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恋爱观
2019-10-21李玲
李玲
摘 要:民国时期是传统因素和现代因素都交织在一起时期,那个使其的新女性有在恋爱关方面存在复杂性。虽然他们接受了新式恋爱思维,但传统四线并没有根除,很多女性都处于自由恋爱和传统的牢笼的分叉口。本文对民国时期女性恋爱观进行全新解读。
关键词:民国时期;恋爱观;恋爱思维
引 言
五四新文化时期是我国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传统思想观念受到巨大冲击的时期,最为明显的是人的伦理价值观,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作为封建伦理体系的基础首当其冲,表现是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批判传统婚姻观并促使了恋爱思想的变革。80年代后期,随着社会史的重建和发展,中国近代婚姻家庭问题的研究也逐渐成为了学界关注的热点,恋爱观是社会研究的一个重点。近年来,学界虽对民国婚姻史的研究有长足的发展,但专门的著作还不多。民国时期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西方文化不断被引入和传播,人们的思想也随着外来思想的影响发生了变化,尤其是人们的伦理价值观。
一、民國时期男女社会定位
(一)关于良性关系。受传统文化的影响,男女两性己经习惯从男权视角审视分析女性问题。由于女性的角色定位是男权社会建构的产物,所以说近代社会中女性寻求解放的实质其实是女性对社会性别制度的深层次质疑,从社会分工的男外女内的牢笼中解脱出来,摆脱性别束缚,重新建构平等的两性关系。女性社会性别重塑的过程中,社会必然有所分析与评价,男性必然有所关注,进而展开对女性性别重塑的探讨,这种探讨反过来有促进了女性的性别重塑与身份建构。因此社会性别视角是研究女性解放的重要分析途径与工具。
(二)关于恋爱观。恋爱观是指关于恋爱和婚姻家庭问题的的观点和态度,包括对恋爱本质、择友标准、婚姻条件、婚姻道德等一系列问题的看法总汇。恋爱观属于人生观中至为重要的一环,直接决定着人们恋爱行为的价值取向,恋爱观念的形成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民国时期是社会变革的时期,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兴起,西方婚姻自由思潮的传入都对当时青年男女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民国时期女性的恋爱观
(一)民国时期女性思想。民国初期,新女性是指有思想有追求,具有一技之长的新一代。她们是社会进步中女性逐步获得种种权利的受益者,体现着时代赋予的女性自尊、自立的精神的新一代女性。确立的新女性范本是经济独立、人格完备、精神解放、牺牲精神的女性形象,但这只是当时男性对女性的理想想象,当时新女性大体是指那些接受了新式的教育,具备了新思想,但其观念中仍存有旧观念的遗留的女性。此时,她们受自由思潮的影响,恋爱思想上逐渐发生了变化,开始要求打破专制的传统婚姻,实行婚姻自由的主张。
(二)积极的恋爱观。由于西学东渐和近代教育的兴起,女子教育事业也得到了续速度的发展,民国初年出现了一批新女性,她们有知识,有平等意识,但同时她们身上又存在着传统价值观的深刻烙印。女作家王鑫总结为:新女性大体是指那些新智识中带有传统、新思想中带有旧观念、独立中又有依附的女性。五四和新文化运动提倡人的发现,把男人与女人共同作为人,讲求男女平等,否定旧时代宣扬的所谓的男女有别,受此影响女性自我意识开始觉醒,此等觉醒的女子晓得有我的存在,晓得自己是一个有人格的人。她们追求独立的职业和同男子一样的待遇,寻求自己在婚姻家庭等各方面的人权,她们的恋爱观发生了变革。恋爱的提出,其实是对旧婚制中结婚只关注门当户对的抗议,是结婚标准的变革。从前父母不询问当事人的意愿,单凭各种外在条件订立儿女的婚姻。现在女子觉悟后开始争取婚姻主导权,把婚姻的主导权把握在自己手上,其择偶的标准也从外在的门第转为了内在的精神契合。精神契合的绝佳表现方式就是通过恋爱,因此,女性开始把恋爱自由作为自己婚姻自主的前提条件。
三、民国时期女性的恋爱观解读
