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学专业特色高校智库的探索
2019-10-21李爱年周圣佑
李爱年 周圣佑
摘要:[目的/意义]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创新与发展时期,高校智库应该具有专业特色来适应新形势。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作为地方专业特色化高校智库,从定位、创新、建言、管理4个方面探索专业特色高校智库建设的有效路径。[方法/过程]采用文献分析法、数据统计法、经验总结法等方法对我国高校智库的政策及现状进行分析,并对研究中心的经验进行归纳总结。[结果/结论]通过本文分析,总结归纳了研究中心建设管理的主要做法、显著成效和经验启示,提出了今后建设发展的思路意见。希望本文对省专业特色智库特别是类型相近的高校智库建设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中国特色新型智库 生态环境保护 地方专业特色高校智库
分类号:DF46
DOI: 10.19318/j.cnki.issn.2096-1634.2019.02.10
高校智库是指依托高校特色学科,聚集知名学者,以国家发展为导向,融合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通过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跨学科、协同性、综合性的研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智库产品,培育智库人才,集团队打造、机构建设、项目管理与平台发布于一体的综合系统[1]。环境法学专业特色高校智库是指具备深厚的环境法学背景、较强的环境法学专业特色及研究基础、较为完善的科研机构层次、较强的环境法学专业性人才队伍的高校智库[2]。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是2017年6月于湖南师范大学成立的环境法学专业特色高校智库①。随着改革开放40年的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环境法学专业也成为高校智库专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其专业程度,不仅影响着该智库的研究成果,而且对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着重要影响。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作为省专业特色智库,致力于洞庭湖法治研究,从靶向定位、创新发声、建言服务、带队管库4个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1 以政治方向作为研究导向
推动高校智库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重要议题。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2014年2月教育部出台《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将高校智库作为推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工程。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专业化高端智库。2017年十九大报告更是提高了对智库的要求,明确要求“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在政策的推动下,高校智库的影响力正在不断加强。数据也显示,高校智库的综合影响力已经成为中国智库综合影响力的重要构成部分。2016年高校智库综合影响力为48.9,在所有智库类别中排名第3。2017年高校智库综合影响力为50.3,在所有智库类别中排名第3②。
虽然高校智库在综合影响力上已经取得不错的成绩,但在生态文明领域,其影响力仍需加强。一方面,我国环境法制已经进入新发展时期[3]。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作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决策,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2014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修订。2018年3月,《宪法》修正案在序言中将“推动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作为国家的根本任务,《宪法》第八十九条将“引导和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务院的职权。另一方面,中国智库在生态文明领域的影响力偏低。《2013年中國智库报告:影响力评价与排名》显示,2013年在生态文明领域,智库影响力得分为>55,在所有领域中排名垫底。《2016年中国智库报告:影响力评价与排名》中,生态文明领域排名前10位的智库平均得分为115,仅优于文化建设的123.5,排名倒数第2。高校智库目前并没有将生态文明领域作为主要方向,更多的是将智库力量集中于经济和国际关系领域③。
高校智库在建设过程中,研究内容应该紧跟国家、地方重大战略需求,并及时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研究。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中,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始终保持敏锐的学术嗅觉,迅速捕捉国家战略导向的重大信号。自2015年开始,将研究的重点和方向放在了湖南省洞庭湖法治保障研究上。研究中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洞庭湖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近两年来中央领导关于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批示多达18次,特别是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岳阳考察调研,指示湖南省要继续做好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守护好一湖碧水。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是研究中心开展研究的根本遵循。研究中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顶层设计。研究中心立足于国务院2014年批复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着力研究洞庭湖这一全国大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的立法配套;研究中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中心的研究团队牢牢抓住洞庭湖治理这个新的“一号工程”,着力为全省洞庭湖治理专题会议建言献策。
总之,作为哲学社会科学高校智库,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所学、所研与国家命运和时代命题紧密结合,让研究方向与中央和地方的决策高度契合,将政策建议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需求同频共振,这样才能更好地展现学术价值,彰显理论力量。
2 以实际问题作为创新源头
