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框架构建研究*
——基于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
2019-11-15王永军
王永军
(山西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山西临汾 041004)
一、教育信息化2.0时代呼唤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框架的开发
2018年4月,教育部发布《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标志着我国教育信息化正式进入以“创新”为引领的2.0时代[1]。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教育局对教育信息化发展阶段的划分,教育信息化发展分为起步、应用、融合和创新四个阶段[2]。“十九大”之前,我国处于教育信息化发展阶段的起步和应用阶段,我们称之为教育信息化1.0阶段;“十九大”之后,我国进入了融合和创新阶段,称之为教育信息化2.0阶段[3]。
在教育信息化1.0时代,尤其是起步阶段,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心是信息化硬件、软件和教学资源建设,旨在为信息化使用提供必要的条件,即保障教育信息化硬件条件,成为该阶段教育信息化发展的主题。随着教育信息化的深入发展,“应用”成为突出主题,强调“信息技术在支持传统教学中的使用”“信息技术支持教师传授知识、学生接受知识”。近年来,我国教育信息化软硬件条件已全面完善,信息技术在教学中得到广泛使用,信息技术仅仅用于支持传统教学,已经不能充分体现信息化对教学的变革作用,也无法满足知识经济和智能时代的人才培养要求,教育信息化必然向纵深发展,走向信息化与教学的融合创新阶段,从而不断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创新使用[4]。
教育信息化1.0时代的信息技术使用,实质上追求的是信息技术使用的量变;教育信息化2.0时代的信息技术创新使用,追求的是信息技术使用的质变。那么,什么是信息技术的创新使用?南国农先生认为,信息化教育“姓教名技”,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本质不是技术工具的创新,而是将信息技术作为创新的跳板,带动教育本质的创新,实质是教育目标创新引领教育方式创新,从而培养适应智能时代和工业4.0时代的人才[5]。依据SAMR模型,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是指使用信息技术变革教学,实现传统教学手段无法实现的教学功能[6]。依据佛罗里达教学技术中心的“技术整合矩阵”,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是指教师通过教学法创新,实现主动、建构、合作、真实和基于目标导向的信息化教学[7]。依据TPACK模型,信息技术创新使用要实现技术、教学法和学科内容的创新融合[8]。依据3E框架,信息技术创新使用,要吸引学生主动参与,促进深度学习和真实学习[9]。我们认为,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就是面向知识经济、智能时代和工业4.0时代[10],使用信息技术变革传统教学,培养学生适应未来社会的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合作能力、批判思维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等关键能力[11]。
教育信息化1.0时代以“应用”为驱动,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信息技术传统应用能力,即教师使用信息技术优化传统教学的能力、教师使用信息技术支持以教师为中心的教与学的能力。教育信息化2.0时代以“创新”为引领,教师应该具备更高的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与传统应用能力突出“优化教的能力”不同,创新应用能力突出“教师促进学的能力”,是指教师使用信息技术支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与学的能力,教师需要使用信息技术,旨在培养学生适应智能社会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合作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复杂问题解决能力等核心素养。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和教育信息化2.0的这种对应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和教育信息化2.0的对应关系
在教育信息化1.0时代,尤其是“十二五”期间,在以应用为驱动的建设阶段,我国于2014年发布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并面向全国中小学教师开展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保障了教育信息化1.0目标的完成。2018年,我国进入教育信息化2.0时代,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创新使用,迫切需要有相应创新应用能力框架来指导,从而使创新应用能力明确化、具体化和可操作化,以切实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的培养与发展。教育部于2014年发布的能力标准,实质上是教师信息技术传统应用能力标准,主要服务于教育信息化1.0的建设。虽然,该标准也提出利用信息技术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但是,教学方式转变仅仅是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的一部分,而非全部[12]。在教育信息化2.0的背景下,我们需要以创新为主导思想的、完整的“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框架”(本文亦简称“能力框架”)的指导。
