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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的现实障碍与突破

2019-10-16宋伟龙杜浩田可心

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9年3期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障碍

宋伟龙 杜浩 田可心

摘 要:文化创意产业是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产业。现阶段京津冀区域的文化创意产业呈现明显的“核心—边缘”空间分布特征,在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机制体制、产业梯度、产业集群等现实障碍,构建以创意集群为主体、创新环境为制度保障、创新资源为核心资源的京津冀区域创新体系是突破以上障碍、实现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障碍;区域创新体系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378(2019)03-0109-07

DOI:10.3969/j.issn.1005-6378.2019.03.016

文化创意产业如今已成为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近年来,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文化+旅游”“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互联网”等多种融合形式的出现,使其逐渐成长为我国第三产业的主要增长点,也成为国民经济中发展最活跃的产业之一。京津冀地缘相接,文脉相承,三地资源禀赋深厚,地方特色鲜明,相通性和差异性并存,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空间。促进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是推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手段,也是京津冀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

一、基于“核心—边缘”模型的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布局分析

现阶段,京津冀区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由于受三地政策机制、经济发展、产业集群水平等方面差异的影响而呈现出明显的“核心—边缘”①空间分布。北京无论产业规模还是产业质量都处于“核心区域”,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天津虽处于“边缘区域”,但借助其直辖市的行政地位,以及北方重要港口等因素,加之本身与北京地理位置较近、交通便捷、人才交流频繁等优势,与核心区域之间建立了一定程度的经济联系,受核心区域的辐射,经济发展呈上升趋势,已经逐渐成为过渡区域中的“上过渡边缘区”;河北的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晚,且受到人才、资本、市场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在京津冀区域内基本处于“资源前沿区域”的位置。

“核心—边缘”理论认为,“核心”会对“边缘”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影响效果:第一种是负效果,即核心区域会以自我为中心,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通过各种政策手段使边缘区域的劳动力、资金等流入核心区,从而使区域发展呈现出典型的“极化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边缘区域在某些领域的发展机会;第二种为正效果,即核心区域发展后,将发展成果扩散到边缘区域,使边缘区域的经济发展受惠于核心区的带动,呈现出就业机会增加、次极核心开始发展等结果,属于典型的“扩散效应”的结果。

就京津冀区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现状而言,区域内“核心”对“边缘”的负效果,即“极化效应”较为明显。北京在创新资源的吸附和聚合具有特殊优势,形成了以北京为极点的单极核创新极化空间[1],而“扩散效应”则明显不足,天津和河北的文化创意产业并未广泛受惠于北京的快速发展。

二、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的现实障碍

(一)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存在机制体制障碍

文化创意产业由于自身的行业特性,其受政府政策影响要远高于其他行业。现阶段,京津冀三地政府对于协同发展不可谓不重视,三地各部门建立对接机制,三地协同办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共签署各领域行政协议30多个、达成意向几百个[2],其中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也签署了《京津冀三地文化领域协同发展战略框架协议》《京津冀三地文化人才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等一系列加快三地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但是这些文件大多以原则性内容为主,执行性和操作性不足。另外,三地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人才、财税、扶持等相关政策领域也未实现协调统一。同时,我国现行行政区划的分隔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也使得京津冀地区各地方政府为了各自的政绩考虑,往往会采取措施大力吸引创新资源的流入,阻止创新资源的流出。从而形成了影响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

(二)产业梯度差异阻碍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

通过对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产业结构分析可以看出(表1),京津冀区域内各地的产业结构存在梯度差异。河北省的经济发展处于工业化中期向成熟期过渡阶段,北京已经进入后工业化发展阶段,天津处于工业化的发展阶段向后工业化阶段过渡时期[3]。

京津冀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结构梯度不合理,北京、天津处于绝对优势,缺少发挥“二传”作用的中等城市和小城市,与周边地区相对独立的小城市群在发展上相互脱节、自我封闭,尚未形成完善的网络体系,由此导致的最直接后果是发达地区所出现的產业聚集、形成的产业规模和产业链因为找不到适宜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没有能力向周边落后地区推广和扩散,更加加剧了城市结构梯度的不合理,形成恶性循环[4]。客观上形成了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的障碍。

