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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故“刺马”案

2019-10-18李俭

美文 2019年19期
关键词:同治江宁曾国藩

李俭

同治九年(1870)农历7月26日,清朝一代“名臣”马新贻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将以千古疑云的方式走向生命的终点。

马新贻(1821—1870),字谷山,号燕门,山东曹州(今荷泽)人。其二十七岁中进士,咸丰三年(1853),任合肥知县时随钦差大臣袁甲三平太平军,因功擢庐州知府。同治三年(1864),升浙江巡抚。同治七年(1868),任闽浙总督,不久,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马新贻官声极佳,业绩突出,颇受民众爱戴。谁也想不到,他居然死在一个刺客手里。

马新贻和李鸿章同榜,若非暴死,其成就不在其下。

当日十时许,马新贻检阅完毕回衙途中,有人拦轿告状,马新贻接纸阅览,不料,突然冲出一名男子,手持匕首,刺入马新贻右肋。刺毕,男子竟不逃走,高声报名张汶祥,大笑而就缚。细节版本有异,但整体差不多。据薛福成《庸庵笔记》:“二十七日,为两江总督月课武职之期,马端敏公(新贻)亲临校场阅射。校场在督署之右,有箭道可通署后便门。端敏阅射毕,步行由箭道回署,将入便门,忽有跪伏道左求助川资者,乃一武生,端敏同乡也。接呈状阅之,谓曰:‘已助两次矣,今胡又来?言未毕,忽右边有人大呼伸冤者,未及询问,已至端敏身前,左手把其衣,右手以小刀椹其胸。端敏谓从人曰:‘我已被刺,速拿凶手!言讫而绝。”

薛福成说“言讫而绝”是不正确的。按史料,马新贻被刺后,生命垂危,江宁将军魁玉、江宁布政使梅启照、署理藩司孙衣言等司道各员均前来探视,马新贻口述遗折,由过继子马毓桢代笔,口授完毕,交魁玉转呈。次日,马新贻不治而亡。遗折全文如下:

奏为微臣猝被重伤,命在顷刻,伏枕哀鸣,仰祈圣鉴事。窃臣由道光二十七年进士,以知县即用,分发安徽。到省后迭任繁剧,至咸丰三年以后,军书旁午。臣在营防剿,随同前漕督臣袁甲三等克复凤阳、庐州等城,驰驱军旅,几及十年。同治元年苦守蒙城,仰托国家威福转危为安。旋蒙文宗显皇帝及皇太后、皇上特达之知,洊擢至浙江巡抚,升授浙闽总督。同治七年六月,恭请陛见,跪聆圣训。出都后,行抵济宁即蒙恩命调任两江总督,九月到任。两江地大物博,庶政殷繁。江宁克复后,经前督臣曾国藩、前署督臣李鸿章实心整理,臣适承其后,谨守成规,而遇事变通,总以宣布皇仁休养生息为主。本年来旸雨幸尚調匀,民物渐臻丰阜。臣寸衷寅畏,倍矢小心,俭以养廉,勤以补拙,不敢稍逾尺寸,时时以才智短浅,不克胜任为惧。五月间,天津民教滋事,迭奉谕旨,垂询各海口防守事宜。臣一闻外人要挟情形,愤懑之余继以焦急,自顾身膺疆寄,苟能分一分之忧,庶几尽一分之职。两月来,调派水陆各营并与江皖楚西各抚臣,及长江提臣密速妥商。所有公牍信函皆手自披答,虽至更深漏尽不敢假手书记。稍尽愚拙之分,弥懔缜密之箴。所有水陆布置事宜,甫于本月二十五日详析密陈在案。二十六日遵照奏定章程,于卯刻亲赴署右箭道校阅武牟月课,巳刻阅竣,由署内后院旁门回署。行至门口,突有不识姓名之人,以利刃刺臣右胁肋之下,深至数寸,受伤极重。当经随从武弁等将该犯拿获,发交府县严行审讯。一面延医看视,伤痕正中要害,臣昏晕数次,心尚明白,自问万无生理。伏念臣身经行阵,叠遭危险,俱以坚忍固守,幸获保全,不意戎马余生,忽遘此变,祸生不测,命在垂危。此实由臣福薄灾生,不能再邀恩眷。而现当边陲未靖,外患环生,既不能运筹决策,为朝廷纾西顾之忧,又不能御侮折冲,为海内弭无形之祸,耿耿此心,死不瞑目。惟有伏愿我皇上敬奉皇太后懿训,益勤典学,时敕几康,培元气以恤疲氓,运远谟以消外衅。瞻恋阙廷,神魂飞越!臣年甫五十,并无子嗣,以胞弟河南试用知县马新祐之子胞侄童生马毓桢为子。臣待尽余生,语多舛误,口授遗摺,命嗣子马毓桢谨敬缮写,赍交江宁将军臣魁玉代为呈递。无任依恋,屏营之至。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刺马案爆发,举国震惊,这是大清建国以来第一起最高级别官员被刺事件。据传,慈禧闻知,惊异莫名:“马新贻此事岂不甚奇?”

