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的矿业投资环境评估方法:主因素+核心要素法
——以秘鲁为例
2019-11-07何金祥
何金祥
(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北京 100830)
去一个国家进行矿业投资,必先评估一下该国的矿业投资环境。不同评估方法有时可能会有不同结果。科学有效的评估和方法能真实反映投资目标国的客观实际,而不合理的评估方法和结果则可能会带来误解,引发投资失误。
评估一国矿业投资环境的好坏目前有多种方法,包括层次分析法(AHP)、主成分分析法、因素分析法、AHP模糊综合评价法、调查取样法[1~4]等,每种方法都有道理,但也似有不足。本文试图在项目工作基础上,以秘鲁为例,探讨和提出一种新的矿业投资环境评估方法——主因素+核心要素法,以进一步多样化矿业投资环境评估方法,供大家讨论和参考。
好的矿业投资环境,能大大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提高潜在投资项目成功的可能性。不好的投资环境则给人以提示,有利于加强防范。
1 国外对矿业投资环境主要影响因素的认识
在各种矿业投资环境分析与评估方法中,都要涉及确定影响矿业投资环境的主要因素问题。对于影响矿业投资环境的主要因素,不同机构、不同组织、不同学者有不同看法,不一而足。
1.1 加拿大弗雷则研究所
加拿大弗雷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是一家调查、评估矿业投资环境的专业机构,其确定的矿业投资吸引力是政策认知指数和最佳实践矿产潜力指数两者的复合结果[5]。政策认知指数包含15个因素,它们是:①有关现行规章管理、解释和执行的不确定性;②有关环境规章的不确定性;③管理重复和不一致性;④法律体系;⑤税制;⑥争端土地要求权的不确定性;⑦有关被保护区的不确定性;⑧基础设施质量;⑨社会经济协议/社区发展条件;⑩贸易障碍;⑪政治稳定性;⑫劳动规章;⑬地质资料;⑭安全性(包括因恐怖主义、犯罪和游击队等而产生的人身安全等);⑮劳动力可得性。最佳实践矿产潜力指数是指在假定世界级的管理环境、最有竞争力的税制、没有政治风险和最稳定的矿业体制等条件下,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具有的能发现具开发价值的矿产潜力,其主要根据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区域地质情况判断。
1.2 贝里多贝尔集团公司
贝里多贝尔(Behre Dolbear)集团公司是全球最老的矿业咨询公司之一,有100多年历史,总部位于美国丹佛市,拥有超过175名的专业人员,主要办公室位于丹佛、纽约、多伦多、悉尼、香港和北京等地。从1999年起,该公司根据以下7项指标来调查、评估一个国家的矿业投资环境问题。
(1)国家的经济体系。(2)国家的政治体系。(3)影响采矿的社会问题程度。(4)因官僚和其他问题而导致获取许可证的耽搁。(5)国家腐败问题的程度。(6)国家货币的稳定性。(7)国家税收政策的竞争性。
1.3 联合国
联合国相关机构于2005年对世界上10家顶级矿业公司的投资标准进行了调查,这些公司给出的影响投资决策的10个主要因素①Source: UN survey of companies quoted by Prof. James Otto, 2005, unpublished.Notes: the survey included a total of 62 factors, not necessarily in the numerical order given.是:
(1)目标矿产的地质潜力。(2)潜在运作的可盈利性。(3)使用权和许可程序的安全性。(4)利润汇出的能力。(5)矿产政策的一致性。(6)现实的外汇管控。(7)勘探条款和条件的稳定性。(8)预决定环境义务的能力。(9)预决定纳税义务的能力。(10)税制的稳定性。
1.4 美国德汇律师事务所
德汇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矿业投融资项目活动的美国律师事务所。在2016年9月召开的天津矿业大会上,其给出的影响矿业投资活动的12个主要因素是:①矿产资源/储量;②政治与税务稳定性;③主权风险;④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⑤环保许可法规;⑥企业社会责任/经营矿山社会许可;⑦劳动力/法律;⑧基础设施/交通运输;⑨水;⑩电;⑪反采矿非政府组织;⑫可靠法律制度。
2 本文对影响矿业投资环境主因素的看法及主因素+核心要素评估法
2.1 影响矿业投资环境的主因素
