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拉·谢尔的多重符合真理论
2019-11-14胡兰双
胡兰双
1 理论背景——领域问题
20 世纪早期存在着有关真理问题的大讨论,这场大讨论发生在罗素、摩尔、早期维特根斯坦和后期奥斯汀所支持的符合论,与英国观念论者(idealist)布拉德雷等人所提倡的融贯论之间。有些时候,来源于杜威、詹姆斯和皮尔士的实用主义真理论被看作第三方。此争论的主旨内容通常在于对“真”概念进行正确的分析。但是,任何一方的观点都不能让对方认同。产生这种分歧的原因似乎在于,在不同的话语领域(regions of discourse)中,句子的“真”的构成方式有所不同,有时甚至差距很大。而传统的真之膨胀理论1真之膨胀理论与真之紧缩论相对,是真理论的一种划分方式,真理膨胀论认为,“真”是一种实质属性,真之紧缩论则相反。都过于概括,这使得它们在解释不同话语领域下句子的真值时面临困境,也是它们相互质疑的所在。例如,真理符合论在谈论包含苹果、钵子、桌子等其它可感物体的句子的“真”时,在直觉上似乎是合理的,但是在应用于数学、伦理学、道德领域方面却没有直观的合理性。相对的,融贯论似乎在应用于谈论包含数学、虚拟世界、美学方面的句子的“真”时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在解释物质世界的真相时便很难自圆其说。传统的真之膨胀一元论的困境就在于,他们所主张的“真”的实质属性F 只能适用于少数的话语领域,在统一性上遇到了困难,这种困境被解释为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被广为认同的说法称之为“领域问题”(regions problem)。
面对这种传统的真之膨胀一元论的困境和纷争,近代产生了一些解决这种困境的消极方案。例如弗雷格主张2弗雷格多处提及此观点,其中一处可参见[5],第327 页。“真”是自成一格(sui generis)和不可定义的(indefinable),并且他认为,“真”并不是一个谓词,它并没有给句子带来新的东西。而摩尔虽仍然坚持罗素的符合论理论,但是他认为“符合”关系是不能分析的;杜威则表明,我们不应谈论“真”,而应该谈论有担保的可断言性(warranted assertability)3摩尔和杜威的观点可参见[2],第4 页。。
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之下,真之紧缩论逐渐形成为一个比较有影响力的派别,他们认为对“真”进行分析的做法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它根本不是一个可以分析的概念,“真”是不足道的,只是满足我们生活需要和一些技术性的需求。
紧缩论或许是一个解决方案,但是它所面临的质疑和否定从来没有间断,例如:(1)存在反例:人们可以随口说一个句子,但并不可以随口说一个句子是真的。因而说一个句子,与说这个句子是真的不是一回事。(2)“真”具有实质属性,也可以遵循T 图式及其延伸,因而不能仅根据对该图式的解读,得出“真”不具有实质属性。另外,一切可以被还原定义的概念,在其定义中都可以说是“坍塌掉了”,但并不能证明它们是无意义的。([10],第359 页)(3)若将“真”解释为“有担保的可断言性”,那么紧缩论内部是不稳定的。([11])(4)紧缩论无法解释“真”本身所具有的“规范性”以及“知识目标性”。这些问题综合起来就是,紧缩主义真理论使得“真”丧失了解释力。这种对“真”采取的消极态度不符合我们的日常直观。并且,紧缩论和膨胀论在以下命题上似乎可以达成共识:
(UN)如果“真”具有属性的话,那么一定是一个统一的属性,这种属性在跨领域和跨学科时是不变的。
这种共识可以解释为,紧缩论者否认(UN)的前提条件,因而他们并不否认(UN)的合理性,而传统真之膨胀论者当然同时肯定(UN)的前后件,因而他们也对这个命题持肯定态度。从这个角度看,真之多元论者的主张似乎是传统真之膨胀论和现代真之紧缩论的真正有效的替代方案。
