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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项资金分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9-10-21魏冬敏

西部论丛 2019年29期

魏冬敏

摘 要:环保专项资金的分配,关系到环保项目的实施与基层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近几年国家环保专项资金投入增多,分配与监管难度加大,表现出一定不足。基于此,文章从环保专项资金的分配问题入手,结合火力发电行业环保项目工作案例,探究解决环保专项资金分配问题的对策,强化问题和目标导向提高环保专项资金绩效。

关键词:环保专项资金;环保项目;火力发电行业

前 言

针对日益加重的环境问题,财政部门加大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政府部门需根据环保项目特征,选择中央统筹法、项目申报法及因素分配法等方法,合理分配环保专项资金,实现环保专项资金的最大化利用,保障环保项目的落地和高效运行,尤其对结构性减排和工程减排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

一、环保专项资金分配问题

环保专项资金的成立,为环保项目开展提供有效保障,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激励企业环保设施改造等方面优势显著,有助于节能减排政策的落实,提高企业治理能效,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但在环保专项资金使用中,资金分配环节存在一定问题,降低资金的利用效率,影响其作用发挥,需受到政府部门关注和火力发电企业重视。

(一)实时性不足

通常来说,在环保项目建设中,政府部门需在项目计划发布的同时,进行环保专项资金的拨付,为环保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支持。火力发电企业在实际环保项目实施中,普遍存在环保专项资金拨付滞后问题,表现为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到位资金金额不足等现象。引发该问题的原因有两种:其一,环保专项资金审批流程较为复杂,难以与环保项目计划同时到位,还存在资金分批拨付现象,降低环保项目实施效率,导致环保项目不能按期完工,延长工程时间,加大企业人力、物力投入;其二,环保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在分配至项目实施单位的过程中,需经过多个部门与单位,可能出现环保专项资金被扣留或挪作他用等现象,用于环保项目的资金不足,项目实施单位不得不自筹,影响环保项目建设成效[1]。

(二)有效性不足

在环保专项资金分配中,有效性是指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环保专项资金的本质为用于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的财政资金,投入与使用需遵循“最小支出、最大产出”的原则,方可实现环保专项资金的有效应用。但在环保专项资金实际分配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降低有效性。

第一,环保专项资金分配金额不足,以火力发电行业为例,环保项目建设所需金额较多,而分配的环保专项资金远低于所需金额,环保项目出现较大资金缺口,企业自筹资金比重过大,环保改造工程社会效益显著而经济效益差,企业环保设施后期运行维护的经营压力有增无减;第二,环保专项资金分配过散,部分地区为加大环保工作力度,未对申请的环保项目进行严密审批,导致区域建设环保项目过多,为实现公平性,政府部门将环保专项资金进行平均划分,导致环保专项资金分配过于分散,而众多环保项目的质量不一,高质量的环保项目得不到集中资金扶持,难以发挥其环保作用;低质量的环保项目即使应用环保专项资金成功建成,投入使用效果也不理想,使得环保专项资金被浪费[2]。

(三)科学性不足

在环保项目建设中,环保专项资金分配需遵循效益最大化原则,合理选择分配区域,保障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但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如下问题,影响环保项目的实施。

第一,资金分配结构不合理,通常来说,财政部门在分配环保专项资金时,更倾向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环境污染重点地区以及环保资金缺口大的地区,但部分环保部门在分配资金时,并未对环保项目进行全面审核,对环保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状况、环境污染状况不了解,仅遵循公平性原则,将环保专项资金平均分配给各个环保项目,导致资金分配结构不合理,难以发挥环保专项资金为改善环境方面的作用;第二,资金分配统筹不规范,在环保专项资金分配中,分配主体包括财政部门与环保部门两个,资金分配存在交叉,易使同个环保项目获得两个部门分配的资金,导致环保专项资金分配不科学,甚至部门地区利用资金分配主体交叉的监管漏洞,虚报环保项目,虚领环保专项资金,导致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影响环保工作开展。

二、环保专项资金合理分配对策

针对环保专项资金分配存在的问题,本文以某地区火力发电行业环保专项资金分配工作为例,总结环保专项资金合理分配经验,提出问题解决对策,为财政部门及环保部門开展环保专项资金合理分配工作提供帮助。

