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使用中的问题及建议
2019-10-20刘华会
刘华会
摘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使用工作是贫困县工作的重点之一。本文基于此背景从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使用现状出发,针对性的提出建议对策。
关键词: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前言: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已经明确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因此,对于各省区贫困县来说,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使用工作,建立涉农资金的使用机制,优化扶贫资金使用流程是各贫困县级政府响应中央政府“精确脱贫”号召,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的保证。本文以当前贫困县在涉农资金的整合及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出发,结合涉农资金的整合使用情况,简单探讨相应的改进路径。
一、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使用现状
1.涉农资金统筹机制逐步建立
自《意见》出台以来,各地区贫困县已经把本区域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工作摆在了突出的位置,不断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来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机制。首先,以县长为中心成立精准扶贫工作小组,统筹管理整个县域的扶贫工作。然后以工作小组为中心,建立专门的资金统筹使用部门,做好各乡镇的资金使用及监督工作。其次,以镇长为中心,建立涉农资金二级统筹机制,引导乡镇农民,结合本区域的农业实际情况,发展特色农作物种植和牲畜养殖。最后,以村委会为核心建立了三级统筹机制。这为上级政府开展精准扶贫项目打下了基础。
2.涉农资金扶贫落实情况得到了好转
从十八大开始,在以习主席核心的中央政府的领导下,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这样的背景下,各贫困县地区占用和挪用涉农资金已经得到了明显改善。根据2016年的政府扶贫报告,在全国832个贫困县中,中央政府涉农资金财政拨款为1500多亿元,资金的有效使用率为75%,可是截止到2017年底,涉农资金有效使用率已经上升到了93%,这就说明了在国家反腐倡廉力度不断强化的背景下,贫困县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使用水平大大提高,干部素质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为全国范围内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基础。
二、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使用问题
1.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重视程度不够
尽管从全国区域看,我国贫困县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使用水平相比以前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但是,仍有部分县级领导人及行政部门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使用情况认识的不到位,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十九大倡导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性。尤其是部分涉农资金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转变资金使用的思想,依然利用老旧办法对待涉农资金使用工作,这与中央政府要求的农资金统筹整合精神相违背,造成了资金的闲置和浪费。
2.部分扶贫项目对政府政策产生冲突
当前政府对于扶贫项目政策主要是涉及到农业种植、牲畜养殖、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但是由于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具有明显的行业属性和部门特点,因此这类扶贫项目相比于农业种植、牲畜养殖等项目来说,审核周期更长,资金审核流程更加复杂,这就限制了一部分县级水利项目进行进一步工作开展的情况,致使一些贫困县因为审批上的麻烦而放弃对这些贫困项目的申请。同时,一部分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度也与国家政策要求的不相一致,审批部门流程的不一致也为贫困县开展水利扶贫项目的前期工作增加了困难。
3.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考核标准不统一
一般来说,涉农资金在统筹整合的过程中,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会造成部分统筹整合项目上报标准与上报部门不一致的情况,即是上报部门是省级部门,上报标准是国家级的标准。这种情况的存在不仅为项目的实施增加了困难,也出现了项目考核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此外,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一些农业行业朝着集约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但是因为中央政府没有对这些被整合后的行业的考核标准进行重新的制定,使得被整合后的行业依旧采用以前的考核标准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進行考核,难免出现项目考核重复考核和漏掉考核的情况。
三、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使用对策
1.提高思想认知
针对部分贫困县领导及行政部门人员对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使用认知不到位的情况应该从思想层面不断加强涉农资金的认识。首先,上级政府要做好《意见》的传达和落实工作,要求各贫困县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涉农资金整合和使用规划。其次贫困县政府可以通过学习培训和兄弟县交流的方式提高本县的行政管理干部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的认知,探索适宜的适合本地区的扶贫项目。
2.统一政策支持
对于当前水利扶贫项目申请程序与国家政策不一致等情况,相应的县级领导部门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做好部分扶贫项目对政府政策产生冲突的统计工作,并将此问题上报上级部门进行解决。省级政府可以在征求地中央政府的前提下,对这些有政策冲突的项目进行二次政策论证,尽快制定出在本区域使用的行业发展规范,为本省贫困县项目的合理开展保驾护航。最后,省级政府还应该针对本省水利项目存在的审批周期长、审核程序等问题,应该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做好流程的简化和优化工作,提高政府行政部门工作效率,最大程度上减少贫困县扶贫项目开展的阻力。
3.完善考核标准
首先,县级部门要做好涉农资金的统筹和整合工作,建立县、镇、村的三级涉农资金使用机制,从上到下形成系统的扶贫资金的统筹和监督机制,以村委会为基础、镇政府为枢纽,县政府为核心做好涉农资金的统筹工作,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考核统一标准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撑。其次,贫困县政府要以2016年出台的《意见》为指导,明确涉农资金的统筹项目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尤其是对于上报部门上报标准不一致的项目进行反映、统计和更改,做到扶贫项目资金审核和标准审核的一致性。再次,有条件的贫困县可以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筛选特色的农产品进行农业标准化的审核,形成本区域的农作物比标准,同时辅以涉农资金支持,保证这些扶贫项目做大做强。这样不仅有助于提高涉农资金的统筹和整合项目标准的一致性,同时还有利于做好本区域的脱贫和扶贫工作。最后,可以建立资金统筹整合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对涉农资金监督和使用工作,严禁涉农资金用于形象工程及县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确保涉农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总结: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使用工作是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因此对于贫困县来说要基于涉农资金的使用现状,从意识转变、政策制定、标准审核等方入手做好县涉农资金统筹项目的整合和使用过工作,争取打好本区域脱贫致富的攻坚战。
参考文献:
[1]管孝严.水利行业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J].问题探讨,2018(11):48-50.
[2]刘国庆.沈丘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实践与思考[J].农村改革与发展,2017(12):14-16.
[3]林江.监督沙龙涉农资金整合:保障贫困县自主“开方抓药”[J].监督沙龙,2018(12):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