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价值视角下对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再认识*

2019-10-22吴晓雯

中国名城 2019年10期
关键词:历史风貌鼓浪屿遗产

吴晓雯 韩 洁

1 引言

2017年7月8日,在第4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52项世界遗产。鼓浪屿位于厦门市西南隅,九龙江入海口,岛内面积1.88km2,距厦门本岛600m。鼓浪屿自宋代开始有人定居,明代民族英雄郑成功曾在此训练水师,鸦片战争后鼓浪屿逐渐发展成为近代中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岛上近千处历史建筑见证了鼓浪屿的发展演变,其中有391处被认定为历史风貌建筑,构成了鼓浪屿文化遗产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鼓浪屿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始于2000年前后,毫无疑问,15余年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为鼓浪屿成功申遗做出了贡献,而伴随着鼓浪屿成功申遗,对其突出的普遍价值(OUV)的解读与再认知,也将直接影响到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工作,值得进一步探索。

2 国内外历史建筑保护的起步和发展

国内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起步虽晚于西方,但开展较为迅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保护古文物建筑的指示》,强调对具有历史价值和有关革命史实的文物建筑的保护。

1961年3月4日,国务院发布《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将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建筑纳入了文物保护的范围。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注意到文物建筑以外地区的保护问题。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时,正式提出保护历史街区的概念。[4]1996年在黄山召开的历史街区保护研讨会和1997年建设部转发的《黄山市屯溪老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地位和保护原则方法。[5]2008年国务院颁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标志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已经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6]明确历史建筑用语的含义:“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6]。

在国家法规条例先行的基础上,关于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相关地方法规与条例也在同步推进。其中以上海为先锋,于1991年颁布了当时我国最早提出保护近代历史建筑的地方性政府规章——《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随后,各个地方也相继出台相关法规条例,如《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等。各地方法规虽然表述上各有不同,但均将历史建筑和街区同时保护对象,选择的标准也基本一致,均围绕着历史建筑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和人文等价值,强调历史建筑的时代性、地域性和街区景观的完整性。

注:本表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制定

3 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概况

3.1 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过程

早在鼓浪屿申遗工作启动之前,厦门市已经展开对鼓浪屿现存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2000年出台《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从法律层面上确立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的受保护地位。2001年编制了《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推荐历史风貌建筑207幢,并划分重要历史风貌建筑和一般保护历史风貌建筑两个等级,以及101幢风貌较好的调查建筑。2009年7月厦门市修订了《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并颁布实施,同时组织编制《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认定资料汇编》,并对《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进行修编。规划认定历史风貌建筑391幢,其中重点保护的117幢,一般保护的274幢。

2016年《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台,《细则》规定: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案应符合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的要求,每幢历史风貌建筑都应制定保护方案。依据《细则》要求,鼓浪屿风景区管理机构随即启动了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案的编制工作。保护方案以图则的形式制定并公布,经公示的保护方案将作为历史风貌建筑修缮、结构更新、拆除重建、管理利用的设计方案编制与审批的依据。[7]为每一处历史风貌建筑编制保护方案是鼓浪屿历史风貌保护工作走向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一步,为将来历史风貌建筑的长久保护奠定基础。

3.2 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依据2009年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是指于1949年以前在鼓浪屿建造的,具有历史意义、传统风格、艺术特色、科学价值的,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建筑。符合前款规定的建筑灭失或损毁后,按原貌恢复重建的,可认定为历史风貌建筑。”[8]同时,将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分为重点保护与一般保护两类,根据其价值不同,并针对不可改动与可改动内容的分别制定了保护的侧重点。2

震动传感器是报警系统的核心装置,该传感器能够将车辆的静止或运动状态转化为相应电信号。设计采用SW-420常闭型震动传感器,该传感器是一种单滚轴型全方位感应触发开关,可以全方位感受倾斜和震动,它具有高稳定性,高灵敏度,适应范围广等特点。其内部结构如图3所示。