可以通过一个类比的方式来引入真理多元论的这个概念,例如我们说“……是水”这个属性,在我们通常理解下,“水”这个概念中,H2O 这个属性是在所有的情形下都保持的。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这种事先预设了“水”的属性一元论的做法是错误的,水的同位素分布允许不同的分子结构,包括羟基(H3O)、氧化氘(D2O)和所谓的“半重水”(HDO)。或者,再考虑一下“糖”这个概念,葡萄糖、果糖、乳糖、纤维素和类似的其它糖类的结构是不同的,但是并不影响统一于糖这个概念之下。类比之下,“真”也可能是一个有多重构成方式的概念,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真之多元论立场似乎是比真之紧缩论更具优势的领域问题的解决方案,也可以看作是传统真之膨胀论的改良版本。
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之下,真理多元论应运而生,很多学者都曾提到真理多元论的倾向。例如博阿斯(G.Boas)指出,对真理理论的评价通常取决于这样一种假设:“真是同质的,不存在相应于不同类句子的不同种类的真”。然而,他最终发现“同质真”(homogenous truth)的假设是毫无根据的:“当考虑到异质真(heterogenous truth)的不可能性时,我发现它似乎并不是不可能的。这种想法的成立,将使大多数批判性的争论成为多余的”([3],第187-290 页);阿克顿(H.Acton)在评论符合论的观点时提到,一个句子的“真”并不总是因为其与外部世界的符合而得到,可能受到对象以及句子的种类影响:“并非所有句子的‘真’,都是因为它们与事实相符。如下这个句子‘两个矛盾的命题不可能都是真的’就不能像‘杰克杀了吉尔’这个句子可能的那样与事实相符。因此,我们一直研究的‘真’是模糊的,逻辑句子的‘真’与其它语句的‘真’意义(senses)是不同的。然而,这虽然是一个困难,但如果恰当地表述,这并不构成对符合论的反驳。([1],第191 页);赖特(C.Wright)也曾提到“如果我们所发现的困难是一劳永逸地驳倒符合论的所有替代方案,那么我们就必须假定,在任何地方,真理都必定拥有一种统一的构成:任何真命题的‘真’总是依赖于同一类东西。但是,为什么应该如此呢?……我认为,没有任何东西会迫使我们去这样做。事实上,一个与此对立的多元论方案在直观上是颇具吸引力的。”([11],第42-44 页)
真正形成理论体系的要数赖特、林奇(M.Lynch)和谢尔(G.Sher)。赖特的基于“老生常谈”(platitude)的极简主义真理多元论、林奇的功能主义真理多元论被认为是当代真理多元论的代表理论,但是赖特的多元真理论使得“真”过于分散化,无法解决“真”的统一性,即为什么不同领域下的不同规则可以统称为“真”的规则。而林奇在赖特的基础上,结合心灵哲学的理论,试图用“功能性”来给“真”一个统一的解释,由于引入“多重实现”这种方式,使得林奇的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优于赖特的方案,但是仍然无法解决“真”的歧义性问题。
谢尔在批评林奇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真理符合多元论。“为对付林奇的真之功能多元论所面对的那些批评,一种方案是对其‘作用’概念和真之实现者做出调整。林奇是在各种‘老生常谈’的范围内考虑真之作用的,而我则提议在符合的范围内考虑真之作用;当林奇把真之实现者看作一堆混合的东西,其中包括因果符合、融贯和理想辩护等时,我则提议以更为统一的方式来看待它们,即把它们看作符合的多种形式。”([8],第311-330 页)
2 谢尔的元真理论
谢尔在阐释自己的理论时,将自己的理论分为两个部分:真理论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truth theory)、“真”本身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truth itself)。这里我们将真理论的结构称之为元真理论,主要从“实质性”和“真理论的规范问题”两个方面来介绍。
2.1 实质性真理论
首先,谢尔认为“真”是一种实质属性,“实质性”在谢尔看来意味着“高的发现标准、解释性、论证性、信息性、深度性、理论意义、严谨性、系统性、有理智兴趣等”([9],第239 页)当然,这个清单并不意味着对“实质性”做一个准确定义,只是列出了实质性的一些充分性或必要性的条件,并且这个清单是开放式的。
