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构建
2019-10-10刘静琪
金 静,李 洋,刘静琪
(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消防工程系,河北 廊坊 065000;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研究生部,河北 廊坊 065000;3.河北省消防总队廊坊支队,河北 廊坊 065000)
消防部门是国家应急管理机关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消防保卫和社会抢险救援的双重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1]。近年来,我国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消防形势严峻,每年全国接报火灾约30万起,伤亡人员达几千人,直接财产损失几十亿元[2]。面对如此严峻的火灾形势,消防部门应急救援的任务十分繁重;同时随着社会生产生活的极大丰富,各种新产品新材料的大量使用,使火灾现场处置的难度逐渐增加,造成消防部门的救援压力不断增大。而火情信息的准确获取是争取火灾救援时间、提高救援工作有效性的重要保证,如果接警不及时,就会丧失火灾扑救的最佳时间,导致本可以控制的火灾最后发展成重特大火灾,造成更大的损失。
在以电话为主要信息媒介的时期,“119”电话平台曾经为消防机构获取火警火情信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我国消防公共安全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军事信息化的背景下,要求消防部门的灭火救援工作要完成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的转变,因此如何加强消防部门战斗力的科技化、信息化及智能化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我国应急管理部消防局高度重视消防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要大力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实现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实现动态有效的管理。随着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智慧消防”[3-6]的概念兴起,很多学者开展了消防物联网技术研究[7-8],探讨了物联网技术在火灾监控、消防设备物资管理及灭火设施等方面的优势;也有学者提出将消防应用程序APP应用于消防灭火救援工作,以提高消防部门的信息化水平[9]。但是就目前的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现状来看,无论是火灾防范还是火灾扑救,更多的是注重设施防控和技术防控,人的作用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没有被调动和发挥出来;另一方面,消防物联网的构建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短时间内实现全社会全方位无死角的覆盖还存在较大的困难。
事实上,在网络信息技术日渐成熟的背景下,互联网本身已成为一个非常有效的平台和工具,更需要利用互联网来造福人类。为此,本文结合移动互联网的特点以及目前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拟通过调动人民群众在互联网平台上的公众力量,就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方法等进行了阐述,旨在将“群众路线”这一致胜法宝与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相结合,以进一步提高消防部门的战斗力。
1 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构建的必要性
1.1 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对接报警工作的促进作用
火灾报警的报警人应准确地说出发生火灾的地点和起火的部位,简要说明着火物的性质、火势情况、是否有人被困,等待接警人的提问,并做出简明的答复,留下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但在紧急的情形下,面对建筑密集度高、地域面积广的城市地域布局,报警人通过“119”电话对上述问题的描述本身就会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报警人对火灾发生地地理环境较生疏,或者报警人方言比较严重、甚至是聋哑人,及时、准确地报警的难度又会进一步提升。因此,火情信息的快速、准确获取是争取火灾救援时间的重要保证。而网络报警则可提高火灾报警的及时性、准确性,增强消防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实现火灾的及早扑救,进而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1.2 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对出警途中救援工作的促进作用
目前,灭火出警任务是通过消防指挥中心下发至消防中队,对消防中队指战员来说,在接到火警任务时,对火灾的具体情况所知甚少,而在出警途中所能做的准备工作就很有限。由于无法第一时间掌握火场中最真实的情况,消防部门常常是通过现场快速侦察才能制定灭火救援实施方案,救援力量也只有在到达现场后才开始部署,这样可能会对救援的效能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由于与现场人员互动交流的平台有限,救援人员无法在出警途中指导现场人员自救。若现场人员能够通过移动互联网将火场情况的实时信息及时上传,则救援人员可在达到事故现场前进一步了解火灾的实时情况,在出警途中即可调整救援预案并部署救援力量,实现有效救援,从而进一步提高救援工作的效率。
1.3 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对救援决策及经验总结工作的促进作用