二十九日,同治和慈禧发布四道谕旨,让魁玉督同司道各官赶紧严讯,务得确情,尽法惩办。同时,著曾国藩调补两江总督,未到任前令魁玉暂行兼署。谕旨未到,也就是马新贻身亡当日,江宁将军魁玉就拿到了口供,据江宁知府孙云锦等审理结果,张汶祥是河南汝阳人,曾做过太平天国侍王李世贤裨将,魁玉在奏折中说:“拿获行刺之凶犯,始则一味混供,迨昼夜研鞫,据供系河南人,名张汶详,直认行刺不讳,而讯其行刺之由,尚属支离狡诈。”

作为布政使,梅启照是江宁地区最高行政长官,也是“刺马案”主审官之一。梅启照(1826—1894),曾国藩门生和幕僚,字小岩,江西南昌人。咸丰二年(1852)进士,点翰林院庶吉士、编修,授吏部主事、郎中,后补浙江道御史。同治二年(1863)任广东惠州知府,次年任广州知府。同治六年(1867年),先任长芦盐运使,后署广东按察使。同治八年(1869年),升江宁布政使。有意思的是,梅启照清廉自珍,官品正直,但似乎和“案子”有说不清的命运瓜葛。“刺马案”没审明白,后来在另一个案子上栽了跟头。光绪七年(1881),梅启照任河东河道总督,授头品顶戴。光绪九年(1883)任钦差大臣,复查河南镇平县王树汶替身案,受牵连褫职回乡。

此案反复折腾,不见效果。九月五日,朝廷下旨:“惟以兼圻重臣,督署要地,竟有不法凶徒潜入署中,白昼行刺,断非该犯一人挟仇逞凶,已可概见。现在该犯尚无确供,亟须彻底根究。著张之万驰赴江宁,会同魁玉督饬司道各员,将该犯设法熬审,务将其中情节确切研讯,奏明办理,不得稍有含混。”不久,又严令:“张汶详行刺督臣一案,断非该犯一人逞忿行凶,必应彻底研鞫,严究主使,尽法惩办。现审情形若何,魁玉此次摺内并未提及。前已明降谕旨,令张之万驰赴江宁会同审办。即著该漕督迅速赴审,弗稍迟延。魁玉亦当督饬司道等官,详细审讯,务得确供,不得以等候张之万为辞,稍形松懈,此事案情重大,断不准存化大为小之心,希图草率了事也。”

张之万(1811—1897),字子青,号銮坡,直隶南皮人,时任漕运总督,张之洞堂兄,道光二十七年(1830)状元。光绪年间,张之万入值军机处,兼署吏部尚书,后为协办大学土、体仁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其人长寿,年八十七岁卒,工书法,善山水,用笔兼唐法晋韵,与戴熙时称“南戴北张”。在对待“刺马”案上,张之万一直拖拖拉拉,路上戒备森严,恐遭不测,谕旨中的“弗稍迟延”,就是指责他疑神疑鬼,赴任不积极。

