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跨文化理论为基分析“华为事件”给中国企业带来的思考
2019-10-29刘宁
刘宁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8-005-02
摘 要 鉴于跨文化研究素材的与时俱进性,笔者以霍夫斯泰德 (Hofs te de)的跨文化理论结合近期中美真实经贸活动 - -“华为事件”为例进行剖析研究,旨在为跨文化交际研究提供新素材的同时,也为我国跨国企业的商贸活动提供参考思路。
关键词 与时俱进 “华为事件” 新素材
在21世纪,中美不但是世界大国,同时也是世界市场最大的商品流通地及经济合作伙伴,因此2019年美国对华为签署“禁令”一事不仅是中国跨国企业乃至全球跨国企业所遭受影响较大的一件事。鉴于目前学术界对于跨文化研究的素材相对陈旧。因此,笔者选其作为本文跨文化研究的案例素材,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与警醒性。旨在为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增添新的研究材料的同时,也为我国跨国企业未来商贸活动提供新的线索参考。
一、理论综述
笔者认为霍夫斯泰德(Geert Hofstede)五个文化维度中的个人-集体主义和不确定规避非常契合近期华为事件中美双方的处理方式。因此,笔者试图以个人-集体主义和不确定规避这两种文化维度来对该案例进行分析讨论。
(一)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
霍夫斯坦德认为:个人主义指人们大多倾向于按照自己的方式完成工作,从而获得个人成就感。在这种组织结构中,每个成员都更重视个人的利益,认为规则是成功的阻碍。因此,规则感较弱,且经常会被打破。但笔者认为,在有的文化中,个人主义确实是一种很棒的价值观;然而在另一些文化中,个人主义却意味着疏远和障碍。
而集体主义则是一种群体的力量,是一个人克服困难所依赖的安全和保护的来源,而非国家对个人的权利。个人与群体之间无论是在社会生活还是心理层面上,都存在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因此对于冲突也更加具有包容性。此外,相对于个人主义,集体主义则更强调道德方面的价值观和集体主义,进而也就更注重规则,视规则为保护集体利益的基础保障。
(二)不确定规避
霍夫斯坦德认为,不确定规避是指人们对于生活中未知情况的处理方式。并根据处理方式将不确定规避分为强/弱不确定规避,并通过指数来进行体现。他认为,未知事物会给人们带来极大的焦虑和担忧。因此,在不确定性规避指数较高的国家中,通常会采用建立集体、设定规则(如法律和教条等)和追求细节的事先计划来消除焦虑和不安定因素,以期获得长久的发展;而在不确定规避指数较低的国家,却对这样的未来感到兴奋,充满好奇,并不会产生焦虑和担忧,因而也就不喜欢条款的约束。因此处于这种价值观下的人们更倾向于直接和潜在的竞争对手进行决斗而非静观其变。(霍夫斯坦德2008:145-146)
二、案例分析
(一)案例描述
2019年5月15日,美国政府宣称:华为的设备存在问题,会“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因此美国总统特朗普于当天以国家安全问题签署紧急行政令,禁止美国企业使用任何会“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企业生产的通讯设备,限制华为在美国销售设备,封杀华为。
5月16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宣布,将中国企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列入“实体名单”,禁止美企向华为出售相关技术和产品。
5月20日,谷歌停止与华为的业务,华为只能使用Android的开源公共版本,无法访问谷歌专有应用和服务。其后,美国芯片和高科技零部件制造商,也冻结对华为的零部件供应。英特尔、高通、赛灵思和博通等芯片设计商和供应商开始切断与华为的交易,将不向华为供货。
同日,美国以:“华为及其商业伙伴需要时间来升级软件以及处理一些合同义务问题”为由,发布为期90天的“临时通用许可”,推迟对华为及其附属公司现有在美产品和服务所实施的交易禁令。
5月29日,IEEE宣布禁止华为的学者担任其旗下期刊主编、审稿人或编辑,禁止来自华为的学者参与学术编辑和审稿。
5月31日,中国商务部宣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不遵守市场规则,背离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将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中方将依据《对外贸易法》、《反垄断法》、《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入清单的实体采取任何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措施。
6月3日,IEEE在其中国官方微博发表最新声明,解除华为员工编辑和同行评审活动的限制。
* IEEE全稱为“电器电子工程师学会”,创立于1963年,是世界上面向电子电器工程、通信、计算机科学等工程领域最大的专业技术组织之一,为全球最大的的非营利性专业技术学会。
6月29日,大阪G20峰会,中美元首会晤同意“重启经贸磋商协议”。
7月9日,美国商务部表示,将给部分美国企业发放许可,允许这些企业继续与被列入美国商务部“黑名单”(即“实体名单”)上的中国华为公司继续做生意,但前提是这些生意不会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以上案例细节均来自《环球时报》与《关于中美经贸磋商的中方立场》白皮书(2019),由笔者整理而成。)
(二)实例分析
从上述案例的描述中,可以很清晰地发现,个人-集体主义和不确定规避这两种文化维度非常匹配此次事件,中美双方的行为导向:
1、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本案反映的第一个中美双方行为导向原则是个人-集体主义。
