破坏环境没有利益可得且得不偿失,使其受到了惩罚的同时不敢轻易再犯。
四、结语
环境法律体系的存在是为了警醒和引导人类重视保护环境,但作为地球生存的物种,保护环境是我们天生不可推卸的职责。相信未来发展中,每个人都能够从根本上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担负起自身的责任。(作者单位: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