十月十二日,张之万奏称:“该犯张汶祥自知身罹重解,凶狡异常,连讯连日,坚不吐实,刑讯则甘求速死,熬审则无一言。既其子女罗跪于前,受刑于侧,亦复闭目不视,且时复有矫强不逊之词,任意污蔑之语,尤堪令人发指。臣又添派道府大员,并遴选长于听断之牧令,昼夜熬审,务期究出真情,以成信谳。”

奏折中,出现“熬审”一词,该词实际上七月二十九日第四道谕旨中的主题词:“著魁玉督饬司道各官,设法熬审,务将因何行刺缘由及有无主使之人一一审出,据实奏闻。”

熬来熬去,罪犯就是“坚不吐实”,要不就是“复有矫强不逊之词,任意污蔑之语”。这一状况,在薛福成《庸庵笔记》也有记载:“方汶祥之被执也,江宁将军魁玉公诘问主使,汶祥张目答云:‘我为天下除一通回匪者。盖以马公先世出于回教,故诬之也。及星使至,与承审司员先后熬问,汶祥终无一词,或时为夸谩不逊语而已。或劝刑讯,星使以汶祥重犯,傥未正典刑而瘐死狱中,谁执其咎?故始终不敢用刑。”

不敢用刑,令张汶祥省却了皮肉之苦,但案子却打不开缺口。

朝廷对这等审理速度和结果,极为不满。十二月九日至十八日,连发三道谕旨,指责张之万等:“现已五旬之久,尚未据将审出实情具奏,此案关系重大,岂可日久稽延。”

十二月十二日,张之万等不得不上奏,具列刺马理由:“凶犯张汶详曾从发捻,复通海盗,因马新贻前在浙抚任内,剿办南田海盗,戮伊伙党甚多。又因伊妻罗氏为吴炳燮诱逃,曾于马新贻阅边至宁波时,拦舆呈控,未准审理,该犯心怀忿恨。”

奏折中,张之万等将刺马的缘由列为报复,并没提及通洪事宜,且专门审明,刺马案“无另有主使各情,尚属可信”。“尚属”的意思是不确切,只能姑且如此。张之万等闪烁其词,为本案平增许多疑窦。此时,曾国藩正在交接公务,拟赴任两江总督,随同前往的,还有刑部尚书郑敦谨,其作为钦差大臣赴江宁复审,同时,圣旨让孙衣言、袁保庆参与会审。

郑敦谨(1803—1885)字小山,湖南长沙人,道光十五年(1835)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刑部主事。因“剿匪”屡获升迁。郑敦谨铁面无私,政声甚嘉,曾因查办山西巡抚赵长龄和藩司陈湜剿匪不力案,名声大噪。值得一提的是,陈湜是曾国藩姻亲,经郑敦谨手被革职充军。按《清史稿》:“同治九年,(敦谨)调刑部。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刺,获凶犯张汶祥,江宁将军魁玉、漕运总督张之万会谳,言汶祥为洪秀全馀党,其戕新贻,别无主谋者。命敦谨往会鞫,仍以初谳上,论极刑。”

经过会审,郑敦谨和曾国藩联名上奏:会同复审凶犯行刺缘由,请仍照原拟罪名及案内人犯按例分别定拟。奏折中,基调和张之万等一样,明白表示,本案“实无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谋之人”,同时提出了具体的处理办法,即:按谋反大逆律问拟,拟以凌迟处死,摘心致祭。

