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词语搭配的性质及作用谈狭义并置理论
2019-10-22王建延边大学
王建 延边大学
请看下面的例句:
(1)我今天早上吃了两碗米饭,喝了一杯水。
(2)*我今天早上吃了两碗水,喝了一杯米饭。
例(1)和例(2)中的句法结构和句中所使用的词都是一致的,区别在于例(2)中一些词的位置与例(1)不同,正是因为不同,使用汉语的人可以接受例(1)的句子却无法接受例(2)的句子,这是为什么呢?我们可以通过并置理论(Collocation Theory)对其进行解释。
1.并置理论的基本观点
一般认为,并置(Collocation)这一概念是由英国语言学家J.R.Firth在其《意义的方式》(1951)一文中最先提出来的。Firth认为词与词之间是有联系的,必须要在并置(也有人将其译为“搭配”)中了解一个词的意义。这与传统的“符号学三角形”理论(The theory of the “Semiotic Triangle”)孤立地看待词与词之间的语义关系截然不同。
Firth把词与词之间的并置关系放在了词汇层里面去讨论。其后,M.A.K.Halliday和其妻子R.Hasan(1976)发展了并置理论,将其置于篇章层,认为“并置”是词汇衔接的两种词汇手段之一。因此,并置理论(Collocational Theory)经历了从狭义的“词项习惯搭配”到广义的“词项同现”的过。本文把篇章以下的词语搭配的有关方面作为重点,即主要讨论狭义的并置理论。
2.对词语搭配的性质的讨论
对于词语搭配的性质问题,学界至今未有定论。林杏光在其《词语搭配的性质与研究》(1990)一文中,具体阐述了学界对词语搭配的性质的各种观点,包括语法说、非语法说、阶段语法说、词义和习惯说、逻辑说、综合说等六种观点。他认为“词语搭配的性质是词汇·语法范畴,或叫语义·语法范畴”,也就是说“词语搭配既与词义有关,也与语法有关”;宋玉柱(1990)认为,词语搭配的性质应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语法选择上的搭配,一种是约定俗成的搭配,还有一种是事理上的搭配”;常敬宇(1990)认为,“词语搭配的性质是语义(或称逻辑事理)的组合关系”;朱永生(1996)则认为,词语搭配的性质“既与词汇有关,也与句法有关。”
我认为,上述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词语搭配的性质,并不全面,可以从形式与意义两个方面去把握词语搭配的性质。
2.1 从意义的角度谈词语搭配的性质
从意义上看,词语搭配的性质与语义和语用有关。
2.1.1 词语搭配的性质与语义有关
首先看开头提出的问题,汉语使用者为什么能接受例(1)句,而无法接受例(2)句?问题主要出在“吃”、“喝”、“杯”的词义上。在汉语普通话中动词“吃”的食物是需要咀嚼的,所以“吃”的受事宾语应是固体食物,如“米饭、面包”等;动词“喝”的词义是“把液体饮料或流质食物咽下去”,所以“喝”的受事宾语往往是液体饮料或可流动性食物,如“水、牛奶”等;而名词“杯”的词义是指“盛水、酒、牛奶等液体的器皿”,其功能是盛液体。所以“吃水”、“喝饭”、“一杯米饭”不符合汉语的语义搭配习惯。
2.2.2 词语搭配的性质与语用有关
汉语中存在一些并不规范或语义不顺、逻辑不通的词语搭配,如“养病”、“晒太阳”、“救火”等词语,使用汉语的人都能准确理解,“养病”是“养身体并消除疾病”,而不是“把病养大”;“晒太阳”是“享受着太阳光的照耀”,而不是“把太阳给晒了”;“救火”是“把火扑灭”,而不是“让火势更加凶猛”。从词义组合方面看这些词语搭配有误,但为什么汉语使用者能够准确理解呢?从词义的破格搭配的角度看,语言具有全民性,对于语言我们既有权利又有个性,每个人使用语言的语言色彩不同。所以,在使用语言时,由于失误或表达需要,会创造出不太符合语言规范的词组或搭配,其经过社会成员的使用和传播,在社会成员之间约定俗成,就被当做习惯用语保存下来。那么这种词组或搭配就会作为一个整体表达意义,而不是通过词义组合的形式来表达意义。
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它受社会的影响,同时也反映社会生活。中国人自古就重视“吃”,所以有“民以食为天”的说法,并形成了中华民族独特的饮食文化。因此,汉语围绕着“吃”形成了很多词或搭配。从吃的味道上看,滋味有酸甜苦辣咸,由此构成的词语搭配便有含辛茹苦、尖酸刻薄、辛辣等;从吃的方式、过程上看,吃的过程可分为馋→垂涎→品→尝→啃→嚼→吞→饱→撑,而这每一过程都可任意地组成一些妙语。例如:馋涎欲滴、卧薪尝胆、饱经风霜。吃的对象则更是汉语里对一个人的外貌、心理、衣着、行为描写的最好的语言。如形容女性;瓜子脸、杏核眼、颈如嫩藕等。表达吃的语言大都是具象性词汇,和抽象的词汇搭配在一起时,使原先难以理解的抽象词汇顿时充满生机。如“品味人生”一语,“人生”是很抽象的概念,加上“品味”二字,顿觉“人生”像可以咀嚼出它的滋味的晚餐。若和其他同级的具象性词搭配起来,会产生出一种升格感。如“卧薪尝胆”,一下子就让人领悟到苦其身而利其行的道理。
2.2 从形式的角度谈词语搭配的性质
从形式上看,词语搭配的性质与句法结构有关。
同样表达“吃饭”这一事件,使用汉语的表达者会说“我吃饭”,而使用朝鲜语的表达者会说“”(按照词序可译为“我饭吃”)。从语义上看,无论是使用汉语的表达者,还是使用朝鲜语的表达者,表达的都是“吃饭”这同一事件,但两种表达都正确。这是因为汉语是SVO型语言,动词要在其受事宾语的前面,而朝鲜语是SOV型语言,动词的受事宾语要置于动词之前。所以不同语言的句法结构不同,其句法搭配也就难免存在差异。
