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红花绿叶”到“珠联璧合”: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关系
2019-10-14肖萍
肖萍
〔摘 要〕在声乐演唱中,钢琴伴奏是最主要的伴奏形式。探讨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之间的内在关系,对提升作品的艺术效果具有重要的价值。传统观点认为,钢琴伴奏是为声乐演唱服务的,二者属于“绿叶”配“红花”的关系。本研究基于唯物辩证法中的矛盾同一性原理认为,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关系,并不存在绝对的主辅之分。要充分发挥钢琴伴奏的艺术指导作用,通过钢琴伴奏者和声乐演唱者的交流协作,升华艺术作品的二度创作,最大程度地呈现和释放艺术的生命力和感染力。
〔关键词〕声乐演唱;钢琴伴奏;钢琴艺术指导
作为音乐的表演形式之一,聲乐是指以人的声带为主要发声载体,配合口腔、胸腔和鼻腔作用于气息,发出悦耳的、连续性、有节奏的声音。在音乐院校的声乐演唱中,钢琴伴奏是最为常见和主要的伴奏形式。众所周知,钢琴素有“乐器之王”的称号,其音域广阔、和声丰富、音色多变,是声乐舞台演唱中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近年来,钢琴伴奏在声乐演唱中的价值和地位被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所重视,对声乐演唱中钢琴伴奏的研究和学习也日益广泛、深入。然而在实践中,仍有部分从业人士对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的关系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因此,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之间的内在关系,从而提升作品二度创作的艺术效果,就成为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一、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之间的关系误区
尽管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认识到了钢琴伴奏在声乐演唱中的作用,但在认识的程度和聚焦点上,部分人士依然对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之间的关系存在误区。
误区之一: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是主辅分明的关系。持这种观点的人士认为,钢琴伴奏与声乐演唱之间是“绿叶”配“红花”的关系,声乐演唱者与钢琴伴奏者的关系是以演唱者为主、伴奏者为辅的。事实上,很多人士认为,为什么叫“钢琴伴奏”而不是“钢琴主奏”,这已经就暗指了钢琴伴奏在声乐演唱中的地位。在声乐作品合作中,钢琴伴奏是作为声乐演唱的陪衬或附庸而存在的,钢琴伴奏者存在的最终目的就是为声乐演唱者做好配合和衬托,绝不能喧宾夺主。这种认知在实践中很容易产生钢琴伴奏者盲目跟从声乐演唱者的问题。比如某些声乐演唱初学者对声乐作品学习不到位,在演唱中出现节奏错误或者是风格把握错误的情况,如果伴奏者只是盲目的跟随,就会呈现一个失败的作品。
误区之二: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是相互独立的关系。持这种观点的人士认为,钢琴伴奏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不依附于声乐演唱而存在;声乐演唱同样具有相对独立性,也可以不依附于钢琴伴奏而存在。上述认知在实践中容易产生钢琴伴奏者与声乐演唱者各行其是的问题。一方面,部分钢琴伴奏者刻意炫耀弹奏技术,弹奏出的钢琴音量甚至超过了演唱者的声音,把伴奏当成了独奏;另一方面,部分声乐演唱者在钢琴伴奏起调之后,就不再关注伴奏者的节奏,而是根据自己的理解演唱作品,完全沉溺于自己的歌唱世界之中。这种对两者合作关系认知不正确的行为造成舞台上的演唱者和伴奏者各有各忙,没办法共同诠释所表演的作品。例如著名俄国作曲家拉赫马尼诺夫所作浪漫曲《春潮》,这首歌曲的伴奏技巧难度很大,其所展示的歌唱性和强烈的情感表达完全可以像一首独奏曲一样去弹奏,如果伴奏者只管自己“弹的过瘾”的话,演唱者要以肉长的声带去跟钢琴的音响抗衡“f”甚至“fff”的音量就会非常吃力。
二、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之间的关系重构
部分人士对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关系的认识误区割裂了二者之间的结合,影响了作品的艺术效果。我国著名小提琴家林耀基先生曾经指出:“钢琴伴奏好比是水,合作者好比是舟,水可载舟,也可覆舟。”林先生的这句话生动表达了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的关系。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中的矛盾同一性原理,我们认为,声乐艺术作品是演唱与伴奏的统一体,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并不存在绝对的主辅之分。
