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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新《婚姻法》的推行及其影响

2019-10-20邓红王利娟

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9年4期
关键词:婚姻家庭婚姻法妇女

邓红 王利娟

摘 要:重视和保障妇女权益、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妇女运动从阶级解放走向社会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颁布是新中国建立初期妇女解放的重要举措,带来了妇女婚姻家庭的巨大变化。天津较早颁布并大力推行新《婚姻法》,尤其是轰轰烈烈的贯彻《婚姻法》运动,对天津妇女的婚姻家庭产生了巨大影响。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天津日报》等资料为基础,对此问题作一系统的实证研究。新《婚姻法》促进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新式婚姻家庭观念逐渐确立,促进婚姻制度变革和社会主义新妇女的形成,妇女解放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这对当今《婚姻法》的完善及妇女问题的解决都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天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妇女;婚姻家庭

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378(2019)04-0124-07

DOI: 10.39 69/j.issn. 1005-6378.2019.04.019

近代以来,伴随着社会发展、西风东渐尤其是中共革命的冲击,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然而,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等现象仍然严重存在①。新中国成立以后,1950年5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通过《婚姻法》的实施,才真正实现了对封建传统婚姻制度的巨大变革,中国婚姻家庭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对于如此重要的历史事件,学界已有一些研究②,但区域的个案研究仍嫌不足,应该继续拓展并在史实重建的基础上提出具有说服力的解释。天津作为中国北方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在各方面都起着率先垂范的作用,对于新《婚姻法》的推行也是如此③。本文拟以天津市档案馆未刊档案和有关报刊为基础,对此作一较为系统的实证研究,期冀深化相关问题的认识。

一、推行《婚姻法》面临的难题

《婚姻法》共8章27条,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也涉及家庭关系的诸多方面,其基本原则是“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1]45。然而,与其他一切新的社会变革一样,即便是一项于民有利的举措,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

为了保证《婚姻法》的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青年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和全国妇联联合发出《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给各地人民团体的联合通知》,号召“工、农、青、妇各人民团体的工作干部本身,首先必须对于《婚姻法》加以仔细研究,认真学习”,“还要注意严格地检查自己对待婚姻问题有无封建残余思想,如果有,就要坚决地彻底地加以肃清”[1]44,49。在此精神指导下,天津市确立了“先干部,再工人,再群众”的工作思路。在普及宣传《婚姻法》过程中,天津市妇联派出干部深入到工厂、学校、机关作报告,利用群众大会、座谈会等形式,宣讲《婚姻法》。不仅如此,还出版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图解《婚姻法》,文艺工作者编演“大喜事”“婚姻自由”“四个女性”等评剧[2]。应该说,《婚姻法》的宣传取得了一些成效。部分民众表示积极拥护,认为婚姻法是“宝贝法”,“婚姻法,经过本人自愿太好了”;“现在婚姻法多好啊,男女全看得见,省得以后打麻烦”;“我看谁还敢娶小老婆”[3]。

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上面大张旗鼓宣传《婚姻法》,下面是偃旗息鼓”的情形。1951年8月下旬至9月底,对天津市八区700多名妇女的调查,知道婚姻法的仅有10人;十区民园里召集一个有17人参加的小片会,6个人均未听过报告、广播,也未看过报纸,只有3个人知道一些婚姻法知识[4]。甚至,有一部分人认为婚姻法触犯其切身利益,表示质疑、不满和反对。

第一,男性夫权思想根深蒂固,不愿意贯彻婚姻法,怕老婆以后不听话。他们认为,婚姻法是“妇女法”“男人倒霉法”,削弱了男人的权威地位,“把妇女提得比百货公司的楼尖还要高,男人就倒了霉”[5]。有的说:“我觉着我的老婆秀英变‘坏了,她开过两次会,回家就跟我念道妇女翻身啦,男女要平等啦。我骂了她几句,她居然也敢跟我顶嘴啦。我一琢磨:不给她点颜色看,往后可就管不了啦。”[6]

第二,婆婆固守于自己的封建“捞本”思想,对婚姻法持排斥和反对态度。她们觉得婚姻法是“媳妇法”,只对青年妇女有利。实行婚姻法就是“年青的女人成了大爷”,“媳妇成了奶奶”[5];“什么和睦民主,简直就是把婆婆变成孙子了”[7]。

