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县镇反运动研究(1950~1953)
2019-10-20贾瑶
前言:建国初,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战事已经基本结束。但是,国民党败退大陆之际遗留下来的各种匪特反革命势力依然存在,威胁和挑战着中共治下的各级新生政权。为巩固新生革命政权并树立新政权的权威,并为抗美援朝战争建立一个稳固的大后方,中共在全国范围内开始镇压反革命运动。在此大背景下,山西省长治县贯彻上级政府指示,从1950年10月起开展镇反运动。该县镇反运动自取缔一贯道开始,结合抗美援朝运动发动群众,直至1951年5月达到高潮。在此运动当中,该县政府组织群众召开各种会议宣传反革命事实。至1952年10月,该县镇反运动接近尾声。纵观该县两年半的镇反运动,基本上扫除了反动势力残余,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稳固了地方政权。然需指出的是,由于部分工作人员认识的偏差和工作中急于求成,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存在“左”的行为,存在一定的冤假错案问题。
新中国建立之后,国民党军警宪特残余、反革命会道门势力及土匪恶霸还分散在各地对抗新生政权。1950年夏季朝鲜战争爆发之后,此类反动势力更是尘嚣甚上趁机暴乱。为了给抗美援朝运动和新中国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央人民政府下令开始“镇压反革命运动”。目前学界对于镇反运动的研究主要从全国范围和地方性两个视角分别考察,前者有杨奎松的《新中国“镇压反革命”运动》(《史学月刊》2006年第1期),该文利用各地档案资料,从建国初期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关于镇反运动具体决策形成变化的过程,及其与地方间互动的情况,详尽分析了这场运动形成发展的复杂情形与其内在的一些问题。后者研究较多,涉及辽宁、黑龙江、福建、安徽、山西、天津、北京等省市。纵观这些研究多从全面肯定的角度宏观地总结和描述运动的发展过程,利用地方档案资料对运动细节的研究不多。本文从地方研究的角度,以老解放区山西省长治县为考察对象,利用开放档案,并结合口述访谈记录,从微观层面考察一个基层政权是如何贯彻上级指令来开展镇反运动的,从而与上述镇反研究形成印证,丰富这场政治运动的历史面相。
1 建国初长治县的社会治安状况
新中国成立之初,各地治安状况普遍恶化。长治县1950年发生各种案件共343起,其中一贯道在长治县有明暗两线发展,共有典传师37个,坛主77个,道首114个,这一般道众1200余。一贯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有组织的活动,他们散布“第三次世界大战要爆发”、“蒋介石要回来”和“七七要黑暗49天”等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继而劝人入道以消灾免难,骗取群众钱财。随着朝鲜战争的爆发,和平签名运动兴起,匪特及会道门人员乘机兴风作浪。如,因朝鲜战争需要兵源,反动分子对此造谣抵制,宣扬“坐天下不打,打天下不坐”,“打倒共产党,打倒八路军”和“抗美援朝,青年快跑”。由此影响,地主也以“翻身果实靠不住”为名要求农民退还土地。比如,大辛庄农民退给地主富农房子九户和土地八亩。由此一度引发混乱,影响了群众的生产活动。另外,偷盗案件的时有发生,仅1950年一年,长治县因偷盗损失的财物价值1000余万元 ,在长治县的交通要道和山脚偏僻区则发展为抢劫,地痞流氓和惯偷惯赌不断作案。1950年自杀及意外死亡的案件共计25起。总体情况看来,1950年的长治县治安堪虞。
2 长治县镇反运动的宣传与发动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治安状况恶化问题,中共中央有过相当的关注。从1950年3月开始,中共中央即先后发出了《关于剿灭土匪建立革命新秩序的指示》和《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各地政府接受指示之后,也开展了建立新秩序的镇压反革命活动。针对山西会道门势力影响极大的特点,取缔会道门一直是长治县政府的公安局的工作重点。