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张炜的《蘑菇七种》
2019-11-12赵月斌
文/赵月斌
很多人可能没读过《蘑菇七种》。对于张炜这位已经写出了二十多部长篇小说的作家来说,他的这部中篇小说大概会被读者误以为是不起眼也不出众的习常之作。且不论《古船》《九月寓言》《你在高原》《艾约堡秘史》,即便比起《声音》《一潭清水》《秋天的愤怒》《秋天的思索》等声名卓著的中短篇小说,《蘑菇七种》也少有人注意。这部作品首发于《十月》一九八八年第六期。十三年后,张炜在一个访谈中说:“客观一点,它极可能是我全部作品中最好的之一。很奇怪也很自然,这部作品几乎没有什么影响。”“现在看,这部作品中所表现的激情,思维的自由,想象的能力,以及它的有趣,都是我今天极为羡慕的。”(张炜:《〈蘑菇七种〉及其他》,《蘑菇七种》,作家出版社2009 年版第165 页,以下出于该书的引文皆不标注)那时,张炜三十出头,《古船》刚问世两年,《九月寓言》尚在初创,《蘑菇七种》便出现在两部重要作品的间歇。在我看来,这部用时半年写出的中篇,不但是他在写作上由“史诗”向“民间”过渡的重要“中间物”,而且可以看成张炜最具核心意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不仅蕴藏了作家独有的文学酵母,还充分展现了他的叙事智慧和文体风格。假如让我推荐通向张炜的入门读本,我会首先推荐不足十万字的《蘑菇七种》。通过它,你大致能够了解张炜的小说写什么,也能看到他的小说会怎么写。
宝物——不只是一条狗
宝物是一条狗。“叫宝物的是一条丑陋的雄狗,难以驯化。它的品性实际上更接近于狼。给它取名字的人是这方世界的君王,叫‘老丁’。”你看,小说一开头就交代了两个关键角色:宝物及其主人老丁,而狗的出场在人的前面,接下去你会发现,正是这条狗带动了整个故事的链条,拉动了故事的走势,宝物之所以叫宝物,确乎非同寻常,在某些方面,甚至比人物更有气场,更有戏份。
这条狗从小就其貌不扬,顽劣凶悍,咬死很多同伴和猫,连与它亲近的雌狗也被咬伤。以至于很多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然而“都没能得手”。众人眼里的一条恶狗,却是老丁的“宝物”,不仅让它和小林场的“一主三仆”同吃同住同战斗,还为它争取到了每月十斤的“官粮”。所以,宝物这条狗,俨然成了林中斗士,每天黄昏都要雷打不动地“出巡”,在林区“绕行一周有余”,才回去和老丁等人共进晚餐。此狗看似刁怪蛮憨,老丁却认为它有肚量、好心眼,还发现了它的“灵慧”,教它学会了吃蘑菇,学会了一位数的加法,还教它学会了“侦察”——它如同和老丁灵犀相通的全知之眼,让这个独立王国的一切都无所遁形。因此小说的两个关键结点都是借着宝物的眼睛引发、演化的:若不是它尾随告密者文太,看到了他买了第二片墨水颜料,老丁就不会误以为文太又要写黑信,当然也未必会软硬兼施对付文太,以致把他逼上死路;若不是它“无意中向黑洞洞的那个小屋里瞅了一眼”,就不会看到女书记结伙同村参谋长谋杀亲夫的作案现场,当然也取不到蓝色的手绢,没有这一把柄,老丁就不可能在斗争中掌握主动权。就此而言,宝物简直就是保证老丁总能出奇制胜的活宝,也可以说是比各色人等更加出彩的超凡存在——它像是专擅热场抢戏的二花脸,不仅决定了小说的叙事节奏,也影响了整部小说的调性,使《蘑菇七种》呈现出亦庄亦谐、虚实相映的风格。