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的认定标准为:1.代表某种独特建筑类型或建筑风格范例的建筑;2.通过与其他建筑共同组成的建筑群形成代表鼓浪屿整体传统建筑特色的建筑;3.由其所处地理位置而历史形成鼓浪屿某种特征景观的建筑;4.其他与历史事件或重要人物有关,具备一定特色或风格且保存相对完好的建筑。[9]除了对应遗产的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以及历史价值并进行了细化外,认定标准还体现了对鼓浪屿整体建筑风貌和景观的重视。

4 对鼓浪屿遗产价值的再认识

价值导向对遗产保护工作的内容、原则与措施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而对遗产价值的认识是开展任何保护工作的前提,也是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基础。面对申遗成功后的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应该在新的高度,充分认识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所具有的遗产价值,将其置于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价值体系之下,从遗产整体所具有的突出的普遍价值(OUV)角度进行再认识。

4.1 申遗前对鼓浪屿的保护以及价值认识

除了对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进行的保护,对鼓浪屿岛屿的整体风貌价值的认知和保护,始于1988年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获批成为第二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鼓浪屿作为风景名胜区的一部分,其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价值得到重视,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对其开展保护与维护工作。在文物保护体系内,2006年鼓浪屿近代建筑群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美国领事馆旧址等10处,共计12座建筑、1处园林入选。2013年,厦门海关税务司公馆旧址等10处共17座建筑通过扩展合并项目申报,增列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鼓浪屿近代建筑群。此外鼓浪屿还有1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百余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毫无疑问,上述多层面的保护工作使鼓浪屿的历史形态和风貌得到很好的保存,极大程度上保有了鼓浪屿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但就保护工作的系统性而言,由于这些保护对象不仅在管理上分属不同部门,对保护对象价值的认知也从局部出发,更多的集中于各个保护对象的观赏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上,而缺乏从整体上对鼓浪屿的遗产价值形成全面的认识。

4.2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ouv)讨论

经过遗产咨询机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评估,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决议认为“鼓浪屿的建筑特色和风格展现了中国、东南亚和欧洲建筑和文化价值观念和传统的交流,这些价值观念和传统是由外国居民或在岛上定居的归侨所创造的。”[10]符合突出的普遍价值的评估标准(ii):在一段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人类价值观的重要交流,对建筑、技术、古迹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鼓浪屿是厦门装饰风格的起源和最佳代表。”[10]符合标准(iv):是一种建筑、建筑或技术整体、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现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在遗产申报中,中国专家还认为鼓浪屿多元文化交流的成果和物证不仅在于建筑,还在于社区管理、人居环境营造、建筑园林艺术、文化生活等更广泛的领域。鼓浪屿是近代东亚和东南亚地区具有高品质和早期现代性特征国际社区的独特范例。并且找到这一系列成就背后的文化因素——闽南移民文化的开拓性和包容性。鼓浪屿从19世纪中期到 20世纪中期的发展轨迹被认为是中国步入近代化历程的缩影,更是闽南移民文化开拓性和包容性的突出见证。[11]符合突出的普遍价值的评估标准(iii):独特地或至少杰出地见证了一种文化传统、一种已经消失或依然存在的文明。最终因闽南移民文化普世性较低、时间较短暂,不具代表性,而未获ICOMOS专家组认可。[12]

值得一提的是,ICOMOS专家与国内专家对鼓浪屿遗产价值的认定虽有不同但并无冲突。国内专家和ICOMOS专家对鼓浪屿价值认定的差别,也说明了两者的出发点和角度有所不同。《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对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定义是:指罕见的、超越了国家界限的、对全人类的现在和未来均具有普遍的重要意义的文化和/或自然价值。[13]世界遗产组织从“全人类”的角度出发对遗产价值进行认定,虽然《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 “不是旨在保护所有具有重大意义或价值的遗产,而只是保护那些从国际观点看具有最突出价值的遗产。”[13]但并不否定遗产对于其所在国家、所在民族的重要意义和价值。鼓浪屿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意味着其遗产价值对全人类有着更大的意义,但并不是换一套全新的标准来衡量遗产价值,申遗的过程是一个重新梳理认识遗产价值的契机,有助于更全面地认识鼓浪屿遗产的价值,将原本对单一个体、单一层面的价值认识融合一体,形成一个有机的价值体系。

