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凌叔华小说中“闺秀”的生存困境
2019-10-23罗怀叶王清
罗怀叶 王清
摘要:凌叔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璀璨之星,特殊的成长经历使她将创作对象聚焦于被时代所忽视的高门巨族中的大家闺秀们身上。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其小说《女儿身世太凄凉》的文本,从父权制社会对女性的空间限制,“他者”的性别定位,女性同谋者三方面入手,揭示处于新旧交替时代中的“闺秀”们的生存困境,并尝试探讨造成该状况的原因。体会作者对于女性生存困境可悲可叹,同情而悲悯的情感态度。
关键词:凌叔华;女性;生存困境;《女儿身世太凄凉》
凌叔华,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璀璨之星。原名凌瑞棠,字叔华,是生长书香门第和官宦世家的名门闺秀。家学渊源深厚,能画善文,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和时代新思潮的双重影响。特殊的生活经历和成长环境使她颇为关注那些被忽视的困于高门深院的“大家闺秀”,擅于描写那些处于时代夹缝中的小姐、妻子、母亲、婆婆、儿媳们,揭示她们鲜为人知的女性生存境况和凄凉身世。
《女儿身世太凄凉》于1924年1月13日发表于《晨报副刊》,具有凌叔华小说的鲜明特色。故事采用全知叙事,以高门深院的三个女人面对婚姻境况时的不同选择为线索,揭示了生存在深院宅门中的闺秀们从女儿到太太,从生到死的凄凉命运。揭示了封建社会与新时代交替之际,鲜为人知的大家闺秀们面临的艰难抉择与境地,揭示中国千百年来女性缺乏主体地位的历史真相。本文将从小说文本出发,揭示文中女性所处的生存困境,尝试探讨造成女性生存困境的原因,体会作者对于闺中女性生存困境可悲可叹,同情而悲悯的情感态度。
一、空间限制
自古以来,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封建社会不遗余力的对女子进行逼迫,将女性置于一方狭小的天地中,从生存空间上限制其行动。《礼记》有言:“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阁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内言不出,外言不入。”(1)该规定固定了夫妻之间的相处模式及家庭的空间分配,男性通过这条金科玉律将女性名正言顺地困在家庭中,困在深院里,困在房间之内,从而施行囚禁的事实,在家中不断地巩固对女性的统治。女性的地位和本质是在家庭中得到确证的,这狭窄的庭院便是她们活动的全部空间,一生的阵地。作者以典雅温润的笔调,带着同情悲悯的情感细细描摹生活在这一方天地的女性。故事的开篇作者为我们展示了一个高墙深院里的暮春光景,这番光景没有破落衰败,反而生机勃勃。生活在这番美景里的婉兰却郁郁寡欢,病痛缠身,她有着少女的美丽,却失去了少女应有的活力,和她的表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庭院是她的天地,一定程度上保护她不受外界的伤害,同时也阻隔了她与外界的沟通交流。她本能地排斥外出交际,认为这是男人们虚伪的逢场作戏,是他们巴结女方父亲的权势财富和饱飨小姐佳容的借口。她严格恪守闺秀礼仪,温顺地遵从父母为她安排的婚姻。纵使知道未婚夫德行有亏,她也没有想过走出家庭进行反抗,嫁入李家不过是从一个庭院到另一个庭院,从一个精致的囚笼到另一个精致的囚笼,有限的生存空间限制了她的思想和行动。面对娘家逼迫和夫家欺压时她无处可去,只能屈从。因为这个空间从来不是属于她自己的,而是属于她的父亲和丈夫的,她生活在此却没有话语权,只有遵从院子主人的意愿才能苟安。三姨娘的处境就更能说明这一问题,家道中落时她受困于父亲、哥哥的家,再辗转到她的叔叔家,最后成了婉兰父亲的妾室,从一个家到另一个家,她都是被动接受的,顺从的。即便是婉兰表姐深受新思想的影响,活动空间有所扩展,但依然逃不过高门的禁锢。她们只能待在由男性划定的狭小范围内,出入行动不得自由出入,小心翼翼地听从男人们的安排,而男性却可以在其中来去自如。狭窄的活动空间往往使人的心绪压抑难过,长此以往扭曲人的内心,婉兰和婆婆、妾室三个女人在这压抑逼仄的空间里出于宣泄情绪,争夺家庭地位和男人的需要,斗争和彼此消耗在所难免。女性虽然“主内”,但是男性在这个空间中拥有绝对话语权,女性不过是男性的代言者和从属者。男性通过空间限制加强对女性的控制和统治,使她们彼此间争斗消耗,为此不惜牺牲她们的时间、生命和情感,从而达到巩固自己的中心地位的统治目的。
