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策略
2019-10-21曹明悦
摘 要:银行是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也是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场所,随着目前我国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客户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传统的商业银行的服务模式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此外网络金融和外资银行也对我国的商业银行服务造成了冲击。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创新自身金融服务模式,更好的服务有需求的客户,是在当前的时代确保生存并取得发展的关键。为此,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策略展开了研究。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金融业得以快速发展,在此影响下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属于自己的金融服务产品,以便在市场上取得先机。但我国金融业和银行的特殊结构使得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在我国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加之我国金融市场的规范尚不健全,商业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已经难以满足现代人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商业银行受网络金融和外资银行的影响逐渐增大。因此,在当前时代创新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模式,是提升我国银行经营水准,确保金融市场规范重要前提。
1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创新主体缺位
相比于我国,西方国家的银行经营者拥有法律上的自主权,银行属于独立的金融机构,因此西方国家的银行能够及时的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和人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及时的进行金融服务模式的变更,在创新上比我国更灵活。而我国由于特殊的社会体制,商业银行的活动很大程度上要受政府的干预,而政府干预下的银行以稳定运行为优先,创新能力自然会受到遏制。此外,我国的商业银行特别是受国家控制的商业银行担负着维持社会稳定发展的责任,因此在行为上更加谨慎,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的更改自身的金融服务模式,使得创新的主动性受到影响。
我国的银行运营机制采用总行和分行的机构,总行和分行归属于同一法人,但对于大型商业银行来说,其经营地域非常广泛,不同的地域经济状态和发展前景也不同,因此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不同。但我国商业银行的运营体制下,总行对分行的经营方式和业务范围都有更高的干涉能力,总行统一规划各个地区的分行的方式对于我国这种大型国家显得效率过低,难以针对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进行针对性规划。无论是政府控制银行还是总行管理分行,这两种方式都会影响银行对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使得创新主体缺位。
1.2技术含量低
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的现代金融业起步较晚,发展时间不长,因此没有形成丰厚的技术积累,很大一部分技术均来自于国外。目前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已经形成了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能够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为其选择更加适应的金融活动,处理的效率更高。而我国大部分与金融服务相关的技术都是从国外引进,技术上的限制使得我国难以根据自身的国情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在某种程度上仅能称为模仿而非创新。
1.3技术人才缺乏
目前我国没有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业的人才培养机制,这使得我国能够从事金融服务创新工作的人才相当缺乏。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不仅涉及到金融行业,还需要结合社会学和心理学相关的知识,需要的是复合型人才。但这种复合型人才的缺乏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显得非常乏力,创新工作的进展非常缓慢,也难以拿出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新模式。
2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策略
2.1构建以银行为主体的创新地位
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本质上是银行业务的创新,因此,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必须以银行为主体,才能够确保创新的方向与银行业务,即客户的需求方向一致。我国的商业银行主体是四大国有银行,因此在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中,四大国有银行应当成为创新的主体,带领我国的银行业展开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工作。为此,我国应当加快金融市场的建设,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场运行和经营规范,确保银行在金融市场中的竞争,将四大国有银行投入到充满竞争的金融市场中,为银行的创新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使银行能真正的放开手脚展开创新工作,确保金融服务模式真正得到改变。
由于我国的四大国有银行承担了较重的社会责任,因此放任银行自行创新可能会对银行的运行造成影响。为此,可以采取轮流制的方式,将四大银行中的一个或两个在远离政府控制的前提下进入到金融市场中并展开创新工作,将创新所得到的经验用于其他银行的创新工作中。使四大银行在能够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下参与到银行业的金融服务创新工作中,使我国的金融市场在确保政府领导的前提下展开创新。
对于我国银行所采用的总行与分行制度,应当适当的减弱总行对分行的干预能力,以便让分行能够有更大的权力变更自身所经营的业务,实现分行所在地区的金融服务创新。在实际操作中,总行可以根据分行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态和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适当的对分行放权。例如对于经济发达,金融市场较为活跃,客户对金融服务需求较高的地区,总行应当将更多的权力下放到所在地的分行,使分行可以根据当地的状态推出新的金融服务,创新自身的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模式的经验则可以作为其他分行的共享经验,促进其他分行的创新。
2.2重视技术开发
现代金融业的发展和运行依赖于先进的技术手段,银行在创新自身的金融服务模式时,也需要先进的技术实力作为支撑,但目前我国银行业的技术实力仍不足,現有技术体系难以支持银行展开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为此,我国应当重视对金融业和银行业的技术投入,促进商业银行的管理系统和设备的维护和升级,提升银行管理系统的性能,为将来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增加财力投入,提升商业银行的电子化程度,从而进一步提升银行处理业务的能力和效率,这是创新效率更高、速度更快的金融服务模式的前提。
2.3建立完善的服务开发体系
金融服务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产品,而产品的创新依赖于完善的产品开发体系,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开发体系,从而确保创新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善的服务开发体系不仅可以使银行更加灵活的应对金融市场对金融服务模式的需求变化,也能够保证银行所开发的金融服务真正的以客户为中心,提升银行的服务水平。
2.3.1重视客户需求
银行的金融服务是面向客户的服务,因此银行在完善服务开发体系时,应当重视客户的需求,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开发产品。一方面,银行应当重视自身客户的需求,通过询问客户或进行市场调研的方式,收集并分析客户的需求,以此作为银行建立服务开发体系的参考;另一方面,银行可根据客户的需求对其定制适当的金融服务,例如根据所在地区、客户种类、客户数量等为参照推出适应不同客户的金融服务,丰富客户的选择,从而提升银行的服务水平,实现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
2.3.2重视服务开发
银行内部应当设立专门的服务开发部门,以确保能够对金融市场的变化做出快速反应,及时的推出新型服务。服务开发部门和团队应当重视对金融市场动向的观察,实时关注金融市场的最新动态,并结合银行的规模和经营特性进行新型服务的开发,从而保证银行金融服务的持续创新。
2.4重视人才培养
21世纪是人才的世纪,对于银行业来说,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决定了银行的服务水准和创新能力,因此我国应当重视对银行业相关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国家应当重视对相关专业的建设,在学校中依据银行金融服务的工作特性培养复合型人才;对于银行来说,应当重视内部从事金融服务工作的人才的培训,使其及时掌握新的知识和技术,进而强化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能力;同时,银行应当重视引进外部的优秀人才,积极学习国外商业银行的人才培养机制和服务创新机制,提升自身的人才储备,从而实现金融服务的全面创新。
2.5完善外部环境
目前我国的金融业外部环境尚不完善,不利于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创新,因此完善外部环境首先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时的修订法律法规使其适应新时期金融业的发展特点,做到对金融业的全面监管;其次,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平衡各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和私人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利益,做到将三者的利益公平分配,全面提升商业银行的创新积极性;最后,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对银行的经营信息和服务状态进行管控,并重视对银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做到使银行有序运行,在创新时重视规则,确保创新的服务能够真正的为客户提供便利。
3结论
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服務模式的创新策略进行了研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中存在的问题有创新主体缺位、技术含量低和技术人才缺乏,而本文则提出了以银行为创新主体、重视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完善服务开发体系和外部环境的策略。期待能够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服务创新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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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曹明悦(1988.11.2) 女 籍贯:江苏苏州 单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