我国学者赵建华等提出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ICDT发展监测模型”[13],刘家亮等提出了“7D4L分析框架”[14],孔晶等提出“ICT-TPE 适应性模型”[15]。然而,这些模型只将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简单地定位于教师指导学生知识创造的能力,而没有体现技术变革教学、为学生学习赋权这一技术创新使用的精髓,以及培养学生批判思维、交往互动、合作交流、设计创造等其他核心素养。而且,这些能力框架过于泛化,缺乏对教学活动的聚焦,因而,对于指导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发展还不够具体和明确。此外,他们都是基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1年版“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框架”进行改编,而非基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8年最新版本能力框架的改编,内容上略显陈旧。
除了上述模型,学者刘清堂等构建了包含数字素养、数字化教学准备能力、数字化教学能力、数字化评估与评价能力、数字化教学管理能力、职业认知和发展能力、处理组织与社会关系能力等七个维度20个指标的教师数字化能力标准模型[16]。但是,该模型仍然聚焦于信息技术传统应用能力,而非创新应用能力。
2019年4月,教育部启动“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明确指出教育信息化发展存在教师信息化教学创新能力不足,难以适应教育信息化2.0发展需要这一突出矛盾[17]。因此,为了指导教师信息化教学的创新能力建设,在我国当前缺乏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框架的情况下,研究并开发相关“能力框架”,具有重大现实价值。
从国外研究来看,为因应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的需求,一些国际机构开发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标准。2017年,美国国际教育技术协会(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echnology in Education,ISTE)发布了新版《教育者标准》,以支持教师使用技术创新教学。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实质是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标准。ISTE作为专业组织,拥有近20年的标准研制历史,其开发的中小学生、教师、管理者、技术教练、信息技术教师等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被国际社会广泛采纳,在中小学教育信息化领域享有很高的声誉[18]。我们可以借鉴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构建我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框架”,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标准的开发、培训课程的建设等提供指导,推动教育信息化2.0的创新发展。
二、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中的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解读
从1993年开始,ISTE先后发布了五个版本的《教育者标准》[19](分别为 1993 版、1997 版、2000 版、2008版、2017版)。1993版和1997版 《教育者标准》的影响力有限,在中小学教育信息化领域并未得到广泛采纳,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是2000版、2008版和2017版三个版本的《教育者标准》。
由于20世纪90年代的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刚刚起步,1993版、1997版和2000版《教育者标准》主要聚焦于学习使用技术[20]。随着信息技术在中小学逐步普及,ISTE 2008版《教育者标准》聚焦于使用技术促进学习。2017年,随着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知识经济、智能社会、工业4.0都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传统的信息技术使用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因此,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开始聚焦于使用技术创新教学。具体而言,ISTE五个版本的教师标准内容,如表1所示。
(一)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内容解读[21]
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的主题是“使用技术创新教学”,相较于以往版本中的教师标准,2017版有着革命性的转变,从关注技术向关注教学法转变,从支持教学向创新教学转变,因此,2017版成为名副其实的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标准。2017版作为2016年ISTE发布的新版《学生标准》的延续,同样突出技术与教学整合的重要性,以教师在技术创新教学中的角色,命名了教师标准的七大能力维度,并划分为赋权型专业人员和学习催化剂两大主题,如图2所示。
表1 ISTE五个版本的《教育者标准》内容比较
图2 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七大能力维度
对于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的界定,ISTE 2017版 《教育者标准》给出了七大能力维度,每个能力维度包含3-4个能力指标,共24个能力指标。如图2所示,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将创新应用能力划分为专业发展和教学两大领域,其中,专业发展领域包含学习者、领导者、公民三大能力维度10个能力指标,教学领域包含合作者、设计者、促进者和分析者四大能力维度14个能力指标。我们通过详细解读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的能力维度及指标,一方面,挖掘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的具体内涵;另一方面,梳理该标准的框架结构及基本要点,为我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框架的构建,提供研究支持。
