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印发
2019-11-11
办公室业务 2019年9期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条例》共13章53条:第一板块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和职责两章,主要是目的依据、定位作用、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工作原则,以及机构设置、党委和党委宣传部职责等管总的内容。第二板块是第三章到第十一章,规定了宣传领域各方面工作,包括理论、新闻舆论和出版、思想道德建设、文化文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对外宣传、基层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等。第三板块包括保障和监督、附则两章,主要是机制保障、经费保障、表彰激励、调研舆情和信息化保障、法治保障、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规定。《条例》规定了党委的7项主要职责,其中包括“统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宣传工作”等方面。《条例》还规定了党委宣传部的16项工作职责,其中包括“管理新聞出版和电影工作,统筹指导广播电视工作,组织指导‘扫黄打非工作”“统筹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协调人权宣传工作”等方面。考虑到基层宣传工作相对薄弱,《条例》把基层宣传工作单列一章,对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的宣传工作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