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学数学小组合作学习的教学策略
2019-11-11郭琳
郭琳
【摘 要】学习过程本身就需要多次合作,新课改加入了培养学生合作学习意识,小组合作学习不仅减轻教育者的工作量,学生还可以通过小组合作迅速提升。小组合作学习模式在小学课堂教学中营造学习氛围,激发小组合作意识;创设问题情景,培养合作探究精神;通过合作学习,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实现自我探索,体验数学学习乐趣。本文将对小组合作学习模式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的应用进行有效性探究。
【关键词】小组合作学习;小学数学;教学应用
【中图分类号】G6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22-0089-01
学习并不是一味的听取,学习要讲究方式方法,合理的方式方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实现高效率、高水平教学是所有教育者密切关注的问题。小组合作学习模式在培养学生智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情商发展,学生在小学课堂上采用小组合作学习模式可以提高对数学知识的认识和了解。小组合作模式可以减少教师一部分工作,又可以提高学生的数学水平,一举多得。
一、营造学习氛围,激发小组合作意识
小组合作学习模式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营造学习氛围,激发学习小组合作意识。学习氛围对学生学习是有一定影响的,学习氛围浓厚的班级往往可以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学生在学习氛围浓厚的班级会自主的加入到学习中,间接培养小学生自主学习意识。
教育者要在课堂上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学习小组合作意识,促进学生学习小学数学。小组合作意识并不仅仅只应用于小学数学课堂中,在其他学科的学习中也有很大的作用,所以小组合作学习意识的建立是有必要的。部分家长认为小组合作意识只应用于学习过程中,这种想法是狭义的,小组合作意识不仅在学习过程中有很大的作用,在学生以后进入社会也有很大的作用,包括学生参加体育项目都离不开小组合作意识。现今阶段我国社会特点不再是靠“单打独斗”的时代,社会需要具有团队合作意识的新青年,新时代高素质全能型人才。
二、创设问题情景,培养合作探究精神
小组合作学习模式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创设问题情景,培养学生合作探究精神。小组合作学习存在的意义是“出现学生单独无法完成的任务或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时,与小组组员进行讨论、探究,整合多种想法、运用多种思维方式,共同完成或解决任务难题。”如果问题情景过于简单,学生个人就可以完成或解决,小组合作学习的作用就没有发挥,学生的合作探究精神培养失败。
教育者要对创设的问题情景进行反复审核,在確保符合现代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问题尽可能设立较难,但也要在学生学习能力范围内。问题情境過难,学生全体都不会或者不存在思路,问题就陷入了僵局,学习合作小组没有发挥的余地,此时的学习小组就会演变成“闲聊小组”,没有达到学习小组本身的价值。问题情景过易,学生个人就可以解决,学习合作小组没有使用的条件,学生并不会存在合作探究,教育目标没有实现。合理的创设问题情景,培养小学生合作探究精神,创建数学思维。
三、通过合作学习,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小组合作学习模式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通过小组合作学习,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教育者在实际小学数学课堂上教会学生一种或一类解决方法,部分学生只是掌握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对于问题本身涉及的领域或者是此类问题为什么这样解决并不是十分了解,表面上学生可以解决问题,但是根基不牢,学习层次有限,很难有更好的发展。小组合作学习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组员之间对问题进行解析,学习层次高的学生可以进一步帮助学习层次低的学生了解问题的根源。学生之间的交流是没有代沟、单纯的学习交流,学生对于教师有一定的敬畏,在教师面前学生不能很好的放开自我,部分问题无法解决,学习小组可以弥补这部分问题。
四、实现自我探索,体验数学学习乐趣
小组合作学习模式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实现学生自我探索,体验小学数学学习乐趣。教育者设立合理的问题情景,学生自我探索完成数学问题,在此过程中学生可以充分的体验数学学习乐趣,增加对数学的学习乐趣,热爱数学学习。
兴趣是学生开始主动探索、主动学习的前提。培养小学生对数学学习的乐趣不仅能够提高小学生的数学成绩,对于以后学生的数学学习都有很大的好处,学生对数学抱有浓厚的学习兴趣才可以在今后复杂的数学学习中一直保持自我探索的精神。
五、结束语
注重学生综合发展,从小培养学生数学思维能力,有助于学生今后的学习生涯发展,学生可以更好的融入到社会。小组合作模式不仅运用在学习数学中,在各科学习中都可以运用,小组合作学习模式不仅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情商发展,人际交往能力。如何更有效的使用小组合作学习模式,更好的发挥小组合作学习的效用,是当代教育学家一直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沈连同.小组合作学习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考试周刊,2017(35):75-75.
[2]周锦屏.小组合作学习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应用探究[J].考试周刊,2017(29):6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