1.维度一:学习者
自2016年ISTE启动新版能力标准修订以来,便聚焦于使用技术创新教学。创新教学,在于打造学生驱动的教学,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培养学生适应未来社会的关键素养,尤其是自主学习等素养,成为新版标准修订的主导思想。ISTE 2016版《学生标准》将赋权学习者作为首要维度,即突出这一主导思想。同样地,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也将学习者作为首要维度。如果说,技术创新教学的关键是培养学生热爱学习之心,使学生成为赋权学习者;那么,教师首先应该成为赋权学习者,并为学生示范赋权学习过程。
学习者维度包括三个能力指标:(1)指标a强调教师有意识地给自己设定专业发展目标,有目的地进行学习。教师要成为赋权学习者,首先需要有自主的专业发展目标。教师要主动了解、尝试和应用基于技术的创新教学法,比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学习分析等支持下的个性化教学,跨学科的STEAM教学,5G网络技术、虚拟现实支持下的同步合作学习等,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反思和提高这些教学方法的成效。(2)指标b突出教师参与专业发展网络的重要性。教师作为赋权学习者,显然不是独立学习者,而是要在协作中、专业发展网络中不断提升自我。网络技术的支持真正地让教师的专业发展网络成倍扩增,教师可以与世界各地的同行进行同步、异步交流。教师应该主动建立或者积极参与本地或全球的专业发展学习社区,以更好地提升自身的专业发展水平。(3)指标c强调教师要追踪包括学习科学在内的关于教学的研究成果,比如,订阅相关主题的邮件,浏览教育专家的博客,参加在线会议等。除了教师自我探索的经验积累和同行之间的交流,作为主动学习者,教师还需要关注包括学习科学在内的研究成果,以科学知识武装自己。
2.维度二:领导者
教师在技术与教学整合的专业发展过程中,不仅扮演学习者角色,也扮演领导者角色。成功的技术与教学整合实践,需要教师发挥领导作用,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推动技术支持下的教学创新。此外,虽然技术能够成为创新教学的强大工具,但是,现实中仍然有很多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这就需要教师勇于承担领导责任,与他人分享技术创新教学的魔力,领导其他人共同使用技术,形成技术创新教学的强大合力。只有系统内所有要素的共同努力,尤其是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实现技术支持下的教学创新。
该维度也包括三个指标:(1)指标a指出教师应该联合利益相关者帮助学生实现赋权学习。教师可以在很多方面成为领导者,并做出积极贡献。教师应该分享技术赋权学习的价值观,塑造、提出并加速形成利用技术赋权学习的共同愿景,联合教育管理者、家长、社区成员、学生、政策制定者等,共同努力使学生成为自我驱动的赋权学习者,帮助学生实现ISTE 2016版《学生标准》。(2)指标b突出教师在技术公平获取方面的倡议作用。教师要倡导所有学生公平地获取技术,应考虑到学生身体、情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和偏好,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技术获取机会,充分照顾学生差异,使学生公平而又个性化地参与到技术与教学的整合中。(3)指标c突出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优秀教师要在辨认、试验、评价、有意义组织和采纳新数字资源和工具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领其他教师共同使用数字资源和工具,帮助其他教师更好地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整合的专业发展。
3.维度三:公民
技术与教学整合,首先面临的是互联互通的数字化环境,教师和学生必然会在数字化网络环境中与各类群体交流互动。学生学习、生活和工作的未来社会必然是数字化的网络环境,培养学生的数字公民素养成为当代教育的重要诉求。该维度正是关注教师和学生的数字公民素养养成,要求教师积极培养学生的数字公民素养,让学生学会做一名优秀的数字公民,在数字世界里学会保护自己、尊重他人,为网络社区做出积极贡献。该维度同时也是对ISTE 2016版《学生标准》数字公民维度的策应。
该维度包括四项能力指标:(1)指标a即教师要给学生设计和创造数字化学习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做出积极贡献,同时展现同理心,帮助学生建立人际关系和活动社区。培养学生的数字公民素养,首先要给学生创造相应的学习活动,让学生在数字公民实践中成长,在实践中积累数字公民经验。(2)指标b指出文化氛围的重要性。教师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这种文化氛围能够激发和促进学生对网络资源的好奇心和批判性思维,同时能够培养学生的数字素养和娴熟运用媒体的能力。(3)指标c强调教师培养学生安全、合法、合乎伦理道德地使用数字工具并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4)指标d则强调教师对个人数据和身份的管理能力,要求教师给学生等利益相关者示范如何管理好个人数据和数字身份,促进他们对个人数据和数字身份的管理,保护好学生个人数据的隐私。
4.维度四:合作者