第三,父母对婚姻法规定的反对包办婚姻表示不满。他们认为婚姻法剥夺了他们给儿女择偶的权利,“生儿养女连这点主都作不了?”“儿女恋爱给自己丢人”[8]。不少父母极其排斥自由恋爱,说“還不如开妓院,开妓院还有间房子,这个就在马路多不害羞”,“男女携着手,半夜三更的到劝业场(大商场)去溜达多么难看”[9]。女工张淑英与于某自由恋爱,遭到父母的坚决反对,“女儿是我养的,一定要由我作主,我是不能让她跟他结婚”[lO]。天津国棉二厂的刘玉兰,通过自由恋爱准备结婚,遭到母亲反对,“共产党这一来,叫我闺女学习,学会了自己找汉子,这给刘家多丢人”。哥哥也说:“这么大闺女也不嫌没羞没臊,自己找汉子,要是我呀,我跳大河也死了。”[11]

第四,也有不少群众认为《婚姻法》与自己无关,保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我不想搞对象也不想离婚,婚姻法与我没关系”[5]。山西路被服厂家属老太太说:“让年轻人去听婚姻法,我们老了,又不能去‘疯,去,我们就不听。”[4]有的甚至说:“学习婚姻法是权利还是义务?是权利我没婚姻问题,不愿享受,是义务也不过宣传宣传。”[12]

总之,新《婚姻法》颁布初期,问题重重,进展不力,“男尊女卑的风气还未彻底转变。这表现在夫妇和家庭关系中,就是限制妇女的社会活动,和男女地位不平等。不少妇女,在家庭中不被当做一个家庭成员,依旧处于从属地位,造成了许多妇女严重的精神痛苦”[13]。

二、《婚姻法》的强力推行

1952年底,全国农村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国民经济也已初步恢复,并将开始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种历史背景之下,党和政府决定深入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强力推行新《婚姻法》,根本摧毁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的封建婚姻制度,以建立民主和睦、团结生产的新式家庭,以增强国家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的力量,保证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1953年2月1日和18日,政务院和中共中央委员会分别发出《关于贯彻婚姻法的指示》和《关于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工作的补充指示》,决定“全国各地,除少数民族地区及尚未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外,无论城市或乡村,均应以1953年3月作为宣传贯彻婚姻法的运动月”,“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宣传婚姻法和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群众运动”。

天津市成立了由妇联、工会、青年团等部门组成的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全面负责天津婚姻法运动月的领导工作,吴德为主任;各区、县、青年团、总工会等单位,则建立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分会,由此为贯彻婚姻法建立了组织保障。对于有关干部,加强婚姻文件的学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婚姻法执行的若干问题与解答》和《中共中央关于保证执行婚姻法给全党的通知》3个文件为主;政治部门另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内务部联合发布关于(纠正几个有关婚姻问题的错误)的指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指示》《坚决贯彻婚姻法保障妇女权利》《学习苏联人民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及《论社会主义的爱情、婚姻和家庭》等文件[14]。学习方法,除了报告员讲授以外,还拟定诸如“为什么要开展这个宣传运动”“新旧婚姻制度哪个好”等提纲,组织大家联系自己的思想进行讨论,以此批判封建残余思想与行为,明确自己在运动中应起的作用及如何进行工作[15]。天津市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决定1953年2月20日至3月20日为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并确定以“婚姻自主自愿和家庭和睦民主”为运动月中宣传婚姻法的主题。为了使群众最大限度的认识、理解和接受婚姻法,集中采用了以下4种方式。

第一,举行贯彻婚姻法广播大会。1953年3月3日,天津市举行贯彻婚姻法广播大会,各机关、工厂、学校和街道等单位共有50余万人参加收听,是一个动员全市人民积极投入宣传婚姻法运动的大会。会上,天津市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主任吴德作了关于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报告,天津被服厂第二弹花部女工胡启荣、北洋纱厂女工翟秀英的母亲翟大娘分别作了新旧婚姻对比和民主和睦家庭的典型报告。会后,重播5次广播大会的实况录音,继续组织群众收听和参与讨论婚姻法[16]。