宝物只是一条狗,却“瘦小英武,勇力无限”,敢于辱弄驻村工作组参谋长,把屎尿拉到了他脸上,敢于和“通星宿”、有道行的红狐狸争斗,借老丁之手制服了红狐狸,红狐狸是横行霸道、傲睨万物的“林中之王”,同时又是多遭嫉恨和诅咒的“丑凶神”。就此而言,宝物这位“林中之王”似乎比“这方世界的君王”老丁面临的矛盾更复杂更严峻,尽管老丁“反天反地反皇上,一生只信服红军”,但是他的斗争对象也不外乎自己的同类,而想要砸死宝物、报复宝物、毒害宝物的,不光有人类,还有林中所有的生灵,无论动物植物,几乎都与这个狗东西不和,足可见宝物的处境,真是难矣难乎哉。从这个层面看,宝物完全是所有矛盾的焦点,是引发蝴蝶效应的罪魁祸首。为什么这样说?让我们回头看一下,宝物之所以成了谋杀案的目击者,是因老丁中了歹人的奸计,让宝物落入参谋长的圈套而饱受折磨,这才得以就近窥看那一对“狗男女”的“龌龊和恶毒”,并且给老丁提供了攻守自如的杀手锏。但是我们再往前看,宝物之所以有此一劫,症结并不是得罪了参谋长,根子却是毫不起眼的蜘蛛,宝物遭到的磨难,不过是挨上了蜘蛛的咒语:不是咒它马上死去,而是咒它“落入两个狠毒的人手中,让它受尽磨难”“两个人最好是一男一女,一阴一阳,夹带着邪火整治折弄这条癞狗”,“他们会合伙侮辱宝物,让它死去活来”。看到这里我们才明白,原来小蜘蛛才是躲在幕后的大BOSS,林子里上演的连场好戏不过是源自蜘蛛和宝物的私仇。
所以,《蘑菇七种》表面只是写小林场“这方世界”,实质却写了老丁和宝物所统摄的两个世界的明争与暗斗。假如老丁的世界为阳,宝物的世界即为阴,老丁的世界是均质的,宝物的世界就是非均质的,假如没有了宝物,这个故事当然还可以往下讲,但是小说的表现空间和内在意蕴定会大打折扣。仅仅写几个人使手段、耍心眼有什么意思呢?因为有了狗的参与,因为狗的横冲直撞,惹是生非,这个故事方才打破常规,不光有了人类的众声喧哗,还有了“青蛙乱蹦,河蟹飞走,长嘴鸟儿咕咕叫唤”,以及善于变化的狐狸,施咒语的蜘蛛,会笑的毒蘑菇,总之因了宝物的盲打误撞,《蘑菇七种》突破了人类视角的单一维度,让我们看到讲述故事的另一种方法。
毒物——无辜的“长蛇头”
小说一开始就是从宝物中毒讲起的:因被蛛网挡了脸,它怒而咬死一剧毒蜘蛛,结果毒液上身,把它调弄得如同发疯。这只一出场就丧命的毒蜘蛛,算是制造紧张气氛的引子,宝物有惊无险,反倒是让它成功地嫁祸于小六,让小六的处境更加孤立。
当然,小说里最可怕的毒物当属毒蘑菇。宝物懂得蘑菇,曾“将三个最毒的蘑菇搓成泥汁撕在碎肉上”谋害小獾。注意,这是毒蘑菇的首显其毒,就被宝物用于不光彩的暗杀。当宝物被参谋长囚禁时,一嗅到那种异样的气味,立刻知道“它可是熟透了”,并且根据经验判断:“毒蘑菇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有奇妙的故事了!”所以它机警地咬断绳索,用它肿大的左眼看到了毒蘑菇制造的凶杀案。在案发现场,这种花顶蘑菇有着灿烂耀目的金色伞顶,散发出蓝色的夺命气味,非但并不狰狞可怖,还现出不可思议的“微笑”,大概就是所谓致命魅惑吧?所以这美妙的蘑菇就成了杀人利器,足以让女书记的丈夫“误食”而死。这是毒蘑菇第二次现身,仍被用于毒害性命。