合作在教师专业成长和教学实践中占据重要位置,教师专业成长需要与同事合作,共同进步。在教学实践中,教师需要与同事、学生、专家等合作,更好地为学生设计和开发学习资源和学习活动,共同促进学生成长。相关研究也证实,相比独立工作,合作能够显著改善教师的教学实践[22]。通过合作,教师分享观点、资源和不同视角,获得专业化知识和建设性反馈,从而一起探索问题、获取解决方案。因此,教师的合作素养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该维度包括四个能力指标:(1)指标a强调教师要专门抽出时间与同事合作,为学生创造基于技术的真实的学习活动体验。比如,STEAM教育中的教师合作。在具体的合作过程中,除了与同事的面对面合作,也包括与跨校教师的远程合作。(2)指标b强调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合作。作为数字土著的中小学生,在数字化工具获取和掌握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教师可以和学生合作,一起探索使用新技术来诊断和排除教学中的技术故障。(3)指标c强调教师利用合作工具与当地乃至全球各地的专家、团队和其他学校学生等进行虚拟合作。从而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基于现实问题的学习体验,通过合作,教师将学习扩展到学校之外。(4)指标d则指出教师在与学生、家长和同事合作时,能够以积极恰当的方式互动,并能体会到各类群体在合作中所持有经验、身份和观点的不同之处。教师在学习活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要时常保持与学生、家长和同事的合作心态。
5.维度五:设计者
教师的重要角色就是设计师角色,教师是学习活动和学习环境的设计者。在技术创新教学的情境下,教师要设计技术创新教学的学习活动和资源,这种学习活动和资源是学习者驱动的、面向真实学习需要。正如ISTE 2016版《学生标准》、2017版《教育者标准》和2018版《教育领导者标准》始终坚持的理念:技术的最优功能是创新教学,使之成为学习者驱动的、面向未来社会人才培养的教学形式。教师的设计者角色,就是教师设计能够支持真实学习的、由学习者驱动的学习活动和学习环境,这种学习活动和学习环境能够考虑并适应学习者之间的差异性。只有识别并适应学习者个体差异,有针对性地设计个性化学习活动和学习资源,才能真正激发学习者的学习能动性,实现从“教师主导型”教学向“学生驱动型”教学转变。
该维度包括三个能力指标:(1)指标a指出教师要为学生创造自主学习的机会,创设适应学习者不同特征和需求的学习活动和学习环境,并对学习活动和学习环境进行动态调整,使其适应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变化。作为教学设计者,首先要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化特征和学习需求,为学生提供适切性的学习活动和学习环境。(2)指标b则强调依据课程标准设计学习活动。教师设计的学习活动要符合课程标准,让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掌握知识,在此基础上,使用技术工具,将学习活动推向主动学习和深度学习,从而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合作能力、表达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坚毅力等高阶能力,使学生既掌握知识,又发展了知识社会和智能社会所需的关键能力。(3)指标c强调教学设计的重要性,要求教师在教学设计中探索和使用最优化的教学设计原则,去设计创新型学习环境,增强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不断优化教学。
6.维度六:促进者
作为学习的促进者,教师更多的是激发学生学习的能动性,为学生主动学习创造条件,并提供必要的指导,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加主动投入、实现深度学习,从而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造力、合作能力、创意表达能力等知识社会和智能社会更需要的能力。促进者维度正是要求教师在学生学习过程中发挥促进作用,让学生获得ISTE 2016版《学生标准》所要求的关键能力。
该维度包含四个能力指标:(1)指标a对应了ISTE 2016版《学生标准》的赋权学习者维度,指出教师要创造有利于发挥学生学习能动性的文化氛围,使学生在独立学习和集体学习中,都能够掌控其学习目标和学习结果。(2)指标b具体指出教师要管理和指导学生在数字平台、虚拟环境、创客空间、现场教学中使用技术,并给予学习策略上的指导。(3)指标c对应ISTE 2016版《学生标准》的创新设计者和计算思维者维度,强调了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培养,要求教师为学生创造富有挑战性的学习情境,激励学生使用设计流程和计算思维去创新和解决问题。(4)指标d对应ISTE 2016版《学生标准》的创意表达者、创新设计者、全球合作者等维度,要求教师示范并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创意表达能力。指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有多种方式展示知识,例如,学生可以用数字图像、文本,也可以制作视频或网站等,表达自己对知识的理解。技术为学生表达观点提供了多种途径,教师有责任为学生示范这些途径,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表达能力。
7.维度七:分析者
在技术的支持下,通过分析教与学的行为数据,能够更好地支持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因而,教师还扮演了分析者角色。在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学习分析、个性化学习工具等技术平台和应用日益丰富的背景下,科学有效地分析学生的学习行为数据并为教与学提供针对性反馈,成为当代教师必须具备的核心素养。同时,技术工具的丰富,也为评价学生学习提供了多样化的手段,使学生的学业评价更加有效,更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该维度包括三个能力指标:(1)指标a是指在评价学生学习效果时,为学生的学习展示提供多种选择途径,以更好地促进学习。学生的赋权学习,包含学生有权选择自己展示学习结果的方式,同时利用个性化反思工具,不断反思推进自我指导的学习,这个过程也是一个迭代过程。(2)指标b是指教师使用技术设计和实施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利用数据不断分析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及时为学习者提供反馈,促进学习者自我引导的学习。(3)指标c是指使用评价数据分析学生的学业差距,更好地指导学生取得进步;同时,教师应和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者分享评价数据,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二)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中的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特性分析