广播大会结合群众中存在的问题和思想顾虑,全面而通俗地阐释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包括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性质、意义、方针、任務及婚姻法的基本精神,批驳各种错误思想。同时,还介绍自由自主婚姻及民主团结家庭的典型,为运动的顺利开展打下思想基础。

广播大会“规格”高,内容深入浅出,许多群众表示受到了教育,要接受新思想,要建立团结、平等、和睦的新家庭。店员杜幼生说:“我过去常常打老婆、骂老婆,不叫老婆参加社会活动;听了吴德主任的讲话,我知道了这是因为自己存在着‘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现在我痛恨这种思想,以后我保证不再打骂她,不干涉她参加社会活动,还要鼓励他参加工作。”六纬路一老太太认识到:“自己的女儿,人家的媳妇;人家的女儿,自己的媳妇;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受气,为什么却给儿媳妇受气呢?这不是很糊涂吗?”[17]同德里的宋徐氏保证,今后一定叫3个儿媳妇参加街道中的学习,为了使她们不被家事牵累,她还要帮助她们做饭、洗衣服等[18]。

不少妇女鼓起勇气,说出自己受丈夫打骂、公婆虐待的情形,要求政府帮助解决。如南华里的邱云瑞和丈夫结婚4年,有4个孩子,经常受丈夫毒打;婚姻法颁布后,虽然说不挨打了,但经常受气,精神苦闷,有了病,丈夫也不给钱治,对孩子也不管,常常骂她:“你死了吧!”在贯彻婚姻法广播大会的讨论会上,邱云瑞说:“这是精神虐待!”强烈要求政府帮助调解[17]。

第二,举办贯彻婚姻法运动展览会。1953年3月13日至4月8日,天津市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主办了一次大规模的“贯彻婚姻法运动展览会”。展览会分4个馆,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第一馆陈列的是婚姻法全部条文的图解,通过图片的方式了解婚姻法的全部内容和意义。第二馆用图片和实物揭露旧婚姻制度的罪恶,揭露封建婚姻制度下妇女的血泪岁月。展出的实物有殴打、杀害妇女的凶器,如卢学珍殴打妻子的“三节鞭”,郑锡安打死妻子的扁担,以及曾虐待杀害妇女的牛儿尖刀、烙铁、火筷子、绳索、毒药等;还有封建统治者编纂的《女孝经》《教女遗规》等荼毒妇女的“理论”等。第三馆用连环画图展示妇女反抗封建婚姻、争取自由的斗争故事。妇女在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在婚姻法的保护下,终于获得了自由,得到了幸福生活。具体故事有“赵振荣得到幸福”“冯宗义的前后两个家”等。第四馆用图画描绘自由婚姻的美好故事,画面中阳光、花朵和真挚的爱情,充满幸福的婚姻家庭,都是人们所向往和期待的生活。如恒源纺织厂工人于宝珍和刘淑珍,棉纺三厂工人张蕙兰和周志武等自由美满婚姻的故事,都在此得到展示。

四馆之外有一个小剧场,演出宣传婚姻法的文艺节目。获得婚姻自由的男女,可以在这里表演、讲述自己的经历。还有一个婚姻询问处,解答有关婚姻、家庭关系的各种疑难问题,告诉人们如何争取婚姻自由以及自由婚姻带给家庭的幸福,等等[19]。

丰富多彩的婚姻法展览会,使群众了解了新旧婚姻制度的社会根源,认识到党和人民政府对人民婚姻家庭问题的高度重视,进而增加对党和国家的热爱。华北军区速成中学的一个学员说:“看到婚姻法展览会,就看到了祖国的胜利,没有祖国的胜利,就没有今天新的婚姻制度。”[20]女工赵淑兰,参观展览会时,激动地说:“拥护婚姻法,毛主席万岁!”[21]

