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的能源贸易研究
2019-10-21蒋梦倩
摘 要:能源的不可再生和稀缺性是制约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为各国的能源贸易往来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对推动各国的能源贸易甚至是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基于“一带一路”大背景,分析了我国对“一带一路”能源贸易的政策支持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能源合作状况,介绍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战略对接,最后提供了一些可行性能源合作对策。本文的探析以期深化能源领域合作,实现各国和地区能源市场的深度融合,以促进区域能源市场的资源配置,实现互利共赢。
关键词:一带一路;能源;贸易
一、我国对“一带一路”能源贸易的政策支持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要紧抓“一带一路”机遇,不断推进能源合作项目建设,实现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要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积极推进电力装备、技术、标准和工程服务的国际合作,鼓励电力企业参与境外电力项目建设经营;根据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积极稳妥推进煤炭国际产能合作,结合境外煤炭资源开发需要,开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煤炭上下游投资,实现合作共赢;根据石油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提升国际石油合作的效益,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国内企业“走出去”水平,优化和推进俄罗斯—中亚、中东、非洲、美洲、亚太等区域油气合作;根据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要加强与天然气生产国的合作,形成多元化供应体系,完善跨境天然气管道安全保障机制;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要适时启动一批标志性合作项目,带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咨询、设计、承包、装备、运营等企业共同走出去。
二、我国与“一带一路”地区的能源项目
中亚地区拥有全球最多的尚未建成投产的或半投产状态的大型油气田项目。
中亚位于欧亚大陆腹地,作为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核心区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枢纽。中亚地区拥有丰富的油气、煤炭资源,还有丰富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水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但开发利用率极低,中亚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不足1%。中哈原油管道、中亚天然气管道A线B线C线已建成并成为中国西北方向的重要能源战略通道;2014年9月中国—中亚天然气D线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完工。由中国公司承建的吉尔吉斯斯坦“达特卡—克明”500千伏南北输变电工程已经顺利竣工;比什凯克热电站厂改造项目正在实施,将解决比什凯克周边地区电力的供应短缺问题;乌兹别克斯坦安格连电厂工程是中国在乌兹别克斯坦的第一个火电厂施工项目。
中东地区位于“五海三洲两洋”之地,是沟通大西洋和印度洋、连接西方和东方的要道,是欧洲经北非到西亚的枢纽和咽喉,是“一带一路”的交汇地带。中东地区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中沙延布炼厂,能达到40万桶原油/日(合2000万吨/年),是中国在沙特最大的投资项目。多个大型油田项目正在建设或已经投运。中国和阿拉伯技术转让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双方已就建立清洁能源培训中心等能源项目达成了共识。
南亚有五国与中国在陆上接壤,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和马尔代夫在海上丝绸之路上与中国相连。东南亚作为“一带一路”的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是中国西南通往印度洋的重要通道,中国与东南亚地区的能源贸易有利于提升中国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水平。南亚和东南亚各国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为中国与这些国家的能源贸易往来打下坚实基础。作为“一带一路”倡议在缅甸实施的先导项目,中缅原油管道工程的正式投运使中国开辟印度洋能源通道、实现油气进口多元化,对中国西南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在巴基斯坦投资的默蒂亚里—拉合尔输变电项目;在越南开展的BOT项目;在印尼的阿萨汉一级水电站;同时,通过跨境电网实现了从云南向越南、老挝供电,以及缅甸部分水电并入云南电网运营,初步实现了区域电力联合调配。中国企业在泰国电力行业发展很快,目前已经在进行包括光伏发电、沼气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合作。
三、对接“一带一路”能源战略
就整体来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发展战略的对接,确立了顶层设计蓝图。在亚洲,“一带一路”战略下的中巴经济走廊与巴基斯坦进行全方位战略对接;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深度对接合作;与印尼实现“全球海上支点”战略对接;与柬埔寨实现“2015~2025工业发展计划”有效对接;与越南的“两廊一圈”发展战略,从战略规划、合作机制、金融、产业等方面实现对接;处在亚欧大陆桥上的土耳其积极推动丝绸之路沿线的“中间走廊计划”与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对接;与沙特的“2030年愿景”;與伊朗的四大走廊及跨境走廊;与韩国的“欧亚合作倡议”等。在欧洲,“一带一路”战略下与欧盟“容克投资计划”实现对接;与英国的“北部振兴”计划、与德国“工业4.0”协调对接;与捷克、波兰、乌兹别克斯坦、文莱等国发展战略对接;同时与中东欧国家开启亚得里亚海、波罗的海、黑海沿岸“三港合作”,加快推进中欧陆海联运快线建设。在大洋洲,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与澳大利亚的“北部大开发”倡议和国家基础设施发展计划有许多共同点。在非洲,“一带一路”建设与埃及的“振兴计划”战略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同非盟《2063年议程》高度契合。此外,联合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多国均设立“一带一路”专门机构,用于协调和管理“一带一路”相关事宜。“一带一路”倡议得到多国的响应,总的来说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政策沟通效果突出。
根据重点战略对接情况,中巴双方于2013年2月发表联合声明打造中巴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贯通后,能把南亚、中亚、北非、海湾国家等通过经济、能源领域的合作紧密联合在一起,形成经济共振,同时强化巴基斯坦作为桥梁和纽带连接欧亚及非洲大陆的战略地位。2014年8月,中蒙签署《中蒙关于建立和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宣言中能源领域合作内容为:双方将在中蒙矿能和互联互通合作委员会以及双边其他机制框架内,加快推动中蒙煤炭、石油、电力、化工等基础设施和矿能资源大项目产业投资合作。2015年5月,中俄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双方努力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相对接,确保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维护地区和平与发展。2015年9月,中欧在第五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上签署《关于建立中欧互联互通平台的谅解备忘录》。这是“一带一路”倡议和容克投资计划对接方面的积极进展。2016年9月,中哈签署《“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明确了中哈双方在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中,要稳步推动产能和投资合作、深化能源资源合作等内容。
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能源贸易的对策
推动涵盖市场、价格、运输安全的亚洲能源合作机制。亚洲市场的潜力越发被各国看好,在全球能源贸易市场有着重要的地位,贸易规模有扩大的趋势。因此,要积极推动建立亚洲油气交易共同市场和价格形成机制。
推进国内能源体制市场化改革,提升关键技术装备能力。我国可通过设定特定境外进口天然气供应路线的先行试点,逐步扩展国内气源,逐步扩大炼化企业成品油市场化定价比例,最后建立“一带一路”沿线的能源供需双方议价合作机制。
提升海外能源资产配置和风险评估机制和防范能力。利用我国的外汇储备和“丝路基金”等融资机制,合理开发海外能源项目。同时,针对地区地缘政治、非传统安全威胁,要制定相应的量化评估标准。为防止海外油气资产大幅度缩水,也要周期性综合评估油气价格。
实现各国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贸易与货币流通便利化和能源合作各领域协调合作发展。能源贸易要考虑金融货币服务、政府间合作和能源流通顺畅等问题,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和地区签订合作协议,能促进文化交流,实现共赢,推动各国能源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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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蒋梦倩(1995-) 女,汉族,江西赣州人,上海大学经济学院,2018级研究生,国际商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