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毛泽东经济思想
2019-11-12赵国平
赵国平
摘 要:从井冈山斗争到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经济思想逐步形成,并在苏区的经济建设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对于当时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时期的各项经济决策部署给予科学指导,有力地助推中央苏区时期经济建设有序健康发展。
关键词:毛泽东;经济思想;中央苏区时期
中图分类号:A8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28-0001-02
自从井冈山斗争到中央苏区这段时间以来,我党建立的革命根据地开始不断蓬勃发展壮大,难能可贵的是我们党在艰难困苦条件下还进行了前期有关政权方面建设的伟大探索,并在建设革命根据地的同时,克服敌人的经济制裁和军事上的“围剿”等诸多难题,正如北宋哲学家张载所言:“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在《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中,毛泽东这样论述道:“在白色势力的四面包围中,军民日用必需品和现金的缺乏,成了极大的问题。在敌人势力的稳定还有一个比较长的期间的条件下,割据将要遇到很大的困难。这个经济问题的相当的解决,实在值得每个党员注意。”[1]此外,虽然毛泽东没有发表著作对当时的经济发展做有针对性的阐释,但在《井冈山的斗争》《反对本本主义》等名著中,对中央苏区时期的经济发展都论及到了。中央苏区时期,面对敌人的经济封锁和红军的给养供给问题,毛泽东认为,一定要加大苏区的经济建设的力度,以解决这些问题。他还强调:“经济建设在今天不但和战争的总任务不能分离,和其他的任务也是不能分离的。”[1]這一时期,他就如何指导和发展好当时的经济工作亲自撰文:《必须注意经济工作》和《我们的经济政策》。更难能可贵的是,毛泽东亲力亲为、率先垂范,开展了诸多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工作,并结合调研情况实际,通过从实地调研的某些重要细节去对当时存在的一些经济难题展开深入而又细致的剖析,从而写出许多诸如《寻乌调查》《〈兴国调查〉前言》等闻名于世的调研报告,对发展好中央苏区时期的经济工作进行针对性的指导,认真品读这一时期毛泽东投入许多精力撰写的诸多同经济建设有关的著作后,我们可以发现其中蕴含着他的经济思想[2]。
一、务必重视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思想
时值中央苏区时期,由于“革命战争已经忙不了,哪里还有闲工夫去做经济建设工作”[1],毛泽东批评持有这样看法和态度的人说:“这些意见是不对的,不了解如果不进行经济建设,革命战争的物质条件就不能有保障,人民在长期的战争中就会感觉疲惫。”[1]他强调:“工农群众如果对于他们的生活发生不满意,这不是要影响到我们的扩大红军、动员群众参加革命战争的工作吗?所以这种以为革命战争环境不应该进行经济建设的意见,是极端错误的。”[1]并指出要大力发展经济,为当时的革命战争提供充裕的物质基础。毛泽东极其注重中央苏区的经济建设,因为它能不断提高老百姓最基本的生产生活状况,并获得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最终赢得战争的胜利。毛泽东非常清楚老百姓在当时的战争当中能够产生历史性的重要作用,所以,他认为“兵民是胜利之本”,并着重指出:“发展经济建设才能使我们的广大群众得到生活上的相当的满足,而更加高兴地去当红军,去做各项革命工作。”[1]他还围绕当时中央苏区的经济建设在巩固工农民主政权以及助推革命健康发展的关键性等方面做出重要阐述。当时的中国选择了一条符合当时我国国情的“农村包围城市”的伟大革命之路,于是农民阶级成为革命政权的重要力量,所以,妥善处理好工农联盟意义非凡。同时,他还谈到:“革命战争是当前的中心任务,经济建设事业是为着它的,是环绕着它的,是服从于它的。忽视革命战争,离开革命战争去进行经济建设,同样是错误的观点。”[1]
二、将农业同工商业统筹发展的思想