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中的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特性,如图3所示。它以实现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目的,以给学生学习赋权为灵魂,以教师创新型角色为表现,以教学法创新为核心。其中,以实现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目的,必然要求创新教学,进而实现为学生学习赋权;教师要达成为学生学习赋权,必然要求教师转变自身角色,以创新型角色使用信息技术;教师扮演创新型角色,则必然要求其创新教学法。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的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特性,具体可论述如下:
1.以实现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目的
图3 《教育者标准》中的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特性
信息技术的创新使用本身不是目的,“实现什么样的人才培养”才是信息技术创新使用的目的。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正是面向未来社会发展,通过使用信息技术,以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使其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发展。如果说,传统的信息技术使用在于培养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那么,信息技术创新使用则体现为知识创造,以及和知识创造相适应的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表达能力、合作能力、社交情感能力等的培养,以适应知识经济和智能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当然,使用信息技术获取知识是创造知识的基础,但是,使用信息技术不能止步于知识获取,而更应该体现在知识创造中。培养学生面向未来社会的核心素养,正是新版标准的主导思想。ISTE 2016版《学生标准》的七大能力维度直指学生核心素养发展,包括赋权学习者、数字公民、知识建构者、创新设计者、计算思维者、创意沟通者和全球合作者维度[23]。在此基础上,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也直指学生核心素养发展,学习者维度关注学生赋权学习能力发展,公民维度关注学生数字公民素养发展,促进者维度关注学生计算思维、表达能力、创造能力、问题解决能力、批判性思维、设计思维等的培养。
2.以给学生学习赋权为灵魂
如果说ISTE 2008版《教育者标准》的诉求是使用技术教学,那么,2017版的诉求则是创新教学,这种创新体现在对传统教学的变革上:变革传统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实现以学生为驱动的新教学,这是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修订的灵魂。传统的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是使用信息技术支持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教师是课堂控制者和知识传授者,信息技术则辅助教师传授知识。这样的信息技术使用,既无法体现创新性,也不能发挥信息技术的独特优势。信息技术的创新使用必须要变革教学结构,使教师控制的学转变为学生控制的学,让学生在学习中发挥能动性,在学习目标、学习策略、学习结果展示等方面把握自主权,真正实现学生为自己的学习负责。
为学生学习赋权,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能动性,实现深度学习和真实学习,从而更好地培养学生适应智能社会的核心素养。因此,ISTE 2016版《学生标准》将赋权学习者作为首要能力维度,并将赋权学习思想,贯穿于标准的七大能力维度中[24]。为学生学习赋权自然也成为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的主导思想,亦贯穿于标准的七大能力维度之中。其中,2017版的首要能力维度——学习者,就明确指出:教师要成为主动学习者,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领导者、数字公民、合作者、设计者、促进者、分析者等其他能力维度,也明确体现了为学生学习赋权的主导思想。
3.以教师创新型角色为表现
为了更好地体现信息技术创新使用这一诉求,区别于传统的信息技术使用,ISTE 2017版 《教育者标准》赋予了教师在信息技术使用中的新型角色,直接以设计者、促进者、分析者、合作者、学习者、领导者、公民等七大教师新角色,命名能力维度。在传统教育中,教师是知识传授者、课堂控制者,信息技术旨在强化教师主体地位,而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无法得到体现,制约了创新人才的培养。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则突出了教师角色的转变,以教师新角色来定义教师标准的七大维度,即教师是设计者、促进者、分析者和合作者,凸显教师在学生学习中的促进、指导、帮助和伙伴作用,教师要成为学习的催化剂;教师是学习者、领导者、公民,凸显教师在自身专业发展中的主动性。比如,领导者角色突出教师在专业发展中的领导作用,教师领导利益相关者为学生营造技术支持的主动学习环境。
4.以教学法创新为核心