在充分研究国际矿业投资活动常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挑战后,特别是我国的海外投资经验和教训后,笔者倾向认为:在众多影响矿业投资环境的因素中,可重点归纳出15项主要因素。它们是:政治稳定性、矿产潜力、矿业政策一致性、矿业管理的规范性与可预见性、勘探与开发条件的稳定性、矿山环境保护要求、基础设施条件、土地准入、矿业税费水平、政府管理框架和办事效率、工会合作态度、地质资料可得性、采矿工业重要性、资源民族主义和与中国关系。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矿业投资环境是指矿业活动全过程的投资环境,即不仅涵盖矿产勘查阶段,也涵盖矿山开发建设阶段和矿山生产阶段。
(1)政治稳定性:主要是指目前政府政权体制的持久性,包括政府和政权体制为大部分民众所支持的程度、没有重大的导致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和恐怖事件、在发生困难时不发生较剧烈的社会动荡、有较畅通的民主沟通机制以及与邻国没有战争或军事冲突等,涵盖狭义的政治稳定性、主权风险和安全风险等。
(2)矿产潜力:主要指能发现新的、具一定规模矿床的可能性。矿床着重包括金属矿床和金刚石与钾盐矿床等。对于已大体发现的潜在矿床和矿化,则指进一步的勘探与开发潜力。
(3)矿业政策一致性:主要包括各项投资政策与管理要求的稳定性,也包括税费政策、开发政策、环境政策、海关政策等方面的稳定性或变化度,特别是较大范围内影响采矿业运作与盈亏的政策变化等,如突然间由不限制原矿产品出口到限制原矿产品的出口等。
(4)矿业管理的规范性与可预见性:主要指各项现行许可程序和批准程序的透明性与公正性,同时也包括各项环境、生产、安全检查程序与要求的透明性、合理性与稳定性等。
(5)勘探与开发条件的稳定性:主要指保持许可证有效的各项法律要求和行政要求的稳定性与合理性,或不发生重大变化。
(6)矿山环境保护要求:主要指政府对矿山开采和矿山废物、废水、废气排放等各项指标要求的严格度,也包括对选矿工艺的要求等。
(7)基础设施条件:主要指公路和铁路条件,也包括水、电、港口等条件。
(8)土地准入:主要指矿业权土地的可得性与肯定性。
(9)矿业税费水平:主要指影响企业投资盈利水平的现行税费的高低,主要包括公司所得税、红利预扣税、权利金、社会安全费、增值税、土地租金等。
(10)政府管理框架和办事效率:主要是指在矿业投资和运作过程中,政府是否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问题和各项行政审批的用时长短等。
(11)工会合作态度:主要指工会特别是矿业工会与政府关系的融洽度与和谐度。我们发现,在南美洲和非洲一些国家,由于工会对政府的不合作态度,导致一些矿业项目运作举步维艰、损失惨重、濒临破产。
(12)地质资料可得性:主要指各种地质资料的公开度,也包括相关资料的获取成本;在对外风险勘查的初期阶段,地质资料的有效获取,对项目运作和成功有重要意义。
(13)采矿工业重要性:主要指矿业在国家经济和就业中的重要性。我们发现,采矿工业在不同国家的重要性不同,其受政府和民众支持的程度截然不同,相关投资承受的风险也明显不同。
(14)资源民族主义:主要指一个国家政府和民众总体对外国公司开发、利用本国矿产资源的态度。
(15)与中国关系:我们认为,与中国关系保持良好的国家,包括对中国持友好态度和认识的国家,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其矿业投资包括人员安全风险会相对较少,尽管这不是绝对的;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时,也容易得到投资国政府和民众的谅解、帮助与支持,这对矿业投资也是十分重要的。
2.2 主因素+要素评估法
在上述15个影响矿业投资环境的主因素中,我们认为,政治稳定性和矿产潜力是两个头等重要的因素,在大多数情况下,对矿业项目的成败起决定性作用,是一级关键性要素。
首先,矿业投资是投资规模大、周期性长的项目。根据我们收集的资料,对一般的中型矿业项目,相关投资动辄需要几十亿美元,甚至到上百亿美元,投资规模巨大;且周期长,根据资料,从矿业项目进入可行性研究或环评研究开始到矿山建设,到最终投入生产,一般至少需要5~10年,加上生产阶段,持续周期一般至少要达到20年以上。因此,要收回矿业投资并按预定计划有效生产,必须要有一个较长期的稳定的营商环境,特别是政治上的稳定。
其次,矿业投资回撤难。在矿业开发和生产阶段,巨额的资金已大量投入到厂房、道路、水电、坑道(巷道)、机器等生产建设和设备购置上,如遇重大政治变故,已投入的资金无法撤回或回收。
第三,矿业投资风险因素多,包括自然因素、市场因素、劳资因素、环保因素、劳动安全因素、融资因素、社区因素等,且这些因素常具复杂性、多变性和不可控性,同时,还存在无法避免性等。要有效解决投资和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需要有政治稳定性作保证。
因此,分析、评判一个国家的矿业投资环境,头等重要的事情就是首先要考察和研究政治稳定性问题。
矿产资源潜力也是一个核心要素。显而易见,矿业投资首先就要有一定的资源条件。没有矿产资源,何谈矿业投资?