火灾事故现场往往情况复杂,特别是一些重大事故,不仅需要现场指挥员决策,也需要远程专家“会诊”,火灾现场的实时图像、影像等数据则成为救援决策的重要依据,而这些仅仅通过电话报警的方式是很难获取的。同时,灭火救援作为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往往需要在救援工作结束后进行救援经验的总结,而现场救援过程就成为重要的总结资料,而且消防宣传也需要现场的一些信息记录作为素材。目前这项工作主要由随车出警的“火场文书”负责,但由于火场文书的警力有限,对火场情况及救援过程的记录难免会有所遗漏,对后续灭火救援经验教训的总结将会带来一定的困难;同时有关火场的记录只能从灭火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才开始,火灾初期的一些情况无法获得,这也不利于消防宣传。因此,若能将现场围观群众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将他们采集到的视频影像资料收集起来,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火场文书在时间上和警力上的不足。
1.4 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对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的促进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1条规定: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1]。火灾发生后的事故原因调查对于防范类似火灾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火灾调查的直接目的是认定起火原因,所以获取火灾初始阶段的信息对于认定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由于警力不足的现状,相关执法人员往往是在灭火救援结束之后才能到达现场,对于火灾初期的信息只能依赖于后续的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一方面目前人员的流动性较大,相关询问工作的开展有时较困难;另一方面现场的痕迹物证在火灾的高温作用以及人员逃生、灭火救援的条件下很容易被破坏。因此,火灾现场知情人若能以图片、视频的方式将火灾初期的情况进行记录保存并通过互联网上传至消防机构,将会对后续的事故原因调查,特别是对于起火时间、起火部位及起火点的认定等非常有益。
综上所述,应用“互联网+”模式,依靠和发动群众获取火情及火灾实时信息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对提升消防救援灭火工作的效率至关重要。
2 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构建的可行性
2.1 公众具有网络报警的平台和工具
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跨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也在创造了现代移动技术和巨量信息的同时,它改变了人类社会的各种关系和结构,改变了人们的社会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截至2018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达到了8.02亿人,普及率达到了57.7%,其中手机网民数量达到了7.88亿人[10]。而超过90%的火情信息都是使用手机进行报警的,由此可见移动终端的普及为网络报警提供了技术条件。
2.2 消防安全建设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任何伟大事业的成功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构建的关键是群众的参与。消防安全建设属于公共安全建设,从近些年使用“119”电话报警的情况来看,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建设的热情很高,而采用互联网进行信息的传输只是途径和方法的改变,相信随着公众法制观念、责任意识的增强及移动终端、网络普及率的提升,公众参与消防安全建设的热情会越来越高涨。
3 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构建的方法
构建“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首先需要建立一个网络平台,可由当地消防机构发布官方微博,也可以考虑与腾讯等互联网公司合作,借助现有的新媒体微信平台建立消防应急救援公众号,如“119网络平台”。当某起火灾发生时,公众可通过这一官方公众号向消防指挥平台发送火警信息并实时更新火场信息。
为了规范和推动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的构建,提高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的效率,拟选取某一比较开放的城市作为试点城市进行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的试运行,该试点城市在试验期间要施行“双轨制”,即维持原来的消防体制正常运行,确保国家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少受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在此基础上积极地推行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的建设。试点城市将经过一年的创建期,之后对试点城市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通过试点城市的示范效应将相关经验进行全国范围的推广使用,逐步完善网络接警及指挥平台的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构建的方法和步骤,详见图1,其主要工作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图1 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构建的方法和步骤
