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履职现状和解决措施研究

2019-10-19陈三川康同海

企业文化 2019年18期
关键词:解决措施现状

陈三川 康同海

摘要:國企纪检监察机构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其最基本的义务,而且这也从侧面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了保障。笔者从实践出发,主要分析了当前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在履职方面的现状,同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现状;解决措施

一、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履职现状

(一)缺乏主动监督,且监督方式及方法比较单一

很多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时候仅仅是点到为止,比较浮于形式,只要能够交差,能满足上级完成的任务就行,纯粹是被动式的,不能主动的、有针对性的开展腐败易发和多发领域的监督检查,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有时紧、有时松、有时有、有时无,形成不了常态化。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比较单一,仍然存在走马观花、看材料、听汇报的情况,没有做到深入一线调查,不能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即使发现了问题,后续的跟进落实情况也做得不到位,未实现应有的监督效果。

(二)执纪浅显,未做到防患于未然

有些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平常的监督检查时不能抓住重点,发现都是表面问题,没有什么敏感度,不能通过相关的规章制度把想违法乱纪的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这和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的要求不相吻合,有些违纪现象等发现后才突然明白。除此之外,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受自身职能的局限性,不能对一些复杂问题和疑似线索进行取证,这就使得证据链断裂,有些关键线索一旦失去,就很难在工作上打开突破口,对严格执纪造成困难。

(三)问责缺乏,充当老好人

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工作重点多放在安全事故等行政问题上,对此问责比较多,而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则比较忽视,导致责任落实不力,引发的腐败案件问责比较少。另外,在进行问责的时候,有部分纪检监察机构存在不好意思、不敢执行、讲情面、讲关系等现象,问责失于松、失于软、失于宽的情况在很多单位都出现,多是批评教育,很少进行经济处罚,至于党政纪方面的处分更是少之又少,没有做到失责必问,体现不出震慑力,未能起到应用的警醒效果,从客观上来讲,极大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同时也让员工不再信任纪检监察机构,其权威性大打折扣。

二、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做好履职解决措施

(一)国企纪检监察机构要内外兼修,为履职营造良好的环境

当前国企采取的是双重领导体制,因此,需要上级纪委、企业党委和行政上给予纪检监察机构支持和重视,也正是如此,其要把当前上级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报告给企业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班子,争取在干部使用、经费保障、机构配置、开展主业、分配任务等方面获得理解和支持,既要做好内部工作,又要多和上级管理单位沟通,以便在奖惩政策上得到支持。此外,纪检监察机构针对企业自行解决困难的情况要适当鼓励,追责时要适当减轻,提高纪检监察机构履职的积极性。我们都知道,纪检监察机构干的工作都是“得罪人”的事,因此,上级最好从顶层设计方面优化纪检干部任用、保护、提拔制度,使他们在干工作时能够放开手脚,不为权所困。

(二)扛起纪检监察机构应用的监督职责

第一,把握重点。纪检监察机构履职重点主要体现在违纪、违规、企业内部规定,尤其要常态化检查资产聚集、资源富集、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的领域。至于具体的方式方法可以多元化,比如问卷调查、民主测评、深入一线、查阅台账、听汇报等,要多方式结合,且要和企业的法律、投资、行政、财务、审计等监督主体相互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全面掌握情况,提高专业水平、工作效率、监督效果。

第二,践行“四种形态”,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要深刻意识到自身工作的严肃性、严谨性和重要性,要肩负其应有的责任担当,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四种形态”的要求,通过多种方式(纪律处分、廉政约谈、组织处理、警示教育等)妥善处理违纪违规现象,把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当作常态,真正把纪律贯彻落实。

第三,加强运用成果。构建并完善监督执纪核查、移交、整改、反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狠抓整改落实,做好后续跟踪工作,在监督上形成闭环。同时要定期分析苗头性问题线索,提高案源线索发现和解决能力,严格执行以下规定,即执纪审查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避免因自身权限问题而影响监督检查执纪做深、做细、做实。

(三)要真刀真枪干工作,严格落实问责制度

第一,完善制度机制。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在执行任务时不能仅凭一己之力,而是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把企业内部关于安全事故、懒政怠政、资产损失、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责规定进行梳理和完善。把问责机制和制度进行完善和整合,把责任追究、目标考核、监督检查统一结合,做到问责内容、方式、程序、主体事项、对象的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使问责有据可循,避免问责规定内容、零散、缺失等不聚焦问题。

第二,严格责任追究。针对因为没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而引发的腐败问题、“四风”问题,甚至是严重的违法乱纪问题,压制不查问题、隐瞒不报问题,要加大严惩相关责任人的力度,对于失职渎职的人员要采取“一案双查”,做到真正敢问责、严问责。不仅如此,对于懒政怠政人员要严加整治,通过明察暗访、干部考察、效能监察来发现干部懒政怠政的行为,进而严格问责,把权力切实转变为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正能量。

(四)增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第一,完善结构和人员。对于党章规定要严格执行,促进下属二、三级企业党委设立纪委,同时要配备相应的负责人,企业的总支和支部都要设置纪检委员,把具有真本事、政治强、作风硬的人才引进到纪检监察岗位上,为保证把各项监督责任层层落实而打下基础。

第二,提高自身能力及素质。纪检监察机构队伍要多参加学习,拓展自己的视野,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通过挂职锻炼、检企共建、邀请讲课、轮岗交流等方式,定期进行招投标监督、案件检查、专兼职纪检干部信访等方面的培训,在和上级纪委、外部检察机关互动的同时也提高自身工作技能。

第三,严格队伍作风。既然作为纪检监察机构的一份子,纪检干部就要做到严于律己,切忌“灯下黑”,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和党风修养,谨记自己的职责,在诱惑面前要加强自我约束,在工作面前,要敢于问责,真正建立素质和能力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

参考文献:

[1]陶花.试论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在“三转”方面的难题以及改进建议[J].中国市场,2015 (23):59-60.

猜你喜欢

解决措施现状
初中英语课堂教学效率提升的方式方法研究
浅谈城市道路设计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高中文言文实词教学研究
基于新课标的语文阅读教学策略研究
职业高中语文学科学习现状及对策研究
语文课堂写字指导的现状及应对策略
谈谈如何杜绝矿井测量事故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技术的现状与发展分析
我国建筑安装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与实施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