(一)对恋爱的认知。五四新文化运动后,社会上出现了一批新女性,她们接受爱伦凯的恋爱思想,以爱情为结婚的要素,苟有恋爱,虽无成规之结婚,亦道德也。认为恋爱是结婚的前提,苟有恋爱,虽无成规之结婚,亦道德也。民国时期的新女性对恋爱的定义是怎样的?由于旧婚制不讲男女当事人的感情而是父母操办也就无所谓恋爱的发生,所以之前新女性根本没有接触过恋爱的观念,民国初期的新女性对恋爱的认知是模糊不清的,她们认知中的爱情其实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随着西方恋爱学说的不断引入与传播,恋爱自由的思想发展到一定程度,新女性才有了一定的恋爱认知。紫瑚认为恋爱是高尚化的性欲。
(二)恋爱的前提。夫先恋爱而后结婚,乃自然之顺序。女性恋爱观转变要争回主婚的权利,首要的是争取恋爱的自由,追求恋爱自由是现代性的一部分。而中国自古以封建礼教为伦理标准,男女之间是没有交际的,男女接触被看作是道德堕落的表现,因此自古就有男女不同席的风俗习惯。当新女性意识到天地生人,男女平等的时候就开始有意识的争夺自身的权利,争取男女平等和社交自由。山东女子师范学校的女学生曾写信控诉说学校通过拆查信件、阻止电话的方式防止男女之间的交际,字里行间都是对男女不平等,社交不自由的债意。社交不公开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社会性别不平等,封建的男权社会控制着舆论和风向,只有当人们认识到两性间是平等的原则的时候,社交才能够被世人所接受。两性平等是,社交公开的最终追求,只有形成健康、开放的男女交往观念,才能够真正地实现恋爱自由。
(三)恋爱的条件。当恋爱自由的思想传播并经由青年男女实践后引发了部分的社会问题后,新女性认识到如果恋爱不讲条件,一味的盲目追求,那就会造成女性在感情上受蒙蔽进而引发恋爱悲剧。恋爱应提倡的是精神的契合,性情相投为原则,否定以金钱等物质为条件的爱恋。
(四)婚姻自主。传统婚姻模式下的女性毫无自由可言,她们被束缚在父母之命的侄桔中。婚姻的结合,由双方的父母主持,一个是买主,一个是卖主,彼此交换好条件的时候,这桩交易就算成了,因此也称之为买卖婚姻。在兴盛时期十分重视女性的婚姻问题,认为婚姻应当是恋爱的结合,批判买卖的婚姻。倡导男女两性的婚姻自由,婚姻自由一定要有自由恋爱的结合才算真实正确含有意义的婚姻。婚姻须根基于自由选择和自由意旨,不受外力的牵引。这一时期新女性开始争夺其婚姻自主权。苏仪贞表示选择配偶是我们妇女自己的义务。
(五)再婚自由。再婚是旧婚制所不容许的。离婚都被看做是伤风败俗之事,就更不用说再婚了。男子若再婚被称之为续弦,无关乎道德,甚至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女子若遇到丈夫死了的那就会不准再嫁,并鼓励她们自杀,美名为守节。同时在娶失节妇便是失节的旧礼教说教下,女人几乎没有再婚的机会。新贞操观讲求的是以恋爱的有无作为婚姻道德的与否,并不是单纯把女性的贞操看作婚姻道德的关键所在。新女性既接受新贞操观后,也就是接受了以两性平等为基本的婚姻道德观。
(六)独身主义。民国时期出现的独身主义主要所解决的是女性婚姻问题,它旨在争取女性的婚姻权利。持独身主义者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部分女性为了脱离婚姻之苦或找不到满足自己理想的配偶而选择独身。独身主义从人类种族的使命上说固然是不道德的事情,但也得依各人的个性,各人的事业,各人的追求而定。选择独身主义不过是女性的一个生活选择,一种女性适合走入婚姻,组建家庭,另一种女性选择独身生活,完善自我,这也是无可争议的。独身主义是体现女性独立和自由精神的一种手段,独身是女性应对当时社会环境下对封建旧社会的一种抗争形式,这种方式虽有些偏激,但也不失为当时女性谋求解放的一种途径。
结束语
民国时期的恋爱观是双向的,有合理性,有复杂性。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也是很多女性思想解放的重要阶段。女性思想在这个时期给与全新的优化,自身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自我意识在优化的过程中,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民国时期的恋爱观的发展,为后期的女性解放也提供了一定的支撑。
参考文献
[1] 王吴军.民国文人谈恋爱的爱称[J].满分阅读(高中版),2012,(007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