相较于以往版本的教师标准,ISTE 2017版 《教育者标准》更加强调创新教学法的重要性,这是该标准中信息技术创新使用的核心。信息技术创新使用的“创新”不在于技术工具的“新”,而在于教学法的“新”,只有将信息技术与能体现学生学习能动性的创新教学法结合,才是信息技术的创新性使用。如果信息技术使用只体现在讲授法中,这样即使使用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也不能称之为创新使用。无论教师使用什么样的信息技术,只要能够和创新教学法相结合,支持创新教学,都属于信息技术的创新使用范畴。通观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的各个能力维度及具体指标,我们发现没有一项指标针对具体的新技术,甚至甚少提到信息技术。这其实反映了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本质,即信息技术只是工具,真正体现信息技术创新使用的是教学法。只有采用创新教学法来使用信息技术,才是有质量的信息技术使用。如果在使用信息技术时一味地支持灌输式教学,就谈不上信息技术的创新使用。当然,新技术为信息技术创新使用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支持,比如,创客技术对“动手中学”的支持。
三、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借鉴下的中小学教师“能力框架”之构建
基于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的框架结构和创新特性,我们构建了我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框架。首先,借鉴其创新应用特性,提出了“能力框架”构建的指导思想;其次,结合我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情况,对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进行本土化改编;最后,形成中小学教师“能力框架”的能力维度及基本要点。我们重在提炼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的能力指标要点,保留其中适合教育信息化2.0需求的合理成分,增加本土化成分,尝试构建自己的“能力框架”。
(一)“能力框架”构建的总体思路
1.以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诉求
“能力框架”的搭建要以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诉求,并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和学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核心素养整合起来。在知识经济和智能时代,学生的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自主学习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将更加重要,成为学生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能力。因此,中小学教师“能力框架”必须要体现教师使用信息技术来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即在构建这一框架时,要坚持以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诉求,让信息技术创新使用真正地为学生发展服务。
2.以给学生学习赋权为出发点
“能力框架”的构建要以给学生学习赋权为出发点。教师的信息技术创新使用能力,即教师使用信息技术给学生学习赋权的能力。“能力框架”要在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中,把教师使用信息技术给学生学习赋权充分体现出来。此外,还要体现为在教师专业发展中主动使用信息技术,使自身成为赋权型的专业人员。
3.以教师创新角色定位为依托
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是教师使用信息技术以创新型角色从事教育活动的能力,因此,能力框架的构建应以教师的创新角色定位为依托。即,应以教学活动和教师专业发展中,教师角色转变所扮演的设计者、促进者、分析者、合作者、学习者、领导者、数字公民等新型角色来构建能力框架。以教师的创新型角色为依托构建能力框架,既能够体现为在技术变革教学中教师所扮演的新角色,同时,也能够使教师的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的维度更加明确化。
4.以教学法创新为具体内容
教学法创新反映了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本质,能力框架的搭建,应以教学法创新为具体内容,以赋权学习相关教学法为实施路径。具体而言,以实现深度学习和真实学习为目的,以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做中学、创造中学等能够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能动性的教学方式为依托,构建能力框架。教育信息化2.0建设强调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25],但是,在能力框架构建中,要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到创新型教学法的应用之中。
(二)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之于“能力框架”的本土化改造
首先,不再区分信息技术在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中的使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信息技术使用实质是支持教学,因此,我们将其作为使用信息技术教学的支持环境。其次,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的数字公民维度,除了强调数字资源使用素养等技术创新教学的直接内容之外,更着眼于学生公民意识和行为的养成,而我们所构建的能力框架更希望着眼于技术创新教学。因而,我们将数字公民素养维度的内容融入其他能力维度,一方面,肯定了数字公民素养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使能力框架更加聚焦。再次,从领导者能力维度而言,在我国语境中,领导者角色更多地体现于行政领导,将领导者角色作为独立的能力维度,我们认为这与我国教育实际情况不符,当然,我们也肯定在技术创新教学中,教师领导角色的重要性,所以,将领导者维度的内容融入了其他能力维度。最后,结合我国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提出模范示范者能力维度,以更好地反映我国的教育情况。