在此之前,长治县政府也曾根據省政府的指示,自1950年2月即开始取缔会道门工作,但是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会道门组织了解不深,所以直到当年9月份,取缔会道门工作并未取得显著的成绩,群众对于会道门仍然维持原有的看法。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以及美国和联合国军的卷入,各种不满中共政权的旧势力散布各种谣言,给偏远地区和农村的民众造成了极大的恐慌。中共中央认为此时恰是大规模发动镇反运动的最好时机。1950年10月10日,在毛泽东主持下,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双十指示”),在全国大规模的掀起镇压反革命运动。
11月,长治县公安局接到地委及公安处的指示后,随即配合全专区行动开始镇反运动,前期的工作重点为取缔一贯道。在全面取缔会道门的工作中,以北董、司马、北寨等村为重点取缔区,对全县48个村进行了取缔。县公安局通过情报侦察工作,对中小道首开展登记工作。之后,县公安局以“典传师自上而下的揭发,道徒由下而上的诉苦”的方式,使群众对一贯道的危害有了深刻的认识。因此,1200个道众都自我声明退道,并由退道到反道,会道门组织逐渐瓦解,广大人民群众将生活重心放在参军与生产上。
关于如何处置反革命分子,1951年2月21日,中央政府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明确规定处理反革命案件的原则与方法。接到指示后,长治县加大了镇反的力度。1951年3月,长治县开始发动群众,展开宣传,以群众运动的方式开展镇反运动。此项运动具体到行政村的开展状况,多由县公安局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通过群众讨论,公开宣布管制分子名单,令其在管制中遵守三项:第一、遵守政府法令,规规矩矩,不乱说乱动。第二、不得自由行动,外出必须向村公安员(即治安委员会主任)报告。第三、订出生产计划,劳动改造,随时检查,确已转变者,即可解除管制。对罪恶轻微或过去依靠反动统治得罪了个别群众的人,由公安人员招其谈话,指责其错误,令其公开向群众低头认罪,不用管制。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村人代会的作用,普遍地对地主和富农进行一次鉴定,劳动改造好够条件者,通过法律手续,改变成分,恢复公权。劳动好表现不好者进行思想斗争。劳动表现都不好,而且有反攻行为者强制劳动,重点管制或法办。由此可知,该县的镇反运动多用发动群众的方式进行。对于群众控诉检举出来的反革命分子,县公安局展开调查,按情节轻重处理,有重大罪恶或有现实反革命活动之特务,恶霸、会道门道首及其他反革命分子捕获法办。对于被管制者,公安机关则集中训练一段时间,使其认识到立功赎罪重做新人。
3 长治县镇反运动的深入
1951年5月,镇反运动达到高潮,长治县委、县政府组织群众,召开各种会议,学习惩治反革命条例,讨论反革命分子的罪恶事实与处理意见,利用事实加强宣传,同时被告家属争着控诉,揭露了反革命分子的实质。最具有代表性的处理方式是公审反革命分子大会,对反革命分子作出公开判决,并开展群众讨论以及流动宣传组。通过此举,群众日渐被动员起来,经群众密告揭发的反革命分子不断增多。当时是群众多被动员起来参加镇压反革命的现场大会,先开会宣布罪行,接着宣判定罪,然后反革命分子绑赴刑场,执行枪毙,死后由家属领回尸体。同时以公安、司法及有关部门组成“镇压反革命办公室”,规定案犯处理要公布于众,以事实来具体宣传镇压政策,做到“该判刑者判刑,该释放者释放”。另外,长期的积案由县长和公安局长组成清理积案委员会,下设审讯、调查和判决组加以清理。清理方针则为经过调查研究,分清情节轻重,通过群众适当处理。具体作法是采取“两头裁”,刑期3年以上,分别送分监或省监劳动改造;一年以下的徒刑,及轻微罪恶者,根据问题性质分别裁决、保释、或交群众管制,然后集中力量处理未决犯。截至5月底,基本取缔一贯道。但对其他会道门(一心天道、还乡道等)县公安局做好准备,加强对其的调查,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对反动道首进行检举,冬季进行组织取缔。
1951年7月6日晋东南地委扩大会议后,镇反运动走向深入阶段。截止到當年8月底,共镇压了五类敌人23人,计特务3人,奸霸血债2人,反动党团骨干分子2人,反动会道首16人,反攻富农9人,处理方法:杀头5人,判刑10人,教育解放10人,管制6人,未决犯1人,一贯道退道的道徒1751人,男618人,女756人,儿童197人。(内有道首80人,与典传师31人,前人3人)。