二、男人的“他者”
“历史向我们表明,男人一向握有全部的具体权利。早在父权社会伊始,他们就意识到,最好是让女人处于依附地位:他们制定法典来对付她,于是她被规定为他者。”(2)男人们制定了一系列的条条框框来约束女人们,将她们困住家庭中,家务劳动中,以便于奴役她们。婉兰表姐是经过平等自由思想洗礼过的“新”女性,在她看来她与男子交际是平等自由的。然而這只不过是她的一厢情愿,男人们乐于与她交际不过是为着她的容貌和父亲的权势而已,她是处于被看的他者地位的。在他们向她求婚失败后,这些男人们毫不犹豫地使用“习俗”的力量对她进行毫不留情的诽谤和攻讦,终至身死。女性的他者地位并未因时代的变化产生根本性的改变,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道德观念仍然禁锢着女人。女人如果违背“他者”的规定,违背男人,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礼记》有言:“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3)可见女性被严格放置在从属的位置,女性不是独立的个人,而是从男性者。“男尊女卑,夫为妻纲,三从四德,贞洁观念等,构成了中国宗法社会所特有的压迫和禁锢女子的完备的思想体系。由这样的社会性别定位和性别秩序所带来的,是男女两性之间人生使命的重要差异……由于女子囿于家庭生活空间,这种角色规范主要围绕家庭生活建立,其基本内容是‘授受不亲的闺媛之礼,‘柔顺屈从的夫妻之礼和‘唯命是听的婆媳之礼。在这一整套完备的妇德规范中,女子的生存状态受到严重扭曲,她们的生物属性成为供男子利用的工具,她们的社会属性则被固化为男性的附庸。”(4)女性处于从、服的社会生存处境是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加深的,在经济上女人寄食于人,在心理上屈服于男人,这便排除了女性对生产资料或生产力的占有权,从而加固其对于男子的依附性和附属地位。婉兰恪守传统思想道德规范,严格遵从父权制的规约,谨守闺媛之礼,听从父命嫁给德行败坏的丈夫,被动的忍受一切。出嫁后,她恪守贤良淑德的规范,谨守夫妻之礼,婆媳之礼,对丈夫“宽容有加”,对婆婆言听计从,对妾室也是“贤良爱护”。她尽职尽责却仍受到三方的怨怼压迫。未出嫁时她是父亲的女儿,出嫁后她是丈夫的妻子,婆婆的儿媳,妾室的主母。她不是自己的,她的身份是通过以男性为参照物得以确证和显现的。可见女性要进入男性秩序就必须通过妻子,女儿,儿媳,母亲的身份转换,她们的地位和身份由她们在家庭关系中与男性的关系决定,女人的权利是从男人那里得来的。三姨娘的经历更体现了女人依附性和工具性的“他者”命运。她和婉兰一样,婚姻大事被父母包办出卖,自己稀里糊涂的嫁了人,受骗成为三姨娘。未出嫁时她是父亲、哥哥、叔叔的附属品或财产,可以像工具那样被牺牲。到了丈夫家后,她又成了丈夫的附属品和财产。她受到丈夫和父亲的严格监管,被当成是工具性和附属性的“他者”存在。
三、男人的同谋者
父系社会政权自建立时起就不遗余力地建构男性秩序,建立了一个皇权、族权、父权、夫权合一的中央集权等级社会。他们采取强制性手段从政治、经济、伦理价值等各方面统治女性。其传统的思想道德体系经过千百年的发展强化已经深入人心,被女性内化吸收为自我约束的准则,坚不可摧。在受男性统治压迫的同时,又自觉对其统治加以维护贯彻。女性是被看的他者、被统治者、被看守者、被工具化者、附属者、受害者,被动承受来自男性的一切。除了来自男性秩序的控制和统治外,也有女性自身的原因。可以这么说女人是后天塑造的,而非天生的。作为被动受害者的女性之间可以结成同盟,也可以变成男性的同谋者,女人之间尽管相互同情,但是与男性的联系更为紧密,利益更为一致,她们通过与男性同谋获得相应地位、身份和胜利,得到一定的庇护。二者的界限有时泾渭分明,有时又模糊不清。