毛泽东对农业与工商业统筹发展做出论述:“我们的经济建设的中心是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工业生产,发展对外贸易和发展合作社。”[1]因此,要通过妥善处理好农民普遍关注的土地分配问题,以此来大力开展农业生产活动,全面激活老百姓进行大生产的热情。中央苏区时期制定了有关土地方面的制度:“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一切土地经苏维埃政府没收分配后,禁止买卖。”[3]由此可以看出,当时制定的关于土地分配的制度,确实对于当时发展生产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在中央苏区时期,由于当时制定的关于土地分配的制度还不是非常完善,随之也带来一些问题。例如,在对于“没收一切土地”时也意味着同时要将农民的土地进行没收,然而当时的苏维埃政府就掌握着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和分配土地资源的权利。毛泽东并没有忽视这些问题,为此研究制定了《兴国土地法》,要求将所有没收的土地交归政府。在《关于加强春耕工作的意见》一文中,毛泽东开宗明义地谈到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他认为,正因为农民不清楚土地的所有权就会导致农民不能够放心地去种地,这样是不利于发展中央苏区经济的。于是,政府当即表明把没收的土地全部交给农民。毛泽东诸多有关当时土地政策的观点的有效贯彻执行,使广大贫农变为当时中央苏区时期的坚定支持者,同时也有效稳住了当时许多中农的情绪,并使一些富农采取了中立的态度,有效地发挥了各个阶层的人在发展生产致富进程中的热情和积极性,从而更好助力当时经济的健康发展。并且,毛泽东主张要通过逐步振兴和发展苏区的工业生产,进而他又谈到要“保护中小商人利益”。可以说,在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始终重视当时的工商业经济发展,他认为:“工业的进行需要有适当的计划,关于某些主要的事业,首先是国家经营和合作社经营的事业,相当精密的生产计划,却是完全必须的。”[1]中央苏区政府为加快工商业经济发展进程,通过“私人资本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境内自由投资经营工商业”的办法,促使经济稳步发展,并做到有章可循。
三、各类经济同发展的思想
毛泽东就各类经济一起发展方面表示,“现在我们的国民经济,是由国营事业、合作社事业和私人事业这三方面组成的。”[1]当时,因为地处赣南与闽西众多农村区域的中央苏区政府尚无官僚买办资本与帝国主义在中国的资本,因此,若单单依靠没收的政策来建立国营经济就难以为继。正是由于当时苏区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投资,国营经济才得以形成和发展。对国营经济影响比较大的一个因素是当时它处在战争的条件下,对于较为薄弱的国营经济,毛泽东同志却对国营经济的预期充满信心。他着重指出,要加强国营经济对私人经济的指导,为今后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毛泽东同志特别关心和重视合作社经济,他亲赴中央苏区对合作社经济进行认真调研并阐述:“合作社事业,是在极迅速的发展中,发展得最盛的是消费合作社和粮食合作社,其次是生产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的活动才刚开始。合作社经济和国营经济配合起来,经过长期的发展,将成为经济方面的巨大力量,私人经济将逐渐占优势并取得领导的地位。”[1]他主张并积极倡导的开展合作社的做法,使中央苏区时期的合作社经济得到较快发展。而广泛实行合作社经济,不仅有利于中央苏区政府打破当时国民党的各种经济封锁,还有利于中央苏区政府反对不良商贩及非法投放高利贷者牟取暴利,也有利于中央苏区政府合理分配资金和劳动力。然而,在中央苏区时期,由于一些人囿于“左”倾路线,主张要限制私人经济发展的措施。毛泽东则极不赞成该观点,他认为,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因处在中央苏区时期这样一个比较特殊的战争时期,所以仅凭其自身难以较快得到发展。对此,我们要在政府法律范围内做好保护私人经济的工作,使当时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毛泽东经济思想给予我国中央苏区革命时期的经济建设许多有益指导,尤其是对新时代我国在大力建设和快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方面仍然具有相当重要的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
[1] 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3-133.
[2] 李小三.让历史告诉现在:毛泽东等在江西革命斗争时期的领导方略[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236.
[3] 韩延龙.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M].北京:中国社会科科学出版社,1984.
[责任编辑 吴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