总的来说,如图4所示,能力框架包括创新设计者、学习促进者、建设性评价者、主动学习者、积极合作者和模范示范者六大能力维度。创新设计者、学习促进者、建设性评价者是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的中心维度,对应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三个阶段,且是迭代循环的过程。主动学习者、积极合作者和模范示范者是中小学教师信息创新应用能力的支持维度,支持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创新使用。
图4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框架
基于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的我国中小学教师“能力框架”的具体构建过程,主要体现如下:
(1)创新设计者维度提取了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之设计者维度指标a、b、c的核心要点,分别为学习环境设计、个性化学习活动设计、深度学习活动设计。同时,增加“学习目标设计”要点,强调学习目标设计要突出真实学习目标的设计,以更好地体现为“为学生学习赋权”。
(2)学习促进者维度对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之促进者维度指标a、b、c、d的核心要点做了优化整合。指标a的核心要点提取并优化为“学生学习能动性激发”,指标b的核心要点提取并优化为“学习技术和学习策略指导”,指标c和d的核心要点整合为“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同时,增加核心要点“必要的讲解和示范”。作为学习促进者,教师需要给学生讲解必要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3)建设性评价者维度源于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之分析者维度,但放弃了分析者的角色定位,而采用建设性评价者定位。建设性评价者对分析者维度指标a、b、c的核心要点进行优化整合,指标a提炼并优化为“学生个性化展示”,指标b分解为“学习评价设计”和“利用技术及时反馈”两大要点,指标c提炼为“数据解读和使用”。
(4)主动学习者维度将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之学习者维度指标a的核心要点提炼,并优化为“TPACK在教学中的使用”,指标b和指标c的核心要点提炼为“学习社区参与”和“研究成果学习”。结合教育信息化2.0强调智能技术应用的特色,增加了要点“新技术学习”。
(5)积极合作者维度将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之合作者维度指标a、b、c的核心要点,提炼为“教师与同事合作、教师与学生合作、教师与专家等合作”。将合作者维度指标d和领导者维度整合,提出“领导型合作”要点,强调中小学教师在合作中发挥领导作用。
(6)模范示范者维度是结合我国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所提出的能力维度。综合考虑我国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与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特性,我们提炼了“文化引领、健康生活、道德楷模”三大能力要点[26]。同时,整合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的公民维度,将“数字公民”作为模范示范者的要点之一,体现教师在学生数字公民素养培养中的示范作用。
(三)“能力框架”的基本要点及主要表现
经过本土化改编,我们构建了如表2所示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框架。
表2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的基本要点和主要表现
images/BZ_60_1326_274_1432_374.pngimages/BZ_60_1432_274_1571_374.pngimages/BZ_60_1571_274_2233_374.png利用技术及时反馈教师使用技术为学生学习提供及时反馈,优化学生的自主学习、小组学习和探究学习。数据解读和使用教师为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者群体解读学生学习行为数据,帮助他们使用数据促进学生学业进步。主动学习者TPACK使用教师结合学科内容,探索技术支持的创新教学法,使技术创造性地辅助学科教学,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学习社区参与教师利用虚拟学习社区、社交媒体等技术平台或工具,积极与同行交流,促进自身专业发展。研究成果学习教师使用技术平台和媒体,随时掌握技术与教学整合的相关研究成果,并将学习所得应用到教学中。新技术学习教师探索人工智能、5G技术等新技术在教学中的使用,使用新技术优化教学,培养学生的技术使用技能。积极合作者和同事合作教师和同事合作,组织跨学科教学活动,实施技术支持的真实学习,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和学生合作教师在新技术学习过程中,以平等互助的心态,积极和学生合作,共同探索新技术在教学中的使用方式。和专家等合作教师积极与专家、机构团体、跨校教师和学生等合作,组织真实学习活动,让学生解决现实中的真实问题。领导型合作教师与同事、家长、学生等利益相关者合作时,要积极发挥领导作用,带动其他群体积极使用技术。模范示范者文化引领教师向学生、同事等示范使用技术发展自身的文化素养,指导学生等使用技术去发展文化素养。健康生活教师向学生、同事等示范技术在健康生活中的使用,指导学生等使用技术去实现健康生活。道德楷模教师在社会责任、国家认同、国际参与等方面成为学生等群体的道德楷模,指导他们使用技术发展道德素养。数字公民教师作为数字公民示范者,鼓励学生等群体负责任地在数字世界中行事,为数字世界做出积极贡献。建设性评价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
具体而言,以教师教学工作为核心,同时结合教师专业发展活动,该“能力框架”包含了创新设计者、学习促进者、建设性评价者、主动学习者、积极合作者和模范示范者六大能力维度,每个能力维度包含四个基本要点。创新设计者、学习促进者和建设性评价者分别对应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阶段,且是迭代循环的过程。主动学习者、积极合作者和模范示范者,则是发挥相应的支持作用。主动学习者指教师为实现技术创新教学,主动参与专业发展;积极合作者指教师在技术创新教学中,积极与学生、同事、专家等合作,发挥协同作用;模范示范者指教师在技术创新教学中,以中国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等为指导,通过教师示范引导学生核心素养发展。
