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协调配合
2019-10-18周箭
周箭
摘要: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监督在政府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十八大以来。我国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高校工作更是成绩斐然。为对高校治理效果做进一步巩固,本文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之间的联系进行了分析。着重探讨了高校内部审计如何和纪检监察工作协调配合
关键词:高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9)09-0095-02
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包括“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等,《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也在党的十九大闭幕后的第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审议通过。诸多信息均表明,十九大以来,习近平为首的领导人高度重视从严治党。积极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立德树人是各高校的重要职责,因此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尤为必要。近年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积极转变自身职能,革新工作方法,坚决同不正之风做斗争,肃清高校风气。然而内部审计是高校经济监督的主要职能部门。在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查处经济案件、健全内部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与内部审计工作的联系
(一)从职能和职责上看目标一致
高校纪检工作的重点就是坚持党的执政方针,落实党建党规,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违背党规党纪行为的监察,在调查党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对其做出严肃处理。监察工作则主要是切实维护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各级行政机关是否认真落实、执行法律章程进行密切监管。对各级行政机关干部是否知法犯法,是否明知故犯进行调查,一经发现。即予以严肃处理。内部审计工作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检查、评价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或者经营管理,其主要是利用真实、完整以及合法的单位资金收支以及正确的财务处理来开展严格审计。从而达到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内部管理的目的,并让单位对国家财经法规予以严格遵守。可见。虽然从职能职责上来说。纪检监察工作与内部审计工作是相互独立的,但却都是为了党的廉政建设、维纪护法,即具有一致的目标,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从工作效果上看可优势互补
在开展有效监督检查过程中,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与审计部门职责各不相同,前者主要是对党员是否廉政勤政进行监督检查,而后者则是对单位经济事项和财务收支的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虽然两者在工作切断点上存在差异,但若能够协调配合就可以起到很好的互补效果。因为在具体工作中,审计部门进行常规设计、专项审计的出发点是业务;而纪检监察部门虽然能够查处相关问题,但却多停留于表面。若是两者形成作用合力。共同发挥职能。那么纪检监察部门势必能够将审计的优势最大化发挥出来,使得监察工作的范畴得以扩大,并将监察权利延伸到高校的经济活动领域中。與此同时,高校审计部门也可以借助监察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加强审计力度,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使得高校财务数据更加真实,财务工作有序开展。比如,若审计针对的是干部的经济责任与全面财务,则对于审计出来的问题,纪检监察与审计部门就可以快速地进行分析研究,就一般性问题,除了由审计部门从业务层面出发,将整改意见与解决办法提出,同时也可通过纪检监察部门约谈责任人,使之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进而主动纠正自己的问题,并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需进一步查处的问题。
二、高校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协调配合
(一)因校制宜,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受人员、编制等因素的影响,要想推进审计与监察部门协调合作,就必须要结合自身实际。对内部监察力量进行整合优化,在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同时,对其予以不断完善。
1.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诸如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部门均属于会议成员,各成员就各自工作相互进行交流,将信息资源共享,一起对合作计划与配合事项进行商讨,从而进一步明确监察审计的对象、范围与方法,使之更加有效。
2.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与反馈机制
对于群众举报的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应第一时间将其反映给审计部门,促使其成为审计工作计划制定的依据,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及有效性,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审计有关结果:向纪检监察部门及时移交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由其做出处理。把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告知审计部门,以此来确保问题顺利地解决。
3.设立业务交流学习制度
对于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而言,其专业性、政策性要求高,此时便突显出合署办公的优势。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可选取固定时间一起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学习。相互交流纪律审查技巧经验,学习财经审计知识,进一步拓宽业务知识,促进双方业务薄弱环节的提高。
(二)联合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由于内部审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并不承担具体业务职能,监察监督则是其存在的根本目的,因此应从全局出发,结合高校现状,客观联合开展督查工作,范围涵盖校内部分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等。第一,基于上级指导,组织针对性较强的检查活动,例如私设“小金库”、教育乱收费、虚假发票公款报销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第二,对于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定期排查。例如校办企业经营情况、项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各个环节。应重点审查,细致发现问题,并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预防漏洞的出现。
(三)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全程监察审计
高校重点工程具有诸多特点。包括项目多、规模大、周期短、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工程管理和监督较为困难等,进而有很多环节、部位极易滋生腐败,一旦未有效监管,就会导致“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问题出现。针对这一情况,高校纪检监察与审计工作就一定要对重点建设项目展开全过程监察审计,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共同监管机制。
纵观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确定不同的监察审计关键点。在动工环节。应对设计科学性、招标合理性等事务进行重点监察设计。施工过程中,应将施工情况、项目概算、内部控制、设计变革、资金使用等情况列为审计的重点:竣工后,应全面审查工程量、定额套用及材料差价等方面。比如。施工阶段存在较为突出的工程量增(减)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将工程量增(减)计量工作的“五方会签”制确定下来,也就是在工作现场一定要由甲方代表、乙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甲方造价人员和监察审计人员一起将计量方法确定,一起展开计量。并在计量工作单上签名。可作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依据的必须是“五方会签”的计量工作单。以过程审计为切人点,把监察工作融入整个施工的过程中,防控风险、避免漏洞。这一做法不仅可强化经济效益,而且还能够保证创设廉政的氛围。
(四)发挥审计在办案中的作用
高校纪委在对违法乱纪案件,特别是经济类案件进行查办时,应将内部审计特有的优势发挥出来,有机联系查办案件与审计工作,使二者相辅相成。第一,在对审计计划进行安排时,需结合纪检检查工作,考虑全面,对计划做随时调整。第二,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需对办案力量做合理配置,把设计人员特长发挥出来,提供重要线索与证据协助案件调查工作的深入开展。第三,以审计的名义调查和询问部分疑点、重点问题,以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减少。第四。经专案审计工作分析发现的线索,将其违法违纪原因找出,提供更广泛的适用法律范围给案件的查处工作。第五,审计工作能够为依法办案起到极大的帮助。审计工作拥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法规程序与法律依据,查办案件工作就能够把这些较为成熟的程序与依据利用起来,为依法查办案件提供方便。
(五)优势互补,利用各自特点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当下。高校纪检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在相互协调的同时。还应当最大化发挥出自身的职能作用,引进新理念、采用新方法。首先,方法互补。结合高校工程建设现状,应采取审计全覆盖方式,重点对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进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审计,纪委监察部门则立足于设计工作特征,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加大监察力度,有效把控廉政风险点,强化监督效果。其次,力量互补。针对那些比较特殊、敏感的案件及问题,此时纪检部门不易“抛头露面”,应当让审计部门作为排头兵,发挥审计侦察功效,利用审计知识先开展财务审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利用调查询问、查账分析等各个方法准确找出问题。切实掌握有关证据与数据。而针对非特殊性问题,审计部门则可以根据经验和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协同审计部門共同进行督促整改,并利用监察职能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警醒教育活动:若是存在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进行立案侦查,基于性质与情节进行党政处分,或者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强化威慑力。
三、结语
总而言之,新形势下,高校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有效协作配合,能够将监督成本有效降低,也能够促进监督治疗与治理效率的显著提升。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而言无疑意义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