鉴于此,我们认为和提出,评估一个国家的矿业投资环境,应在科学鉴别和重点分析影响矿业投资环境主因素基础上,再合理结合政治稳定性和资源潜力两核心要素来进行评估,我们称之为主因素+核心要素法。
此法的基本要义是:通过对影响矿业投资环境主因素和核心要素的确立和研究打分,同时通过对不同投资环境评估等级的划分附加一个前提条件或限制条件,来最终分析、研究和评估一个国家矿业投资环境的优劣。
3 应用主因素+核心要素法对秘鲁矿业投资环境的评估
3.1 各主因素评估等级的划分
对于各主要因素评估等级的划分,不同人、不同机构有不同认识,评估等级划分也多在3~7级之间[6],贝里多贝尔公司甚至划分了10级。加拿大弗雷则研究所对各主要因素划分了5个等级,从好到最不好,分别为:
(1)鼓励勘查投资。
(2)对矿产勘查不是一个阻碍。
(3)对矿产勘查是一个中等阻碍。
(4)对矿产勘查是一个强烈阻碍。
(5)因这一因素在该地区不寻求勘查投资。
我们认为评估等级划分不能过多或过于复杂,也不能过于简单,必须要适度、合理,这样才能便于分析、研究和利用,同时也有利于简明扼要、一目了然。根据这一思路,在参考加拿大弗雷则研究所划分基础上,我们在对各项主要因素评估分析中,划分了4个等级:有利、较有利、一般有利和较不利。我们倾向认为,在各主要因素打分评估中,划分4个等级更为合理、简单。
3.2 各主要因素的评估方法
对各主要因素的评估,我们采用定量、半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可作定量、半定量分析、评估的地方,我们建立标准,进行定量计算,根据结果划分确立评估等级。
在不能采用定量分析的地方,我们采用定性分析方法,或采用专家打分的方式,来进行评估等级划分。我们认为,对矿业投资环境评估,只能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原因是一些相关指标无法定量化,强行定量化会只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3.3 秘鲁各主要因素的评估结果
秘鲁是拉丁美洲重要的矿产资源国和矿业国,矿业在秘鲁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秘鲁奉行开放的矿业政策,管理透明,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相对健全,欢迎外国投资。为客观分析评估秘鲁矿业投资环境的优劣,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我们在资料收集和分析基础上,对秘鲁在15个影响矿业投资环境的主要因素方面进行了进一步分析和评估,结果如表1所示。
由图2可知,合格的水泥材料在显微镜下可观察发现大量的黑灰色玻璃体,同时黑色的煤渣等杂质较少。由于水泥的生产中允许加入少量的混合材,故还可以观察到少量粉煤灰形态的球形体。
3.4 各主因素的权重确定
一般认为,同为主要因素,但其重要性或影响力是有差异的,故产生了权重概念。通常影响力大的因素权重高,影响力小的因素权重低。但在矿业投资环境分析研究中,各具体主要因素重要性的大小、影响力的高低以及相对差异性的大小因不同研究者认识的差异而有较大变化。
表1 秘鲁矿业投资环境主要影响因素评估结果
加拿大弗雷则研究所在计算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矿业投资吸引力指数时,给出或设计的矿产潜力指数权重为60%;政策认知指数权重为40%,即在确定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矿业投资吸引力时,地质因素大于各项政策因素之和。我们认为弗雷则研究所在确定影响矿业投资吸引力各因素的权重分配时,出现了明显偏差,其过于强调了矿产潜力因素,大大低估了其他因素,这与我们的国外经验和调查有明显出入。尽管弗雷则研究所的报告也明确指出,在某些情况下,如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安全环境差、矿业政策落后等,其矿产潜力权重远没有60%,而只可能是占据较小的权重等。