第三,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不同类型的群众(如婆婆、儿媳妇、丈夫等),都有其特殊思想情况。因此,针对各类型群众典型的或具体的思想问题,组织更加细致、深入的群众自我教育,把群众对婚姻法的一般理解引导到更有针对性的个体生活中也非常重要,座谈会由此产生。为了明确各种类型座谈会的不同要求和内容,首先进行实地调查,掌握各地区、各类型群众中存在的主要思想情况和应解决的具体问题,再确定每次座谈会的相关人员、宣传教育内容和解决的问题,有的放矢。座谈会主要有5种类型。

婆婆会。着重要解决的是虐待儿媳、限制儿媳参加社会活动、包办女儿婚事等问题。不少老年妇女认为,贯彻婚姻法运动是“媳妇翻身,婆婆被斗”,因此曾打骂过儿媳或干涉儿媳参加社会活动的婆婆非常惊慌,“怕被斗”[22]。有的婆婆说:“贯彻婚姻法就是对儿媳妇有好处,以后得把儿媳妇供起来,婆婆算倒霉了!”[23]因此,主要是给婆婆讲清政策,打消她们怕斗争和怕坦白的思想顾虑;并启发她们痛恨旧制度,认识到用封建压迫的方法对待自己人的错误。

媳妇会。主要是教育她们认清妇女在新社会中应有的权利和地位,使她们开阔眼界,参加社会活动,并教育她们合理地搞好婆媳和夫妻关系。如召集受虐待的媳妇和一般家庭中尊老爱幼的好媳妇一起开会,好媳妇发言时,重点向大家传授与婆婆沟通相处的技巧和经验;对于受虐待的媳妇,向她们讲清不合理的家庭关系是可以通过婚姻法的贯彻而得到改善;对于较严重的虐待儿媳问题,干部有责任协助开家庭会,改善其不合理的家庭关系,制止虐待行为[24]。

婆媳会。由婆婆与媳妇共同参加,挑选典型发言人。婆婆讲如何做个好婆婆,媳妇讲如何做个好媳妇,受虐待的媳妇讲旧婚姻制度的痛苦,这样就可以减少婆婆们的思想顾虑,以及婆媳之间的相互猜疑。

男人会。主要是批判重男轻女的夫权思想,以及打骂妻子、经济不平等、限制妻子出去工作和学习等思想和行为。

家庭会。主要是针对要求改善的问题家庭,或者对婚姻家庭关系好的典型家庭进行总结和巩固。对问题家庭,宣传骨干深入到户召开家庭会,分析家庭不和睦、不民主的害处及其原因,详细说明家庭关系的改善对个人、对家庭、对国家建设的好处,最后,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家庭公约[25]。

第四,开展文艺宣传活动。文艺团体通过戏剧、电影、相声等,展开婚姻法的宣传工作,促进了婚姻法的宣传贯彻。如戏剧界通过演出,揭发封建婚姻制度罪恶、歌颂自由自主婚姻,使群众以视觉形式,感知封建婚姻制度的毒害,了解从古至今婚姻自主就是青年男女的向往,以及只有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保障下才能顺利实现。历史剧有“梁山伯与祝英台”“秦香莲”“孔雀东岸飞”“白蛇传”和“张君瑞与崔莺莺”等;评剧和曲艺剧有“罗汉钱”“柳树井”和“小二黑结婚”等新戏。在这些新旧剧目中,“梁山伯与祝英台”和“刘巧儿”尤其受群众的欢迎。自1953年2月25日到3月20日,“梁山伯与祝英台”在天津市各主要剧场中共演出49场,观众达3 100余人,“刘巧儿”演出96场,观众达6 200余人。天津市文化事业管理局直属电影放映队还在各区和工厂放映“儿女亲事”和“两家春”影片。此外,小剧场有相声“和睦家庭”,三人合唱的数来宝“婆媳顶嘴”等[26]。

这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在婚姻法宣传贯彻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

