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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视角下音乐类非遗的传承与保护

2019-10-21程佳魏芹

传播力研究 2019年20期
关键词:传承与保护数字媒体艺术

程佳 魏芹

摘要:数字媒体艺术的快速发展,给各类艺术形式的传承和发展带来了无限的可能,艺术家逐渐尝试运用新技术手段来创作呈现新的作品。数字媒体艺术从出现之日起就以其技术和艺术呈现的多样性占据着艺术发展的新主流。文章主要关注的就是数字媒体艺术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中起到的作用以及为音乐类非遗的保护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关键词:数字媒体艺术;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

数字媒体艺术首先属于艺术范畴,是近些年兴起的一门学科门类,同时,数字媒体艺术又是一门交叉学科,将艺术、人文和计算机等学科有机融合起来,并最终以数字媒体化形式展现出来。[1]从这一属性来看,数字媒体艺术先天具有其发展优势,数字媒体艺术的发展必然带动相关交叉学科的体制性创新,具有划时代的发展前景。

在数字媒体蓬勃发展的今天,数字媒体艺术给各个领域带来的变革是显而易见的。同时,数字媒体艺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各种艺术形式的结合,使得图文、音频、受众互动、数据分析等完美融合在一起。在对非遗类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其作用也不容小觑,特别是对音乐类非遗这样一种传承难度大、个体差异性高的艺术财富的保护具有根本的变革性意义。

一、举足轻重——音乐类非遗传承之重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原本是个舶来品,如果按照中国传统的说法更倾向于“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根据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提出,公约的设立旨在保护以传统口头表述、节庆礼仪、手工技能、音乐、舞蹈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据此,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分为十个部分:(1)民间文学;(2)传统音乐;(3)传统舞蹈;(4)传统戏剧;(5)曲艺;(6)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7)传统美术;(8)传统技艺;(9)传统医药;(10)民俗。

截止目前,在国家公布的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一直占据着相当大的比例。(见表1)

鉴于此,音乐类非遗的保护必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

二、追本溯源——探寻音乐类非遗本质属性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具有其本质属性,若要传承与保护,必须从其本质属性入手,借助政策引导、技术扶持、资金保障等多管齐下最终达到真正保护传承的目的。为此,保护的前提是首先要意识到音乐类非物质文化自身的特殊性:

(一)非物质性

向云驹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一书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典型的“人体文化”,它以人的身体为载體,包括人体的器官、行为以及传人都是非物质文化的载体,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和对象。[2]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所在,但也是其难以传承的问题所在。

(二)个体差异性

由于音乐类非遗的传承载体是人,而每个人对音乐的理解、表达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因此展现的音乐作品也会出现偏差。同时,根据展现着心情、境遇、自身条件等的不同,音乐在传承过程中也会出现多种变化及差异性。

(三)展现手法局限性

音乐的传承除了对于乐谱的记录以外,还需要录音、录像、文字等方法对传承人的表演做详细的记录。基于历史原因,我们已经丧失了太多这方面的宝贵遗产。例如《诗经》、宋词、元曲等曾经在历史上光辉灿烂的音乐财富目前由于资料有限,只能沦为“哑巴音乐”。因此,若想将音乐类非遗妥善传承必须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将其展现形式扩展开来。

(四)群众基础性

音乐艺术属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精神产物,音乐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喜爱和传唱。“阳春白雪、下里巴人”即是这个道理,如果不能广泛了解群众喜好、分析相关数据,拓宽群众接受音乐的途径,音乐类非遗要想传承发展将会受到巨大的阻力。

三、借力发展——数字媒体+音乐非遗的传承

(一)另辟蹊径,建立数字媒体传播平台

据中国互联网协会2018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8》中指出,截止2017年底,中国网民数量高达7.72亿,微信使用率达87.3%。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建立公众号、小程序等,定期向公众推送音乐非遗类产品,让更多人了解并熟悉音乐类非遗文化,让传统的民间音乐穿上时尚现代的科技外衣,让曲高和寡或者隐匿深山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被多数人熟知并喜爱。

(二)人机互动,建立交互式非遗音乐体验

现阶段,数字媒体艺术在中国的有效发展还得益于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随着国家863重点项目的持续推进,对数字媒体的研发和创新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卓越成就。其中AR技术(Augment Reality,AR)的探讨也得到了巨大的进展,并广泛应用于旅游、文物宣传保护和房地产等项目中。AR技术是一种利用计算机技术,将虚拟的技术应用到现实世界,然后将实体信息通过模拟仿真的方式再现出来,实现熟悉化的真实世界。[3]据此,大众可以借助3D、4D眼镜和头盔去体验一个具有真实感官效果的环境。数字媒体不仅具有视听两种语言,还有很多触觉,以及幻影成像、全息投影等技术手段,这些都能有效实现非遗文化和受众者的人机互动,交互式体验使得音乐类非遗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播和发展。

(三)大数据分析,保护音乐类非遗的有效传承

随着城市化程度的不断加快,很多原有的民间音乐形式已经默默发生了变化,为了迎合当下泛滥的娱乐文化,原有的民间音乐、音乐类非遗作品在传播过程中逐渐失去了其本身特色,而是一味追求与流行音乐文化结合,这是不可取的。[4]目前,在音乐类非遗保护传承中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通过新媒体传播时将其改编,融入现代流行因素,但这却冲淡了音乐类非遗作品的传统特色。因此,我们可以利用数字媒体中大数据分析的方法,分析出传统音乐难以被年轻人接受的地方在哪里,喜欢的地方又在哪里,从而更好的进行音乐文化传递。

四、未来可期——数字媒体+音乐非遗传承的明天

(一)激发年轻人的兴趣

数字媒体艺术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本身就受“网络原住民”90、00后年轻人的喜爱,各种APP、数字网络手段的发展无不是年轻人最先接受并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将音乐类非遗与数字媒体艺术有机结合,并通过声音、影像、动漫、游戏等手段展现出来,开发适合年轻人喜好的APP及网络小程序,开设相应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定期推送非遗音乐,开发音乐互动游戏从设计方式到推广模式必将受到年轻人的关注和喜爱。

(二)多种渠道保护发展音乐类非遗作品

数字媒体艺术目前在中国仍处在新兴发展阶段,随着科技的持续发展,数字媒体艺术也会得到更广泛更全面的发展。AR技术、VR技术、机器视觉、模型建构、小游戏开发等新兴领域的出现也会将音乐类非遗带入一个全新的发展空间。

(三)中国非物质文化的国际化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在国际社会中有着特殊的神秘魅力。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本身的特殊属性,在传统传播过程中有着显而易见的不利因素。随着数字媒体的全面推进,未来必定是数字化、信息化、资源整合的时代,也必定会出现世界级的数字语言体系。被数字媒体艺术承载的音乐非遗文化必将带来国际化的发展。同时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会为我国的非遗文化传播带来新的机遇。强势的经济会带来强势的文化,数字媒体将会成为世界通用语言,而音乐类非遗借助数字媒体的发展,借助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必将成为全球熟知的精神财富。

参考文献:

[1]张帆.浅谈数字媒体技术与艺术美学融合发展[N].山西青年报,2014-10-19(016).

[2]向云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M].宁夏人民出版社,2016:89.

[3]苏有邦.探讨数字媒体艺术的主要应用及发展趋势[J].科技风,2017(10):250.

[4]牛慧清.网络时代音乐作品的传播方式与特质[J].重庆社会科学,2013(5):5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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