谢尔认为她对于“实质性”这个概念的刻画来源于达米特和古德曼。达米特在他的文章开篇时写道:
说谎者问题……希望哲学家们回答出一个关于理解这个世界的深刻而重要的问题……在那个阶段,毁坏性似乎是哲学的合法性工作。但是现在,我们大多数人都相信,哲学拥有建设性的任务,由于之前毁坏的如此彻底,重建工作必然是缓慢的。([4],第1 页)
古德曼在讨论知识论的目标时说道:
(知识的)目标就是勾勒出一个信念的证成理论。我想的是一个解释理论……我希望得到一系列实质性的条件……我希望得到的解释理论是这样的,例如,那种澄清了证明地位根据的理论……它的条件必须……具有适当的深度性和启发性。……我所寻找的关于信念的证成理论……必须具有一定的深度。”([6],第1-2 页)
这种实质性的方法,是针对于紧缩论而言的,谢尔认为真理的实质性理论与紧缩论的差别在于:
(1)紧缩论者认为“真”是不足道的,每一个命题本身已经规定了自己的成真条件,实质论者则认为这种关于“真”的解释是远远不够充分的;
(2)紧缩论者认为“真”谓词的存在完全是某种逻辑上的需要,实质论者则认为,“真”还因为其它需要而存在;
(3)紧缩论者认为,即使“真”有存在的必要,也不是深刻的形而上学概念,实质论者并不认同这一说法;
(4)紧缩论者认为,不可能也不必要构建一个真理论,而实质论者认为这是可能且必要的。4以上提及的关于紧缩论的观点来源于紧缩论代表人物霍维奇(P.Horwich)的观点。更多的可参见[7]。
当然,实质论者也承认“真”是神秘的,以往对于“真”的刻画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但他们认为这种神秘性是可以被解决的。谢尔的实质真理论立场实际上与前面介绍过的真之膨胀论的立场相同。但是谢尔用“实质”一词而不用“膨胀”一词是因为我们日常对于“实质”这个词的使用,能够更加准确表达她本人关于真理论构建的动机,更加符合我们日常的直观。
谢尔认为5可参见[9],第7 章。,我们追求真理的原因在于它的实在价值,它对我们认识世界,认识我们的生存环境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来自于我们的基本认识或认知情景。由于人类本身的求知欲,渴望了解我们所生存的世界,希望获取关于这个世界的全部知识。但是,认知的过程是一个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过程,我们并不会自动地知道世界是什么,因而我们需要凭借人类先天的认知系统来将世界的种种表象转换为可以被大脑存储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进行整合加工。事实上,人类在完成以上操作的时候经常出错,因为人类本身的认知系统存在种种局限,虽然人类总是善于借助工具来延伸自己的认知,但知识的更替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创立一种“正确性”的规范来作为知识证成和证伪的依据,它使我们能够将关于世界的正确认知与错误认知区分开来,并引导我们去获取新知。真理就是这样一种规范。它是指导我们追求知识的最重要的规范之一。但是,这种规范不能是“飘在空中的”,必须是我们能够触碰得到的,克服认知障碍后能够掌控的。
“真”是我们寻求关于世界的知识时一种正确的规范,一种能为我所用的规范,这解释了为什么真理对于人类来说如此的重要和根本,这种种的作用远远超越了那些紧缩论者所说的技术上的需求。
2.2 真理论的规范问题
2.2.1 真理的基本原则
出于实质性的真理论立场,谢尔开始着手对真理论的规范问题进行思考——即在怎样的思维模式下才能产生一种能够为人所用的真理概念呢?谢尔认为([12],第94 页),我们至少需要三种思维模式:“内在的”(Immanence)、“超越的”(Transcendence)和“规范的”(Normativity)。