新《婚姻法》的深入开展,使男女平等观念逐渐融人民众的婚姻家庭生活之中,民众从思想上划清了新旧婚姻制度的界限,尤其是妇女的婚姻家庭关系得到显著改善。

第一,择偶观的改变。中国传统婚姻,择偶以“門当户对”为原则。在婚姻法贯彻运动中,单一的“门第”观念受到冲击,父母和青年男女在选择配偶的标准上出现了明显差异,婚姻自由观念获得青年人的认可。在父母眼中,“找一个有钱人人家多好,以后好不受罪,不嫁给包干制的穷光蛋”[27],“我们不跟工人结婚,等着嫁给有钱的吧”[28]。而在许多青年男女看来,门第的高低和家资的丰厚已经不是择偶的重要标准,对方的性情、思想、品行和健康状况才是最主要的。“选择对象就不能随便,应当政治思想一致,工作事业一致,加上身体健康,年龄爱好之相近等,要爱情鼓励进步,对个人和家庭社会幸福皆有好处”[29]。女青年杨玉敏和装卸工人温振友谈对象时,她看重的不是对方的家业,而是朴实、爽快和每天勤快地劳动,“我不是只认识钱的人,我就是喜欢他爱劳动”[30]。

第二,婚姻自由的初步实现。传统包办婚姻减少,自主自愿婚姻增加。据粗略统计,到1953年,半自主婚姻率已降低到20%左右,其余80%都是自主自愿婚姻31]。其中1月至6月,天津市申请结婚登记人数共12 993对,其中,婚姻登记处审查批准自主自愿且合乎婚姻法规定的12 810对,基本实现了青年男女的婚姻自由[32]。1955年更是如此,天津市申请登记结婚者共23 122对,其中属于包办强迫未予批准的婚姻仅有16对,只占申请人数的0.07%[33]。

妇女婚姻自由的初步实现,一方面得益于父母的认识,他们认为如果还要包办儿女婚姻,就是不体面的事情了。如张氏说:“自主自愿太好了,过去父母给‘保,孩子也不一定看得上眼;媒婆在中间为了赚钱,信口乱说常常骗人。这一来可好多了。”[34]一个老太太说:“你们这时候多好啊!以后再不给我女儿包办婚姻了,要把媳妇当成闺女。”[35]仍然坚持包办婚姻的父母,会遭到亲邻孤立。塘子胡同的杨家,女儿自幼被包办订婚,在贯彻婚姻法运动中,父母同意退婚;但为了家庭经济关系,父母又要给女儿包办,引起邻居的强烈反对,杨家最后放弃了包办[36]。另一方面,《婚姻法》成为妇女争取婚姻自由的法律斗争武器。通过学习婚姻法,她们有了追求幸福的勇气。信义里的宣传员徐秀珍,1950年被父母包办和她表弟订婚;她多次和父母作斗争,终于在区公所的支持下,解除婚约。同时她还邀请来亲戚、朋友和代表,耐心地向父母讲解婚姻政策,并当众烧毁她父亲曾经骗着她在上面摁过手印的婚约,说“现在有了婚姻法了,旁的事可以,这个事我可得要自主”[34]。八区兴隆居胡同的史某,曾被父母包办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不合,仅一起生活两个月,她就返回娘家。在娘家一直住了10年,直至婚姻法颁布后才得以离婚,“几千年的铁链子由共产党给解开了”[17]。

第三,男女平等观念渗入夫妻关系。传统婚姻家庭,夫妻地位不平等。贯彻新婚姻法运动后,家庭生活中的平等互助、民主和睦因素增加。男人对妇女的态度和看法也发生变化:一方面,存在“夫权”思想的男人,受到婚姻法的批判教育后,态度有所转变,打妻子或限制妻子自由更是被看成不合理的事。天津市一区工会财务科副科长李某,以前经常嫌弃妻子是农村的,不识字,不会应酬,不会打扮,处处不顺眼。经过贯彻婚姻法运动,检讨了自己轻视妇女的封建思想,认识到自己没有理由虐待曾经和他经受苦难的妻子。此后开始用新的态度看待妻子,发现妻子有诸多优点:勤劳朴素、忠诚老实,谨慎操持家务,耐心抚育子女[37]。刘大娘说:“我儿子刘长有跟媳妇时常打架,最近经过婚姻法宣传和干部的帮助,不但他们俩再也不打了,我们全家团结和睦,可过好日子了,这真和过去的社会太不相同了。咱一定得再听听婚姻法,多懂些道理。”[38]有的丈夫甚至开始帮助妻子学文化,督促妻子进步[39]。另一方面,男人认识到妇女家务劳动的重要性,开始肯定妇女的劳动价值,并主动参与家务劳动,以减轻她们的家务负担。通过学习婚姻法,“这回我也明白了,妇女在家做饭、看孩子、料理家务,也是社会劳动的一部分。她如果不做饭,我下班回家吃嘛?再说抚养第二代更是重要的问题”[40]。国营制冰厂的李绍先在谈到妻子时说:“她,对我的帮助真不小啊,不是她把家里事都揽起来,我哪能这么安心地生产啊!”[41]

