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财政支出与离婚率的关系研究
2019-10-21汤琰
汤琰
摘 要:近年来,我国离婚率的持续攀升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运用计量经济学工具,通过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发现了长期情况下我国地方财政支出的上升对离婚率的上涨起着促进作用,而在短期它们二者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关键词:地方财政支出;离婚率;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一、引言
我国的离婚率自1989年有连续记载以来一直在大体上呈现缓慢增长的趋势,尤其在2003年颁布了新修订的《婚娴登记条例》以后,我国的粗离婚率迅速上升。该条例使得申请离婚的夫妻们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手续大大简化,从而减少了等待時问和所需文件,且当年我国粗离婚率首次突破I%至1.05%,离婚登记人数达133万对。其后十几年问我国粗离婚率一直处于不断攀升的状态,至2017年已有437.4万对夫妇登记离婚,粗离婚率高达3.15‰,相比于1989年增长了大约4.32倍。
与此同时,我国的地方财政支出,作为国家财政支出的一部分,是地方政权对筹集的资金进行合理分配使用并据此支撑社会结构稳定和人民生活幸福的重要资源,也处于上升趋势,尤其在2004年后上升速度大大加快,与我国离婚率的趋势较力匹配。因此,本文将使用计量经济学工具,结合已有文献对我国离婚率与地方财政支出的关系进行研究。
二、国内外对离婚率的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对婚姻与家庭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早,最具有开拓性的是(Becker,1973、1977)提出的效用比较与成本理论,他认为当离婚的损失小于单身或再婚的效用时,人们就会选择终止婚娴;而婚娴则是一种具有不确定性的搜索过程,当搜索成本较高时,人们选择婚娴时便有着更低的标准,从而加大了婚娴错配的可能性。(Weed,1974)通过对初婚年龄的研究发现了越早结婚的人们离婚的风险越高。(Lester,1999)则证实了性别比与离婚率之问的关系并不稳定,例如在瑞士二者呈负相关,而在美国则是正相关关系。
国内对于离婚率的研究发展较迟,但已形成了较丰富的体系。在住房方面,(阚大学、吕连菊,2015)通过省级面板数据发现整体上中国房价提高了离婚率但并不显著,但在整个样本期问东部地区的房价对离婚率的提高显著。(范子英,2016)则发现夫妇会为了应对限购政策而离婚,且限购政策能够解释城市的复婚数量;在我国的性别比和教育方面,(何林浩,2018)认为中国持续改善的高等性教育比使得女性在婚娴中遇到冲突时不再妥协而是离婚,并且当女性教育水平越高,其离婚经历对再婚配偶质量的影响越小。(吴要武、刘倩,2014)评估了高校扩招给婚娴带来的影响,发现了其对离婚的影响是显著的;此外,(孙晓娟、陈维涛等,2012)通过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证实了离婚率与城市化率之问的长期依存关系。(李晓敏,2014)认为互联网的普及对离婚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其滞后效应在第二年达到最大,因为互联网的使用和推广使得“婚外情”变得更加方便。
从以上文献综述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外对于离婚率影响因素的研究已逐渐深入。但在我国,鲜有选择从国家财政角度考虑的,与我们社会发展、生活质量水平息息相关的指标进行经济分析。因此,本文将从该角度切入,试图运用我国地方财政支出的数据分析其与离婚率上涨的关系。
三、实证分析
结合已有文献的研究结论,从理论分析的角度上可以判断,一方面,财政支出的上升使得在婚姻匹配中人们搜寻对象和进行社会交往的成本降低,从而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使夫妻对现有婚娴状态的不满不再自我排解,而是在发现离婚后再婚的寻找成本或再次单身的成本降低至小于维持婚娴带来的损失后选择终止婚娴。另一方面,财政支出的上升提高了我国的教育水平,促进了城市化的发展,推动了移民带来的住房需求。教育水平的提高使得人们进入社会面对婚娴的时间推迟,降低了搜寻成功的概率,加大了错误匹配对象的可能性,提高了婚娴中不确定风险的冲击。城市化率在长期能助力于离婚率的增长,而房价的上涨也能在近年来给部分地区离婚率的上升带来显著的影响。因此初步认为地方财政支出对我国离婚率有着正向的促进作用,接下来本文将采用计量经济学研究方法对该猜想进行实证研究。
(一)数据选取
为了研究近年来我国离婚率的大幅上涨与地方财政支出是否具有显著关联,本文从中国统计局网站中选取1998~2017年共20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以我国粗离婚率,即某地区当年离婚对数占该地区年平均人口的比重为被解释变量(记为DIV),以我国地方财政支出(记为FE)为解释变量,建立二者之间的经济模型。但是由于时间序列数据可能存在异方差性,所以对DIV和FE均采取对数化处理,记为LNDIV和LNFE,并基于此数据进行接下来的计量分析。