内在的思维是动因,是我们对于世界的观察和思考的能力。没有对世界的思考,就没有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理由;超越的思维是指,我们还要跳脱出自己的思考,站定一个第三方的角度,在这个角度下,我们既可以看到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思考,也就是内在思维,又可以看到它在世界中的对应物。这并不是说真理论一定需要一个上帝的视角,这个第三方视角是一种人类可及的立场,像是塔斯基的元语言立场,可以对对象语言进行评判,同时又可以描述对象语言所谈及的对象;规范的思维是指,我们不仅能够将我们的内在思维和世界联系起来,更能判定它们是否被一种正确的方式连接起来,也就是是否正确地描述了这个世界。这也是真理论的核心问题,但我们必须有这样的能力去探寻这种规范性,否则真理论并不能为我们所用。
由于以上三种原则是谢尔认为构建真理论所必备的思维模式,也是真理的必备条件,因此,粗略地说,真理的基本原则是:真理是内在思想的一种规范的超越性标准,是对内在思想与实在或事物所是的方式做出衡量的标准。我们可以将其内容表述如下:6在这里谢尔强调,这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准确的定义,是一个大致的刻画。
(FPT)7“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 of Truth”的缩写。“真”的基本原则
-真理产生于人类思维三种基本模式的认知环境之中:内在模式、超越模式和规范模式。
-真理是内在思想的超越性的标准或规范,是衡量思想与实在的标准,或者说是给出相应思想的“真理问题”——是否事物如内在思想所说的那样——一个积极的回应。
谢尔认为,真理的基本规则证明了“真”是实质性的这样的立场:首先,它为“真”的实质内涵的组成提供了依据。其次,它提出了许多实质性的问题——关于真理的内在性、超越性和规范性的实质性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实质性的答案。
2.2.2 多重符合原则
从上面“真”的基本规则可以看出,“真”是内在思想与其所涉及的实在之间的关系,体现的是一种符合性。“真”的符合性来源于它的规范性要求:如果对内在思想来说,真理是一个正确性规范,相对于世界中是什么情况而言的正确性。那么,真理本质上是一种符合,一种内在的思想与外在世界之间的符合关系。
但是符合关系到底如何一直饱受诟病,传统符合论所提倡的一一对应关系很难禁得住考验,例如面对数学名称,我们很难在世界中找出它们对应着怎样的对象。谢尔认为,“真”本质上就是人们的内在思维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并不一定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而应该是系统而复杂的多重符合关系。多重符合遵循如下准则:
(M-COR):“真”是思想和实在之间的实质而系统的联系,这种联系既与世界所是的方式有关,又与心灵的运作方式有关。这种联系很可能是复杂的,在不同的领域下有不同的形式。采用哪种形式取决于思想所涉及的实在的具体方面,以及我们可及的认知资源。总之,这种联系是思想与它所涉及的实在之间的直接或间接、但却是系统的一种联系。
这种多重符合的真理符合论与传统的符合论的相同之处在于:都将“真”理解为心灵(或内在产物)与外部世界的关系;都将“符合”看作是“真”的统一性准则。不同之处在于,在谢尔的多重符合标准中,心灵和世界在这个关系中的地位是相同的,并且符合关系是复杂的,在不同的领域中表现为不同的形式。
谈及多重符合方式的根据,谢尔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来源于真理的多样性,另一方面来源于人类认知的局限性。
很有可能的是,我们(在认知上)可以很容易且直接地接触到世界的某些方面,而另一些方面我们只能以间接且相对复杂的方式接触。这将反映在我们为这些方面的理论建立的符合标准之中。在第一种情况下,我们的理论或许以简单直接的方式符合于世界,基于简单的指称和满足的语义原则。在第二种情况下,我们的理论或许只能以迂回的方式符合于世界,基于更复杂的指称和满足原则。重要的是要记住,复杂的符合,就其本身来说,并不会比简单的符合更不稳固。([12])
需要强调的是,谢尔真理论的一个特色就是认知参与理论建构,但是并不代表她是一个强的认知主义者,认为“真”完全取决于人的认知,虽然让心灵参与到符合理论的构建当中,但是她认为符合关系既是心灵依赖的(mind-dependent)又是心灵独立(mind-independent)的。前者在于,真理论的标准是为人的认知服务的,是心灵的规范性原则,被人创造且服务于人。后者在于它是关于实在的理论,而这些理论的对象并不因人类的存在而存在。