第四,婆媳关系改善。许多婆婆逐渐改变旧有观念,认识到当年自己当牛做马的儿媳妇生活,是由封建婚姻制度造成的,新社会需要用新的态度处理婆媳关系,而不应该再让儿媳妇经历自己所遭受过的痛苦。棉纺三厂的李大娘说:“我这一辈子可受够了封建社会的痛苦,可不能让青年人们再受哪!”“儿媳妇女儿应该同样看待,我儿媳每天上班工作,又有小孩,更应很好体贴,要重打锣鼓先开张。”[42]四區小孙庄的王大娘,过去总是整天找媳别扭。在宣传婚姻法运动中,大家都帮助她认识婆媳平等的道理,丈夫说:“你做的不对,要是咱闺女嫁了人净受气,你不心疼吗?”儿子强调:“婆婆媳妇平等,不是说媳妇就可以压迫婆婆了,是要互相尊重。”王大娘理解到过去是自己不对,便和媳妇订立家庭公约,还主动给媳妇买一身花衣服[43]。

不少婆婆开始关心媳妇的吃、穿、冷、暖,帮忙照顾家庭,减轻媳妇的家务负担。有的婆婆对媳妇说:“早晨别不吃点心,如开会赶不上回来时,就在外边买点东西吃,饿病了耽误工作。”[44]北洋纱厂女工顾玉兰,和丈夫蔡鸿林自由恋爱结婚,公公婆婆把她当闺女一样疼爱。婆婆知道她什么时候上班或去开会,就提前把饭做好,知道她有胃病,还单独给她做好吃的。顾玉兰下班回来,公公说:“你歇歇吧.一天的工还不够你累的!”小姑子说:“我干吧,嫂子!”小叔子说:“少年儿童队员应该帮着做家里的事,嫂子,你让给我吧!”顾玉兰激动地说:“这是婚姻法给我的!”[45]不少家庭妇女说:“学习了婚姻法,才看到了多年没有看到的婆婆的笑脸,现在才真正是翻了身。”[46]

部分已婚女工不能自主支配工资问题,在贯彻婚姻法运动中得到初步解决。有的是多留零花钱,要买什么东西婆婆也同意;有的每月固定给婆婆多少钱,再多赚自己留着;还有的把钱全部交给婆婆,但家庭经济公开,大家共同商量钱的使用和支配问题[22]。

第五,妇女提高了参加社会活动的积极性。自主自愿婚姻,使妇女幸福感增加,生产热情高涨。地方国营工业局印染一厂女工姚宝珍,和丈夫自由恋爱结婚后,生活美满,感到应该感谢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婚姻法,于是提出努力生产和学习的保证:“在1953年要把生产定额计划做到准确先进,并在互敬互爱基础上共同努力,提高文化,提高技术。”[18]女工张淑月,和同厂工人李某自由恋爱结婚。夫妇二人工作积极,张淑月领导的生产小组总能比别的组多出两三包货,产量高,而且返工率低,“三八”妇女节时,张淑月被评为二等劳动模范;其丈夫李某也因工作积极,被提升为办事员。工人们都说:“贯彻婚姻法,咱们得向人家淑月学习”,“人家不光感情好,小日子过得幸福,俩人结了婚对工作更有劲啦!”[47]曾经极力限制妻子参加社会活动的男人,思想觉悟提高,逐渐认识到“不是女的生来不如男的,而是在旧社会里女的受着封建制度的束缚,使她们没有机会锻炼,这是旧社会造成的一种罪恶”[9]。二区小马路有80多名从来不参加社会活动的妇女,也纷纷参加街道工作,她们的行为得到家庭的大力支持,“叫媳妇出去开通开通,多懂事对自己的家庭可以更和美”[36]。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贯彻实施,使天津妇女的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由此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优越性。当然,也必须指出,在实施过程中,曾出现离婚率激增、妇女因婚姻家庭问题被杀或被逼自杀的现象频发等现象。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并不会因为新《婚姻法》而完全消失。这表明,要彻底实现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仍然任重而道远。

