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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台企台胞 促进融入融合

2019-11-05王鲁宁

唯实 2019年9期
关键词:台湾同胞台商习近平

王鲁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重要论述,重温对台工作初心,总结过往工作经验,反思存在的问题与局限,其间带着问题和思考深入开展主题调研,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把思考与工作相统一,察实情、求实效,对如何做好新时代条件下台商服务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感悟。

一、守初心,深刻领悟台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70年两岸关系的发展历程和主要成就,精辟阐释了70年对台工作的经验启示,深刻昭示了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必然统一的历史大势,郑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等五项重大政策主张,深刻揭示了台湾前途命运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联系,充分体现了对台湾同胞利益福祉的关心关怀,鲜明表达了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外来干涉的严正立场,具有划时代意义和重大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梦是两岸同胞共同的梦,民族复兴、国家强盛,两岸中国人才能过上富足美好的生活。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台湾同胞定然不会缺席。两岸同胞要携手同心,共圆中国梦,共担民族复兴的责任,共享民族复兴的荣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将一如既往尊重台湾同胞,关爱台湾同胞,团结台湾同胞,依靠台湾同胞,全心全意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亲望亲好,中国人要帮中国人。我们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将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为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让大家有更多获得感。有强大祖国做依靠,台湾同胞的民生福祉会更好,发展空间会更大。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新中国成立70年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而服务台胞、争取民心,是把握两岸关系發展主导权、主动权的根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既是40年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在对台工作中也有鲜明体现。2008年以来,海峡两岸签订了23项协议,大陆出台了一系列惠台措施。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随后出台了“31条惠台措施”,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取消台湾居民就业许可证,向金门供水等惠台新政,得到台湾同胞的广泛响应,拉近了两岸同胞的心灵距离。

归根到底,把服务台湾人民的工作做好做到家,本身就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本质内涵,也是对台工作的根本要求。我们通过真心诚意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台湾同胞有更多获得感;我们从通过不断满足台湾同胞发展需求,获得两岸关系前进的动力;我们通过分享改革开放成果,引领台湾同胞参与和支持民族复兴。这就是真正的顺应民心、尊重民意。

二、担使命,切实把各项台商服务工作落细落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要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壮大中华民族经济。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推动两岸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合作,社会保障和公共资源共享,支持两岸邻近或条件相当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两岸同胞要共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化育后人,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在新时代携手同心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篇章。其中经济融合发展,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内涵之一。两岸经济尤其是产业投资与贸易的互补性很强,合则两利,分则无益,斗则双输。30多年来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实现了双赢,两岸经济融合日益成为促进两岸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江苏经济发展快、活力强、开放度高,是台商投资最为密集的省份之一。截至2018年底,江苏已累计批准台资项目超过2.7万个,实际到账台资近780亿美元,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超过6200个,苏台两地贸易额超过两岸贸易总额的1/5。台商和台资企业已成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多年来,广大台企投资江苏,为江苏带来了发展活力和先进管理经验,做出了税收贡献,解决了大量就业,成为江苏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就必须做好台商这一重要群体的服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为台商台胞提供同等待遇,提供良好生产生活保障及营商环境,使江苏真正成为台商的“精神家园”,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乃至“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融合发展格局,构建两岸命运共同体的经济利益纽带和精神文化纽带。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工作要求,创新理念、转换思路、整合资源、稳步推进,不断推动台商服务工作取得进展,台商投资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领导小组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组建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逐步构建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的工作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实行清单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做到台商纠纷、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强化涉台案件协调,推动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把投诉协调和纠纷化解摆在重要位置,近几年全省受理涉台纠纷案件结案率稳步提升,持续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台商满意度不断提升。狠抓积案化解,深入推进纠纷调处、化解矛盾,一批历史积案难案得到圆满解决。妥善化解涉台敏感案件,把握好案件处理的尺度和分寸,避免引起涉台维稳事件。注重源头预防,完善体制机制,依托台商服务网络、社会治理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推动依法治理,加快台商服务工作法治化步伐。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法治轨道和法律框架内调节利益、化解矛盾、保障和谐。引导全省台商投诉协调工作从行政协调为主向依法办理转变,引导司法力量和法律专业人士参与涉台纠纷化解,引导台商台胞树立法制观念、纠正“特权”思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四是完善平台建设,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和工作办法,聘请专业法律顾问,积极带领法律顾问参与工作、发挥作用。推动江苏涉台仲裁中心省市共建工作,整合全省仲裁资源,拓展仲裁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五是打造品牌服务,持续推进台商服务工作示范点建设。就台商服务的办公场所、人员配备、服务流程和工作考核提出了规范性意见,通过创建活动提升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各市台办涌现出诸如苏州“台商服务平台”、淮安101服务、昆山“马上办”服务、连云港365服务等优质品牌,“江苏服务”品牌效应不断延伸。

三、找差距,反思台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江苏省台商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台企在江苏发展的信心和苏台经贸合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部分地方管理服务工作有待加强。有些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对台商热情不足,对台资企业重视不足,对涉台法规认识不足,对台商服务工作支持不足等问题。有的地区把台资等同于一般外资,把台资企业的困难当作一般性的企业经营困难,把台商的纠纷看作一般的经济纠纷,忽略了台商台资的特殊性和政治意义。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重招商、轻服务问题,引导、帮助台企适应内地法律法规政策和商业环境调整变化做得不够,对涉及台商权益的政府管理服务、政策扶持措施、权益保障机制等法规政策宣传不足,对部分台企在融资、用工、用地、环保等方面压力增大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调查和分析,为台商排忧解难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致使少数台商台企在遇到生产经营问题或纠纷时易产生不理性情绪。

