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庄子的“自由”观
2019-10-15崔晶晶
崔晶晶
自由作为一个政治哲学概念,其意义表明,在此条件下人类可以进行自我支配,能够凭借自己的自由意志而行动,并为自身的行为而负责。表现了个体对于个人意志把握和冲破束缚的强烈愿望。探寻自由的渊源可以最早追溯到战国时期庄子的《逍遥游》等名篇中隐含着的自由思想。
一、自由
“自由”的观念,在西方哲学史中源远流长,上溯至古代希腊,经中古入近世,成为哲学中的核心范畴之一。
在古代希腊,“自由”主要用于人的社会身份的标志,说明他不是奴隶,是“自由人”,但“自由人”之所以是“自由人”,就有“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不受限制”的意思在内,它是和当时的奴隶民主制联系起来的,“自由人”又是“自主的人”,凡事都可以“自己”决定。西方的“自由”,常与“自然”相对立,因为“自然”被理解为“必然性”,人不愿服从于必然,“自由”是从“必然性”的束缚下摆脱出来;中国老、庄的“自由”观并不与“自然”对立,在老、庄思想中,“自然”即是“自由”,也是“自如”。
二、老子的“自由观”
老子的“自由”观,即是他的“无为”思想。“无为”不是完全消极的,是“功成名退”。因为功成名退,所以万物、万民皆“自然”、“自由”。事是人所作为的,事成之后,人则隐退,就好像事情是自己做成的。
老子说的“功成身退”并不仅仅是一种修养上清高的境界,而是势所必然、理所当然的。“事(功)成遂”之后,“人”不想退出也得退出;自觉退出的,是“无私”、“得道”之人,而那死抱住事功不放的利禄之徒到头来仍是一场空。
“人工”的事,本也是“自然”的事,“人”好像从“外面”“介入”了“自然”(世界),但实际上仍是“自然”进程自身的一个部分,一个片断。“人”令“自然”改变面貌,是“自由”的,但“自然”接受“人”的“命令”,就好像接受“自己”的“命令”一样,也是“自由”的。反过来说,“人”也只能按照“自然”本身的规则来“命令”“自然”,不能在一夜之间就喝令三山五岭开道,人只有在“顺应”“自然”的规则时,才真正有“自由”。有一个适合人生存的环境,才能不破坏自己的平衡,不被人无休止地“榨取”而保持自己的“自然”。[1]
三、庄子的“自由观”
(一)“无用”
庄子以老子的“无为”为根据,进一步将“无为”发展为“无用”,因“无可用”,则可以得以逍遥,逍遥于法度之外,保全自身,享受“自然、自由”。
庄子在“有为”与“无为”的问题上,既反思了儒家“有为”的思想,又继承发展了老子的一些“无为”观点。老子的“无为”思想是将经验事实提高到规律认识,“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老子将大道与万物的关系所反应出来的道理凝结成“无为”的价值,并且将它应用到政治理想当中。圣人治理天下之法与统治者不同,“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他们将价值定位于虚无,使人们志向于无所作为甚至无志向,不求智慧,也不假借智慧胡作非为,这样就创造了一个自由的世界。庄子与老子“有为”的不同在于,老子侧重于“怎样为”,故他强调“无不为”的美好结果,而庄子则强调“为”与“不为”的抉择问题,他强调“无所为”、“天而不人”、“不以人灭天”就是反对人为。所以老子强调“无为”的实践准则,而庄子则是将“无为”论当作处理现实困境的根本解决办法。
从庄子的角度来看,人一定要用一些东西,要使所用之物,即工具相对地“长存”,则要善于运用它,要顺应自然之势去运用它,以此来使工具长存、长新、相对地减少磨损。庖丁解牛的故事就是这个道理:一切的“技术”,人为的技巧和劳动,都是“自然”自己“显示”出来,基于此,我们才能真正体会到技术的自由,那种“游刃有余”的境界。
刀在庖丁手中是要用的,因为这位庖丁不但重视“技”,而且更重视“道”,他以“技术”来推行“道”,而以“道”来指引“技术”,所以他解牛时完全按牛自身的结构关节去下刀运刀,以最小的损耗将牛解开,做了功,行了事,但他那把用了19年、解了数千头牛的刀,就像新磨的一样。庖丁的刀之所以久用而不损缺,是因为虽以刀解牛,就像是牛自解一样。以此来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作用于“自然”,做功、做事就像“自然”自己在变化一样,这样“人”可以“不损”而得“长生久视”;“不损”而“长生”,乃可逍遥。这是从实践方面来说。庄子还从理论上进一步发挥“不用”之“用”,是为“大用”的道理。
庄子在无常的社会追求常性,体现的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那么,在无常的社会如何实现生命的保存,答案就是尊生保命。现代新儒家学者牟宗三曾分析研究道家思想的精义,他指出道家追求“无”“无为”,实际上是“否定自然生命的纷驰、心理的情绪和意念的造作”。也即是说,人应当不为外物所限,而要持守心灵的宁静,不让意念过度膨胀。值得指出的是,庄子不是积极地主动改变命运(因为这是一个无道、无常的社会),而是以安时处顺的态度表达自己对生命的尊重与选择。他说:“彼且为婴儿,亦与之为婴儿;彼且为无町畦,亦与之为无町畦;彼且为无崖,亦与之为无崖。达之,入于无疵。”很显然,无拘无束、无知无欲的自然状态才符合人的本性,社会一切人为的制度约束和纷繁复杂的关系都是对人性的戟害,庄子强烈希望卸下这些枷锁,恢复人的常性。[2]
(二)“逍遥”
1.何谓“逍遥”
在庄子的系统里,“逍遥”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庄子》的首篇就是《逍遥游》,庄子为中国知识分子设置了一个理想的精神境界,在这个精神境界里,人可以尽情释放自己的情怀。
在庄子看来,“逍遥”的评价标准是相对的,是因物而异的。《逍遥游》里面存在着大小的道理,是鴳雀、蝉、小鸠无法知道的,庄子这里不是针对鴳雀等而发论,而是意指世俗之一般人说的。实际上,这里包含着一定的道理,好比到近郊去,就只需要带上三餐粮食就可以了,等你回来时肚子仍饱的;到百里之外去,一宿都要准备粮食;到更远的千里之外去,准备粮食的时间要三个月。庄子虽然在鴳雀等讥笑鲲鹏的问题上是持否定态度的,认为它们不知道大小的真正的道理,但庄子对它们的“飞之至”、“决起而飞”并没有否定,这里包含着 “分”的运思,鲲鹏与鴳雀等的性分不一样,飞到不同的高度,只要是它们各自适性的表现,就应该给予肯定的評价,“彼正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故合者不为骈,而枝者不为跂;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是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取自《骈拇》,就是具体的说明。因此,在万物自身本性的范围里实现最适性的运作,就是逍遥,不存在逍遥的形下的统一标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