通过创新来解决实际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智库的根本任务。2014年2月教育部出台《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中明确规定了“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目的就是通过理论创新等方式解决现实问题”。2017年5月民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共同颁布的《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强调“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研究对象,推进理论创新,优化发展环境,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家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11月当代中国与世界智库论坛发布的《当代中国与世界智库论坛成都共识》,也强调了“全球治理要顺势而为,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在全球治理中进行创新”。由此可见,通过创新解决实际问题不仅是中国智库发展的任务,也是全球智库发展的趋势。
在我国高校智库实践过程中,创新与解决实际问题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机联系。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高校智库综合影响力排名偏低。综合影响力排名前30的智库中,2013年高校智库有5所,占16.67%;2015年高校智库有6所,占20%;2016年高校智库有4所,占13.33%;2017年高校智库有6所,占20%。智库综合影响力④主要反映的就是智库的决策咨询能力,而排名偏低的事实也进一步说明高校智库在决策咨询中不能很好地解决实际问题。造成这类问题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首先,高校智库不主动寻找问题。地方政府提出问题,高校智库解决问题已经成为普遍思维,这造成高校智库使命感、责任感差 [4]。其次,高校智库学术成果偏向理论化。高校智库不仅缺少实地调研,还缺少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这不仅仅是高校智库的缺陷也是大多数智库存在的现实问题[5]。最后,高校智库与其他智库之间缺少沟通。虽然高校智库联盟,智库协会发展迅速,但还是存在高校智库封闭发展的情况,存在协同创新流于表面,人员、信息流通不畅等问题⑤。
高校智库在建设过程中,研究创新需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以实践为基础,开展问题研究。作为湖南省环境法学专业特色高校智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针对洞庭湖的生态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目前,湖南省关于洞庭湖环境治理的法规主要包括《湖南省洞庭湖水利管理条例》等9部,这些法规为洞庭湖保护和发展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通过研究发现,随着形势的发展,洞庭湖保护存在立法碎片化、管理条块化、规范之间相矛盾等突出问题。洞庭湖保护立法创新,时不我待,迫在眉睫。近3年来,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成员多次深入洞庭湖区实地调研,走访了10多个省直厅局,组织了50多次调研会、座谈会、研讨会和对接会,收集了上百万字的湖泊立法和调研资料,先后承担9项与之相关的课题,形成调研报告1篇,智库报告4篇,报刊论文10篇。同时,为了夯实理论研究基础,扩大理论研究的影响力,研究中心不仅组织了2次全国性环境法研究会年会进行流域治理法治相关学术交流,还与日本琵琶湖边上的日本滋贺县立大学进行多次学术交流。2018年11月,湖南师范大学与日本滋贺县立大学共同成立的“中日湖泊(洞庭湖-琵琶湖)治理法律政策研究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总之,学术研究只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理论创新和学术创造,只有积极推动湖南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才能既解决新时代湖南省,乃至我国的实际问题,又易于形成具有话语权的研究成果。
3 以成果转化作为评判标准
为各级政府建言是高校智库的主要使命。2013年6月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推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座谈会上,刘延东就提出“高校要聚焦重大问题,服务国家战略,多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努力做改革发展决策方案的建言者”。2014年2月教育部发布《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其明确规定“高校智库在政策建言等方面,应聚焦国家急需,结合高校优势和特色,力求在以下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2017年9月高校高端智库联盟成立仪式暨首届圆桌会议上,对高校智库的建言赋予更高的要求,并提倡采用高校联盟的新形式发挥智库作用。数据也显示,高校智库的建言影响力正在不断上升。如图1所示,从2009年至今,高校研究与咨询报告数量在2009年为5,236份,到2013年增长到9,486份,到2017年上升至17,749份,总增长幅度高达3.49倍,每年平均增长幅度为17.18%⑥。
虽然高校智库在总建言数上有明显增加,但在生态文明领域,高校智库的建言并未形成有效的影响力。2013至2017年《中国智库报告》的数据显示,智库生态文明影响力排名中,2013年有1所高校智库进入前10,位列第2名;2015年有3所高校智库进入前10,位列第6、第8和第9位;2017年有2所高校智库排名前10,但排名有所下降,分别位居第9和第10位。由此可见,在生态文明领域中,高校智库建言数量的增加并未有效地转化为专业影响力⑦,归根结底,高校智库的理论成果不能解决实际的生态环境问题。
高校智库在建设过程中,应该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最终的评判标准。随着对实际问题的深入研究,为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不断以研究报告、对策建议等形式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建言献策。研究中心的建言先后获得1次国家领导人批示,4次省级领导的批示。研究中心多次向省发改委、省法制办提出制定“洞庭湖综合性立法”的建议,得到了省发改委等职能部门的积极响应。研究中心通过省发改委在洞庭湖治理专题会议等场合的发声,相关成果进入到领导决策层面。湖南省委书记杜家毫明确要求,“要尽快启动洞庭湖生态保护的地方立法工作”,这是对研究中心莫大的鼓舞和肯定。《湖南省洞庭湖条例》正式纳入2018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由省发改委牵头。2018年3月份,省发改委与湖南师范大学签订《湖南省洞庭湖条例立法委托服務合同》,正式确定由研究中心团队负责《湖南省洞庭湖条例》的立法草案起草工作。《湖南省洞庭湖条例》(送审稿)经省发改委委务会审议通过,已报送省政府。在此期间,基于研究中心团队在洞庭湖立法的深入研究,岳阳市人大委托研究中心团队起草《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目前该条例已通过了岳阳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
总之,只有聆听时代声音,回应时代呼唤,认真研究解决重大而紧迫的现实问题,才能得到职能部门积极回应,使研究中心独立、专业的研究发挥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推动理论成果向立法实践的转化应用。
4 以人才培养作为力量源泉