①就天津而言,相关资料参见《全国大多数地区封建婚姻制度仍然严重存在》《天津日报》,1953年2月9日;《交流贯彻婚姻法试点经验》《天津日报》,1953年3月14日。

②代表性论著有杨丽萍:《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贯彻婚姻法运动》《中共党史研究》,2006年第1期;李洪河:《新中国成立初期贯彻(婚姻法)运动中的社会问题及其解决——以河南为中心的历史考察》《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7期。

③ 目前尚无专文探讨天津市推行《婚姻法》的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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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婚姻法执行情况调查报告[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3-C-3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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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天津市贯彻婚姻法广播大会的报告[Nl.天津日报,1953-03-04.

[8]天津市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关于私营北洋纱厂宣传婚姻法工作总结报告[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50-D-9.

[9]市政系统如何在工人中开展的贯彻婚姻法运动及其收获[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53-1690.

[10]三个月来在厂宣传婚姻法工作初步总结[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50-Y-3.

[11]我是怎样处理婚姻恋爱问题和教育自己的孩子[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44-Y-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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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各区组织基层干部等学习婚姻法[N].天津日报,1953-02-27.

[16]天津市贯彻婚姻法广播大会计划[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50-C-21.

[17]津各区市民开始讨论婚姻法[N].天津日报,1953-03-05.

[18]举行贯彻婚姻法广播大会[N].天津日報,1953-03-04.

[19]贯彻婚姻法展览会介绍[N].天津日报,19 53-03-13.

[20]天津市贯彻婚姻法展览会工作报告[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50-C-22.

[21]九天内已有近六万人参观[N].天津日报,1953-03-22.

[22]天津市工厂企业贯彻婚姻法运动工作总结[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50-D-9.

[23]举行老年妇女座谈会的经验教训[N].天津日报,1953-03-20.

[24]津市各区在贯彻婚姻法运动中举行各种类型座谈会的主要经验[N].天津日报,19 53-04-13.

[25]天津市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工作计划[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53-2-1690.

[26]津文艺大军广泛宣传婚姻法[N].天津日报,1953-03-23.

[27] -对美满的夫妻[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48-D-174.

[28]各界人民自动收听广播大会[N].天津日报,1953-03-04.

[29]基层工会女工委员如何在女工及工属方面贯彻婚姻法?[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50-D-9.

[30]“我就是喜欢他爱劳动”——记杨玉敏突破封建桎梏重获自由[N].天津日报,1953-03-01.

[31]天津市妇女在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N].天津日报,195 4-08-16.

[32]关于一九五三年上半年结婚登记情况及结婚登记统计及月份统计[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53-1690.

[33] 1955年贯彻婚姻法的情况和1956年的任务[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53-D-4230.

[34]新婚姻法影响扩大[N].天津日报,1950-06-24.

[35]关于天津铁路分局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的工作报告[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5 0-D-9.

[36]天津市二区小马路贯彻婚姻法基本总结报告[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50-D-9.

[37]我们的夫妻关系是怎样变好的[N].天津日报,1953-03-02.

[38]向市民普遍宣传婚姻法[N].天津日报,1953-03-15.

[39]国家对妇女太关心了[N].天津日报,1954-07-09.

[40]我批判了自己的封建思想[N].天津日报,19 53-03-14.

[41]工人家属赵锡珍[N].天津日报,195 4-10-11.

[42]棉纺三厂婚姻情况调查材料[B].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48-D-174.

[43]重点试验工作基本结束[N].天津日报,1953-03-02.

[44]我婆婆对我像亲生的女儿一样[N].天津日报,195 3-0 3-13.

[45]顾玉兰的痛苦和快乐[N].天津日报,19 53-03-01.

[46]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工作报告(初稿)[Bl.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X53-1690.

[47]张淑月胜利了![N].天津日报,195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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