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视
2019-10-21刘存豫
刘存豫
我醒了,发现自己和一个黑白相间、与我同款的奶牛布娃娃并排趴在汽车座位上。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欣喜地看着我们,她乌黑的眼眸似一汪深潭,短发轻柔地搭在脸颊两侧。我被她抱了起来,如我背上绣着的一句话——Take me home(带我回家)一样。
我是小女孩的叔叔送给她的礼物。她选中了我,剩下的那个布娃娃便是她表姐的了。至于为何选我,原因很简单——我是粉红色的。
自那以后,我便蹲在她的枕头边,看她由一个天真烂漫、傻里傻气的小不点,渐渐长成一个身在红尘、心系世外(可能佛系)的中学生。
我常常能在她桌面上看见一大摞书——都是经过她母亲大人鉴定过的“圣贤书”。她空闲时,就随便扯出一本翻翻。有时,她一手托腮,一手翻动书页;有时,她正襟危坐,小心翼翼地捧着;有时,她慵懒地靠着椅背,跷着二郎腿,单手拎书,仿佛整个人陷在了椅子里,只留两只脚心张狂地望着外面(我真想对她说:作为一个女孩子,还是少用这种不拘一格的坐姿吧)。
她沉浸在书中,把一切繁杂的事务抛到九霄云外。我曾见她的母亲大人反复催促,直到破门而入来缴书时,她才肯乖乖地拿起擦脚巾;我曾见她看到最为紧张的情节时,因母亲大人下令立刻睡觉,她便拿了手电简,钻在被窝里靠着我,继续看下去;我曾见她在寒冷的冬天,把我放在她腿上,一边和我相互取暖,一边翻开书页。
或许,她喜欢宅在家里也与喜欢看书有关吧——窝久了,也懒得出门了。在学校里闹腾够了,回家就自己静静地坐着,看似水年华从笔尖流淌;看明月悬空、夜幕深邃;看树影摇曳、灯光朦胧。她胡乱地思索着,偶尔思索出了什么,便录入日记里。但她并没有定时写日记的习惯,有事可写,便写;心情好,便写,甚是随意。她不愿无事瞎写,凑出来的语句并无内涵,何必收在日记本里珍藏呢?
我已默默地注视了她10年。幼时的她,会把我和其他布娃娃摆成一排,然后跟我们说悄悄话,或是拉着我们,用稚嫩的声音唱歌。稍年长一点儿时,她会拍拍我的头,几步蹦下床,趿起拖鞋,飞出房间,三个闹钟都摁一遍(她怕自己赖床,设了好几个闹钟)。如今,她已步入青春期,偶尔抱着我惆怅,但大多时候还是很阳光的。她其实挺懒,但又比较爱整洁,因为复习而东一本西一本扔得乱七八糟的书,过了几天后,她终于看不下去了,于是一本一本地叠好。她的堂妹来拜访时,我听见她再三提醒不可乱翻。我心想:其实你只是懒得再收拾一遍吧?
她从书桌前站起,长舒了一口气。我依旧像10年前那样,默默地注视着她,看她读书的辛苦,看她成长的烦恼,看她收获的快乐。她已不再每天抱着我睡觉,但仍会时不时温柔地揉揉我头顶上的绒毛。
我痴痴地想:或许,我还可以再注视你10年。
编辑絮语
本文写作角度新颖、别致,从一个布娃娃的视角,注视一个女孩的成长历程。正因如此,它看到了她不为外人所知的那些慵懒、任性和张狂,比如躲在被窝里偷偷看书,比如雜乱的房间,比如赖床……玩偶注视的,其实是女孩回头检阅自己10年的成长时光,有烦恼,有快乐,也有辛苦。在注视中回望过去,在回望中检视自己,然后继续前行。这就是作者的写作用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