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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绿色建筑发展现状与立法的必要性研究

2019-11-14张檀秋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昆明650500

新生代 2019年16期
关键词: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条例

张檀秋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昆明 650500

近年来,国内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使绿色建筑活动在整个社会当中涉及的部门和行业越来越多,从业人员的队伍也日益壮大.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内绿色建筑依然会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而绿色建筑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法律、法规等制度的引导和规范,完善的绿色建筑法制环境是地方乃至全国绿色建筑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推进绿色建筑快速、健康、高效发展的根本保证.

1.国内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发展现状

首先,自2006年我国颁布GB/T 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来,国内绿色建筑发展迅速,特别是2010年以后,国家及地方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规章、办法、行动方案等,国内的绿色建筑发展迅猛.截至2015年1月,我国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数量为2538 项,其中设计标识2379 项,运行标识159项;总建筑面积达到2.92亿㎡,其中设计标识项目建筑面积2.72亿㎡,运行标识建筑面积0.2亿㎡.2008-2010年国内绿色建筑发展相对较为平缓,到了2011年无论是项目数量还是项目面积都超过了前3年的总和.

其次,国内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较多,而运行标识较少,而这与国内重前期设计、轻后期运行有关,同时,也受国内绿色建筑政策、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国内绿色建筑整体发展很快,但国内各个地区间绿色建筑发展不平衡.不难发现,绿色建筑发展较快的江苏、广东、上海等城市或地区,在政策、规章方面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点,即"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规章制度建立的时间相对较早,法制支撑体系与管理机制相对完善".

2.国内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概况

为贯彻我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国策,有效降低建筑能耗,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为我国营造较好的法制环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相继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国内一些城市或地区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规章和办法,例如2006年11月深圳正式实施了国内首部建筑节能方面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该《条例》明确要求当地新建建筑必须达到节能标准的要求,实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验收合格的项目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同时制定了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应当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公共建筑按照分户实际用冷量收费、禁用建材目录等与建筑节能相关的制度.以及《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该《条例》是全国首个关于绿色建筑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江苏省新建民用建筑将把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从方案的立项、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贯彻始终.政府投资建设的文化馆、科技馆等大型公共建筑均应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进行立项、方案规划和建设等,同时该《条例》在奖励、扶持引导绿色建筑发展方面也制定了很多措施和扶持性规定.

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关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初步形成了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法制支撑体系与管理机制.然而,纵观目前我国国家及地方层面出台的大多是一些的关于管理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办法、通知和意见等,针对绿色建筑立法方面,国内仅有江苏省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我国绿色建筑法律法规的整体欠缺已经无法适应国内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形势已经倒逼政府亟需在绿色建筑领域进行立法,以规范和促进绿色建筑的健康、快速、高效的发展.

3.绿色建筑立法的必要性分析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进一步转变,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逐步建立,绿色建筑已经成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主要载体.目前,针对绿色建筑的法律法规严重欠缺,尽快立法十分必要,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绿色建筑亟需立法予以规范.国家虽然也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绿色建筑的政策和规定等,但缺乏专门的立法.当涉及法律层面的问题时,现有政策和规定难以解决绿色建筑发展过程当中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存在无法可依现象.

(2)绿色建筑政策必须通过立法予以提升.目前,出台的关于绿色建筑的文件,如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地方出台的《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文件多是以"方案、规定"等字样出现,缺乏对绿色建筑中行为各方的法律约束,缺乏法律效力,很难有效解决、制约和调节绿色建筑活动当中出现的与绿色建筑发展不符的各种问题和行为.

(3)绿色建筑部门规章必须通过立法予以加强.目前,出台的关于绿色建筑的规章、规定等大都是本行业内施行.而如今行业跨界现象已较为普遍,绿色建筑涉及的行业越来越多元化,当出现"越界"现象后,会出现"管不了,无法管"等法律问题.

4.完善绿色建筑法律法规的对策建议

4.1 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法律法规体系

绿色建筑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引导,完善的绿色建筑法律法规体系是绿色建筑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国家层面应根据国内外绿色建筑的立法经验,结合国内绿色建筑的发展特点,尽快出台专门针对绿色建筑的法律以与国内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相适应;同时,地方政府也应结合本地绿色建筑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现有国家政策、法律等,制定出符合本地绿色建筑发展需要的绿色建筑法规,以逐步建立、健全我国绿色建筑法律法规体系.

4.2 绿色建筑的全过程管理

在绿色建筑的制度设计上,应结合发改、规划、建设等行政部门现行的行政许可制度,在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建筑设计、施工管理、过程监督、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所有环节依法将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情况纳入各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范围内,实现绿色建筑全过程的依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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