(一)明确环保专项资金分配重要性

针对环保专项资金分配实时性不足问题,相关单位需明确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性,提高对环保专项资金的重视,保障环保专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首先,政府部门需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强化自身的服务职能,结合环保专项资金分配需求,简化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的审批流程,提高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效率,使上级部门分配的环保专项资金高效下发至下级部门。例如,在火力发电行业环保项目资金分配审批中,某市环境局与财政局共同创建“以奖促治”机制,引入因素分配法,使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更为高效,保障环保项目高效开展。环保专项资金总投入为1420.76万元;将生态保护因素权重设定为8.8%,分配的资金为125万元;将污染防治因素权重设定为81%,分配的资金为1150.26万元;将监测与监控运维因素权重设定为5.2%,分配的资金为74万元;将考核因素权重设定为5%,分配的资金为71.5万元。

然后,政府部门需进行环保专项资金分配过程的跟踪管理,实施专款专用管理体系,将环保专项资金分配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中,避免环保专项资金在不同层级传递时,出现扣留或挪用现象,切实解决贪污或截留问题,保障环保专项资金的有效到位。

最后,政府部门需加大对环保项目的资金支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环保项目建设,提高环保专项资金的金额,弥补环保项目建设的资金缺口。例如,政府部门可将闲置资金用于债券或基金投资,将获得的利益投入在环保专项资金中,并鼓励环保项目实施单位,通过融资租赁、职工集资等方式,为环保项目建设提供充足资金。

(二)加强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监督管理

针对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有效性不足问题,政府部门需加强对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分配的效率性与效果性,切实为环保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首先,政府部门可根据环保项目的特点,建设环保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环保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资金需求,计算环保专项资金的预期收益,将其作为环保项目绩效目标,遵循“绩效优先、结果导向”的环保项目专项资金分配原则额,优先将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给环保效益高的项目,提高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的有效性。

然后,政府部门需构建信息公开制,将环保专项资金的分配标准、方法、过程及结果进行公示,结合环保项目建设需求进行环保专项资金分配,保障需求与分配结果的有效对接,保障环保项目有效落实。以某火力发电行业的环保项目建设中,政府部门对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环保项目名称、内容、属地、承担单位、总投资及专项补助资金,保障环保专项资金的合理有效分配、应用。例如,在火力发电危废规范化管理项目中,投入专项资金39万元;在火力发电厂环境监测项目中,投入专项资金167万元;在火力发电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建设项目中,投入专项资金29万元。

最后,政府部门可在环保专项资金分配中引入竞争机制,以招投标形式组织环保项目实施单位对环保专项资金进行投标,邀请行业专家对环保项目进行评估,合理选择环保专项资金的分配项目,提高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益。

(三)加强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统筹管理

针对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科学性不足问题,政府部门需加强专项资金分配统筹管理工作,使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更为科学合理,保障其作用的有效发挥。

首先,政府部门可构建环保项目备选库,组织环保专家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环保项目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环保项目所在区域经济状况、环境问题的影响程度等,为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结构优化奠定基础。对重大环保项目或申请书内容不全面的环保项目,由专家小组进行实地考察,选择优质环保项目进入项目备选库,成为环保项目专项资金分配的对象。

然后,政府部门可引入市场监管机制,将环保专项资金的来源方,即社会资本纳入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监管主体中,加大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监管力度,使环保专项资金的申请程序更为统一规范,避免环保项目实施单位出现重复申领或虚领环保专项资金的问题,保障环保专项资金的最大化利用,防止浪费。

最后,政府部门可实施限给限付制度,实现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的统筹管控。在环保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施监督,按时足额拨付环保专项资金,可实现环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跟踪管理。一旦环保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表现出资金使用不合理问题,监管主体可立即发现异常,并安排监督人员到现场审查,勒令项目实施单位按时整改,并将项目实施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对其后续申请的环保项目进行重点管控,避免环保专项资金分配出现浪费等不良现象,提高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科学性。

以某地区为例,对于违反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的企业,需采取如下惩罚措施:对擅自停运项目的企业,停运一次,收回补助资金的50%;停运两次,收回所有补助资金;对于涉及监测条件的环保项目,如果监测结果的超标比率在10%(含)-50%(含)的,则根据超标比率收回补助资金;超标比率超过50%,则将所有补助资金收回。

结 论

综上所述,在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方面,在分配实时性、有效性及科学性方面稍显不足,影响环保项目开展。借鉴某地区火力发电行业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经验可知,政府部门需明确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性,加强对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的监督管理与统筹管理,合理规划环保专项资金的分配工作,提高其实时性、有效性及科學性,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廖海波.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探索[J].财会学习,2020(10):25-26.

[2] 王维群.环保专项资金财务管理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8,43(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