三月二十六日,谕旨结案。四月四日,曾国藩监斩,张汶祥被依法处置。

此案之所以初发就舆情汹汹,盖因为兹事体大,且牵连甚广。围绕着“刺马案”,先后衍生出许多版本,其中有桃色、复仇、背叛等等,不一而足。自马新贻一亡,就有戏曲在梨园上演,至今更是被演绎得扑朔迷离。刨除这些带有传说性质的附会,舆论所议中,有两个版本值得重视。

一是曾国藩主使说。曾国藩本为两江总督,时人均疑心曾氏兄弟吞没破太平天国根据地天京的巨财,且,又有人说曾氏谋反。朝廷派马新贻接替曾氏任职,既是查寶、查谋反线索,也是给如日中天的湘军势力掺沙子。故而,传言曾国藩为杀人灭口,指使下属买通死士,刺死马新贻。其中,有可能成为直接买凶者的是黄翼升。黄翼升(1818—1894),字昌岐,湖南长沙人。其人从属湘军,一生追随曾国藩,多次由其荐举任职,马新贻被刺时,黄翼升任长江水师提督。补充一句,曾国藩死后,黄翼升以类似“莫须有”的罪名被革职。

二是丁日昌指使说。丁日昌(1823—1882),字禹生,号持静,广东丰顺县(今属梅州市)人,清代三大藏书家之一。同治七年(1868)初,丁日昌升江苏巡抚,驻节苏州。同治八年(1869年),太湖水师哨勇徐有得、刘步标苏州妓院与都司丁炳、范贵发生冲突,苏州亲兵营薛荫榜将双方杖责,徐有得伤亡。丁炳、范贵是丁日昌族人,丁遂奏请将丁炳、薛荫榜革职。因侄子丁继祖和儿子丁惠衡都卷入案中,亦奏请革职。经马新贻审讯,薛荫榜、丁惠衡、丁继祖以及丁炳都被革职。鉴于丁惠衡迟迟不到案,上奏朝廷议处。“刺马案”发时,丁日昌在天津公干,急忙赶回。太常寺少卿王家璧指出:“江苏巡抚丁日昌之子被案,应归马新贻查办,请托不行,致有此变。”

有意思的是,真凶扑朔迷离,会审人员异常举动也令人瞠目结舌。钦差大臣郑敦谨审完案,立即退出官场。据清史稿:“十年春,敦谨还京,至清江浦,上疏以病乞罢。”而郑敦谨、曾国藩审结“刺马案”时,与马新贻交厚的会审官员孙衣言、袁保庆拒绝签字。孙衣言(1815—1894),字邵闻,号琴西,浙江瑞安人,道光三十年(1865)中进士,“刺马案”发时署理藩司,后任安徽按察使、湖北布政使、江宁按察使。袁保庆(1825—1873),字笃臣,号延之, 河南项城人。袁树三次子,袁世凯嗣父,中举后随叔父袁甲三剿捻,被马新贻力保,升江宁盐法道。

特别是孙衣言,给马新贻撰写的墓志铭,也扑朔迷离,似有隐情:“贼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实,而叛逆遗孽刺杀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经断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惧,而狱已具且奏!衣言遂不书‘诺。呜呼!衣言之所以力争,亦岂独为公一人也哉?”

但薛福成提供了另外一个说法,在《庸庵笔记》中,他记载道:“定案之日,孙观察(衣言)、袁观察(保庆)皆以承审大员不肯画诺,以未刑讯故也。二公皆尝受知于马公者,然当是时推究汶祥踪迹,并遍逮其姻戚支党,供证确凿,所谳已十得七八,殆无甚疑义云。”不过,《庸庵笔记》多鬼怪传奇故事,在《马端敏公被刺》一条中,有如下记载:“先是,有丹阳某生者,梦见吏役持名单一纸,所录殆数十人口第一名为张汶祥,第三名为马新贻,而己则在数十名以外。寤而告人,决计不与秋试。未半月,而端敏被刺,某生以是冬十月卒。惟张汶祥名列第一,而死在明年二月,咸莫测其故也。”

一个“刺马”案,因纠缠于各种势力,至今,迷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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