人才培养是高校智库建设的重要环节。2014年2月教育部颁布的《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就提出“建立咨政研究核心人才库,推动智库人才培养和人才交流”。2015年7月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强湖南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强调“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智库建设的基础工程,要深化智库人才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政策”。2015年12月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工作会议上,刘云山同志明确指出“要注重解决吸引人才、凝聚人才的问题,选好首席专家,建设好研究团队,形成开放、竞争、流动的人才机制”。2018年6月中国全球智库创新年会上,全球化智库(CCG)联合创始人、副主任苗绿就指出“人才培养和运用将成为未来智库竞争的主要内容⑧”。数据也显示,高校智库的发展需要人才来支撑。如表1所示,我国高校社科活动人员数量一直处于增长状态。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每年平均增幅在10.03%,最大增幅是在2014年至2015年,社科活动人员增幅达到了18.76%。
虽然高校智库对人才数量的引入有大幅度提升,但是在人才管理方面还有待提高。首先,人才管理缺乏法律规定。目前对于智库人才管理的地方法规数量偏少,现行有效的《智库建设管理办法》只有4部⑨。其次,人才资源缺乏合理分配。由表1可知,报告平均参与人数维持在46至53人之间,并且研究成果被采纳率维持在45%至54%之间,平均98至102人的研究成果才能被采纳一次,人才资源的分配不均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最后,人才资源利用率不高。社科活动人数在70万人的庞大基数下,人均提交报告率仅有2%左右,这也反映出高校智库缺乏对人才的管理,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
高校智库在建设过程中,对人才既需要管理也需要培养。在国家和湖南省优质政策的引领和推动下,研究中心着力搭建人才培养平台。湖南师范大学以环境法学科团队为核心,在已有的环境法硕士点、环境法博士点、环境法博士后流动站、湖南省环境法学研究会会长单位的基础上,2017年申报了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智库依托以上平台,汇聚了一支以教师为主,有实务部门专家、博士生、硕士生参与的“专兼职结合、老中青结合、多学科结合”的团队。通过实行人员聘任制度、建立绩效考评和奖励制度管理措施、实行科研项目招标制度、制定《湖南师范大学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教师)职责》《湖南师范大学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绩效奖励办法》《湖南师范大学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财务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人才的人员管理、经费保障、奖惩机制都做了明确规定。正是有效的管理措施、团队成员的精诚合作,研究中心才不断收获、不断创新和发展。
总之,人才是第一资源。只有充分发挥老专家的“传帮带”作用,注重团队知识能力结构建设,加大对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奖掖力度,才能在专业领域内成就高素质的智库人才。
参考文献:
[1] 全守杰, 王运来. 高校智库的涵义与特征[J]. 现代教育管理, 2016(1): 38-42.
[2] 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研究中心项目组. 中国智库影响力的实证研究与政策建议[J]. 社会科学, 2014(4): 10-11.
[3] 李爱年, 周圣佑.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发展:改革开放40年回顾与展望[J]. 环境保护, 2018(20): 27-31.
[4] 李春根, 熊小剛. 地方高校智库创新发展的若干思考[N].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7-03-23(003).
[5] 许悦. 新型高校智库建设的现实困境与发展策略[J]. 当代教育科学, 2018(8): 64-68.
作者贡献说明:
李爱年:内容框架设计,论文撰写;
周圣佑:资料采集、整理与分析,论文撰写及修改完善。
Abstract: [Purpose/significance] In the period of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new think tank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university-affiliated think tanks should have professional characteristics to adapt to the new situation. As the local professional characteristic university-affiliated think tank, the Research Center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ule of Law explores the effective path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ink tanks in professional universities from four aspects: orientation, innovation, advice and management. [Method/proces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olicies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a's university-affiliated think tanks by means of literature analysis, data statistics and experience summarization methods, and summarizes the experience of the research center. [Result/conclusion] Through the deep analysis, this paper has summarized the main practices, significant achievements and experience enlighten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the research center, and put forward the ideas for futur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This paper has certain referenc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provincial professional think tanks, especially to the similar types of university-affiliated think tanks.
Keywords: new type of think tank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local professional university-affiliated think tank
收稿日期:2019-01-10 修回日期:2019-02-21 本文责任编辑: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