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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专家:规则意识可以减少社会治理成本

2019-10-19

廉政瞭望 2019年18期
关键词:公共事务潜规则敬畏

文/本刊记者曾勋

规则意识,是发自内心的、以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有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但总有人不守规则、各行其是,给自己与他人带来麻烦的同时,也增加了社会的治理成本,其中的原因值得深思。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知名学者、诗人叶匡政接受本刊专访。于建嵘认为,规则有好有坏,良规则有利于民进国昌,而陈腐的规则,则可能成为个人和社会发展的绊脚石。叶匡政则认为,边界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规则意识,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游戏规则,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认知与研究方式,因为有了边界意识,人才会具有尊重各领域规则的自律性。

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规则,不一定是良性的

廉政瞭望:我们当下总是在呼吁公共意识,目前不少人都将一些人无视公共秩序归结为人们素质低,怎么看这个问题?

于建嵘:我们需要明白一个问题,也就是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

在古代,民间的元规则占有重要的地位,比如讲究“天理”“天道”,由此延伸出来的人伦如君臣之道、孝道等,都属于这个范畴。随着社会发展,逐渐有了少数服从多数的立法活动和公共政策的制定,但同时,许多不成文规则依旧在民间流行。特别是在农耕文明中成长的人们,在土地上劳作,始终生活在看天吃饭的语境中,这使得中国的元规则十分牢靠。也就是说,他们对天地的崇敬,往往多过了对他人的尊敬。即便对于天的代言人皇帝,很多人也只是表面服从其权威。

在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过程中,这一点显然非常不利。现代化的工业化、城市化,讲究合作精神和契约精神,长期的小农生产,使人们养成了长期处于不受约束且以自我为中心的生存状态,乡民社会的很多陈规陋习、宗族习俗等,就是这样在实践中逐渐约定俗成的。

当然,素质可以通过教育提升,文化与心理的改进却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作为现代社会,应该制定公正公平的政策,让良规则成为社会主流。

叶匡政:将这些行为总上升到“国民素质”的高度,无法改变现状,也难以服人。因为国民素质的概念太宽泛,比较难界定,比如,我们说它包含了一个人的责任、良心、信用这些伦理因素,也包含理想等精神因素,它与社会的经济、文化、受教育程度等相关。简单地用素质来评论这些行为细节,很难得出有参考价值的观点。

我更倾向于用公共意识来评判这些行为,比如日本人吃面条也是要发出响声的,但他们大多数人明白,在面馆里这样吃就会影响别人,于是就要自律。如果没有在公共空间的协商、讨论,大多数人就会失去公共生活的参与感,当然对公共意见也会表现出漠视的态度。社会只有形成一种维护公共利益的共同价值,让参与公共生活的人都明白尊重他人利益的重要性,才可能诞生自觉性。

廉政瞭望:什么样的规则才算得上是良规则?

于建嵘:良规则应该是符合大多数社会成员利益的规则,通过全体社会成员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公开、公平的程序制定。最重要的一点,良规则应该尊重人的价值和权利。当然,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规则,不一定是良规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

知名学者、诗人叶匡政

叶匡政:一切个人、知识、观念、经验,都是有界和历史局限的,所以我认为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则。不同的地域、生活与经验都可能造成某些领域的自主性和独立性。私人生活与公共事务以及不同的学科都有着不同的规则和标准。

边界意识并不是让不同领域、地域隔绝,而是在交流与合作中意识到边界的存在,尊重彼此的规则和边界。总体来说,良性的规则必须以公众福利为出发点。

廉政瞭望:规则其实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迁的,社会形态、文化基因等都决定了不同的社会有适合自己的一套规则系统,当下的中国需要什么样的规则?