(三)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面临产业集群困境

“产业集群”这一经济学概念是由产业区、产业簇群、集聚经济等概念发展而来的,一般可以理解为“在某一特定领域内互相联系的、在地理位置上集中的公司和机构的集合”,产业集群是文化创意产业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载体。由于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核心—边缘”的基本空间格局负效果的存在,使得三地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水平差距明显。目前,北京已经形成了以中关村科技园区、798艺术区等为代表的全国知名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而天津、河北虽然也出现了由政府主导规划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但是无论在产业集聚水平还是在发展水平上,都与北京存在一定差距。这客观上导致区域内发达地区(北京)所出现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因为找不到适宜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无法向周边落后地区(河北)推广和扩散。另外,三地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政策不统一,缺乏区域层面的统一集群规划,使得区域内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同质化竞争、重复建设、区域协同不够等问题突出,难以形成区域协同发展的产业集群格局,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的协同发展。

(4)中介服务机构:做好主体间桥梁。中介服务机构是区域创新体系中连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政府的重要纽带,是增强其他创新主体之间联系的“桥梁”。中介服务机构应积极发挥这种“纽带”作用,从四个方面为创新主体提供服务:一是信息咨询,要推动京津冀区域内的信息中心、咨询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为区域内文化创意企业提供必要的市场信息,帮助企业正确把握市场动态;二是人才输送,要引导京津冀区域内以猎头公司、经纪人组织、培训中心等为代表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区域内各类文化创意企业培养和输送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三是知识交易,中介服务机构要帮助区域内文化创意企业和高校将专利、著作权、版权、发明、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通过市场进行交易,为京津冀区域内知识资源的市场化运作提供服务平台;四是融资服务,要促使区域内的文化创意风险投资机构、创业融资服务机构和担保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在京津冀地区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促进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的制度保障:创新环境。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创新环境不仅仅是完善的市政设施、交通体系、基础设施、技术设备等硬件环境,更重要的是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和各类促进知识创新的政策、浓厚的社会创新氛围等软件环境,完备的创新软硬件环境将为创新主体提供有力的支撑。

(1)京津冀区域创新软环境的构建路径。京津冀区域创新环境中软环境的构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层面的制度环境建设。从英国的曼彻斯特音乐产业集群,到东京动漫集群,从韩国大田区域创新体系,到澳大利亚的昆士兰模式,都能看到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软环境营造过程中的“身影”。因此,京津冀三地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协同发展的顶层设计,打造京津冀创新利益共同体,建立凌驾于三地行政权力之上的整体区域治理体系,将京津冀各自的私人利益转化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集体利益[10],结合文化创意产业基本特征,转变区域产业政策思维,有效落实三地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的统一规划与执行;创新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制度,尝试建立京津冀三地地方政府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绩联评考核制度;建立京津冀区域财税协调共享机制;加紧创新区域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促进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联盟发展。二是社会层面的社会文化环境建设。美国人类学家林顿(Linton)认为,社会文化是某特定社会成员共享并相互传递的知识、态度、习惯、行为模式等的总和[11]。

区域社会文化环境则指的是在特定区域范围内,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文化水平、社会风气等主流价值体系。在软环境营造过程中,除了政府的制度环境构建外,还需要创新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在区域内营造崇尚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敢于创新的氛围,在京津冀区域间形成有利于吸引人才集聚和激发社会创造力的行为主体的创新精神、创新主体间的信任关系和开放包容的社会文化环境。

(2)京津冀区域创新硬环境的构建路径。京津冀区域创新环境的构建,除了政府制度与社会文化环境等软环境建设外,还需要从信息网络、交通体系、产业园区基建等方面构建创新硬环境,为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一是加强区域信息网络建设。京津冀区域创新体系构建,需要注重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网络升级速度,有效降低区域创新成本,促进创新产品的市场拓展。二是加强区域交通体系建设。从长三角都市圈和珠三角都市圈协同发展的成功经验来看,区域内半小时或一小时生活圈的建成,为劳动力要素、知识要素、资本要素的频繁流动提供了畅通的交通基础,同时也为创新人才和技术的交流合作,为信息资源的流动与共享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础建设。京津冀区域内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础建设要做到,既注重园区地理位置的选择,又注重园区综合配套设施建设。要充分尊重创意人才对工作、生活氛围的需求,加强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营造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和宽松自由的工作环境,为创意人才提供多样化的工作和生活空间。

3.構建区域创新体系促进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的核心资源:创新资源。创新资源是指与创新活动相关的非主体要素(创新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创新资源是区域创新体系的内在动力,也是创意集群发展的源泉,其中核心资源是创新人才、创新知识和创新资本。文化创意产业属于知识密集、人才密集、资本密集型产业。只有知识、人才、资本等创新资源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京津冀区域内文化创意产业才能充满发展活力。