(1) 广泛宣传与推广:为了让公众了解“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并逐步接受和使用这一平台进行相关的活动,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宣传与告知“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包括网络、电视等媒体的线上宣传[11-12]以及实体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线下宣传[13],在全民消防的政策指引下[14-15],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建设的积极性。
(2) 正确引导与保障:当地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文件,有意识地对公众进行正确引导和鼓励,遵循渐进、创新、有序的原则,有计划地鼓励公民使用“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进行报警,参与消防公共安全建设;同时,政府应提供政策支持,制定有效的奖惩制度,奖励对推行“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有明显贡献的单位与个人,特别是社会公众,处罚对推行、落实“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不力的单位与个人,尤其对故意弄虚作假危害该体制实施的行为主体予以严惩,并加大奖惩制度及实施的宣传力度,争取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以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的运行过程及主要作用
在“互联网+”的模式下,一旦发现火情,报警人通过智能终端将火情信息上传至网络接警中心,移动智能终端特有的手机定位、位置共享等功能可将发现火灾的时间、地点同时传送给接警中心,从而缩短了介绍火灾地点的时间;而智能终端的语音、视频功能可以大大缩减报警人对火情介绍的时间,改变消防指挥中心一直以来仅能依赖报警人电话语言对火情描述的局限性;同时,由于移动网络的共享性,辖区内的消防中队值班人员也可同时发现火警,并在等待指挥中心调度前可对火灾情况有更多的了解。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运行过程及主要作用,见图2。
通过实施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可以起到如下作用:
(1) 通过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接收到的有关火灾现场的照片、视频影像等多媒体资料,接警人员与消防中队指战员都可以更直接、更早期、更准确地了解和分析火灾的情况,一方面消防指挥中心可以更加科学地划分灾害事故类别、等级,确保调度指挥科学、高效,另一方面也为接受救援任务的消防中队指战员提供了准备救援的时间和条件,而指战员在出警途中就可以对火灾现场道路、水源、固定消防设施及起火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制定初步的救援方案,从而为救援赢得更多的时间与主动权,确保救援部队“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同时通过与起火单位做进一步的沟通,可以指导起火单位进行初期火灾的灭火自救,还可以对起火现场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如某一仓库发生火灾,即可以确认仓储可燃物数量、种类及分布情况,从而为到达现场后更加高效、准确、科学地进行抢险救援提供保障。
图2 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的运行过程及主要作用
(2) 通过实施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一方面报警人不仅可以提供火情信息,还可以对火场情况进行实时更新,从而消防中队指战员在到达事故现场前可依据更新后的火情进一步通过灾情分析完成对救援预案和战斗力量部署的调整;另一方面,对于蔓延迅速、火情发展变化较大的火灾,消防指挥中心可以依据实时更新的火灾情况对救援力量进行调整,同时接受任务的消防中队指战员也可以进行请求支援等相关活动,尤其对于典型火灾事故,甚至可以通过接警中心的调度平台快速成立专家组进行救援方案的研讨,这样就可以改变消防中队指战员只有到达现场后才能了解火场情况的现状,从而极大地争取了救援的时间与主动性。
(3) 消防指挥平台通过报警人收集到的火灾现场图片、视频影像资料等火情信息往往都是在火灾发生初期对火场情况的记录,而这些资料对于后续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也是非常宝贵和重要的,而“互联网+”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可以为后续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提供重要的参考与指导。
(4) 报警所用图像、视频的实时性,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假警”的出现,当然也可根据短时间内报警热点的多少进行火警的确认,如若在短时间内较小区域范围内出现较多火警热点,则可排除“假警”的可能性,这可大大减少消防中队的徒劳往返,消除消防部门战斗力的无端损耗。
5 结 语
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较目前的救援模式可以快速实现火警定位及火场实时信息的传输和交流,帮助消防指战员对火灾现场情况有更多、更直接的了解,并在接警及出警途中就可以完成救援力量部署和救援方案的制定,在争取更多救援时间的基础上提高了消防部门的战斗力。在此需要说明的是,灭火救援是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一项工作,全民救援旨在发挥和发动更多的力量参与到整个消防救援过程中,从而更好地提高消防救援的效能,并不是让普通民众取代专业的消防救援工作;同时基于“互联网+”的全民消防灭火救援机制的构建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而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是该机制实施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