于建嵘:虽然我们在提城乡一体化,但是不可忽略中国的城市与乡村仍然存在不同。我们当然需要现代文明社会的各种规则,也应该看到,在广袤的乡土社会,既存在国家正式公布的成文法,又流行着一定地域的地方性规则。

从法治来说,在乡村地区下沉现代法律规则当然是有必要的,也应该看到乡土的文化价值,对乡村建设发展的作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甄别对待,让一些优秀的传统规则也能在社会运行中同样发挥作用。

叶匡政:我记得鲁迅有一篇文章,大致是感慨中国可喜的纪念太多,但又怕有人乘机捣乱,所以什么佳节都会落得被“绞死”的命运。最后只剩下过年,悲愤者和劳作者可资庆贺的日子。那年春节,鲁迅连放了三夜爆竹高兴坏了。

现在很多城市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出于消防安全、扰民等因素,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是否想过不搞一刀切,允许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鞭炮是否可行?我们跑得太快,有时忘记了传统的仪式和规则。《礼记》中记载了古人很多的禁忌。比如正月禁止砍伐树木,不可捣毁鸟巢,不可杀害幼虫以及未出生的或刚出生的动物与幼鸟,不可捕杀幼兽、掏取鸟蛋。这些禁忌,体现的都是我们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存意识。可惜,很多规则已被我们遗忘。

治疗潜规则,需破除权力垄断

廉政瞭望:有人说,潜规则长期盛行,也是造成国人规则意识淡漠的原因之一?

于建嵘:目前,我们的社会确实有一些不讲规则的现象。经商、升学、就职、就医等方面,确实也存在一些潜规则。这些潜规则的存在,让人们不得不在正式的明规则之外,寻求各种私人庇护关系。

实际上,社会如果都按正常规则运作,会减少很多治理成本和不必要的人情世故。如果潜规则盛行而正式规则被架空,问题就变得复杂了。由于潜规则是没有固定内容和标准的,所以,容易造成某些领域几乎处于没有规则的状态。每个人只能依凭自己无法掌握的、具有随机性的关系因素,去不公平地竞争社会资源,这样导致一些领域呈现弱肉强食的丛林状态,甚至生出社会的戾气,体现在公共领域,就是“抢”和“贪腐”等。

但是,只要认清了潜规则盛行的本质,对症下药,潜规则不是治不了。破除权力垄断壁垒,平衡社会利益分配机制,都是建立有效的正式规则的途径。如今我们的反腐力度很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其实也是一种积极的尝试。

叶匡政:我们更应该思考,潜规则是如何形成的。如果公民不通过关注公共事务实现对权力的制约,实现自己的社会参与和权利保障,那么,一些僭越规则的事情就可能发生。可以说,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和承担,赋予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一个健全的社会,不仅要求公权力的正义,对公民的意识和行为同样有要求。所以,成熟的公共意识是抵制潜规则的良药,这种意识将自我视为共同体的一部分,人们既可以缔造普遍认同的公共秩序,也会彼此尊重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果缺乏这种健全的公共意识,社会就可能演变为个人对他人的战场。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公共事务和公民素质的提升,在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中,学习公共生活所需要的技能,这些是近年来中国社会的巨大进步。大家都以平等理性、自由包容、尊重法律的行为参与社会讨论、公共生活,毫无疑问也会促进潜规则的破除、法治秩序的完善。

廉政瞭望:对于个人而言,我们如何尽一己之力,推动社会规则意识的增强?

于建嵘:当下,人们的公共意识逐渐觉醒,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正在提高,政府也在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积极为公民参与公共事务创造机会,重建社会信任。比如现在媒体监督和网民监督的发达,诚信体系的建立等,都是良好的决策,有利于重构公民的规则意识。

我们常常讨论社会的种种问题,殊不知,我们自己就是社会的一部分,我们有的人可能也在无意识中做出一些破坏规则的事情。作为个人来说,自律仍然是当务之急。

叶匡政:“敬畏”一词很重要。“敬”是对生命价值的态度,而“畏”则是一种警示和自省。

孔子有“君子有三畏”的说法。人对天命的敬畏是培养人格的开始,没有这种敬畏,一个人就难以成就其伟大的人格。这种敬畏是对内在人格的道德要求。不知敬畏的人,也很难理解正义和诚实。有了敬畏之心,就会感到上天在盯着自己。儒家认为,这双眼睛既是上天的,也是人性中良知与善的眼睛。万物都有规则,如果不敬畏规则,不仅伤害了公共生活,对个人的人格与未来也是一种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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