2.2.3 逻辑性规则
基本原则和符合原则是真的“核心的”原则,也是真理的一般性规则,具有跨领域的普遍性。这里所要介绍的逻辑性原则也是跨领域的,但并不是核心原则,它是处理部分真理的有效方法,即一个思想的逻辑结构对其真值的影响。但是符合论者绝不会承认句子的结构是决定句子真值的唯一因素,它只是影响句子真值的众多因素之一。
在塔斯基的真理论中,逻辑原则的这种特征体现得淋漓尽致。塔斯基的“真”概念是一个基于逻辑原子句的“真”的递归定义,他的确做到了用“满足”去定义“真”,并且把复合句的“真”化约为简单句的“真”。但是对于一个名字是如何指称到个体的,一个简单句是如何被一个序列所满足的却没有进行任何说明。也就是说,对于那些非构造层的简单句,塔斯基的解释是不足够的。因此,逻辑原则的普遍性仅在于那些复合句上,而无论哪个领域,都存在包含逻辑常项的复合句的真值有待判断,因此它是跨领域的。但是逻辑原则对于各领域的原子句的真值问题无能为力,它并不像前面提到的“真”的核心原则那样具有完全的普遍性,因此它是非核心的。
谢尔曾著文对逻辑的基础问题进行了阐释8具体可参见[9],第10 章。,表明了逻辑建基于世界这一方面,因此逻辑后承理论也由世界所示的方式决定,从这一点来讲,逻辑性规则从根本上也属于多重符合规则。
3 多重符合的实现方式——以数学为例
在如上的真理论构想之下,不同的领域里,符合关系是怎样的一种系统而复杂的联系,就成了谢尔真理论的核心内容。她以数学为例,展示了数学领域中数学陈述与实在之间的混合(composite)符合方式。
3.1 不基于语言的研究方法
在讨论数学真理时,以往的研究方式总喜欢从数学语言或某个数学系统出发。由于数学研究和数学基础研究并不总是同时进行,更有学者认为数学本就没有基础、是先验的,研究数学的基础是无意义的。这种思维方式给符合论者增添了不少麻烦,因为真理符合论要求命题的真值一定要来源于世界。由于数学理论体系的发达和权威性,迫使很多学者先承认某个数学理论的真理性,然后对照着数学命题,去找世界中应该有什么。这个“找”的过程就面临着很大麻烦,比如,数学理论至少要求“数”在世界中的存在,而“数”是什么存在的问题就会引发一系列实在论上的纠纷——柏拉图主义、奥康姆剃刀、假装理论等。
谢尔([12],第95 页)认为这种研究方式是不正确的,虽然语言是真理论不可或缺的工具,但是它并不是一个本体论的好向导。世界和语言是两个不同的系统。世界本来的样子并不是语言能够决定的,之前的做法建立在一个很强的要求之下:世界和语言的对应方式,完全是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但如何求证这一预设呢?只能从语言的产生和发展入手。但是语言是在很久以前创造出来的,充满偶然性,能否真的承载如此严格的语义学要求真的不得而知。
因而谢尔对数学命题的思考源于世界而不是语言,具体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数学真理的讨论通常集中在相对较小的认知单位上,比如句子(“7+5=12”)和数字个体(“7”)。相比之下,谢尔从数学学科的整体出发来考虑数学规则。
其次,从一些基本的问题出发,“世界上是否存在断定数学真假的东西?”,“世界上是否存在什么东西,使得我们想要了解它,就会产生像数学这样的学科?”。谢尔认为,这些问题对于研究数学真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却通常并不被当作研究的起点。
最后,通常情况下,人们认为数学个体例如“7”指称的是世界中的某个个体,但是谢尔认为,数学中的数字,可能指称世界上层次更高的属性——基数性。
3.2 形式性与形式法则
谢尔从世界出发的研究方式,其实是在世界中找寻数学存在的基础,从上面总结的第二点就可以清楚的看出这样的动机。就像谢尔所说的那样,我们要了解世界的什么性质才会产生数学这样的学科呢?——形式性和形式法则。
谢尔认为,世界中形式性和形式法则的存在,来源于不可否认的事实:对于任何日常对象来说,以下说法无论对于经验主义者、理性主义者、唯名主义者和柏拉图主义者来说,都是没有争议的。9以上观点出自文献[9]第8 章第4 节第一部分。