其一,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根据矛盾同一性原理,矛盾双方互为条件,互相渗透,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之中。声乐作品的演唱离不开钢琴伴奏的衬托,而钢琴伴奏正是有了声乐演唱才更为出彩。在实践中,声乐演唱者虽然可以通过声音和语言表达作品的内容和情感,但这种单纯人声的表现往往显得有些单薄,艺术形象的刻画也不够丰满,缺乏想象;钢琴伴奏的加入可以更好的渲染作品的意境,烘托演唱者的情感表达,甚至能帮助演唱者掩盖些许的瑕疵,让所表演的作品得到更好的展示。可以看出,好的声乐作品来自于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的默契配合和相互促进,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例如陆在易艺术歌曲《我爱这土地》中的钢琴伴奏在渲染气氛、烘托意境、塑造形象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二,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在艺术作品演绎中的主导地位是相互转化的。根据矛盾同一性原理,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传统观点通常认为钢琴伴奏只是声乐演唱的“绿叶”,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声乐作品的表现中,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在不同的阶段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其主导地位是随着作品的呈现发生阶段性变化。具体而言,在歌曲的前奏、间奏和尾奏部分,通常是由钢琴伴奏者发挥主导作用,确定作品的风格,渲染作品的情绪,擘画作品的意境;在声乐作品的主要阶段,声乐演唱者通过声音、语调、表情、肢体的变化发挥主导,呈现作品的喜怒哀乐和思想内涵。
三、充分发挥钢琴伴奏对声乐演唱的艺术指导作用
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是不可分割、有机统一的整体,钢琴伴奏在诠释声乐作品艺术性的过程中发挥着无与伦比的关键作用。近年来,钢琴伴奏逐步升级,一门新的音乐艺术学科——钢琴艺术指导——快速发展,为推动声乐演唱发展提供新的契机。就当代中国的情形而言,最为迫切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强化钢琴伴奏在声乐演唱中的重要性,更好地发挥钢琴伴奏对声乐演唱的艺术指导作用。
与传统简单的钢琴伴奏形式不同,钢琴艺术指导特别强调钢琴伴奏者从发声方法、情感表现、技巧运用等方面对声乐演唱进行启发和引导。具体而言,钢琴艺术指导的作用和功能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得以展现:一方面,由钢琴演奏者对声乐演唱者的表演进行专业指导,包括节奏、呼吸、咬字、音准等;另一方面,由钢琴演奏者对声乐演唱者的表演提供钢琴伴奏,通过伴奏来呈现作品的创作背景、情感表达和中心思想等。要想达成艺术指导的效果进而实现作品的完美演绎,需要钢琴伴奏者较高的专业素质和音乐修养,以及钢琴伴奏者与声乐演唱者之间的情感共鸣与专业合作。尤其是对钢琴伴奏者而言,要养成无歌唱者伴奏中的“哼唱”或“心唱”的习惯,把握作品前奏、间奏和尾奏之间的关系,准确控制好钢琴的音量、速度和节奏,从而使钢琴伴奏与声乐演唱和谐、统一。
当然,我们强调发挥钢琴伴奏对声乐演唱的艺术指导作用,并不是说声乐演唱者不需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声乐演唱者要通过不断的学习、练习和思考,提高自己的演唱水平、协调能力和艺术修养,了解钢琴艺术指导所关注的相关内容,从而为实现钢琴伴奏者与声乐演唱者的良好协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结 语
总之,在声乐艺术创作和表现中,要摈弃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之间属于主辅关系的传统认知,而是从整体性有机融合的视角,把二者视为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必须充分认识到,在舞台演唱中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影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离开其中一方另一方将孤掌难鸣;只有二者的珠联璧合和平衡统一,才能更好塑造作品形象,发挥“1+1>2”的效果。要充分发挥钢琴伴奏的艺术指导作用,通过钢琴伴奏者和声乐演唱者的交流协作,实现艺术作品的重新创作,最大限度地呈现声乐舞台的效果和境界,释放艺术的生命力、想象力和感染力,让观众享受更好的视听艺术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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