4.3 作为遗产地的鼓浪屿文化遗产价值解读

依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对文化遗产定义,“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属于文化遗产中的“遗产地”一类,即“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14]与另外两类文化遗产“古迹”和“建筑群”关注遗产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不同,“遗产地”一类遗产不仅关注遗产的历史价值、审美价值,还关注遗产的文化价值。以历史社区身份成为文化遗产地的鼓浪屿,其文化价值必然与其社区属性密切相关,这是对鼓浪屿遗产地进行保护时不可忽略的重要价值。

鼓浪屿至今还延续着社区的功能,社区开创者的后代许多依然居住生活在这里,可以说是一个活态的遗产。早期社区开创者创造了鼓浪屿遗产的价值,带着社区情感和文化基因的社区开创者后代应该是这份遗产最好的守护者和传承者。保护遗产地居民的生活空间、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也是对遗产价值的保护,还能为保护工作赢得更多的遗产地居民认同和支持。

5 历史风貌建筑在鼓浪屿遗产价值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

5.1 历史风貌建筑在鼓浪屿遗产构成要素中的层次

鼓浪屿遗产的构成要素包括:公共租界管理机构历史遗存、社区公共设施历史遗存、驻岛机构及相关设施历史遗存、住宅历史遗存等的社区功能结构要素;街巷空间系统、片区空间结构的社区空间结构;以及海岛空间格局、岛内景观标准物、岛内植被环境的景观环境要素。

这些构成要素按重要性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的核心要素为对鼓浪屿突出普遍价值有重要支撑作用的代表性遗存;第二层次为鼓浪屿现存历史遗迹中具有重要价值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受保护对象;第三层次为岛内现存所有二十世纪中叶之前的历史建、构筑物;第四层次为鼓浪屿整个岛屿的空间环境。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作为在法律层面上的受保护对象,属于遗产构成要素的第二层次。[15]

5.2 历史风貌建筑是鼓浪屿遗产价值的主要载体

鼓浪屿的近代史是闽南地区区域近代史的缩影,鼓浪屿曾经到访的历史名人、走出的社会精英不计其数,许多历史故事在这里发生,影响着地区乃至中国的近代历史进程。鼓浪屿的历史风貌建筑许多与历史事件、重要人物相关,是历史的见证。而另一方面,历史风貌建筑的建设过程、建筑里的生活都反映了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的社会生活细节,使历史国际社区面貌的展示得以更加立体丰富。

鼓浪屿已认定的历史风貌建筑有闽南传统风格、殖民地外廊式、早期现代风格、西方古典复兴式、厦门装饰风格等建筑风格类型,代表着鼓浪屿多元的建筑风格,见证了鼓浪屿中西文化的交流和建筑文化的流变。历史风貌建筑是各类建筑风格的典型实物案例,甚至是代表某一风格范例,为鼓浪屿建筑艺术及营建技艺的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实物案例,承载着鼓浪屿建筑遗产的艺术价值、科学价值。

历史风貌建筑是鼓浪屿遗产体系里最大量的要素,也是许多鼓浪屿人居住生活的空间,与鼓浪屿居民关系最为密切,涉及最多的居民利益。做好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工作能够更好地凝聚居民的地方情感,传承社区文化,对遗产的活态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5.3 鼓浪屿遗产完整性与真实性的保证

遗产的完整性与真实性是确保遗产价值的基础,“保护的目的是通过技术和管理措施真实、完整地保存其历史信息及其价值”。[16]鼓浪屿的历史建筑,特别其中有保护身份的历史风貌建筑,是构成鼓浪屿历史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整个岛屿历史景观的基底。历史风貌建筑与其他历史建筑、自然地貌、历史街道等共同构成的鼓浪屿建筑群体、片区结构、街巷空间等。历史风貌建筑虽然位于遗产要素体系中的第二层次,但依然必须以真实性、完整性的要求进行保护。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仅是历史风貌建筑遗产要素自身的保护要求,得到真实、完整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也是保护社区聚落形态真实性和历史景观完整性的必要条件。

