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工匠精神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分析与探究
2019-11-16陈苏
摘 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学校需要在实现产教深入融合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校企合作,以工匠精神为导向建立起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以更好地完成人才培养工作。基于此,文章结合职教20条相关内容,基于工匠精神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内容对该机制的有效实施提出了几点保障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工匠精神;校企合作;协同育人
一、基于工匠精神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内容分析
(一)工匠精神下的校企合作协同办学机制
1.优化学校人才培养机制
学校在建设基于工匠精神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时,一要充分结合企业人才需求,立足工匠精神基本內涵,着眼于现有人才培养机制主动对其进行优化完善。二要在实际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时,除了注重加强对学生各项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的讲解教学,还需要积极指导学生参与各种综合实践活动。在利用这一方式强化学生综合实践技能,培养其形成良好工匠精神之余,也可以对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建立健全政策保障体系
针对基于工匠精神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学校也需要尽快立足自身实际为其建立起完善的政策保障题词。一方面,学校需要积极与各行业组织进行沟通交流,邀请其对校企合作方式以及相关实践活动开展提供专业指导,通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专业优势,将其实际人才需求作为育人标准,并在行业组织的牵头下,实现学校与企业之间的高效协同,共建和谐稳定的校企合作平台,为利用企业实际案例、真实订单开展专业实践教学、学生顶岗实习等创造有利条件[1]。另一方面,学校还可以尝试在积极与企业进行协同合作下建立起二级院校,配合制定相应的试点办学机制,在以工匠精神为导向下,与企业共同培育具有较高职业素养与专业职业能力的优势人才,使得学生可以更好地适应企业产品技术研发与转化等工作,真正实现校企无缝对接。
3.跨区域的职业教育联盟
根据职教20条的相关要求,我国在大力推行职业教育改革,积极构建基于工匠精神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过程中,可运用跨界合作的方式建设跨区域的校企合作职教联盟。另外,学校还可以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一带一路”倡议。主动与国内外优秀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共同建立起对外开放的职教联盟,将国际上先进的职业教育与人才培养理念、人才培养手段等积极引入学校日常人才培养工作与职业教学工作中,从而使得学校可以培育出更多国际化人才,并为实现国际产能合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双元”育人
1.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
根据职教20条中提出的“双元”育人要求,基于工匠精神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也需要将现代学徒制与全新的企业学徒制进行优化整合,通过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在充分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尤其是企业与行业中出现的最新工艺技术、规范要求下,对职业教育教学内容、标准等进行有效丰富完善。与此同时,将工匠精神融入其中,以校企合作的方式自主建设专业的校本课程,对企业与学校各项优势资源进行充分整合与合理利用,不断开发更多相关教育资源。如学校可以根据工匠精神与行业发展规律定期进行专业调整,并通过灵活运用各种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虚拟工厂,鼓励学生不断通过工学结合的方式实现知行合一,真正获得全面发展[2]。
2.建设多样化校企合作平台
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过程中,需要积极建立起多样化的校企合作平台。在校企协同育人下,将学校中优秀的教师资源与企业中的专家人士、优质技术人员等进行优化整合,并利用教师在企业挂岗实习、邀请企业核心技术人员作为学校客座教授或创业导师等方式,使得学生可以在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基地的平台下,加深对各岗位的理解与认知,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技能,在真正参与实际产品技术研发等工作中树立起较高的工匠精神并实现全面发展。
二、基于工匠精神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实施保障措施
(一)营造良好工匠精神文化环境
为了能够使得基于工匠精神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过程中同样需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工匠精神文化环境,在潜移默化中使得学生能够深入体会感知工匠精神。另外,学校在积极与企业进行协同合作的过程中,也可以将优秀的企业文化引入至校园文化中,并通过在学校的宣传栏、走廊等位置中对其进行大力宣传和展示,同样有助于学生对职业形成较高使命感、对工匠精神形成正确认知。
(二)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模式
在基于工匠精神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中,关键在于引导优秀企业家、工匠与技能大师等主动参与职业教育与人才培养工作中,在有效培育学生形成良好工匠精神之余,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与职业素养。因此学校也需要积极对职业教育教学模式进行优化创新,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继续加强对学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讲解教学的基础上,借助各种校企合作平台和“双元”育人机制,如针对学校开设的服装设计专业,可以在学校成立工作室,引入现代学徒制度。
(三)以学生为中心开展项目研发
除此之外,基于工匠精神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也要求学校在开展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时,深入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原则,教师在主动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真实学习情况、专业学习要求及兴趣爱好等情况下,指导学生成立各种专业社团、协会等。依托企业中的真实项目,学生可直接在创业基地或产业基地等校企合作平台中自主开展多样化社团活动,充分发挥自身所学知识技能与创新创造能力,在专业教师和企业核心人员的共同指导下独立完成符合项目要求的创新创业作品。由此有效锻炼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同时在成立社团、协会的过程中,也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协同合作。
综上所述,学校需要充分结合自身实际与人才培养需求,严格遵循职教20条指示要求,在积极对学校现有人才培养机制进行优化的基础上,采用“双元育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方式,并积极将工匠精神贯穿其中。同时,通过主动营造良好工匠精神文化氛围,大力创新教学实践,建设多元项目研发综合体,使得工匠精神下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得以深入落实。
参考文献:
[1]吴加权,朱国奉.高职院校协同育人新范式:“产教创一体化”[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8(32):10-14.
[2]连春光.校企合作路径下民办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研究[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8(2):63-67.
基金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基于工匠精神校企双元协同的实践教学运行机制研究”(JY17204);江西省“双高”建设背景下高职实践教学与现代学徒制的有效融合实证研究(JXJG-18-51-6)。
作者简介:陈苏(1987—),女,江西九江人,中级,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