我们认为,中小学教师这一“能力框架”,充分体现了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之特色。
第一,该框架六大能力维度,充分体现了“为学生学习赋权”的主导思想。创新设计者维度明确提出教师要设计能够发挥学生学习能动性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活动;学习促进者维度指出教师在学生学习活动中发挥促进者作用,要求教师激发学生的学习能动性,让学生自发进行学习;建设性评价者维度指出教师在评价中发挥建设性反馈作用,帮助学生实现自我引导的学习;主动学习者维度指出教师在专业发展活动中成为赋权学习者,主动尝试赋权学习理念;积极合作者维度指出教师在专业发展和教学中发挥合作效用,主动和同事、学生、校外专家、家长等合作,为学生的学习创造主动学习的环境;模范示范者维度指教师在技术使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学生等其他群体发展。
第二,该框架的六大能力维度及基本要点,始终将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放在首位,体现为:信息技术创新教学重在培养学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核心素养。比如,创新设计者维度重视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学习促进者维度重视对学生创新能力、合作能力、表达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等的培养;积极合作者维度重视对学生合作能力的培养;模范示范者维度重视对学生健康素养、文化素养、数字公民素养、道德素养等的培养。
第三,该框架突出教师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中的创新型角色。与教师传统教学和专业发展中的控制者和被动接受者角色不同,创新设计者、学习促进者、建设性评价者、主动学习者、积极合作者、模范示范者等角色,充分体现了教师的新角色。
第四,该框架突出教学法创新的重要性,体现了信息技术创新教学的关键在于创新教学法。六大能力维度体现了教师在信息技术创新使用中,要采用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做中学、知识建构中学、复杂问题解决中学等教学法来实现创新。
中小学教师“能力框架”只是一种初步的理论框架,可用于指导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标准的开发、培训课程的开发、测评工具的开发、教师专业发展活动设计等。该能力框架可作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建设活动的起点,支持相关后续活动的展开。在具体的教育实践情境中,我们可以根据当地教育信息化2.0的发展情况,对“能力框架”进行修正,以适应当地教育信息化2.0的建设需求。值得指出的是,该能力框架并不排斥教师信息技术传统应用能力框架、教师信息素养框架等。教育工作者可以根据当地教育信息化的实际情况,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关框架。但不管如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发展,应该以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发展为最终诉求。
四、结语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框架,是为实现教育信息化2.0创新发展而设计和开发的,因此,与传统能力框架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以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为主导思想。从“能力框架”的使用范围而言,相关能力框架皆为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使用服务,但内涵有本质区别:创新应用能力框架突出信息技术的创新使用,而以往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框架,则主要在于信息技术的传统使用。
这里将构建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框架与我国2014年发布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相比较为例:二者所展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都是教师在教学设计、实施、评价和专业发展中的内容。但是,创新应用能力框架突出技术变革教学的主导思想,以给学生的学习赋权为核心思想、以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目标、以教学法创新为具体内容、以教师角色转变为依托,充分体现技术对学生学习驱动的支持。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则以教师的信息技术技能发展为主导思想,以教师在教学设计、实施、评价和教师专业发展中所需要的信息技术技能为依托,阐述相关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指标。
当然,我们所构建的“能力框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该框架更多的是我们借鉴ISTE 2017版《教育者标准》内容的一种探索与尝试。每个学者对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框架,可能有着不同理解,如何集合众多专家的智慧,尤其是一线教师的实践智慧,凝聚共识,开发认可度更高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框架”,乃至“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国家标准”,是未来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