2.3 意义是词语搭配的性质的核心
人类发出的语音是具有一定意义的声音,语音能够传递交际双方交际的意图。同样,文字被赋予了意义也能够传递信息。所以,词语能够横向组合进行搭配,主要也是因为语言的意义在起作用。
(3) a.人在椅子上坐着。 ≠椅子上坐着人。b.书在桌子上放着。 ≠桌子上放着书。(3) c.马在柱子上拴着。 ≠柱子上拴着马。d.画儿在墙上挂着。 ≠墙上挂着画儿。
上面的例句不等式左边的名词是有定的,不等式右边的名词是无定的,所以对于“N在哪?”的提问,可以用不等式左边的句子回答,而不能用不等式右边的句子回答。石毓智认为上面例句中,相同的名词之所以会有有定、无定的区别,即不同语义范畴的区别,是因为语序或句法格式的不同造成的。正是因为左右两端的格式具有不同的语义值,所以它们在特定的语境中是绝对不能互换的。而我认为不太恰当,因为人们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是为了传达意义、表达意图,人类语言之所以具有复杂的格式是为了传达不同意义的需要,格式的复杂性反映了语义的复杂性,不同格式的形成是语义组合的结果,上面不同格式的产生也是为了表达不同的意义。因此,意义才是词语搭配的核心。
3.词语搭配的作用
词语搭配的部分作用具体如下:
3.1 确定多义词的词义
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人们的认识也会随之不断提高,当已有的词语无法用来反映社会生活时,人们便会创造新词或扩大已有词的义项,英语等表音文字主要采取前者的方式,而汉语等表意文字则主要采取后一种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都会扩大词的搭配幅度)。但前一种方式会产生大量新词,优点是词义相对明确,但缺点是会增加记忆负担;后一种方式会形成大量的一词多义现象,优点是需要记忆的词汇少,但缺点是词义往往不明确。汉语由于采取后一种方式,所以汉语中有大量的一词多义现象。但是语言不是通过一个个单独的词去传递意义的,人们在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时,需要对这一个个词进行横向的组合,即搭配,这也就意味着人们需要对词义进行选择,当这个词进入组合中与其他词进行搭配时,其意义往往是比较明晰的,甚至是唯一的。
3.2 确定词性
汉语中存在许多兼类词,如“代表”、“报告”等,黎锦熙认为“依句辨品”对我们应用词语搭配理论确定词性有指导意义。也就是说虽然在汉语中存在兼类词,但在具体的词语搭配或句子中我们往往就能确定这个兼类词在这个组合中的词性。例如“人大代表代表人民”中,前一个“代表”是名词性的,后一个“代表”是动词性的,这是很明确的;再如“报告老板”中的“报告”是动词性的,“写报告”中的“报告”则是名词性的,这也是十分明确的。但“学习文件”里的“学习”,词性是不明确的,用最简单的搭配是无法解释这种词性与句法结构上的歧义,但如果将其置于更大的搭配即句子中,就能解释这种歧义,如“我学习文件”里的“学习”是动词性的,“看学习文件”里的“学习”则是名词性的。
3.3 确定义素的标准
义素分析普遍让人觉得各个语义要素的重要性一样,其实不然,经常作为例子的“单身汉”中,[—已婚]显然要比其他义素更加重要,其他义素似乎退居其次,成为“潜在标式(latent market)”。如何找到语感以外的证据呢,就是与该词语一起出现的其他词语,即搭配词语。因为重要义素更容易激发我们的相关联想,在词语前或后形成由其决定的语义氛围,只有具有这种语义特征的词语才可以与之搭配,像“单身汉”,一旦出现,一般情况下,它的前后应该是与“婚姻”有关的词语,至于“单身汉”的另一些义素[+成年]、[+男性]倒不会起太大作用,否则只用“男人”就可以了,不必使用“单身汉”,从搭配词语中,我们便可以确定“单身汉”的主要义素是[—已婚],这样,横组合凸显了其中的重要义素,也证实了重要义素的确存在。
结语
人类用语言认识世界、表达世界,词语的搭配反映了人们对客观事物之间的联系的把握。但在语义上有联系的词,在语言的实际运用中并不一定会同时出现(有搭配或并置关系)。有关词语搭配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期待以后能够将这一理论丰富并完善。
注释
1 不过据T.F.Mitchell的考察,collocation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H.E.Palmer于20世纪30年代所写的专著中。参看李国庆《弗斯语言学视野中的搭配研究:理论,描述方法及个案分析》一文中的注释①,第12页,载于《外语教学》2002年第2期。
2“词项”这一概念是所引用文中使用的,本文选择使用“词语”这一概念。参见钱媛《对COLLOCATION的再认识》,第46页,载于《外语教学与研究》1997年第3期。
3 参见林杏光《词语搭配的性质与研究》,第7,8页,载于《汉语学习》1990年第1期。
4 参见宋玉柱《语言搭配的类型及其性质》,第15页,载于《世界汉语教学》1990年第1期。
5 参加常敬宇《语义在词语搭配中的作用——兼谈词语搭配中的语义关系》第4页,载于《汉语学习》1990年第6期。
6 参见朱永生《搭配的语义基础和搭配研究的实际意义》,第15页,载于《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
7 参见石毓智《汉语语法》,第1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2015.6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