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经济法规制分析

2019-10-25董英男李朝旭

人物画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规制经济法

董英男 李朝旭

摘 要: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当下,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且对各行各业造成了巨大影响。本文简单分析了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经济法规制的必要性以及面临的难点与问题,并围绕一主多元监管体系、准入退出体系、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对相应的经济法规制策略展开探讨。

关键词: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经济法;规制;消费者权益

法律规制作为国家以法律手段进行行为规范的活动,广泛包含了立法、规范、监管、处罚、许可等各种手段。针对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加强经济法规制十分有必要,这是推动整个支付体系健康、良好发展的关键,同时也是保障广大用户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国民经济进一步转型和升级。

一、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经济法规制的必要性分析

首先,市场经济环境下,信息不对称将会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的公平性,进而对整个市场的良性发展以及经济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护造成不小的威胁。而在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尤为严峻。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企业所掌握的交易信息远远超过用户所掌握的相关信息。消费者和商家之间,也存在较为明显的后者所掌握信息远远超过前者的情况,而且还可能出现披露虚假信息的情况,消费者难以准确了解相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具体信息,有必要加强经济法规制。其次,对央行过大的裁量权进行适当限制。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快速发展给商业银行造成了巨大冲击,而央行由于自身过大的裁量权,意味着其能够对第三方互联网支付进行有意打击,影响后者的正常、健康发展,甚至会对整个支付系统、金融行业的正常秩序造成冲击。而通过经济法对此进行规制,适当限制央行的裁量权,能够协调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和商业银行体系之间的关系。最后,降低交易风险。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为广大用户以及消费者、企业等,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支付方式,但是随之而来的各种交易风险安全问题也越来越严峻,出现了大量威胁资产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案件。而加强相应的经济法规制,则能从法律层面针对各种风险进行处理控制、打击、惩处,构建更加安全、健康的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环境,保护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机构、企业以及用户的合法权益。

二、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经济法规制难点与问题

在积极推动和落实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经济法规制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难点与问题,导致实际规制效果难以达到预期,需要在长期实践中持续进行优化和完善。总体来看,当前政府规制机构权力配置不科学,监管主体过于单一,缺乏具有自我监管功能的行业协会,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过高且核心技术的要求不够明确,退出机制过于呆板且与行业实际情况契合度偏低,沉淀资金归属难以明确且资金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依旧存在一定缺陷等,这均是经济法规制实践中面临的难点与问题。而纲领性立法尚未形成,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发展过于迅速,重发展、轻监管的监管原则限制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则进一步加大了经济法规制的难度。

三、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经济法规制策略

(一)构建一主多元监管体系

为了强化对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规制,需要构建一主多元监管体系。以中国人民银行作为规制主体,同时授予其他部门相应的规制权力,积极建设行业内部自治机构,通过外部监管以及行业内部的治理对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的发展进行有效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准确把握自身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的职能,并积极建设专门的机构,协调其他监管部门,共同对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进行监管。而在建立行业内部自治机构时,则需要借鉴传统金融行业的先例和经验,同时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的特性,建设行业协会,对整个行业的相关企业进行监管和规范。

(二)优化准入退出体系

为了保障整个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的健康、良好发展,需要对相应的准入退出体系加以健全。通过降低注册资本的方式降低准入门槛,同时又通过提高技术要求与标准来提高门槛,两相协调下构建更加适合市场现状的准入机制。而且在此过程中需要对出资方式、资本充足率等进行全方位优化,尽量契合行业发展趋势。另外通过对市场退出机制的完善,将不能适应市场的主体进行合理淘汰。在允许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市场的同时,充分考虑该行业的特殊性,借鉴传统金融结构的退出机制,对相关程序、制度等进行严格规范。而且针对那些存在严重损害用户权益行为、经营水平偏低、安全技术能力不足、运营过程中不再满足准入条件的企业,需要责令其强制退出。

(三)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对消费者权益加以保护是体现经济法规制作用的重点所在。随着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相应的消费者群体规模越来越大,然而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并不健全,必须尽快进行经济法规制。着重针对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提供的格式合同、信息披露制度和评级制度、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等进行合理规制,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加以规范。加强针对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服务的格式合同的监管,禁止企业写入完全免责条款,同时对企业和用户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则、事由以及相应救济办法等进行明确规范,并适当地向消费者倾斜,从而维持企业和用户在信息、地位等方面的平衡。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基于相关法律引入惩罚机制,针对泄露、窃取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大力惩处,加强风险防控,着重通过经济处罚、停业整顿乃至强制退市的方式,对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企业进行监管。企业还需要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下,通过直接、明了、显眼的方式告知用户获取用户信息的行为以及相关风险,不得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督管第三方互聯网支付企业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以更为完善的系统、软件等保护用户信息。针对性地构建和优化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专门的纠纷处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对用户权益的保护。

综上可知,从经济法层面出发,针对第三方互联网支付进行合理规制,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国家经济发展、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和完善过程中的重要措施。完善立法,同时出台相应的政策,规范相关制度,以系统、科学、健全、明确的标准对整个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进行监管,着重打击其中的不合理、不合法行为,保障企业和用户的共同利益。

参考文献:

[1]聂红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经济法规制研究[J].职工法律天地,2017,(010):254.

猜你喜欢

消费者权益规制经济法
浅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经济法的互动
高职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实践探索
大数据时代经济法的完善路径探讨
大数据时代经济法的完善升级路径分析
中国社会组织自我规制的原因浅析
新常态经济规制及其制约机制完善
浅析我国行政规制的法制完善
浅谈在经济法中消费者权利的保护研究
从西方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政策看用户信息消费的安全管理
网络团购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