台商服务工作机制亟待完善。江苏省台商服务工作体系已基本健全,但仍存在薄弱环节。省市级层面上,台胞权益保障协调作用尚需充分发挥。各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均已成立,但运作效果与预期仍有差距,有些地方的协调委员会很少开展活动,成员单位联动机制没有落实,保障协调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基层层面,台商服务专门机构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县区台商服务队伍人才短缺、力量薄弱,建设力度不够,机构改革后,力量更加薄弱,与对台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匹配,难以很好地承担起台胞合法权益保护的工作职责。

优惠政策措施落实仍需推进。“31条措施”出台后,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了诸多涉台优惠政策,惠及企业发展、生活保障等各个方面。然而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实际执行中社会资源未能充分调动,政策落实仍不到位,“同城待遇”无法完全实现。另外长久以来,由于臺资企业数据库不够健全,企业资料不够翔实,地方台办往往难以及时、全面地掌握台资发展的最新情况,因而很难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政策,提供有效服务。

应对新形势新矛盾存在能力短板。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大陆人民及台商台胞权利意识、法治意识日益提升,对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生态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过去不突出的诉求日益显现。此外江苏经济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及增长动力转换不可避免地带来新的利益调整和新的社会矛盾,台商台企的纠纷、诉求也更加多元化、多层次,许多涉及法律、政策、机制等多个方面,综合性、复杂性强,化解难度加大。面对新形势新矛盾,我们破解应对的方法还不多,工作能力还存在短板,迫切需要加大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力度,更好地服务保障对台工作大局。

四、抓落实,进一步提升台商服务工作水平

对台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肩负新的历史使命。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更高站位、更大格局上谋划推进台商服务工作,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切实履行好维护台商台胞合法权益、优化台商台企发展环境的重要职责,持之以恒做好台湾人民工作,培育同胞感情、增强同胞认同,与台湾同胞共同推进苏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都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深入的政治思考。他指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首先要从政治上来理解和把握,政治上搞明白了,思想上才能领会到位,行动上才能贯彻到位。作为对台工作干部,要以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方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增强做好对台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找准台商服务工作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结合点、着力点,明细职责定位,提升工作水平;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积极化解涉台纠纷,在扎扎实实地化解工作中守初心、担使命,接受洗礼、锤炼品格,真正做到了解民情、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确保江苏对台工作持续向好、走在前列。

敢于担当作为,全力化解重点难点涉台纠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担当作为,不是顺风顺水时,做点顺水推舟的事情,而是日常工作要时刻不忘肩负岗位职责,能尽责、敢担责,勇挑重任。我们要积极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打好重点问题攻坚战,推动“稳台商安台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是下大力气化解涉台积案。系统梳理近年来化解工作情况,对尚未化解的,集中资源和力量持续推动化解;对已经化解的,巩固成果,防止反复。二是突出解决疑难复杂案件主体不清、责任不明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责任内容和履责要求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化解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并创新督查督办方式。加强对转送交办事项的跟踪指导,做好办结情况抽查回访工作,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核查到位、协调到位、跟踪到位,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推动疑难复杂案件解决。

抓好制度建设,创新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聚焦聚力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台商服务工作体制机制,打造法治服务、规范服务、多元服务。一是推进台商服务法治化建设。做到依法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逐步实现从行政协调为主向依法办理转变,从个案协调向普遍性法律服务和制度指导转变。建立健全律师参与涉台投诉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为台商台胞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涉法涉诉案件分流、对接工作机制,依法分类、规范处理,将涉诉类案件导入相应法律程序。二是提高台商服务规范化水平。加强投诉协调工作精细化管理,完善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等各环节的细化制度和标准化业务工作体系,做到具体明确、操作性强。进一步健全、拓宽第三方参与涉台投诉协调的制度化渠道,通过购买服务、组建专家库等方式,引入仲裁、法律等专业力量更多地参与工作。三是努力形成网格化联动机制。要上下联动,突出党委、政府领导,争取对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更多重视和支持,同时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加大投入、加强培训、关心干部,激发基层潜能。要部门联动,加强与业务部门、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工作力量、工作阵地、工作机制全面整合,形成最大合力。

化解涉稳风险,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1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们要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责任感,积极做好防风险、促和谐、护稳定的各项工作。一要认真做好矛盾排查、源头防范。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尤其是对历时长、案情复杂、具有不稳定因素的纠纷,认真细致做好当事方工作,制定稳控和舆论应对预案。二要重点抓好形势研判、风险预警。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紧盯土地纠纷、群体性纠纷等突出敏感问题,全面收集信息、准确研判、及时上报,为防范各类社会稳定重大风险提供有效预警。三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舆情应对。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新特点新规律,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中央“31条惠台措施”和江苏“76条实施意见”解读宣介,传递主流好声音。增强舆情应对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果断处置突发舆情、负面舆情。

坚持党建带动,全力加强台商服务干部队伍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让党放心、为民解难、人民信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一要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好固本培元、凝魂聚气的生命力工程,同时把理想信念、政治觉悟体现到对台工作中,认真办理好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件投诉。二要加强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逐级落实业务培训责任,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滚动式的理论、法规、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台商服务和投诉协调业务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三要改进工作作风。既要为台商做好服务,又要坚持原则,把握界限,筑牢反腐防线。服务主动靠前,变台商“上访诉苦”为台办“上门破难”,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服务”,深入了解研究政府部门在服务企业发展方面的“软肋”及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四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通过蹲点调研、带案督查等方式,深入台企和一线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掌握基层工作情况,注重发现推广基层工作中创造的新鲜經验,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

(作者系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一级巡视员)

责任编辑:高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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