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世界物质文化遗产清代古典园林日语标识译写状况调研
2019-10-22卫范敏许临扬徐国强
卫范敏,许临扬,徐国强
(苏州科技大学,江苏苏州 215009)
苏州是中国首批24 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近2 500年的悠久历史孕育了其独特的吴文化,也让苏州享有“江南园林甲天下,苏州园林甲江南”的美誉[1]。在众多的苏州古典园林中,师法自然,含蓄内秀的清代古典园林可谓是古典园林艺术的集大成者,清代古典园林的出现,标志着我国的古典园林艺术达到了顶峰。而苏州园林也带动了苏州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根据2017年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苏州市实现旅游总收入2 328 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旅游外汇收入23.04 亿美元。全年接待入境过夜游客175.63 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9%。
虽然苏州旅游业发展蒸蒸日上,但是苏州古典园林中公共标识的多语化规范性却不尽人意。在该文参与调研的苏州世界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苏州清代古典园林景区内,日语标识语的错译、不准确翻译现象比比皆是,这对苏州进一步迈出国际化步伐、进一步提高文化交流水平、加快发展旅游业都有着不利影响。
在该项目组实地调研的过程中发现,清代古典园林中的留园共有21 处公共标识牌,其中日语标识(下同)有1 处错译,无翻译不准确标识;网师园共有20 处公共标识牌,其中日语标识有3 处错译,1 处翻译不准确;退思园共有32 处公共标识牌,其中日语标识有1处错译,2 处翻译不准确;环秀山庄共有8 处公共标识牌,日语标识未发现错译及不准确翻译标识。
1 对清代古典园林中错误日语标识的考察
表1是该课题调研对象中出现的错误日语标识语的典例汇总。
表1 中日语标识翻译错误数据及修改建议
首先,留园中的“盆景园”被直译为了「盆景園」而没有考虑“盆景”这两个汉字在中文和日文中不同的意义表达,网师园中的“大门”亦是被直译为了「大門」,这都属于直接将日语汉字改为汉语汉字的错误方法[2],并不符合字本身的含义,因此这两处标识分别改为「盆栽園」和「正門」更加准确[3]。其次,网师园内的公示语“月到风来亭”被译为了「月が風来亭に来る」,该日语的汉语直译为“月亮来到了名为‘风来亭’的这个亭子”。“月到风来”是“亭”的定语,意为在此亭可临风赏月,而不是月亮来到了名为“风来”的亭子,因此此处的日语标识需更正为「月が着き風が来る亭」。再次,网师园内“看松读画轩”的日语译文为「松を見ながら画軒を読む」,其汉语直译为“一边观看松柏一边阅读画轩”。“看松读画”是“轩”的定语[4],意为在此亭可看古松、观国画,原译文舍弃了作为主语的“轩”,因此应译为「松を見絵を読む轩」更加合适。最后,退思园内的公示语“文明旅游,请勿踩踏”被译为了「文明観光、将棋倒し事故」,其汉语直译为“文明旅游,谨防出现一个人压一个人如多米诺骨牌一般全部倒下的事故”。这里的“请勿践踏”指的是请勿践踏草坪,并且,将棋倒し事故本身是指“人与人拥挤造成伤亡”,不仅含义不正确,而且没有出现类似于“请勿”的字样。因此此处的日语标识语需相应地更正为「芝生に入らないでください」。
2 对清代古典园林中不准确日语标识的考察
表2是该课题调研对象中出现的不规范日语标识语的典例汇总。
表2 日语标识翻译不准确数据及修改建议
“由此请进”被译为了「ここからお入りなさい」。日语中「~なさい」一般带有长辈对小辈的命令语气[5],因此作为面对游客使用的标识语来说,使用「お~ください」显得更为尊敬,更符合日语的用语习惯,因此此处可更正为「ここからお入りください」。表2中第2个标识语“小心碰头”的日语标识「頭にご注意なさい」也出现了上述同样的问题,更正为「頭上注意」更加合适。最后在网师园内的“琴室”被直译为「琴室」,而日语中无“琴室”一词,明显属于汉语和日语的字面对等直译,并不准确。“琴”是古琴,应译为「お琴」,根据构词法[6],译为「お琴ルーム」更加准确。
3 结语
该文着眼于苏州世界物质文化遗产——苏州古典园林中清代古典园林的日语标识现状,在实地考察所得结果的基础上,分析了日语标识中错误翻译和不准确翻译的问题。除此以外,在实地调研中,项目组还发现,园林公示语标识有的是汉、英、日、韩四种语言的标识,有的是英文和汉语两种语言,有的甚至只有汉语标识,公示语的设置标准不统一[7],漏译现象严重。如网师园一座极具特色的假山,危险不宜攀爬。旁边虽设有“假山危险,请勿靠近”的汉语公示语[8]和相应的英语标识,但却没有日语标识。
针对以上苏州清代古典园林中实际存在的日语标识语的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过于倚重汉语和日语间的字面对等直译,导致出现许多汉语式的日语表达,不符合日语本身的含义及表达习惯。第二,缺乏公众监督管理机制。部分不妥当的日语公识语翻译,未能得到及时的反馈和更正,因此可以考虑如增加热线电话、反馈意见箱,网络意见等渠道来进行互动,也可通过和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的合作来实现对现状的改善和完善。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原称《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编制出版的一部具有代表性的大型综合性分类法,是当今国内图书馆使用最广泛的分类法体系,简称《中图法》。《中图法》初版于1975年,1999年出版了第四版。修订后的《中图法》第四版增加了类分资料的类目,并与类分图书的类目以“+”标识进行了区分,因此正式改名为《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称不变。《中图法》第四版全面补充新主题、扩充类目体系,使分类法跟上科学技术发展的步伐。同时规范类目,完善参照系统、注释系统,调整类目体系,增修复分表,明显加强类目的扩容性和分类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