鼓浪屿历史建筑风格多样,厦门装饰风格更有多种装饰手法,研究更多的历史风貌建筑的材料、工艺有助于保护工作者全面了解鼓浪屿多种建筑风格的工艺体系,有利于在遗产的长期保护过程中修缮工艺材料的真实性。通过历史风貌建筑的维护修缮还可以培养熟悉鼓浪屿传统工艺的工匠体系,有利于保护鼓浪屿的建筑文化传统的完整性,对包括核心要素在内的遗产保护有着积极的意义。

作为一个历史国际社区,鼓浪屿现存的历史建筑中住宅占大多数,并且基本上还延续着居住功能,保护好历史风貌建筑,延续历史建筑的使用功能有助于从功能方面保持鼓浪屿遗产的真实性,在延续遗产建筑寿命的同时,也能改善社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留住居民,从而确保鼓浪屿社区的完整性。

6 以价值判断为基础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案编制

依据《细则》规定:保护方案的内容包括:对建筑实体勘察情况及相关历史信息的记录;对建筑不得改动的内容、可以改动的内容、修缮材质工艺内容的要求;对建筑利用功能的引导。遗产价值是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核心内容,保护方案编制必须确保能体现遗产价值的建筑空间、形式、工艺、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1 历史信息收集记录的重要作用

真实准确的历史信息是对遗产进行价值判断的基础,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均已做过基础的测绘和调查工作。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案编制,需要对建筑本体进行详细勘察记录,同时收集记录建筑相关的历史信息。历史信息的收集是保护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历史信息不仅是建筑本体信息的附加和价值评估的依据,还是发现问题、解答问题的关键。历史信息和建筑本体信息的相互印证有助于还原历史真实。例如在安海路34号保护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建筑平面格局、室内外建筑细节反映出该建筑历史上的加建情况与调研所得的历史信息相一致,该建筑1897年初建时建筑前后均设有外廊,是一座典型的殖民地外廊式建筑,为鼓浪屿英华书院的“三公会”(美国归正教会、伦敦差会、大英长老会)人员公寓。1909年,龙海人王子恒购得此屋后,在原建筑后部外廊之外扩建一排两层房屋,与原有建筑连为一体,并于西南面加建附楼,形成该建筑今日所见之格局。建筑于1909年加建时被纳入建筑内部的原建筑外廊拱券及建筑细部是建筑典型特色的所在,是还原历史的重要证据,应该受到重点保护。

此外,以往对鼓浪屿的研究比较关注重要人物、重要历史事件以及建筑风格较突出的建筑,历史信息和建筑信息也分别掌握在不同学科的研究者手中。利用保护方案编制的机会,可以挖掘补充鼓浪屿更多的历史信息,找到历史人物、事件与空间的对应关系,还原近代鼓浪屿的历史社会生活,让历史更立体,让遗产价值更丰满。有时仅仅是一些充满人情味的历史生活小片段也是鼓浪屿遗产人文价值的体现。例如,永春路67号位于日光岩脚下,建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是鼓浪屿著名华侨黄仲训、黄仲赞兄弟赠与妹妹的嫁妆,院子里有一块天然的大岩石,1958年厦金炮战时,主人家请人在岩石下挖了一个防空洞,遇到空袭时周边邻居都在此处躲避炮弹的袭击。

6.2 基于价值判断的保护重点判断

对保护方案内容的判断必须建立在详细可靠的历史信息以及基于历史信息所做的价值判断之上。以笔山路19号屋顶形式的变迁为例,笔山路19号位于笔山顶,鼓浪屿许多历史照片上都能看见这幢建筑,从鼓浪屿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的历史照片可以看出该建筑屋顶原为四坡屋顶的形式。但笔山路19号现状的屋顶却是平屋顶,与历史照片中的四坡屋顶形式截然不同,也与鼓浪屿大部分历史建筑的屋顶形式不同。此外,该建筑的结构形式一、二层为砖木结构,屋顶平台和突出屋面的楼梯间却是砖混结构;同时,楼梯间出屋面部分的外墙为清水烟炙砖墙面,与其下方的主体建筑外墙处理方式差异较大,以上证据都直指现状屋顶为后期改建的。而从楼梯间屋顶女儿墙的Art Deco装饰构件及这种风格流行的时段分析判断,其改建时间不晚于20世纪50年代,结合鼓浪屿许多建筑屋顶在1959年“八二三”台风中受损或被毁的情况,可以推测现状屋顶有极大的可能是1959年台风过后修建的。保护方案应该要保护现状的屋顶还是依据历史信息恢复历史上的四坡屋顶形式?经过项目组的讨论和专家的审议,认为建筑的现状屋顶虽然经过改建,但反映了建筑在建成后一段历史上所经历的改变,以及Art Deco建筑风格一定时期内在厦门的流行情况;现状屋顶与鼓浪屿其他建筑形式和谐,与其所处的笔山顶的特殊位置形成了鼓浪屿的特征景观也早已为鼓浪屿人所熟悉和认同。将建筑屋顶形式恢复原建时的形式不能恢复建筑原有的价值,还将损害建筑现有的历史价值和情感价值。保护方案最终决定保留建筑现有的屋顶形式,保护建筑遗产各个时期的历史信息。