(二)平稳性检验
由于在用一个时间序列对另一个时间序列作回归时很可能因为存在非平稳问题而产生伪回归现象,因此应首先对时问序列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以追求更真实的经济意义。本文采用单位根检验法中的ADF检验判断LNDIV、LNFE的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的检验结果可知,LNDIV和LNFE序列以及它们的一阶差分序列在5%的水平下均是非平稳的,而它们的二阶差分序列分别在1%、5%、l0%的显著性水平下都是平稳的,说明LNDIV和LNFE都是二阶单整序列,因此可继续对它们进行协整检验。
(三)协整检验
为了分析LNDIV和LNFE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本文采用EG两步法进行检验,先做两变量之间的回归,再检验回归残差的平稳性。
1.以LNFE为解释变量,LNDIV为被解释变量,用OLS法回归得:
LNDIV=-3.811955+0.404882LNFE
t=(-21.90267)(24.84406)
R?=0.971664 F=617.2272 DW=0.717834
由回归方程(1)可知,模型的拟合优度较好,且变量均通过t检验,但是由于DW=0.717834,查表得(1)存在一阶正自相关,采用广义差分法消除自相关,经过相关处理后得方程如下:
LNDIV=-4.230506+0.442138LNFEf+e(2)
t=(-14. 50966)(16.59994)
R?=0.941892
F=275.5581 DW=1.578023
经检驗,方程(2)拟合优度仍较高,且变量均通过l%显著性水平下的检验,并且方程已无自相关。
2.对方程(2)的残差进行ADF检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结果显示残差序列是平稳的,说明LNDIV与LNFE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关系。同时从方程(2)中可以得出,在长期情况下,我国地方财政支出每增加1%,粗离婚率相应增长0.44%,这与理论分析的结果一致。
(四)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
经过(二)的平稳性检验,已知LNDIV和LNFE均是二阶单整序列,因此继续对二者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以此来证实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为了得出较为可信的结论,本文分别选择滞后期长度为1至4,对LNFE与LNDIV,以及差分序列D(LNDIV)与D(LNFE)分别进行因果关系检验,检验结果如表3、表4所示。
由表3和表4可以看出,在长期情况下,接受离婚率不是地方财政支出变化的(Granger原因,且在50%的显著性水平下接受地方财政支出是我国离婚率变化的单向Granger原因,说明地方财政支出的提高促进了离婚率的增长,而离婚率的上升却不是地方财政支出增长的原因。在短期情况下,我同离婚率和地方财政支出不存在因果关系,即它们二者之问的短期变化互不影响,因此不适合做出相应的误差修正模型。
四、结论与不足
本文在已有文献的研究结论基础上,基于计量经济模型,对我国地方财政支出与离婚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本文利用1998~2017年中国20年的时间序列数据研究发现,在长期看来,我国地方财政支出的提高促进了离婚率的增长,其中地方财政支出每增加1%,粗离婚率相应增长0.44%,但离婚率的上升却不是地方财政支出增长的原因。在短期看来,短期离婚率的增长不是由于地方财政支出的提高,地方财政支出的短期上升更是与离婚率无关。
方程(2)反映出的仅仅是长期情况下我国地方财政支出对离婚率的正向促进作用,因此本文依旧存在不足之处,即未能研究出详细的财政支出对于我国离婚率上升的影响机制,财政支出指标包含多个方面,究竟是哪些方面起正向作用、哪些方面起抑制作用以及作用程度都未可知,这都是以后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深入的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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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子英.为买房而离婚——基于住房限购政策的研究[J].世界经济文汇,2016,(4):1-17.
[3]何林浩.中国持续改善的高等教育性别比与离婚率[J].世界经济文汇,2018(6):70-85.
[4]吴要武,刘倩.高校扩招对婚姻市场的影响:剩女?剩男?[J].经济学(季刊),2015,14(1):5-30.
[5]孙晓娟,陈维涛,赵东红.中国城市化进程与离婚率之间的实证分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5(3):41-43.
[6]李晓敏.互联网普及对离婚率的影响[J].中国人口科学,2014(3):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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