不过这一次的凶手转换为人类,宝物也一不小心变成了正气凛然的目击者:“毒蘑菇演化出的故事万万千,俺宝物也通晓一二三……”毒蘑菇成为斗争双方都有用处的好东西。而当毒蘑菇第三次出现时,又因毒死了饥不择食的“小野蹄子”,成了彻头彻尾的坏东西,成了千夫所指的替罪羊。这个当口老丁才拿出了他的《蘑菇辨》,揭开了毒蘑菇的真面目:其名曰“长蛇头”,“幼时金黄可混迹于柳黄,人常误食。少则须发皆脱,多是顷刻身亡。如女书记之夫及小野蹄子所食之者皆是。分辨之法颇难,常用者以舌舔之梗部汁水,如感觉微麻则速弃之……”然而,这一“科研成果”并未结束长蛇头的第四次出现:被老丁视为“叛徒”的小六再度吞食毒蘑菇而死。人皆以为误食,他却自称“故意”——他是小说中唯一一个主动向毒蘑菇献祭的人。你看,“长蛇头”的四次出现也让小说叙事在轻重缓急的变奏中曲折推进,让“毒蘑菇演化出的故事”有了迷局重重难破难解的悬疑色彩,而最后,小六仍是以他“轻于鸿毛”的死,制造了以悲剧收场的蘑菇事件。
似乎一切都起于毒蘑菇,又似乎一切都终结于毒蘑菇。蘑菇诚然有毒,然而毒物何辜?真正的毒物,不过是叵测的人心罢了。所以,即便是毒死了小六,长头蛇还是能够坦然自若地顶破他的坟头,“被夕阳映得金光灿烂”。
书写物——黑信之黑与毒信之毒
作者曾经这样概括《蘑菇七种》:“整个看是一个破案故事——一桩用毒蘑菇害死亲夫的凶杀案发生的前前后后。可它又是一个林中老人设法获得一个年轻美丽的女教师的故事。从另一个角度看,它更是一场内部曲折的争夺领导权的严酷斗争。”“如上三个故事交织一起,不可分离。全书主要由两封求爱信、两篇批判文章、一篇生日颂词和一篇关于蘑菇的所谓学术文章构成。”(张炜:《蘑菇七种》第164 页)其实,细读下来你会发现,这部小说不止三个故事,也不止六个嵌入文本。或者我们可以说,它还包含了宝物及其他生灵的故事,包含了小六追求小眉未果反丢了卿卿性命的故事,还包含了老丁个人的生平往事。同时,老丁的若干真假难辨的“神聊”(口述文本)、自编的歌谣小调,也是有别于正文的嵌入文本。这些极具个人色彩的书面语言、口头语言跟作者的叙事语言形成强烈反差,像是格格不入的两套表达系统,却让小说变得丰饶繁复,歧路丛生。限于篇幅,这里就看小六的两封信吧。
一封黑信——也就是让他引火烧身的告状信。因为不满于老丁野心勃勃,目无组织,在小林场自封场长,全面腐化,本来被派来做组长的共青团员小六不愿同流合污,才义愤填膺地买了一片墨水颜料,写了一封揭发“反动黑窝”的检举信,引得总场派来了工作组,对以老丁为首的“独立王国”进行调查。虽然老丁毫发无损轻松愉快地赶走了工作组,粉碎了小六的阴谋,却把他视为不可饶恕的内奸,让他成了人嫌狗厌的叛徒。这且不算,老丁还变阴谋为阳谋,设法搞来了小六的黑信,由文太一字一句念出,让大家认清小六之凶狠面目,甚至连宝物也怒不可遏,气得“胸部急剧起伏”,恨不得“把那个黄脸青年撕碎”怒不可遏。这封黑信无异于点燃各方矛盾的导火索,在小林场掀起一场混战,结果反而只是印证了老丁确实是个了不起的人——“智慧的主人啊,英勇无敌,威震四方”。小六却像被那片颜料染成了黑人——“通身都黑了,像炭做的人”。
