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不能没有门槛
2019-10-09
网络直播越来越火,部分网络主播则越来越“过火”。日前,“萝莉变大妈”“直播剁手指”“吃活蜈蚣”等一系列“操作猛如虎”的网络直播内容,令人咋舌。近些年,一些“博眼球”的网络直播让舆论非议不断。有数据显示,从2018年至今,先后有2100多名主播进了网络主播黑名单。为规范网络直播,必须提高行业准入门檻,光在平台建立实名制还不够,网络主播未来需持证上岗,有基本职业认定。
跟传统媒体相比,网络直播有众多传播优势:生产成本低、技术门槛低、传播速度快、变现能力快、社交能力强。对广大网民而言,网络直播不仅让他们有了展示自我的平台,还能激发个体创造力。据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3.97亿。
网络直播乱象频发,与网络直播行业门槛过低有密切关系。为加强监管,2018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落实用户实名制度。但是,实名制发挥的过滤和筛选作用有限。在大多数网络直播平台,凭借一张身份证、一部手机或电脑就可以轻松注册网络主播身份。
只有提高网络直播行业准入门槛,才能从根源上杜绝直播乱象。有专家建议,直播平台要真正落实好主播职业认定,可以设立考试认证制度,明确考试的内容范围。除基本的主持素养之外,还应在思想道德、法律常识等方面进行考察,提高网络直播行业整体素质。对网络主播而言,未来应该持证上岗,既可保证直播内容的专业性,又可以建立汰选机制,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行业。
对直播平台而言,要对直播内容严加审核,既不能当“甩手掌柜”,也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应该主动作为,积极制定相关规定对主播进行管理。
对监管部门而言,要加大处罚力度。对涉事主播要严惩不贷,对其直播平台的处罚也不能手软。不光要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还要建立直播平台黑名单制度,一个平台如果违规主播黑名单超过一定数量,平台也不能免责。此外,还需完善相关立法,细化量化内容标准,划定法律红线,让某些网络主播及平台没有打擦边球的机会,让执法者有法可依。
对网民而言,要消除“看客”心理,摒弃“审丑”风气。不久前,女主播直播期间萝莉变成大妈,但“翻车事件”不仅没有令其掉粉,反而让她的粉丝量冲上了排行榜第一。这样的怪现象,值得我们反思。