1951年9月,长治县公安局遵循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结合“三反”“五反”及禁烟肃毒运动,继续进行了镇反工作,截至1952年9月,共捕杀了五类敌人17人,计奸霸血债4人,反动党团分子3人,反动会道首7人,其他反革命分子3人,另有反攻地富分子17人,处理方法:有杀头1人,判刑4人,教育解放3人,管制20人,未决犯6人。
1952年10月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以来,镇反工作渐入尾声。长治县公安局结合取缔了反动组织“一心天道”,审查管制政策,共抓捕五类敌人7人,计特务1人,奸霸血债分子3人,反动会道首3人,退道的“一心天道”道徒420人,男171人,女163人,儿童86人,审讯了小道首14人,管制了不遵守政府法令的地富分子2人。还有应捕未捕的五类敌人4人,计特务3人,反动会道首1人(均□□无下落)。
4 长治县镇反的成果及检视
从1950年10月到1953年4月,长治县在镇反运动中捕杀五类敌人共有51人,其中特务7人,奸霸血债分子9人,反动党团骨干分子5人,反动会道首27人,其他3人,已捕杀47人,占应捕数的92.2%。处理反攻地富26人,尚有应捕的五类敌人4人(特务3人,道首1人)占应捕数的7.8%。两年来共管制35人,有表现好已解除的是7人,需要解除的2人,期限不够表现平常需继续管制18人,表现不好,劳动不好需延期7人,不服管制逮捕法办1人,错管制29人。
在运动中,长治县受到镇压的家属共有直系亲属父母28人,妻子女86人,靠近亲友18人,旁系亲属46人,共1801人,其中有表现好的58人,表现一般的是120人,对运动不满的有2人(男女各1人)。县公安局除了不再争取不满之徒外,对其余群众都进行了教育并妥善安置。为了维护和巩固新政权的权威,反革命分子的家属都受到公安局的管制。
长治县镇反运动当中,存在捕风捉影的现象。当时据传被称为“红枪会”的会道门组织在长治、高平等附近地区比较普遍。有次大约一两百人的一群人,从高平运送机器到临汾,途经长治县鲍村一家饭店吃饭,因饭菜的价格问题与店家有所争吵。于是便引来了村长,村长一看这么多人在从高平途经此地运送机器,认为他们属于“红枪会”,立刻纠集义堂、辛庄、南董、林移、申家庄等村的共产党员和民兵,与这一行人展开火并。在此过程当中,村长带领的民兵打死了一些人。事后才发现这是误会一场,之后,村长等人放行了这一群商人,但并未对其进行赔偿。
也有官方档案中记载的反革命分子,也许罪大恶极,但是历史的真相却耐人寻味。比如,长治县有名的反革命分子聂士庆,从档案资料的描述中,可以看到他是一个强奸妇女、杀人无数的罪大恶极的罪犯。不过,死后其子女为其鸣冤叫屈——聂曾是傅作义的手下,在平津战役中,曾作出努力促使北平和平解放,其家属认为在平津战役中聂氏有功而不应该被定性为反革命分子,更不应该被镇压。
5 结语
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共虽然在大陆广泛建立起各级人民政权,但是大陆仍然存在着国民党残余、会道门、土匪恶霸等一系列反对中共、破坏社会治安和妨害社会稳定的势力,亟需进行一场社会整治。山西省长治县镇反运动大体上从1950年10月开始,1951年5月达到高潮,此际,县公安局组织群众召开各种会议宣传反革命事实。在1951年7月后镇反运动走向深入。对待地富和还乡人员,坚持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反革命者镇压,对劳动生产守法者予以保障。同时,该地还结合“三反”、“五反”运动继续进行广泛的整治。自1952年10月,该地镇反工作渐入尾声。在历时两年多的镇反运动中,长治县镇压特务、奸霸、血债、反动党团、反动会道首及其他的五类敌人共计51人。由于工作人员对于案件缺乏详细的调查研究,办事人员对于中央下达的政策及指示的认识和理解产生偏差,而把握执法大权的公安人员的司法意识不高,经常刑讯逼供,重口供而不重证据。由此可见,和平年代利用革命战争颇为有效的群众运动形式来实现政治目的,一定程度上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一元体制之下各级政府往往为完成任务乃至邀功而追求的胜利成果,也存在伤及无辜现象。客观上讲,战后中国需要稳定的建设环境,而环境整治需要遵从法治精神,更有利于建国初期的休养生息。
作者简介:贾瑶(1995.10-),女,山西长治县人,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