假如小六就此罢手,不再热衷于写什么劳什子信,也许就能夹着尾巴与大家相安无事。然而他偏偏是个“什么都会写的大才人”,当他陷入狂热的爱情之际,又去买了第二片墨水颜料,为不识字的姑娘小眉写了一封求爱信。他未曾料到的,这封信传达的信息非但没有被小眉正常接收,反而适得其反,让他失去了小眉,并且再次落入老丁手中,再次成了供大家批判的腐化材料、反动读物——为了向一人示爱,他冒犯了所有人。这封情意绵绵的求爱信甚至比那封充满火药味的告状信更令人痛恨,小六的爱情故事注定不会有好结果。于是,求爱信成了“毒信”,黑人小六又成了人人喊打的流氓,成了阴暗的人、有脏病的人。“他身上有个地方生了癞,谁见谁怕。”连小眉也把他当成了坏蛋、毒蘑菇、毒蜘蛛,还拿起剁猪菜的木墩砸了他。虽然只是轻轻砸了一下,却把这个手持艾草的青年砸得瘫坐在地,让他彻底失去了爱的念想,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小六终因爱情而死。
其实,老丁也为他迷恋的“国家女师”写了一封大大咧咧的求爱信,直到小说结束,这个老头儿还扯着嗓子高喊:“你是我老丁的人,我要扯上你的小手往前走哩。”照这看,《蘑菇七种》也可以当作爱情小说读。可叹同样是写求爱信,老丁写出了自己的血性——可以“永久不死”,小六却把自己写上了绝路。最后你会发现,小六的两封信才是这部小说的动力之源,它们掀起了两个叙事的高潮,也把它的“大才人”甩进了无底的深渊。与其说是小六和老丁两个人的对抗,毋宁说是两种语言的对抗。小六的失败或许就在于他过分相信书面语言。写第一封信时,他相信通过书写能够诉求正义。写第二封信时,他相信通过书写能够收获爱情。但是他没想到,掌握着正义权柄的人,会把他的正义书写于床笫之间。更可笑的时,当他用文字倾吐爱情时,却忘了对方是个文盲。过分天真的书写癖让小六的言说和对话全然失效,相比之下老丁却总是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不仅书面语言让小六自愧弗如,关键是身为文盲的老丁还精于口头言说,不光有“著作”,还擅长“神聊”,懂得控制舆论,群众的唾沫星子也足以把小六置于死地。卡西尔《人论》有曰:“在伟大的政治斗争中语言是最有力的武器。没有这个武器任何人都别想发挥主导作用。正确地动用语言并不断地加以改进和磨炼,具有生死攸关的重要性。”([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 年版195 页。)所以,《蘑菇七种》在一定程度上写出了语言之毒,写出了语言的强大威力,它能够让目不识丁的老丁面对报纸念念有词口若悬河,也能够让一个“大才人”被大老粗耍弄得生不如死。
怪物遭遇至物——人人不同,物物不同
张炜写过好些“情种”式的人物。比如《家族》中有个“革命的情种”叫许予明,《外省书》也有个“革命的情种”外号鲈鱼(又被叫作种马、爱侠、情豪),《能不忆蜀葵》中的淳于阳立、《独药师》中的季昨非、《艾约堡秘史》中的淳于宝册也是不折不扣的情种。这些人物似乎都容易为爱痴狂,容易产生熊熊燃烧的爱情。