对于保护方案中修缮材质工艺内容部分,保护方案的编制除了需要对建筑的原材料、原工艺进行仔细深入的调研外,也存在需要进行价值判断的地方。例如鼓浪屿现存的历史风貌建筑多为砖木结构,构造上也存在一些缺陷,原建筑结构不利于抗震,要解决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会对历史风貌建筑局部的价值造成一定影响。但是改变并不是要完全杜绝的,在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的关于提名项目“鼓浪屿:国际历史社区”的决议中,在最后“建议缔约国考虑的事项”里建议了鼓浪屿制定和实施砖石历史建筑抗震改造方案。[7]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的安全、保护建筑的整体价值可能是此时更大的价值选择,保护方案原则上允许历史风貌建筑在修缮中本着最小干预的原则对建筑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加固,最终的实施方案还需要经过设计和审批。

6.3 兼顾社区功能与遗产价值展示的再利用功能引导

除了真实还原和记录历史风貌的本体信息和历史信息,作为后续对建筑本体保护的档案依据外,保护方案对历史风貌建筑的利用功能引导提出建议。从保护遗产真实性和保护遗产社会价值的角度出发,对一般居住使用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案鼓励沿用建筑原有用途和使用功能,特别是鼓励原有产权人居住使用。从调研的经验看,保存状态较好的历史风貌建筑都得到产权人或代管人的用心维护,保护居民生活也是对建筑遗产的一种保护。

保护方案还鼓励展示鼓浪屿遗产价值的再利用形式,如康泰路5号梅园,原为著名近代茶商安溪人林宏德后人林诗国与林富国兄弟所建,其建筑规模在当时的鼓浪屿仅次于“九十九间”与八卦楼。建筑曾作为职工宿舍,住户将建筑部分外廊改造为厨房使用,对建筑外观风貌有一定破坏。落实华侨政策后建筑归还林家,林家后代人口较多,各自分别对其所有房屋进行修缮和局部改造,建筑整体的维护状态不佳,建筑原有庭院长期处于荒废状态。这一建筑如能统一修缮作为闽南茶叶博物馆进行展示利用,让遗产讲述故事也不失为对遗产的一种保护。

7 结语

遗产价值是遗产保护的核心内容,遗产价值认识是遗产保护工作的基础,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有其自身的遗产价值,但还需将其置于鼓浪屿整体的遗产价值体系中去理解认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需要从保护遗产价值的初心出发,以鼓浪屿遗产整体价值的全局视角去思考和解决。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案的编制是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中关键的一步,历史风貌建筑的维护修缮管理利用等工作也应以遗产价值保护为核心。

①参见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历史风貌建筑根据其历史、风格、艺术、研究的价值,分为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两种保护类别。列为重点保护的,不得变动建筑原有的外貌、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室内装修;建筑内部其他部分允许作适当的变动。 列为一般保护的,不得改动建筑原有的外貌,建筑内部允许作适当的变动。”

猜你喜欢

历史风貌鼓浪屿遗产
鼓浪屿
遗产怎么分
浅谈历史风貌街区的保护与活化利用
历史风貌建筑防护修复材料疏水性试验研究
千万遗产
“海上天堂”鼓浪屿
历史风貌建筑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舒婷的鼓浪屿
鼓浪屿:迷途在这里
历史风貌保护与城市建设的传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