弗雷则研究所在评估矿业投资吸引力时,强调矿产潜力这一因素也不完全有错,因为,它评估的矿业投资吸引力是仅对勘探活动而言,完全未考虑随后进一步发生的投资规模巨大的矿山建设问题和长周期、高风险的矿山生产问题,应该说弗雷则研究所评估的只是矿业活动的一个阶段或一个侧面,而且是最初阶段。而我们认为,在矿业活动中,更重要、更富有挑战性的过程和阶段主要发生在矿山建设阶段和矿山生产阶段,因为该阶段投资规模大、涉及问题多、影响因素复杂、持续时间较长等,因此,在评估矿业投资环境时,必须要综合考虑矿业活动的全过程(矿产勘查→矿产开发→矿山生产)。鉴于此,我们对15个主要因素的权重进行了深入分析、比较和研究,认为这15个因素不宜进行定量化权重处理,而宜进行分类型权重处理。该分类型权重处理方案可分为两类,一类为一级关键性因子,最为重要,称为核心要素;另一类为次级关键性因子。一级关键性因子只包含政治稳定性和矿产潜力两个要素,其他13项均为次级关键性因子,尽管严格地说,其重要性也会有不同。
3.5 总矿业投资环境综合等级评估体系的划分
我们将总矿业投资环境综合等级评估体系划分为四级,它们是优、良、一般和偏差。各等级划分基本标准如下:
“优”:有利和较有利因素的获得数≥85%。
“良”: 有利和较有利因素的获得数<85%,但≥65%。
“一般”: 有利和较有利因素的获得数<65%,但≥45%。
“偏差”: 有利和较有利因素的获得数<45%。
以上划分还只是评估矿业投资环境的预步骤,或第一步骤,要最终确立矿业投资环境的优劣,还须根据政治稳定性和矿产潜力两个核心要素的研究结果或打分来作进一步分析和研判。
3.6 基于政治稳定性和矿产潜力两个核心要素的进一步评估
在以上“优”、“良”、“一般”和“偏差”四等级的划分中,仅考虑了有利和较有利因素获得数的多少,未深入考虑政治稳定性和矿产潜力这两个核心要素,显然不够全面和合理,也不符合我们的思路和认识。为此,我们在该四等级划分基础上,对前三个等级增加了一个前提条件或限定条件,即:对“优”和“良”等级,前提条件是政治稳定性必须要是有利,同时矿产潜力必须是较有利以上;对“一般”等级,政治稳定性要在较有利以上和矿产潜力必须在一般有利以上。无疑,这一个前提条件的加入就丰富、完善了上述评估体系的内涵,这也是笔者称之为主因素+核心要素评估法的原因。这里我们想再次强调和要解释的是:矿业是个投资周期长、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风险因素多的产业,对政治稳定性有着特殊的要求,必须要赋予特别权重和考虑;其次是资源潜力,不言而喻,对矿业投资而言,资源条件是前提条件,没有资源,一切投资将无从谈起。鉴于此,在我们综合的矿业投资环境评估中,对这两个因素都给予了重点考虑,特别是对政治稳定性给予了特殊重要地位,即一个国家政治稳定性不好,其他因素条件再好也不能被视为是矿业投资环境好。对于其他各个主要因素,我们认为其重要性难分伯仲,或难说有实质性差异,因此,我们赋予了相同的权重。根据以上划分原则和标准,我们计算和分析得出秘鲁的矿业投资环境为“良+”级。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我们的实践中,如果一个国家政治稳定性和资源潜力两个核心要素都达不到相应等级投资环境所规定的条件,则评估等级应作降一级处理,即原来为“优”,应变为“良”。如果政治稳定性和矿产潜力两个核心要素之一达不到所规定的条件,则应作降半级处理,即由“优”变为“良+”。
4 本方法与其他方法的比较
以上是用主要因素+核心因素法对秘鲁矿业投资环境进行评估的基本步骤和全过程。该方法在评估方式和思路上与层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似有类似之处,但我们的方法有改进,有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在主因素中,我们又进一步划分出了两个核心要素;②特别强调了政治稳定性在矿业投资中的意义;③定量化了评估标准;④评估步骤更为简单。