《蘑菇七种》中的老丁也有一个“毛病”——喜欢女人,年轻时喜欢上的人“车拉船装”,敢把富家小姐扛到肩上,老了还是心里有一团火,曾向小眉唱过情歌,末了要和“国家女师”生死在一块儿。在他眼里,中年女教师“全身的任何一处,都是神圣的、值得尊敬的”,“通体无一处不洁净,真正是完美无瑕”,简直就是绝代佳人。这个有过“省长以上经历”的奇人,这个“见天不死,见地不死,见铁不死”的老怪物,一旦对“没有一丝儿不好”的“国家女师”着了迷,就着了魔一样想跟人家“一辈子不分开”。《独药师》中的季昨非追求陶文贝时说过一句话:“狭路相逢,遭遇至物。”这些命犯桃花的男人遇到他所认定的“至物”,就如遇到了摄魂夺魄的高唐神女,定会爱得不顾一切,死去活来。老丁就是这样的情种,大概也是这一类情种的先驱。他们身上都有某种邪性而又迷人的东西,很难用好坏来评判,最后只能说是怪人,或者怪物。这种“怪物”与他们追慕的“至物”总要狭路相逢,总要制造出不太合乎常态的爱情故事。
如果读过张炜更多作品,你会发现,这种很难用理性、世俗抑或道德的眼光看待的怪人可以列出一大串,他们多情(或曰好色)得不可理喻,怪僻得不可思议,但你又不得不承认,这些人物身上确实具有某种邪魅的活力。就像《蘑菇七种》里这个邪火攻心的怪老头,虽然他算不上什么正人君子,甚至连安分守己的平常人也算不上,但是他的确如己所言:“是天不怕地不怕、一个活得轰轰烈烈的人”,“命比常人强硬,一辈子是个反叛人”。所以大家才会对他崇敬得五体投地,动不动就大喊着赞颂:“你活得英勇啊!你不甘平庸啊!”老丁宣称:“天底下没有我这样的做人法,我日他妈所有现成的做人法。”“我不依恋钱,不依恋朋友,依恋的东西只有一个:自己的血性!”老丁神聊时常说的开场白是:“人人不同,物物不同,我是老丁。”这个老怪物、反叛人,他要反叛的是“现成的做人法”,要依恋的是“自己的血性”,从这一反一正的自我认知也能看出,老丁之为老丁,全在于他敢于坚持自己的“做人法”,敢于依靠自己的血性活出一个“不同”的人。
读张炜的小说,总是不难看到这种格外“不同”的人。他们未必像老丁一般邪性,未必火炎爆爆轰轰烈烈,但往往都有点死性不改的怪癖或毛病,这样的毛病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是那种高大完美的圣者完人,可是你又无法判定那种毛病就是不可救药的缺点或丑恶,或者只能说他们就像难看又难闻的榴梿,像兀自走在人群中的独角兽。他们确确就是因为有毛病而与众不同,因为与众不同而散发出奇特的气息,显露出瑰异的犄角。除了上面提到的一个个情种、情豪,再如《秋天的思索》中日夜掮枪的老得,《古船》中看守磨坊的隋抱朴,《九月寓言》中千里背鏊子的金祥,《丑行或浪漫》中的奔跑女神刘蜜腊,《远河远山》中的流浪少年恺明,《刺猬歌》中孤军奋战的廖麦,《你在高原》中出走、远行、漂泊的宁伽、庄周、徐福,等等,其实都是不同的“老丁”,尽管“人人不同,物物不同”,尽管各有各的面目,但是他们无疑都认准了自己的“做人法”,他们都有一个倔强、不死的心灵。
所以我们才说,《蘑菇七种》是张炜最为精短的代表作。在这里,他开辟了神秘苍茫包罗万象的海角丛林,创造了水汽淋漓天地蒙蒙活物众多的一方世界。“林子深处昏暗潮湿,青苔滑腻,各种虫类交错奔走。大河蟹抖着绿毛,举起长钳示威。有大鸟在丛林另一面呱呱大叫,见到人迹又飞到最高的树,像石块一样搁在枝丫上。”他就像统领这一切的天真君王,既有顽皮的、放肆的恶作剧,也有严酷的、可怕的冒险。他辨出了蜘蛛的阴魂,艾草的芳香,狐仙饿鬼的光影斑斓。“这就是民间事那么小小一段,日月风尘埋下了沉冤。”虽然是真实发生的,却只如童年一梦。虽道是物物不同,却恍若民神杂糅,不可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