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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认定成效及做法

2019-11-11谢秋萍吴伟荣王京京

国外畜牧学·猪与禽 2019年8期
关键词:认定畜牧业

谢秋萍 吴伟荣 王京京

摘  要:无公害农产品分林业、渔业、种植业和畜牧业四大类。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2018年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认定成效及做法。

关键词: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认定;认定成效;主要做法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1-0769(2019)08-0076-04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效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定合格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1]。2018年4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文决定改革现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将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合二为一,实行产品认定的工作模式,下放由省级农业农村行政部门承担[2]。根据改革精神,我省于2018年7月出台《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规范(试行)》(闽农综〔2018〕120号)、《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审核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和《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绿〔2018〕24号),正式启动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快速平稳过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  认定成效

1.1 获证主体与产品

受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改革、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制度改革、非洲猪瘟和畜禽污染整治等多因素影响,2018年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畜牧企业有所减少。在全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标志使用权的主体中,2018年当年获证主体有160家,同比下滑48.7%;产品169个,同比下滑48.9%;年产量17.1万t,同比下滑70.2%;2018年需复查换证的有139个产品,实际复查换证的有93个产品,复查换证率66.9%。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有效期为3年。截至2018年年底,有效期内的获证主体总数有603家,同比增长0.7%;产品总数669个,同比下滑2.0%;年产量88.1万t,同比下滑0.1%。

1.2 获证产品结构

1.2.1 获证产品类别

2018年有效用标产品类别情况如图1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以畜类产品为主,占比达75.9%;其次为禽类和禽蛋类,分别占比9.7%和13.9%;蜂类产品占比0.4%;无生鲜乳产品(图1a)。2018年有效用标无公害畜类产品包括4个品种,分别为猪、羊、兔和牛,其中猪类产品(生猪及猪肉)最多,产品数达469个,占比达92.3%(图1b)。

1.2.2 加工产品结构

2018年有效用标加工产品结构如图2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初级产品655个,占比达97.9%,说明绝大部分畜牧企业以初级产品的形式进行申报;加工产品14个,占比2.1%;无深加工产品。

1.3 获证主体结构

2018年有效用标获证主体结构如图3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2018年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有效获证主体大多数为企业,企业数和产品数占比分别为89.9%和89.4%;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登记注册)和其他获证主体所占份额较少。

1.4 区域发展情况

2018年有效用标城市分布情况如图4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目前我省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认证区域主要集中在漳州(22.4%)、龙岩(19.4%)、福州(12.9%)和三明(12.4%)等地。

1.5 龙头企业发展情况

2018年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各级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如表1所示。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88家,产品95个;省级龙头企业125家,产品141个;地市县级龙头企业208家,产品244个。

1.6 名牌农产品发展情况

在目前有效用标的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中,上杭县儒溪槐猪有限公司的“儒溪槐猪”、沙县大通农牧有限公司的“乐子鸡蛋”和宁德市南阳实业有限公司的“海旸无公害生猪”上榜2017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3];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鑫星源猪肉”上榜2018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4],有效期3年。

2  主要做法

2.1 着力健全工作制度

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为充分发挥市县工作体系的作用,《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规范(试行)》将现场检查、检验检测工作环节下放至设区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工作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工作机构的认证申报受理及审查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规范(试行)》对各级各环节工作时限做了明确规定。《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审核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和《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则进一步细化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审核、现场检查和内检员培训管理等具体实施操作细则。

2.2 着力辅导企业申报

由于改革,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出现了暂停阶段。暂停期间,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时向全省各地工作机构解读改革政策及未来工作方向。各地工作机构工作不停歇,主动服务并积极辅导企业,为后期恢复认定快速申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效保护了企业主体的权益,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3 着力完善扶持政策

品牌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作为品牌农业发展项目之一被列入各级农业部门重点工作项目,有力地推动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闽政办〔2017〕90号)的贯彻落实。2017年,福建省农业厅发文要将“三品一标”作为申报实施农业项目的重要内容和优先条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对获证主体予以奖补,优先支持无公害农产品[5]。各区市相继出台扶持政策文件26件,无公害品牌兴农的氛围越来越浓。例如,福州市[6-7]、莆田市[8]和泉州市[9]出台政策对无公害获证主体按“1万元/新认证产品、1万元/复查换证产品”进行奖励;厦门市[10]和漳州市[11]出台政策对无公害获证主体按“2万元/新认证产品”进行奖励。各区县也相继出台了扶持政策,例如,福州市晋安区[12]对新的无公害获证主体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泉州石狮市[13-14]和晉江市[15]对无公害获证主体按“2万元/新认证产品、0.5万元/复查换证产品”进行奖励。

2.4 着力加强宣传培训

为进一步壮大队伍建设和提升企业自律自管能力,2018年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先后举办了1期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培训班(培训100人次)和2期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内检员培训班(培训380人次)培训。龙岩市和三明市针对新检查员专门组织了现场检查教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5 着力宣传品牌农业

品牌宣传多媒体,高强度。一是将优秀的无公害农产品在“今日头条”品牌农业专题专栏、品牌农业微信公众号和“福建农业信息网”品牌农业频道进行推送,形成新媒体“网微端”三合一宣传矩阵。二是将无公害农产品纳入“清新福建·绿色农业”系列宣传,将获牌企业推送至沈海高速公路重要地段设立广告牌,推送至东南卫视各档新闻节目的重要时段播放广告片。三是组织大批优秀的无公害农产品亮相“第十九届中国绿色食品绿博会”和“春风万里绿食有你”宣传月活动,普及知识、展示成就以及推动营销,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四是引进“农时通”和“朴朴”等农产品销售平台,促进产品产销对接。□□

参考文献:(15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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