我们的评估方法也较为可行和实用。对本方法强调的两个核心要素,有稳定、可靠的数据源。如对政治稳定性要素,我们采用的是世界银行集团公开发表的数据。在对世界银行集团公布的数据分析后,我们认为,世界银行集团采用专家调查方式给出的数据绝大多数是合理的、可用的,且可进行定量化处理。对于矿产潜力要素,我们认为加拿大弗雷则研究所每年公布的相关数据相对更专业和更合理一些,同时也可进行定量化处理。评估中,我们采用的是弗雷则研究所5年调查数据的平均值。
我们原则以为,无论是何种评估方法,方法本身都必须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删繁就简、简便适用。本评估方法建立在广泛调查和研究基础上,扣紧了矿业投资中两大最关键性要素——政治稳定性和矿产潜力,同时,也对各其他主因素如矿业政策一致性、矿业管理的规范性与可预见性、勘探与开发条件的稳定性、矿山环境保护要求、基础设施条件、土地准入、矿业税费水平、政府管理框架和办事效率、工会合作态度、地质资料可得性、采矿工业重要性、资源民族主义、与中国关系等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可为我国未来的对外矿业投资活动和矿业投资环境分析提供一种实用的评估方法。
需要说明的是,在政治稳定性与矿产潜力两个因素哪个更重要问题上,国内外不同学者有不同认识。我们认为政治稳定性最为重要,政治稳定性是最首要的条件。因为没有资源,我们可以不去投资,或去别处投资,损失不大,或完全没有损失。但政治稳定性不同,没有政治稳定性,尽管有资源,开展了投资项目,但有时可能面临血本无归、家破人亡、人财两空的窘境,利比亚和叙利亚投资就是例证。血的教训必须要吸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的对外矿业投资中,更应寻求稳妥的、积极的、可持续的发展战略,而不是赌博式的、寻求暴利的发展模式或投资模式。
5 结语
本文讨论的主因素+核心要素法,主要目的是:进一步丰富矿业投资环境的评估方法,有效评估国外的矿业投资环境,减少我国企业的投资误判。主要特点是:在已确定的主因素基础上,通过将政治稳定性和矿产潜力两个核心要素作为首要研究考察对象,同时结合其他主因素的打分结果,来综合评判总矿业投资环境好坏优劣。
我们认为,我国在海外的矿业投资活动,主要是为了矿业开发,找到和生产出适合我国和国际市场需要的矿产品,单纯的以风险勘查、矿业投机为目的的项目较少。因此,建立或采用国外矿业投资环境的评估方法应基于这一基本情况去考虑。尽管本方法讨论是以秘鲁为例,但事实上,本方法适用于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
主因素+核心要素法改进了以往主因素分析评估方法中不分主次和未充分考虑和认识矿业投资复杂性和风险特点的做法和模式,强调了政治稳定性和矿产潜力这两个核心要素的重要性,是对过去常用的层次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主成分分析法等的完善和补充。
我们也认识到,主因素+核心要素法也有不足,相关主要问题包括:①世界各国政治稳定性调查数据大多是西方学者的打分结果,其打分有时也受到政治和偏见影响,对某些国家如俄罗斯等,其评判标准与我们的认识有较大出入;②在实际对一个国家矿业投资环境评估时,如出现不符合上述划分标准和条件的情形,我们分析认为,可主要根据政治稳定性和矿产潜力情况,作降一级或半级处理,例如,其他条件(有利和较有利因素之和)已符合“优”等级的评价标准时,但政治稳定性达不到要求,则可将综合评估等级下调半级处理,即为“良+”,但相关细节方面的研究还需进一步跟进;③政治稳定性和矿产潜力数据目前还主要依赖外部来源,不能自主建立和掌握等。
尽管有不足和限制因素,但我们还是愿意提出此方法与大家分享,抛砖引玉,希望引发讨论和关注。同时,也为切实推进我国海外矿业投资工作的发展服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投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