首先,我们发现每一个人类个体——比如某一个班级的指定学生——具有形式性(formal property):都与自我同一且与别人不同。
其次,我们发现人类个体的属性仍然具有形式或数学属性。例如第一层次的属性“教室中的学生”,具有第二层次的基数性质或特征,例如“17 个”。我们同样发现,人之间的二元关系,仍然具有形式性,例如“在同一个教室中”具有自反性、对称性和传递性等。
同样,人的属性可以进行各种形式的运算组合或操作:补、并、交、笛卡尔积等。例如,“是女性”和“是学生”的交集,我们得到了“女学生”的集合。
因此,如果人类是真实存在的,并且他们确实拥有上面提到的第一层次属性和关系,并且这些第一层次属性和关系的确拥有上面所说的第二层次的性质,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反对形式性或数学性的存在。
但是,如果形式性是真实的,那么我们人类就想研究它们,希望我们的知识体系包括一个或多个知识分支来研究这些特征。此外,这些(真实)特征与其他(真实)特征(例如,物理特征)一样,潜在地受一定的法则支配。并且这种潜在法则也是通过形式属性来实现的:自我同一是普遍规律,基数是由各种秩序规律所支配的,等等。
此外,如果形式特征受规则或法则的支配,那么可以合理地假定,这些规律和法则,就像许多其他规则和法则一样,具有一定的模态力,这种模态力超出了它们在实际应用中的范围。因此可以总结出:像人类个体这样的对象的性质具有形式特征(例如,自我同一性、基数性),并且这些形式特征具有规律性,并受法则(同一性定律、基数法则等)的约束。
3.3 数学的混合符合路径
根据以上的理论铺垫,以及对形式性和形式法则的存在论证,谢尔得出:数学就是研究形式性的,数学法则就是对形式法则的刻画(例如算术理论、集合论等)的结论。因而数学命题的真、假在这个意义上就是符合的。但是符合的方式是需要进一步去探究的。
谢尔认为,我们在认识世界的形式性的过程中,对属性进行了降阶处理,这完全取决于我们的认知器官,尤其是我们的智力是如何工作的。完全可以合理的假设,我们的思维结构在处理一阶个体和一阶法则时能够更好的运作,并且我们完全有能力处理这种高低阶之间的转换,运用我们的认知自由(epistemic freedom)例如想象、试验、假设等方式。10以上观点总结于文献[9]第8 章第4 节的内容。
具体的方式是我们在认识形式性和形式法则的过程中引入了一个假设的个体基数层,它系统地连接到世界的第二层次的基数性上,我们可以用脚标表示如下:
1.语言中的数字符号指称1 假设层的数字个体,实际上指称2 世界层面的第二层次的基数性。
2.相同的,语言层数学语句符合1 假设层的第一层次的基数法则,实际上符合2世界层面的更高层次的法则。
具体可参考如下图式:
传统的符合理论忽视了利用我们的认知资源以这种方式达到现实的可能性。因此,它将我们限制在一一对应模式上。而这反过来又迫使我们在标准模式不起作用时完全放弃符合论。但考虑到人类的理智能力,我们立刻看到人类的灵活性、概念能力和想象力,我们完全可以改变传统的对应模式,并使之适应我们的需要——建立一个辅助的假设层。基于这种方法的混合符合理论便是:
混合符合
例1
语言:2+7=9 为“真”当且仅当,
假设:+(2,7)=9 当且仅当,
世界:Disjoint-Union11指两个外延不相交的属性的并。(二,七)是九。
例2
语言: “(∀n)(∀m)(n+m=m+n)”为“真”当且仅当,
假设: 加法运算是对称的 当且仅当
世界:Disjoint-Union 是对称的。
由此谢尔便建立了一个一阶理论与高阶属性之间的关系网,这种关系网可以像简单指称那样具有稳定性和系统性。
4 简单评价
以上内容大致勾勒出了谢尔得到多重符合真理论的图景,笔者认为谢尔真理论有如下几点优势或特色:
第一、实质真理论的构建。既反对了真之紧缩论,又对“真”的实质性进行了较系统的阐述。之前我们也介绍过,实质性真理论的“实质”一词就是针对紧缩论而言的,在谢尔看来,紧缩论者所主张的那种真理需求仅仅是我们对“真”感兴趣的一个次要原因,而我们追求“真”的主要原因在于,它是我们认识世界过程中所需要的一种“正确性”的规范,将关于世界的知识和虚构区分开来。其实这种反对紧缩论的方法并不是谢尔的原创,却是对紧缩论者最有力的诘问之一。接下来根据她自己的实质真理论立场,谢尔又提出了与之相呼应的真理的核心原则,以及逻辑性原则,对实质真理论进行了正面发展。