美国属个人主义指数较高的国家,更倾向自己的利益,认为规则是对自身利益会产生较大阻碍的因素。因此,自2017年1月23日退出跨太平洋贸易伙伴协定(TPP)一直到今天,美国的行为都明显的表现出了强烈的个人主义特征:认为规则是制约自身获利的最大阻碍,因此对国际社会的集体利益和规则视而不见,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行事,一路“退群”。这是由于,规则设定和实施的前提必须是国家处于某个集体或文化范围中才能达成,因此为了摆脱规则对自身的约束,就必须要退出这个群体。由此则可以看出,美国在行事方面的个人主义风格极其浓厚,比较激进。
反观中方。尽管华为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中国并没有同美方一样用不遵循规则的激进方式进行对抗和反制。相反,中方多次采取和平对话方式,以期和平地解决摩擦。然而在数次谈判破裂的情况下,为保护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中国通过依据相关法律,制定相关法律规则,来对美方进行反制。即便如此,中方也还是依旧提倡采取和平对话方式来解决争端,先礼后兵。这是因为中国属集体主义至上的国度,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出现冲突时,首先考虑和维护的是集体利益。因为中美关系是国际社会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整个国际社会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如若两方关系出现较大裂痕或敌对状态,则不利于全球发展。因此中国一直提倡和平外交,即便迫不得已需要有所作为,也会依据规则而行。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认为:美方行为具有明显的个人主义色彩,并对规则是发展最大绊脚石的理念存较高的认同度,毕竟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竞选时就承诺:当选后,会不断地退出各种协定和组织,减少对美国发展产生消极作用的因素。而中方针对美方的肆意妄为、不顾规章的做法,先是制定了相关法律,然后再根据该法律对美国进行反制行为。由此可见,美国的行事体现了清晰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而中国则表现出典型的集体主义价值观。
2、不确定规避。根据不确定规避的特征,可以很清晰的发现这是中美双方第二个行为导向。毫无疑问,不论是个人还是集体、贫穷或富裕,人们对于明天所要发生的一切都不尽索然,因此对于人们而言,未来是不确定的,不可被设定的,存在多种变量。不可知会给人们带来一定的焦虑,进而会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物质收益,因此为了减缓人们对于未知的焦虑,处于高不确定规避文化的人们会采取制定规则或事先计划,以期规避风险,让事物的发展按照自己的预期进行。反之,低不确定规避氛围中的人们则会将脑海中的情况假想为自己的对手,然后突然进行攻击,以期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华为事件中,可以很清晰地看到,无论是中方邀约进行协商或是美方邀约,无论经过多少轮谈判,中美双方都能针对许多问题达成一致。但隔了一段时间后,谈判也都会因为美方的出尔反尔而导致失败。这就非常明显地表现出:美国经常将脑海中的假想当真,并试图“出其不意”地出手,以期为自己赢得有利时机,这种行为表现十分充分地说明,美国具有较低的不确定规避指数。
美国的数次出尔反尔是否真正能够让自己获利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这样的“变卦”只会让中美双方的利益同时受到更多的伤害。因此为了保证集体利益以及减少由美国带来的不利因素,中方依据律法,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条规来对美方进行约束,减少未来美方所造成的不确定性因素对中方利益的损害。同样,这种表现充分说明中国具有较高的不确定规避指数。
三、总结与建议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四个结论:
首先,民族性的文化导向(尤其是大国)并不会随着时间和历史的推移而消失,相反可能会被推到极致。毕竟文化是民族的灵魂。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即便到了和平年代,人类还是会有许多冲突,只是这时不再单纯地依赖军事和武力的暴力方式急进行解决。
其次,不论国家的发展程度,法律或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依旧是保护双方最有利的武器。虽然法律或合同也会有一定的调整,但从整体上来看,这类文字型规则是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双方利益。这也就意味着,在进行商贸活动时,不能过于依赖情感及口头承诺,而是应当依赖法律与合同。毕竟,双赢除了双方的实力,還需要法律的保护。
第三,笔者认为,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冲突,说到底还是能力上存在不对等。而笔者认为这种“不对等”从某种角度来说是薄弱之处。因此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就会拥有主动权。“华为事件”给我们敲了一个警钟:我们不但需要国家的保护,同时自身也要有过硬的实力。毕竟过硬的实力才能让自己免于扼喉。
最后,教育改革是关键。企业实力不单源自于经济,也有人才层面。人才的崛起才是整体实力提升的关键,因此教育改革就显得很关键了。而笔者认为,针对人才培养的教育改革不单提高对学生的要求,同时也包括知识传递者,毕竟知识传递者才是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中最关键的核心。
参考文献:
[1]Hall, E. T. 1959. The Silent Language[M]. New York: Doubleday.
[2](荷兰)吉尔特·霍夫斯坦德著,许力生导读.文化之重:价值、行为、体制和组织间的跨国比较(第二版)[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关于中美经贸磋商的中方立场,2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