表姐对婉兰的劝诫是出于亲情友爱,也有同为女性的不忍和同情。婉兰遵从父母之命,反劝表姐注意与男子交际的分寸。一是婉兰深知男性秩序的严酷,恐惧甚深,女子常处于劣势;二是出于对表姐这个同盟者的关爱;三是她作为姑姑的说客,劝表姐遵守父母之命,又成了男性秩序规范的帮凶。婉兰母亲以女儿终归是人家的人为由让婉兰出嫁,此时母亲俨然是婉兰婚姻悲剧的推手和帮凶,她坚定地维护着男性秩序制定的规则,比她的丈夫更加坚定。出嫁之后受传统道德思想的影响,为着贤良淑德的规约,将丈夫拒之于门外,听从婆婆和妾室的要求,为丈夫纳妾,容忍他眠花宿柳的荒唐行径。尽管如此,她还是引来了丈夫、婆婆、妾室三方的不满。表姐同样也受到来自母亲的怨怼,郁郁而终。三姨娘与大太太同盟,但是也受到来自五太太的逼迫打压。女性的身份和利益通过男人得到确证,这就不可避免地使女人自觉成为男人的同谋者,帮助男人加固统治,进而提高自己的地位,为此她们不惜牺牲同性。大家族中女人们往往将自己的不幸归结为“命运”,而这“命运”是建立在父权制社会的思想价值体系之上的,是由男性主导的。她们摆脱不了这样的约束,只能彼此斗争消耗,从男人那里获取尊重和权利,女性只有和男性同谋才能更好地生存。处于狭小天地的女人们往往同时具有双重或多重的身份属性:受害者,加害者,同谋者等等。男性秩序将自身的意志加诸于女性身上,按照自己的意愿肆意将女性工具化、欲望化、物化,消解女性的主体性,使之彻底成为男性秩序的附庸和同谋者,以男性秩序为中心的家庭亦是黑暗之地。
作者在文中给出了女性陷于生存困境的原因:一是中国女性没有法律的实在保护,二是中国女子被男性当作玩物看待了几千年,处于被看的“他者”地位,三是女性缺乏自我意识,未能认识到封建家庭的黑暗。总而言之,囿于家庭中的女性被困于从者的地位,在男性秩序中消耗自我,成为男性期待中的贤妻良母。她们既是男性秩序下生存压抑艰难的受害者,又是輔助男性加固男性秩序统治的同谋者。她揭露了以男性秩序为中心的中国传统封建社会历史中女性失语的历史真相及新时代闺中女性的生存困境,显露出为男性秩序遮蔽了的女性主体存在,她们被限制在有限的空间中,作为男性秩序的“他者”得以确证。尽管新时代新思潮已经成为一股新的风气,但是对于这些深宅高门里的女性而言生存境况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注释:
鲁同群著评.礼记·内则[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1,122-125.
(法)西蒙娜·德·波伏娃著,陶铁柱译[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163.
鲁同群著评.礼记·郊特牲[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1,120.
乔以钢,林丹娅,女性文学教程[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7,17.
参考文献:
[1]凌叔华.凌叔华文集[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集社,1998.
[2](法)西蒙娜·德·波伏娃著,陶铁柱译.第二性[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163.
[3]鲁同群著评.礼记·内则[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1:122-125.
[4]鲁同群著评.礼记·郊特牲[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1:120.
[5]乔以钢,林丹娅.女性文学教程[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