第二、解决了领域问题,给予了“真”的差异性和统一性以合理的解释。谢尔的真理论是一种温和的真理多元理论,通过在不同的领域下符合方式的不同解释了“真”的差异性。可以大致总结为如下:物理领域——简单符合关系:名称指称物理对象;句子与事态相符合12其实物理领域的符合关系是怎样的,谢尔并没有给出一个详尽的刻画,只说可能是简单的对应关系,并且需要以后进一步探究,这里只是作为假设列出。。数学领域——混合符合关系:数学符号指称1假设层面的数学个体,又指称2 第二层的形式属性;数学句子:与假设层面的一阶算术理论相符合1,实际上是与第三层次的形式性法则相符合2。逻辑领域——建基于世界:逻辑常项:指定形式结构的相关参数;逻辑规律:对形式法则的表达。道德领域……。又解释了“真”的统一性,为什么不同领域不同规则可以统一于“真”这个属性之下——因为它们都具有符合关系。
第三、发展了一种新的真理多元论的模式。谢尔的真理多元论与以往赖特和林奇的多元论有所不同。首先,赖特和林奇的多元论都是基于对众多无可争议的“老生常谈”总结,以不同领域的“老生常谈”为研究起点,默认它们的合理性。这样做法面临的问题就是使“真”过于分散,人们难免会追问,这些“老生常谈”可以共存的合理性从何而来?为什么这些“老生常谈”都可以统一于“真”这个概念之下,它们果真都是无可争议的吗?而谢尔的多元论的研究起点并不是对某些“现成”的原则进行总结,而是从基本问题出发,对真理的一般原则,或是具体领域下的符合原则都进行了更为实质性的说明,并且将它们都归结为思维或世界本身的运作规律,使得这些规则变得“有根”。其次,赖特和林奇的理论允许更广泛的真理类型,例如融贯、符合、实用等,但是这些成真方式并没有什么共同点可循。而谢尔的真理多元论则将多元性限制在符合方式的多元上,使整个理论体系紧密而统一。
第四、认知参与理论构建。13体现在很多方面,例如谢尔认为真理论是为人的认知服务的,并且可被人掌握的;另外,谢尔将“真”基本规则建立在三种人的思维模式的交叉点上也体现这一点;还有对多重符合规则的描述也部分地来源于人的认知。这种策略回答或许解决了两个问题。首先是元真理论问题,即真理论的构建需不需要承诺人的“可把握性”问题。不同的真理论派别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不同的,例如弗雷格认为([5],第342 页),“真”存在于第三域,作为对象而存在,思想与“真”之间的所指关系是已经规定好了的,与人是否能认识到无关,这样真理论体系下所刻画的“真”是绝对客观的,虽然人有能力去“把握”这种所指关系,但是“真”本身与“可把握”没有任何关联。早期的符合论也采取这种策略,句子的“真”只在于句子与世界之间的简单对应关系,因而句子的真假只在于世界,而不在于人对世界的认知能力与认知方式。但很多学者对无法证明的形而上学的本体论根源采取排斥态度,开始注重人的认知、人的行为在句子真值问题上所扮演的角色,当然不同派别对这个角色的理解不同:有的认为不存在与人割裂的物质世界,人和世界是一个动态系统,是相互融合的,共同决定句子的真值(融贯论的策略);有的认为“真是探索的重点”,“真”的价值在于人对它的探索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所产生的效用(实用主义策略)。有人则认为“真”就是被担保的断言,具有一定的判断标准(实用主义以及紧缩主义都有这种形式的解释);使真者理论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命题的证明理论。谢尔的这种认知参与理论构建的方式便是站定了立场,认为我们所需要的真理论应该是一个“接地气”的,而非“上帝”的真理论,应该是可把握的能够为人所用、为人服务的理论。其次是对传统真理符合论进行了改良。对符合关系的精确表述一直是符合论者面对的重大课题,从最初的“一一对应”关系到图式关系、目录关系、约定关系等进行了各种尝试,但是都没有从根源上对这种关系的来源和形成方式进行挖掘,似乎是在进行一种匹配的合理性和适用性的考察。但是谢尔的多重符合理论则是从人对于世界的认知方式,思维的运作方式和思考机制的角度阐明了多重符合理论的来源,不论依据是否充分、论证是否合理,它都揭示了一个之前被忽略的问题,那就是从根源和形成方式方面,对符合关系进行解释。
