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冲击治疗结合放疗用于中重度Graves眼病的临床疗效评价
2019-10-30天津瑞京医院300074鲁传梅
天津瑞京医院(300074)鲁传梅
Graves眼病是一种自身免疫性内分泌相关疾病,患者的眼球和眶内相关软组织出现浸润性病变情况,临床上主要采取抗甲状腺药物予以基础治疗,并结合应用糖皮质激素药物等予以治疗,然而,临床效果并不理想[1]。本文分析数据来自80例中重度Graves眼病患者,评定激素冲击治疗与放疗联合用于中重度Graves眼病患者临床治疗中的价值。
1 资料与方法
1.1 基础资料 本文实施计算的数据源自2015年5月~2018年5月收治的80例中重度Graves眼病患者,依据抽签法予以分组,一组纳入40例。对照组:女比男是23∶17,年龄均值为(33.25±4.12)岁;试验组:女比男是24∶16,年龄均值为(33.21±4.14)岁。计算对照组与试验组一般数据资料,P>0.05。所有患者签名知情同意书,报告医学伦理委员会且被准许。
1.2 方法 对照组:予以患者抗甲状腺药物,相关症状得以缓解之后一天给药12.5μg到25.0μg左旋甲状腺素,血清FT3、FT4含量恢复到正常之后,对其一天静脉滴注12.5mg/kg甲基强的松龙,在6小时到8小时滴完,持续给药三天,每四周给药一次,一共治疗三次。试验组:于对照组基础上,于激素冲击治疗之后,予以球后放疗,总剂量是20Gy,一次剂量是2Gy,一周5次,予以2周治疗。
1.3 相关指标 ①研究以及评定对照组和试验组有效统计率,有效:Graves眼病临床活动评分分数降低3分及以上;无效:Graves眼病临床活动评分分数降低3分以内或提升3分以内;恶化:Graves眼病临床活动评分分数提升3分及以上。②研究以及评定对照组和试验组治疗之前、治疗之后Graves眼病临床活动评分分数。
1.4 统计学分析 数据添加到SPSS21.0软件予以研究以及检验,计量资料(Graves眼病临床活动评分分数等)表示成均数±标准差(±s)形式,开展t检验,计数资料(有效统计率等)表示成例数(n)或率(%)形式,开展X2检验,P<0.05,证明指标数值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有效统计率 试验组有效统计率(95.00%)与对照组数据值(77.50%)实施对比并检测,明显提升,P<0.05,证明指标数值统计学意义。
2.2 两组治疗之前、治疗之后Graves眼病临床活动评分分数 试验组治疗之前Graves眼病临床活动评分分数与对照组数据值实施对比并检测,P>0.05,未证明指标数值统计学意义;两组治疗之后以上数据均降低,试验组治疗之后Graves眼病临床活动评分分数与对照组数据值实施对比并检测,明显下降,P<0.05,证明指标数值统计学意义。见附表。
附表 两组治疗之前、治疗之后Graves眼病临床活动评分分数
3 讨论
Graves眼病患者早期主要是眼球后淋巴细胞出现浸润以及间隙水肿现象,后期出现纤维化以及脂肪浸润现象,且不断进展而累及视神经和角膜,引发视力下降或是失明。使Graves眼病患者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能够获得一定临床疗效,不过具有比较大的副作用[2]。而对Graves 眼病患者予以静脉激素冲击治疗则可对其病情发展予以积极控制,治疗效果更高,且安全性更好。
球后放疗是非特异性的抗感染治疗方法之一,因为眶内浸润淋巴细胞对于放疗具有比较高的敏感性,所以可以对淋巴细胞予以有效抑制。而且,放疗也可以将成纤维细胞葡聚糖于患者眶内聚集情况减少,将组织对成纤维细胞葡聚糖的吸收速率加快,对球后组织增生予以有效抑制。此文相关指标呈现出,试验组有效统计率较对照组数据值更高,试验组治疗之后Graves眼病临床活动评分分数较对照组及治疗之前数据值更低,P<0.05,表明指标数值统计学意义。
综上所述,对中重度Graves眼病患者开展激素冲击治疗与放疗联合治疗呈现较优临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