(1)构建京津冀知识资源协同体系。知识资源是区域创新体系中最为核心的资源,现阶段京津冀区域内知识资源的自由流动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存在知识资源“孤岛”现象,京津冀知识资源跨区域流动不畅,尚未形成统一的区域性知识资源市场。二是存在知识资源“错轨”现象。京津冀三地,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其知识资源国际化、专业化、产业化水平较高,而天津尤其是河北文化创意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集聚化、专业化水平较低,这导致知识资源的需求与供给出现了结构性错位,三地知识资源对接融合度不够充分,造成许多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不得不“舍近求远”,将产业转移向更远的东南部地区。另外,京津冀区域知识资源支撑服务体系的不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三地“错轨”现象。受到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的影响,三地没有建立跨区域的知识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使得北京的知识产权成果难以在天津、河北两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因此要通过构建京津冀知识资源市场开放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知识资源流动保障机制、知识资源集群服务机制等,形成京津冀区域内知识资源协同体系,提升区域内知识创新能力,加快区域内知识资源的自由流动。

(2)构建京津冀创意人才支撑体系。京津冀三地文化创意产业人才资源的分布极不均衡。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集中了大量全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同时也集聚了众多文化创意人才;天津作为直辖市和北方经济重镇,也吸引了一批文化创意人才,虽然在人数上无法与北京相比,但在动漫等行业也具有一定的人才优势;河北省则属于该区域的人才洼地,不仅高端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匮乏,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也主要是缺乏现代文化创意产业必要的知识和技能的传统文化技艺人员。因此三地人才资源的协同发展需要重点建设京津冀人才合作协调机制,促进区域间人才的流动;建设京津冀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增强天津、河北等地区人才的“造血”能力;建设完善区域人才公共服务机制,打破京津冀人才市场的分割;建设区域人才成果共享机制,让京津冀区域的人才共享文化创意成果。

(3)构建京津冀文化资本保障体系。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具有高风险性的创新产业,大多数文化创意企业规模小、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占比较高。这样的行业特征,使得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企业在以银行融资模式为主导的资本市场中面临融资难的困境。解决以上问题,一要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基础属性。可尝试由京津冀三地政府联合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专项发展基金,此项基金以三地政府财政资金为主,按照适当比例出资,主要用于京津冀区域内文化创意企业的资金支持,重点向中小企业倾斜,为京津冀三地文化创意企业的蓬勃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二要发挥金融机构资本主体属性。京津冀三地政府要把握协同发展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在政策性信贷、地方政府债券和产业发展基金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努力发挥金融机构在文化创意产业资本支撑的主体属性。三要发挥社会多元资本补充属性。目前,京津冀各地已先后成立了省级文化产业基金,但是各地引导资金仍然以扶持当地企业为主,对于京津冀形成统一的文化产业市场不利,应尝试成立京津冀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面向整个京津冀区域内文化创意企业和区域市场,促进文化资本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促进区域整体文化市场的形成。同时要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形成多元化股权结构。

结语:文化创意产业是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无烟工业,它的发展不靠自然资源,却能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形成产业集群共同发展,实现内容、市场、资本和技术等关键要素的聚集、互动、融合和创新,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产业。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我们要着力突破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现存的机制体制、产业梯度、产业集群等协同发展障碍,通过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突破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核心—边缘”的空间分布,促进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协调发展,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新引擎。

[参 考 文 献]

[1]李峰.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创新的路径选择[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6):63-68.

[2]王宝治,张伟英.行政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建构的可行性——以京津冀为样本[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1):108-113.

[3]李国平.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与雄安新区的示范引领[J].金融理论探索,2018(4):8-11.

[4]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课题组,肖金成,李忠.京津冀区域发展与合作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5(49):3-29.

[5]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8[D].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8.

[6]顾阳.向区域创新体系的“末梢”发力[N].经济日报,2018-07-30(10).

[7]叶振宇.构建促进新兴技术发展的区域创新体系[N].经济日报,2018-11-15(15).

[8]颜廷标.基于中观视角的京津冀协同创新模式研究[J].河北学刊,2016(2):149-154.

[9]郁鹏.京津冀产业协作的短板与途径——沿海三大城市群比较的视角[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8(1):64-70.

[10]金浩,李瑞晶.基于CAS理论的京津冀区域治理系统演化机制研究[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5):43-51.

[11]LINTON R.The Individual and His Society[D].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39.

【責任编辑 吴 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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