但是,为了完成以上目标,谢尔的真理论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代价。她的理论是一种符合论的立场,那么不免要面对三个问题,真值承担者是什么,与之符合的对象是什么,符合关系如何刻画,谢尔引入认知因素对传统的符合关系进行改良也面临着合理性阐述的问题。
首先,真值承担者问题。从谢尔整体表述来看,她似乎并不区分“思想”(thought)和“陈述”(statement),在真理论规则的陈述时,谢尔用的是“思想”与“实在”之间的关系,而在介绍数学的混合符合路径时,则是讲述了“数学陈述”与世界中的“形式性”之间的对应关系。思想被归结为人的精神领域14这里的用法不同于弗雷格对于“思想”一词的用法,不区分思想和思维。,陈述则属于语言领域,二者之间的关系在谢尔的真理论体系中并没有说明。但真值承担者问题,即在命题、信念、语句、思想……中,谁是主要承担者,谁是从属承担者?这个问题一直是一个完整的真理论体系所必须回答的问题。
其次,谢尔假设了一个这样的本体论世界,这个世界中只存在个体、个体的属性、个体之间的关系。面对所谓的虚拟实体或第三域问题,她持否认态度,但她将这些问题转移到了“属性”领域,预设了高阶属性——形式性,以及形式法则的存在。但是,看她给出的有关于形式性和形式法则的存在性论证,似乎称不上是一种严谨的理论构造,只能称之为对经验事实的一种解读,但她并没有论证她的这种解读是唯一合理的解读,因而只能说是一种理论假设,而不能说是有完全可靠根据的成熟理论。但这种方法符合她的基础整体主义的方法论。
最后,关于多重符合原则也面临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谢尔引入认知元素来改良传统的简单的一一对应的符合关系,考虑人的认知在真理论构建中所起到的作用,由此阐发出符合的多重路径,达到了真理的多元性与统一性的结合。但是看她的用词都是“很有可能的是”(it might be);“假设我们善于……”(Suppose we are……)。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理论假设,在这样的假设下,多重符合路径才有成立的可能性。但是这种假设成立的依据并没有体现出来,认知的参与程度到底如何,人的理智到底是如何运作的这一点,缺乏可靠性的论证。当然谢尔也承认她的理论是开放性的,需要进一步研究。但是,要澄清人类理智和思维的运作方式的形成,恐怕需要借助更多生物学、心理学等跨学科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难度。
第二、谢尔只承认“符合”一种成真方式,虽然符合方式是多样的,但都逃不出真值承担者与世界之间的复杂而系统的联系。那就仍然涉及传统符合论所面临的一个问题:当我们所研究的命题并不涉及客观事物时,符合关系将如何解决这类命题的真值呢?例如“‘你在哪?’是疑问句。”这个句子本身并不涉及客观可感事物,谈论的主体是一个句子,“……是疑问句”也很难看成是客观世界存在的属性。以往解决这类句子的真值问题都是靠融贯关系,但谢尔的多元论并不承认其它的成真方式,如何运用多样的符合方式解决这类句子的真值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谢尔只是简单的勾勒出了多重符合的图景,并且较为详细地解释了数学领域和逻辑上的真理符合理论,对于物理领域、道德领域、美学领域等方面也表明了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究。就像上面那所提及的那样,物理领域研究的基本对象是物理个体及其属性,但是道德领域研究的基本对象是行为及道德准则、美学领域研究的是审美对象及审美标准……对于不涉及直观的物理对象的领域,甚至一些基于“约定”和“习规”的领域是否存在普遍的“真”这样的问题就有待商榷。即使存在“真”,如何用符合关系去解释这些领域的“真”也是一个难题。
因此,谢尔的理论可以看作是一个庞大的理论设想以及部分的实践成果。但这种不完善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去否定它,相反促使我们努力去完善它,形成更加合理又具有共识性的真理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