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安全中民商法的保护作用
2019-10-21吴杰
吴杰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科技的进步,电子商务也得到了飞快的发展,我国的电子商务行业抓住这个潮流,迅速的发展起来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电子商务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成果,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网上的信息容易被泄露和窃取,而电子商务的发展依托于与互联网技术,所以网络交易中还存在许多的安全问题。民商法关系到国家发展的方方面面,因此对于网络交易的发展,维护其安全性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旨在通过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发现民商法在网络交易中的安全作用,并提出提升网络交易安全中民商法的保护作用的措施的对策。
关键词:网络交易;安全;民商法;保护;作用
一.网络交易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电子商务交易缺乏书面合同,难以确定交易的合法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现在越来越多的功能在逐步虚拟化,而在网络交易中,由于交易的活动大多都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买卖双方的主体并没有在面对面的情况下进行交易,电子合同取代了正式的书面合同,有一些交易活动,交易双方甚至使用了电子签名,但是电子签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电子签名的有效范围,目前还有待规定。因此在证明电子合同有效性上存在了障碍,当发生交易纠纷时,很难对这样的合同进行法律效力的认定,难以确定交易的合法性。
2.网络交易记录容易被泄露,其法律效力存在局限性
现在的网络交易的记录,无法像实体交易那样,有具体的凭证可以作为留存的资料,能够为交易行為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据。电子商务交易记录不是留存的实物,其存在只是一串电子数据,而这些电子数据,如果被黑客入侵,很容易被篡改,无法保证电子数据的准确性,因此无法作为一种有效的证据,所以电子数据的法律效率存在局限性。
3.通过电子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资金风险远大于传统支付方式
网络交易时以电子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电子货币因其到账速度快,付款效率高,得到人们的喜爱,但是其承担的资金风险远大于传统的用现金或支票支付的方式。因为电子货币具有匿名性,所以资金安全难以得到相应保护,一旦支付就难以追回,因此网上诈骗、洗钱等行为利用电子货币的漏洞,实行起来。而且由于电子货币的支付依托于网络传输,资金的拥有者可能会因为被黑客攻击或网站、系统故障问题造成财产损失。
二.民商法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作用
1.民商法体现了效率和公平的价值,用于指导网络交易
公平原则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始终贯穿于民商法对于商事活动调节以及纠纷处理的全过程。所以民商法体现了效率和公平的价值,在网络交易安全中,只要进行交易的公民能够做到自家遵守法律要求,公平公正的进行交易,民商法可以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使交易双方能够有法可依,使交易活动更加的安全。
2.民商法提高网络交易安全性,减少不利因素
随着经济的发展,网络交易的风险在日益提高中,对于人们来说,这些风险阻碍了网络交易的进一步发展,而民商法对于商事活动中的交易制度以及方式进行了法律规定,这样就大大提高了交易的安全度,减少了对于网络交易的不利因素,用法律来保证了网络交易活动安全性。
3.民商法保护网络交易的民商主体的营利化价值
网络交易作为一种商事活动,得到民商法制约和保护,只要网络交易中的民商主体获得是合法利益,民商法都会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民商法通过调节机制来调节网络交易中的民商主体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承认网络交易中的民商主体的营利动机以及为此所采取的正当的手段。
三.提升网络交易安全中民商法的保护作用的措施
1.强化电子商务民商事主体素质,减少纠纷的发生
为了提升网络交易的安全性,需要民商法强化电子商务民商事主体素质,赋予新型民商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即一定程度上需要赋予虚拟主体等同于民事主体的事实权利,明确网络交易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范围,避免网络交易陷入无法掌控的状态,减少交易纠纷的发生。所以需要加强对虚拟主体的管制力度,比如通过个人身份证绑定或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等其他手段,使虚拟主体与真实个体之间的对应关系明确,作为交易受法律保护的充分条件,而且要保证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杜绝冒用账号的行为。
2.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主动适应电子商务的特性
为了更好的发展我国的电子商务,保障网络交易的安全,需要制定出电子商务方面专门的法律,主动适应电子商务的特性。要做好对于网络信息通讯记录的维护,以及个人身份的确定和认定,去掉原民商法中不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为“无纸化”交易做好制度保障,确保电子商务的又好又快发展。
3.遵循WTO规则,实现网络贸易民商法制度的创新
中国是WTO的成员国,所以为了更好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实行网上交易的繁荣,我国的民商法制度创新要在遵循WTO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与国际通行的的规则和法规相结合,积极参考发达国家的数字化信息方面的立法经验,对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各个方面进行控制和制约,消除可能存在的隐患,使我国的网上交易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切实保障中国电子商务的交易安全。
四.结语
总而言之,目前我国的网络交易活动还存在着安全问题,首先是电子商务交易缺乏书面合同,难以确定交易的合法性;其次是网络交易记录容易被泄露,其法律效力存在局限性;最后是通过电子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资金风险远大于传统支付方式。民商法在保护网络交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一是民商法体现了效率和公平的价值;第二是民商法提高网络交易安全性,减少不利因素;第三是民商法保护网络交易的民商主体的营利化价值。所以要提升网络交易安全中民商法的保护作用的措施有,首先要强化电子商务民商事主体素质,减少纠纷的发生;其次要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主动适应电子商务的特性;最后要遵循WTO规则,实现网络贸易民商法制度的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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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